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确报考、培养及录取等各环节要求,现将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安排
(一)学习方式分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具体界定及要求如下: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任务的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无需脱产,可在从事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该类别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需特别说明的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招生考试政策与培养标准,二者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在法律地位与效力上完全等同。
(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分为2年与3年两类,具体划分标准为:
1.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2. 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其余所有专业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规模
(一)招生类别划定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面向考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135700设计、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四个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说明
1. 整体计划规模:2026年我校初步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984名,该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联合培养计划考生等各类生源。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92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1966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92名。
2. 计划调整说明:上述计划为初步拟定,正式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2026年下达的最终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此外,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招生人数,是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础拟定的参考数据,并非最终确定人数。在复试开始前,学校会结合教育部下达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数量、各专业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
3. 专项计划安排: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拟定为15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同时,我校拟于2026年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同样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含2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两项要求:一是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公共课除外),且成绩合格,需提供由自考机构、成人教育院校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二是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署名需为前两位),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发布的认定版本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进入复试后,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当年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相关限制可在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 若为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一)条所有要求外,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保证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一)条所有要求外,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保证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
(四)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
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为大学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有关规定。
需特别提醒的是,自2027年招生起,报名参加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2026年招生暂不执行该要求。
(五)推荐免试生接收要求
1.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在学校研招网查询相关通知;
2.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接收范围限制: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外,其余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流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期间需在网上确认环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浙江理工大学发布的各类公告与通知。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 志愿填报规则: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
5.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照顾与加分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规定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信息及退役信息等,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学校复核;
9. 报名责任告知: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 个人信息准确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至关重要,后续将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邮寄函调档案材料、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11. 信息查询责任: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学校研招网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安排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信息核对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图像采集要求: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的图像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图像,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生成);
5. 资格与证件核查: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允许参加考试。报考点或我校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考试相关安排
(一)初试安排
1.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以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
2. 初试日期与科目:
(1)12月20日上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考试科目为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可查看《准考证》、报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 初试地点:初试考场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需前往指定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安排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学生证;
3. 往届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
2. 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校内;
3.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 复试考核办法查询:我校及各学院硕士点的复试考核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可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中查询。
六、体检相关要求
考生在被拟录取后,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需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不予录取。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具体体检要求。
七、录取相关规定
1. 录取依据:考生最终录取将综合考量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二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
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说明
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求学期间的费用支出与扶持政策,现将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相关内容详细说明如下:
(一)学费收取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及专业类别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若后续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有调整,将以最新核准结果为准;研究生学费退费相关事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该标准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每生每年12000元。
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每生每年100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全程学费共计6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32500元。
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每生每年16000元。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00):全程学费共计100000元/生,具体缴费方式为第一学年收取40000元/生,第二学年与第三学年每年各收取30000元/生。
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700设计):每生每年216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全程学费共计8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全程学费共计78000元/生,分三年收取,每年收取26000元。
九、培养所在校区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培养校区根据录取学院进行划分,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 下沙校区培养专业
录取至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2. 临平校区培养专业
录取至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法学与人文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康泰路8号。
十、其他补充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还有以下重要事项需考生知晓:
1. 招生参考信息查询
历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录取人数、导师个人信息等参考资料,考生均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简称“研招网”)上查询获取,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为报考做好准备。
2. 考前辅导相关声明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我校不组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活动,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通过正规渠道备考。
3. 住宿安排说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规划与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 就业去向分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去向分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与定向就业研究生两类:
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后需回到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主对接,确定就业去向。
5. 招生简章效力与调整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所有。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对本招生简章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发布调整公告,确保考生获取最新信息。
6. 最新招生信息获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均会通过学校研招网发布,建议考生定期查阅,避免错过重要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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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简章为规范有序推进南京审计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推免生招收基本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道德修养。2.身体健康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3.学历与推免资格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且需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正式授予的推免生资格(注:预报名阶段,暂未确定推免资格但仍有获取可能的申请人可正常提交申请,若正式报名阶段未能取得推免资格,其前期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4.其他合规要求: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确保申请流程合法合规。二、接收专业范围与人数限制1.接收专业范围: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考生可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发展规划,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2.接收人数限制:推免生接收总人数实行总量管控,原则上不超过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 50%,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科需求与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三、推免生接收组织工作机制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 “学校统筹、部门执行、学院落实” 的三级管理机制:1.学校层面:由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审批拟录取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职能部门层面:研究生院作为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承担报名组织、材料审核、复试统筹、名单公示、上级报备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有序。3.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需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具体落实推免生的材料初审、复试组织、成绩评定、拟录取推荐等工作,确保选拔标准统一、过程公平公正。四、推免生资助与奖励政策为支持推免生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发展,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多元化的奖助学金体系,并提供专项培养资助,具体如下:1.常规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面向学业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标准为 2 万元 / 人,评选名额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2)审计长奖学金:作为学校特色奖学金,面向在审计、金融等优势学科领域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标准为 1 万元 / 人。(3)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每年资助标准为 0.6 万元 / 人,按 12 个月发放。(4)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产出(论文、专利、项目等)、社会服务(“三助” 岗位、志愿活动等)综合评定,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奖励标准为 1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最高为 1.2 万元,奖励等级与覆盖面将根据学校经费情况动态调整。(5)“三助” 岗位酬金:学校为研究生设立 “助研、助教、助管” 岗位,参与岗位工作的研究生每月可获得约 500 元的酬金,既提升实践能力,也补充学习生活费用。2.专项国际培养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于 2025 年批准设立 “南京审计大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审计 / 金融)硕士培养项目”,该项目每年将遴选 10 名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资助其前往法国 SKEMA 商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覆盖学费、生活费等主要开支。3.学制与学费说明:研究生学制安排及学费标准,以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参考。五、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 “报名 — 复试 — 录取” 三个核心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报名环节1.报名时间与渠道(1)预报名:考生可提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目标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文),完成预报名信息登记,便于学院提前审核材料、安排复试。(2)正式报名: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开通时间为 9 月 22 日),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提交正式报名申请,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tm;仅预报名未完成正式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考生在报名时,需向招生学院邮箱同步发送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若有纸质材料需求,按学院通知补充提交):(1)本人有效学生证(含照片页、注册页)及身份证(正反面);(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4、CET-6 成绩单,或 TOEFL、IELTS 等国际语言测试成绩报告;(3)学术成果与获奖证明: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期刊名称)、科研成果(专利证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或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4)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5)报考信息说明:明确标注拟报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以及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常用邮箱),便于学院沟通联系;(6)其他材料: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选拔需求,要求额外提交的材料(如个人陈述、推荐信等),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3.各学院联系方式(1)国家审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21,对接老师为何老师,指定邮箱 170074@nau.edu.cn;(2)社会审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970,对接老师为周老师,指定邮箱 2569330736@qq.com;(3)会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15,对接老师为王老师,指定邮箱 310063@nau.edu.cn;(4)商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03,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42292369@qq.com;(5)国家安全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65,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ggyjsy@163.com;(6)金融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33,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79613825@qq.com;(7)经济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60,对接老师为陈老师、疏老师,指定邮箱 dsrg-soe@nau.edu.cn;(8)法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20,对接老师为付老师,指定邮箱 170085@nau.edu.cn;(9)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99,对接老师为刘老师,指定邮箱 310174@nau.edu.cn;(10)计算机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63,对接老师为林老师,指定邮箱 170198@nau.edu.cn;(11)文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66,对接老师为李老师,指定邮箱 170068@nau.edu.cn;(12)国际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897,对接老师为盖老师,指定邮箱 320257@nau.edu.cn;(13)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217,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1207096264@qq.com。(二)复试环节1.复试通知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确认,需提前与报考学院沟通说明。2.复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组织,复试形式(线下 / 线上)、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内容(专业知识、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将由学院提前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复试材料与设备(线上复试)。3.特别说明:拟报考 “不区分院系所” 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专业代码 125700)的考生,其报名材料由国家审计学院统一接收,复试工作也由国家审计学院牵头组织实施。4.复试成绩评定: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 100 分,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录取环节,学院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三)录取环节1.拟录取名单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名单(含成绩、排名)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名单进行统一审核,重点核查考生资格、复试流程合规性等。2.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重要提醒:推免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及对应专业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系统将锁定,无法更改或取消。3.名单公示与最终审核: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名单有误或需调整,需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并就变动内容及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把最终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六、其他重要说明1.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证件、成绩单、成果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伪造、篡改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院校,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体检安排说明:推免生复试阶段不单独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国家体检标准开展;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3.考试报名限制:已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含初试、调剂),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4.毕业证书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9 月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如因挂科、延期毕业等),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5.信息更新与查询: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未尽事宜(如政策调整、流程变动等),考生需持续关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学校将通过官网及时发布最新通知,确保考生获取准确信息。6.政策衔接说明:若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新的政策或调整原有规定,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并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相关变动,确保工作符合国家要求。七、联系方式若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研究生院指定咨询邮箱:yzb@na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 “推免生咨询 + 姓名 + 报考学院专业”)。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5 1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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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质量与公平性,现将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一、学校招生单位概况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物流与流通领域为核心特色,兼顾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自1986年起,学校便开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体系:1. 学位授权覆盖: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同时设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翻译。2. 学科建设成果:2018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成功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队列,并与北京交通大学开展共建合作;此外,学校还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科层次。3. 师资与就业保障: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8名、研究生导师348名,同时聘请598名校外产业导师,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多元化师资支持。从202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超50%毕业生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约45%毕业生就职于京东、顺丰、德勤、小米等知名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另有部分学生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近五年,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满意度平均达93.3%,就业质量与口碑良好。二、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具体要求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向各类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需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1. 招生专业查询:2026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参考《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详细列出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方向与计划规模。2. 招生计划说明:由于2026年国家层面招生计划尚未正式下达,当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学校依据2025年实际招生人数估算拟定的初步计划。后续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报考热度及生源质量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四、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上级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需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部分专业学位对考生背景有特殊要求,具体如下:1.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所有报考条件,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所有报考条件,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1)符合上述(一)中第1、2、3项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执行。(三)推荐免试生报考要求学校所有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面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开放。推荐免试生接收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2.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硕士研究生报考流程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操作,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在报考前,应登录“研招网”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仔细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报考信息与要求。(一)网上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与平台: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考生需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考生,需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为10037。2. 学历(学籍)校验补充要求: 报名阶段若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形如下: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普通考生,需在学信网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并上传验证报告照片。 (2)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籍)电子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3)现役军人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需上传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二)网上确认阶段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操作流程,由考生所选报考点所属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点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要求完成确认。1. 所有考生均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同时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2.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报考。3. 若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六、硕士研究生初试安排1. 考试方式:所有专业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2.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七、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一)复试与调剂规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复试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1. 复试时间与通知:复试具体时间将通过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告知考生,考生需密切关注网站动态。2. 复试管理机制:学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全校复试规则及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复试办法。3. 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4.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破格复试规定: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不接受破格申请。6. 调剂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参照学校统一复试方案执行,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展,按系统要求完成志愿填报与复试。 (二)录取规则1.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根据上级批复的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2. 录取类别要求: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及个人档案转至学校(户口关系可自愿选择是否转接),毕业时按国家规定参加就业派遣。 (2)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3.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录取资格自动失效。4. 体检安排:学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拟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与要求将在报到须知中告知。5. 后续通知:复试录取工作的详细安排与实施办法,将另行通过“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公告,考生需持续关注。八、硕士研究生学制规定1. 学术型硕士:所有学术型硕士专业学制均为3年。2. 专业型硕士:学制分为2年与3年两类,具体如下: (1)学制2年的专业: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英语笔译。 (2)学制3年的专业:法律(非法学)、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与管理。 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以《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具体条款为准。九、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学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具体标准,将通过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公示,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最新信息。(二)奖励制度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学校设置多层次奖励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具体奖励标准、申请条件及评审办法,详见《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5〕11号)。(三)助学制度1.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账户。2. 勤工助学: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岗位类型与工作强度,给予每月300~800元的生活补助。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奖励制度与助学制度仅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该体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励政策,由相关二级学院另行制定并发布。十、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1. 住宿申请与安排:学校研究生校内住宿实行申请制,考生需在入学前自愿提出住宿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审批,由学校统筹安排住宿床位。新生需在报到前完成申请,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入住指定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床位。2. 培养地点调整:在读期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教学安排与资源情况,在主校区及富河园校区、右安门校区、果园校区等分校区之间,统筹调整研究生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考生需服从学校统一调配。十一、毕业与就业1. 学位授予:考生在学习期间需达到所在学位点的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方可申请授予相应硕士学位。2. 就业安排:研究生学习期满、顺利毕业且符合就业条件的,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学校将协助办理就业派遣相关手续。十二、违规行为处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1. 对在校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学籍。2. 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3. 考生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4. 若考生行为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其他注意事项1. 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仅接收全国统一考试(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2. 学校各学位点仅提供英语语种的复试考察及日常教学培养,不支持其他语种。3.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及研究生院网站正式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发布招生信息;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课程(包括初试、复试),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考研参考资料,考生需警惕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4. 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文件政策存在冲突,或存在其他未尽事宜,均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十四、招生联系方式1. 联系单位: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3. 邮政编码:1011494. 联系电话:010-895343872025-10-09 1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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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作为国家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及教育管理干部为核心使命,同时承担其他高级专门人才培育任务,凭借深厚的师范教育底蕴,被誉为 “教师的摇篮”。关于学校的详细历史沿革、学科建设、师资力量等信息,可查阅学校官方发布的 “学校简介” 内容,全面了解学校发展概况与办学特色。二、报考说明(一)招生计划总体规模:2026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700 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80 余名;其中包含专项计划名额,具体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 120 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40 名左右、对口支援专项 20 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可能存在微调。简章计划说明:本招生简章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为普通招考方式的计划数,不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及各类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生需注意区分。(二)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首先满足以下基础条件,特殊专业及专项计划另有要求的,需同时符合对应补充条件: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条件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条件 3: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需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可报考,且须满足以下 5 项要求:① 报考专业限制:仅限报考与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的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② 课程进修要求: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需提供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③ 学术成果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 3000 字以上学术论文;④ 材料提交要求:网上确认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非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的考生,须于 10 月 30 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研招办指定接收渠道);⑤ 复试加试要求: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符合前款 “条件 3” 中①③④⑤项要求,同时提供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不少于 12 门本科课程成绩单;条件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条件 6:在读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高校同意,且需在我校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高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法律(法学)专业专项条件:报名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管理类专业专项条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复试加试要求:复试时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限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且需准确填写定向委培单位信息。(三)单独考试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二)报考条件” 中 1-3 项基础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专业限制: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内明确列出的专业,考试科目与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一致;身份与工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同时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推荐意见,且录取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报考点限制:网上报名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及考试;招生倾向: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优秀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已完成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履约任教的 “优师计划” 学生。(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二)报考条件” 中 1-3 项基础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招生对象范围:生源地需符合教育部关于骨干计划文件要求的地区;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生源地不限于民族地区,且不受汉族考生录取比例限制,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分数线与计划:我校将根据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及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该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与最终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报名时须选择填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仅限报考招生目录中未注明 “不招收骨干计划” 的专业;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其中在职培养考生的定向委培单位为工作所在单位,非在职培养考生的定向单位为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录取比例限制: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材料与协议:考生须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我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该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二)报考条件” 中 1-3 项基础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身份要求: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要求:报名时须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限报考招生目录中未注明 “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专业;材料提交要求:必备材料: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退役人员);补充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方式:选择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6122)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上传上述材料;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于 10 月 30 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研招办指定接收渠道;(六)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二)报考条件” 中 1-3 项基础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单位限制:考生所在单位须为经教育部批准、且在对口支援高校协议中明确列为 “需培养硕士研究生” 的受援单位;身份要求:考生须为受援高校的在职人员,且需获得对口支援高校的推荐;分数线要求:初试分数须达到《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A 类考生对应学科(专业)的分数线。(七)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1. 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2)报名平台与操作报名平台: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中国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同时通过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账号要求:网上报名需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需提前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学信档案核实本人学籍学历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报名;信息保留: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需删除无效信息,报名截止后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3)报考点选择规则通用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6122)接收范围:① 报考我校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② 报考我校的在陕往届毕业生(需满足 “户籍在陕” 或 “工作单位在陕” 任一条件):户籍在陕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户籍证明;工作单位在陕的考生:须提供陕西省内本年度 8-10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在陕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本年度 8-10 月的工资条;③ 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4)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身份信息一致性:考生需按照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身份证件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报名信息,若使用曾用名或旧身份证号报名,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自查: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确认自身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条件、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学历(学籍)校验校验安排:报名期间,中国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提前自查: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校验未通过处理: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6)退役人员免初试申请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7)照顾与加分政策申报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未按时申报或未按规定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8)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于 10 月 30 日前分别向报考点、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提交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9)信息查询责任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要求等重要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2. 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与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操作要求,以考生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材料提交: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期间,按照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积极配合完成确认流程;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确认效力: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三、初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生需提前熟悉考试时间安排,避免迟到);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考场地址及座位信息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四、复试及录取复试安排: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具体时间及流程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就业方式与档案要求: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就业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档案转移要求: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就业方式变更限制:录取后不得变更报名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责任声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体检安排体检时间: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将在拟录取阶段公布;体检标准: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审核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生报考资格与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六、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一)奖助体系我校构建了多元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津贴及帮扶渠道,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具体包括:奖学金类:国家奖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等;助学金类:厚德助学金;岗位津贴:“三助一辅”(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辅导员助理)津贴;帮扶渠道: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提供入学帮扶)。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办法,可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专栏内容。(二)学费与住宿费费用缴纳: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与住宿费;住宿安排限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超出学制年限的,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如需咨询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七、其他说明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2.我校不出售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只允许考生自带符合要求的常规文具参加考试。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不需使用计算器。3.考生报名前应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现役军人(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持有所在部队隶属的大军区及以上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公函。5.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复试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仅通过该网站发布。6.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咨询电话:029-85310346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邮政编码:7101192025-10-20 17: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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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一、基本条件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二、招收专业及名额1、招收推免硕士生专业及名额2025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及拟招推免生数可查看我校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也可查看“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2、招收直博生专业及名额可查看推免服务系统中专业目录,具体见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0700,专业名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人数 5;专业代码 080300,专业名称光学工程,人数 5。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1100,专业名称控制科学与工程,人数 8。管理学院:专业代码 071100,专业名称系统科学,人数 7;专业代码 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人数 7。机械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0200,专业名称机械工程,人数 2。环境与建筑学院:专业代码 0807Z2,专业名称能源与环境工程,人数 1。理学院:专业代码 0711Z1,专业名称复杂系统数学理论与方法,人数 1;专业代码 0803Z6,专业名称光电子物理与器件,人数 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3100,专业名称生物医学工程,人数 3;专业代码 083200,专业名称食品科学与工程,人数 3。材料与化学学院:专业代码 0802Z1,专业名称机电功能材料,人数 1;专业代码 0807Z3,专业名称新能源材料,人数 1;专业代码 0831Z2,专业名称生物医学化学与传感,人数 1。拟招推免生(直博生)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三、申请程序1、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服务系统后填报上海理工大学;2、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3、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后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5、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直博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25年研究生,将于2025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四、复试办法(一)复试时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交院系审查。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注:此项材料仅直博生提供,推免硕士生无需提供。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二)复试内容1、申请材料评价对上述(一)中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本科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等。2、外语应用能力具体测试办法由学院自定。3、综合面试①考生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②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创新能力;③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三)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申请材料评价成绩20分,外语应用能力成绩20分,综合面试成绩60分。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五、录取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六、学制、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直博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与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公布的2025年招生简章。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直博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七、其他1、被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5年相关通知或录取通知书)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2、本章程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八、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电话:021-55272521电子信箱:yzb@usst.edu.cn2025-09-18 17: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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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武汉纺织大学学校概况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时位列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在纺织服装领域具有深厚行业底蕴与鲜明办学特色。学校诞生于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时代背景下,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学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期间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正式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开启发展新征程。(一)办学理念与定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崇真尚美,笃行致远”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定走特色发展、开放办学之路。依托《武汉纺织大学章程》,学校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领域协同发力,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特色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二)学科建设实力学校遵循“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构建了覆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及3个研究院。学位授权: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重点学科: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入选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名单,纺织科学与工程获评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排名: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三)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致力于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师资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备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力支撑。(四)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育人模式,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生源规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专业建设:开设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学资源: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承担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学成果: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教学质量广受认可。(五)学生发展与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搭建创新实践平台,学生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竞赛: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6项,含主体赛特等奖2项,曾获全国“优胜杯”;社会实践: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获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志愿服务: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个人荣誉:12人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人获“中国电信奖学金”;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多数毕业生已成长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力量,为行业发展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六)科研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主动对接纺织行业转型升级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研实力与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科研平台: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基地,建有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科研项目: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多项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艺术设计等领域优势显著;科研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5项艺术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跻身“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湖北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落地,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七)国际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国际影响力与合作广度不断拓展:合作身份: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首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合作平台: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首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合作项目: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本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等国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近200所海外大学签署国际交流合作协议;援外培训:2006年起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已成功举办100余期援外培训班,为90多个国家或地区培训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助力国际纺织领域交流发展。面向未来,武汉纺织大学将以更昂扬的姿态、更开放的胸襟,朝着“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二、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1. 武汉纺织大学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考点代码:4222),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考点公告;2.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可查阅《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含户籍不在武汉市的考生),必须选择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代码4222),并在学校阳光校区参加考试: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前须对照国家规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条件如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4.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同意证明。(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 1. 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信息真实性: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信息,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须如实填报;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该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推免生报考:学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学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7)责任提示: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的相关问题,也由考生自行负责;(8)非全日制招生: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 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与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2)确认材料与要求: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素颜、无妆、白底登记照及其他电子图像信息,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 3.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四)考试安排 1. 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2)初试科目:大部分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各满分15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以下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科目: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审计(专业代码125700),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2. 复试(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2)复试内容:专业能力考察:通过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考察考生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交流形式进行,考察考生外语应用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专项加试:工商管理(MBA)、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专业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其他要求:学校或学院复试规定的其他内容。3. 录取(1)定向就业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2)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并获学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待工作结束后再入学学习;(3)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三、其他事项(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中科院联合培养计划数,专硕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士兵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6年公开招考。(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2025-09-29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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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区域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学术型专门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学术领域工作。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样满足上述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且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适配行业实践与社会发展需求。二、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及学制(一)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将在 2025 年 1088 名实际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进行浮动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后续将根据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分专业计划。(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培养质量底线,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就业方式对应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三)学制我校各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专业的学制信息详见《青海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根据目标专业查询对应学制要求。三、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国籍与政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招生专业目录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博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二)专业学位硕士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除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1)学习形式限制:均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基础要求:符合 “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健康要求)的规定。(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报考类别要求: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为考生现工作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后,须按要求提交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5)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需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执行。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三)推免生接收要求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条件、流程与时间安排,将另行制定专项文件,后续通过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四)特殊政策报考条件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在报名时按要求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仅面向以下专业招生: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 [125100]、旅游管理 [1254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五)免初试专项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第 1-3 条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录取流程: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四、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多专业报考;(2)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学历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3)需详细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影响报名资格。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及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推免生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我校遵循残疾人参加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为有需求的考生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诚信承诺与责任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内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未获同意者不得报考;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阅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与组织: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信息核对与修改限制: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信息错误等),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采集及身份验证,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资格符合性、政策享受条件有效性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 “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确保招生公平。六、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考试形式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及准考证为准,考生需严格按时间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不得入场。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要求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七、复试安排复试基本信息: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组织: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线上 / 线下)、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后续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复试进度:全部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获取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成绩要求,达到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身份证、准考证、人脸比对)、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复审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专项科目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 266 梵文(含 40% 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再次复试:若有必要(如考生成绩相近、考核结果存疑等),我校可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复试成绩依据。八、调剂安排调剂启动条件: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某专业的合格生源(达到复试分数线且通过复试)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校考生调剂。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我校不受理线下调剂。调剂信息查询:调剂工作启动后,考生可通过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调剂计划余额、调剂条件、调剂流程等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九、体检要求考生在被我校拟录取后,需按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重点核查考生诚信状况。诚信档案核查: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若考生存在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被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的,我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录取。复试阶段考核:复试期间,我校将组织专人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将通过 “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发函)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面谈或外调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后核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核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录取流程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检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开展全面录取检查,重点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如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合同无法签订等)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证书进行核验,未按时取得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新生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费用根据所分配公寓收费标准确定。我校面向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具体发放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招生咨询等活动。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青海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各招生学院官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指定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信息。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748通讯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马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邮政编码:810007联系电话:0971-8237294五、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规定为准。2025-09-29 1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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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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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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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与学科实力1.1 学校简介沈阳建筑大学坐落于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地处风景秀美的浑河南岸。作为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的高等学府,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理、文、法、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追溯学校的历史,其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在 2000 年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时,划归辽宁省管理。到了 2010 年,学校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自解放战争时期诞生以来,沈阳建筑大学始终秉持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的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历经 77 年的办学历程,始终坚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建设行业发展,已为国家培养并输送了 15 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当之无愧地成为国家建筑行业优秀人才的摇篮 。1.2 学科布局在学科布局方面,沈阳建筑大学成果丰硕。学校目前拥有 4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风景园林;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布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领域;此外,还设有 1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值得一提的是,学校还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为优秀学子提供了更广阔的深造平台。1.3 学科排名与成就在全国第五轮一级学科评估中,沈阳建筑大学的 5 个博士一级学科及学校总体排名均位居辽宁省属理工类高校前列,彰显出强大的学科实力。2024 年,学校的博士一级学科更是全部入选辽宁省新一轮 “双一流” 建设学科,这无疑是对学校学科建设成果的高度认可,也为学校未来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学科建设的道路上,沈阳建筑大学正稳步前行,不断迈向新的高峰。二、招生类别与学习方式2.1 招生类别沈阳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主要涵盖全国统考与推荐免试这两大类别。全国统考作为面向社会各界考生的招生途径,为众多有志于深造的学子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已经在工作岗位积累经验的在职人员,亦或是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均可通过全国统考,凭借自身实力争取进入沈阳建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这一招生方式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考试规定和流程,从报名、初试到复试,每个环节都经过精心组织与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良好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推荐免试则侧重于选拔那些在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潜力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依据沈阳建筑大学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学校会对申请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展开资格审查,涵盖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多个方面。审查通过者将受邀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等,旨在全面评估申请者是否适合在本校继续深造。通过推荐免试进入学校的学生,不仅能够提前开启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还能获得学校在学业奖学金等方面的优厚待遇,激励他们在学术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2.2 学习方式学校提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以满足不同考生的需求。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身心投入学习,全脱产在校学习。这种学习方式能够让学生沉浸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类教学资源,如专业课程学习、实验室研究、学术讲座参与等。学生可以与导师和同学进行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深入钻研专业知识,培养系统的科研思维和实践能力,为未来从事学术研究或相关专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非全日制研究生则主要面向在职人员或有其他社会实践需求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他们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课程教学通常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通过线上教学平台进行,以确保学生能够兼顾工作与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同样需要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等要求,毕业时也将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含金量上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不过,考虑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学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上会更加注重实用性和灵活性,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提升职业竞争力。三、报考条件解读3.1 基本报考条件沈阳建筑大学对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设置了严格且全面的基本条件。首先,国籍要求明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确保了考生群体与国家教育体系的紧密联系,也符合国内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框架。政治态度上,要求考生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这不仅是对考生个人政治素养的考量,更旨在选拔出能够在学术道路上秉持正确价值观,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的人才。在健康状况方面,考生需要符合国家和学校共同规定的体检要求。健康的体魄是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的基础,无论是高强度的课程学习,还是深入的科研实践,都需要考生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只有身体状况达标,考生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个人学术能力的提升与发展 。学业水平的要求则呈现出多样化的层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都具备报考资格。但需注意,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这一规定保障了招生生源学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凭借其已有的本科学历基础,可直接报考。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若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这为学历稍低但具备学习能力和潜力的考生提供了深造机会,体现了学校招生政策的包容性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以确保各方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培养计划的顺利进行。3.2 特殊专业报考条件对于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报考,在满足基本报考条件的基础上,额外设置了工作经验要求,充分考虑了该专业的实践性和职业导向。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在积累了一定的职场实践经验后,能够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带入到研究生学习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工程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虽然初始学历可能不占优势,但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在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较强的实践能力。这类考生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能够在研究生阶段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完善知识结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 。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凭借其高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在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时,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审视工程管理领域的问题,运用已有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为工程管理的研究和实践注入新的活力,推动该领域的创新发展 。3.3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要符合普通报考的各项要求。这里所指的 “高校学生” 范围广泛,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一专项计划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继续深造的绿色通道,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关怀与支持 。高校学生在服役期间,经历了军队的严格训练和考验,培养了坚韧的意志品质、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退役后选择报考研究生,他们能够将军队的优良作风和独特经历融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为校园带来新的活力和氛围。同时,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他们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实现从军人到专业人才的角色转变,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3.4 非全日制专业报考限制沈阳建筑大学学习方式为 “非全日制” 的各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和培养目标。非全日制研究生通常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他们与工作单位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需要在工作和学习之间寻求平衡 。定向就业的报考类别要求考生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考生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在学习期间能够获得工作单位的支持,将所学知识直接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实现学习与工作的相互促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根据自身的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员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而学校则可以根据定向就业协议,制定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实现学校、考生和用人单位的三方共赢 。四、报名流程详解4.1 网上报名在研究生招生的关键环节中,网上报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考生需谨慎对待。沈阳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4.1.1 报名时间预报名通常是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的提前报名机会,时间安排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天 9:00 - 22:00 。这一阶段的设置,旨在让应届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流程,避免在正式报名时因不熟悉操作而出现失误。而且,预报名信息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时重复填报 。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同样是每天 9:00 - 22:00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往届生、在职人员等 。在报名期间,考生拥有一定的信息修改权限,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需注意,一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一旦逾期,将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所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成报名 。4.1.2 报考点选择报考点的选择也至关重要,不同类型的考生有不同的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这样的安排方便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的管理,也便于考生在熟悉的环境中参加考试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可以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适应成人高校教学点分散的特点 。其他考生,如往届生和在职人员,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充分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完成报名和后续考试 。4.1.3 “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注意事项对于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除了完成常规报名信息的填报外,还需进行特殊操作 。他们应明确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严格按要求详细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包括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等,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如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服役部队等 。这些信息将作为考生参加 “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生的重要审核依据,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也能准确了解考生的服役经历,为后续培养提供参考 。在复试前,此类考生还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以证明其身份和服役经历的真实性 。4.1.4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首要任务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这是避免出现报名失误的关键一步 。报考须知中包含了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这些要求涵盖了报名的各个方面,从报名流程到考试要求,从信息填报规范到特殊情况处理,考生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报名,才能确保报名的顺利进行 。若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导致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进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要如实、准确地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必须如实填写 。这不仅是对考生诚信的考验,也是招生单位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的重要途径 。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维护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 。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为了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主动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即 11 月 3 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学校进行进一步审核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加分项目、加分原因等 。这一规定确保了加分政策的精准实施,使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 。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所以考生一定要注意及时、准确地申报 。考生还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这是报名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缴纳报考费后,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后续信息 。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如按时进行网上确认、遵守考试规则等,是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的保障,只有每个环节都认真对待,才能确保整个报考过程的顺利完成 。4.2 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是报名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要仔细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还需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这些信息将用于考试身份识别、准考证制作等环节,是考试组织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确认工作至关重要,一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一律不作修改 。这就要求考生在确认前,务必认真检查各项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后续问题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都将由考生自行承担,所以考生在确认时要格外谨慎 。需要强调的是,仅完成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这明确了网上确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按时完成网上确认,才能确保自己的报考有效,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 。五、初试安排与要点5.1 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其获取方式和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借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这一过程要求考生牢记自己的网报信息,确保能够顺利登录系统 。《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在正、反两面的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 。这是为了保证准考证上的信息清晰、完整,便于在考试过程中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核对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一同,作为参加初试和复试的必备证件,二者缺一不可 。5.2 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其日期和时间有着严格的安排。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举行 。考试时间统一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从 8:30 开始,到 11:30 结束;下午则从 14:00 开始,至 17:00 结束 。这样的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了考试科目的设置和考生的精力分配,确保考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展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考生需要提前熟悉考试时间,合理安排作息,做好充分的准备,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5.3 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的安排由报考点统一负责,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将决定其初试的具体考试地点 。报考点会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和当地的考试资源,合理安排考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不同类型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遵循不同的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则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了解报考点的选择规则,按照要求选择合适的报考点,以确定自己的初试地点 。在考试前,考生务必提前查询并熟悉考试地点的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到达考场,避免因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5.4 初试科目初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包括四个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作为考查考生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科目,满分 100 分,涵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内容 。外国语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满分同样为 100 分,常见的考试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等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则是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进行设置,重点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满分均为 150 分 。例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业务课可能涉及建筑设计、建筑历史等内容;报考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业务课可能包括结构力学、材料力学等科目 。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这几个专业较为特殊,初试包括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 。管理类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等,满分 200 分 。其中数学部分涵盖算术、代数、几何等知识点;逻辑推理部分考查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写作部分要求考生能够根据给定的材料,完成论证有效性分析和论说文 。外国语满分 100 分,考查方式与其他专业类似 。各专业具体的考试科目可详见沈阳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而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阅,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 。5.5 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的公布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它是考生能否进入复试的重要依据 。预计初试成绩将于 2026 年 2 月中旬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届时,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该网站查询初试成绩 。学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这就要求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按时查询成绩 。在查询成绩时,考生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一般包括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错评等内容的审查 。统考科目成绩由辽宁省招考办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成绩由学校按照规定的复核工作程序进行复核 。5.6 考场纪律考场纪律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考生在初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进入考场后,应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按照监考员的要求完成试卷和答题卡的交收工作 。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复试环节与要求6.1 复试资格确定复试资格的确定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关键步骤,直接关系到选拔人才的质量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沈阳建筑大学在复试资格确定方面,严格遵循教育部和辽宁省的相关政策,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公布后,沈阳建筑大学将以此为重要依据,结合学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报考情况以及学科发展需求,制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也就是复试线 。同时,学校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制定其他学术要求,如对考生本科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要求,以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能力和潜力 。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其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这充分考虑到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特殊情况,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给予他们适当的政策倾斜,以鼓励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 。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会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学校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这就要求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网信息,及时了解复试相关安排 。6.2 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是复试前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考生的报考资格真实有效,符合学校的招生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一系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同类型的考生所需材料略有不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这些材料能够全面反映应届考生的身份信息、学习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 。其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申请获取,用于证明考生的学籍状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则直观展示了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用于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了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与应届考生不同,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学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申请,若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则需通过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进行认证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由于学历背景与本科毕业生存在差异,所以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材料 。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是其学历的证明,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则有助于学校了解其学习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报考专业的知识基础 。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除了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这两份材料是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身份的重要证明,用于核实考生的入伍和退役情况,确保其符合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6.3 复试时间与方式复试时间和方式是考生关注的重点内容,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复试准备和应考状态 。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考生应提前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以便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复试准备 。复试方式一般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等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包括听力理解、口语表达等方面,以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在国际化背景下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的能力 。专业能力考核则重点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了解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前沿动态的了解,以及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涵盖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多个方面,通过面试、提交个人成果材料等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 。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预计于 2026 年 3 月中旬后可到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了解复试的具体流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试准备 。6.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由于其学历背景和知识结构与本科毕业生存在一定差异,为了确保他们具备研究生阶段学习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沈阳建筑大学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考查同等学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弥补其在本科阶段可能存在的知识短板,确保他们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要求 。加试课程的选择紧密围绕报考专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旨在全面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深入学习和研究该专业的能力 。通过加试,学校能够更准确地选拔出具备潜力和能力的同等学力考生,为他们提供深造的机会,同时也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6.5 “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政策对于纳入 “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录的考生,学校在复试政策上有明确规定,即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这一政策的制定是基于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特殊性和公平性原则 。“大学生士兵计划” 本身就是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的专项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服役经历和特殊情况,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和照顾 。在复试环节,该计划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按照统一的复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这样的政策规定,既保障了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整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6.6 复试考场纪律复试考场纪律是维护复试公平公正、确保复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这要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不得有任何作弊、违规行为 。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试题是学校选拔人才的重要工具,其内容涉及学校的招生机密和考试公平 。考生如违反这一规定,将严重影响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 。对于违反复试考场纪律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复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罚 。通过严格的考场纪律要求,学校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复试环境,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 。6.7 调剂政策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生质量 。沈阳建筑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在复试前制定、发布调剂工作办法,以规范调剂工作流程,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调剂工作办法中,将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让考生清楚了解调剂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自己的报考计划 。同时,还会明确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学历背景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调剂考生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工作程序方面,将详细说明调剂的申请流程、审核流程、复试安排等,让考生清楚了解调剂的各个环节 。调剂名额也会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公布,使考生了解各专业的调剂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剂申请 。考生在调剂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调剂信息,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调剂申请 。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办法,对考生的调剂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组织调剂复试 。通过规范的调剂政策和严格的调剂流程,学校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深造机会,同时也优化了学校的生源结构,提高了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七、录取原则与相关事项7.1 录取原则沈阳建筑大学在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中,始终秉持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这一原则贯穿于整个录取过程,旨在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进入学校深造 。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会全面考量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是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的重要体现,复试成绩则更侧重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除了考试成绩,学校还会结合考生平时的学习成绩,了解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和知识积累 。业务素质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包括考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科研潜力等 。思想政治表现则关乎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只有具备良好思想政治表现的考生,才能在未来的学术研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身心健康状况同样不容忽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是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的基础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综合评估,学校能够选拔出真正优秀的考生,确保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7.2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录取考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这种学习方式使学生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与导师和同学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丰富的课程设置、实验室设施、学术讲座等资源,帮助他们在专业领域深入探索,培养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科研能力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课程安排通常会考虑到在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如利用周末、节假日或线上教学平台进行授课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同样需要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等要求,毕业时将获得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特点,在课程内容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和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培养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毕业后,可自主选择就业单位,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帮助他们顺利进入职场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人事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以便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定向就业研究生则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明确毕业后需回到定向单位就业,其培养过程通常会结合定向单位的需求进行 。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一般仍留在原单位,在学习期间,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原单位的一些福利待遇 。这种录取类别适合那些希望在提升自身学历的同时,与原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原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的考生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定向培养研究生,可以满足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提升单位的整体实力 。7.3 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重要凭证,其发放时间备受关注 。沈阳建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7 月上旬 。届时,学校会将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给考生 。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会提前通知考生登录指定系统,核对并确认个人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考生手中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邮寄方式接收录取通知书,可提前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其他领取方式 。录取通知书中不仅包含考生的录取信息,还会附上入学须知等重要材料,详细说明报到时间、地点、所需携带的材料以及入学后的相关安排等内容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八、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8.1 基本修业年限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安排,充分考虑了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学生个人发展的多元需求。基本修业年限设定为 3 年,这一期限为学生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参与科研项目,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这 3 年里,学生将系统地学习专业课程,参与学术讨论和实践活动,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或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然而,考虑到部分学生可能会因特殊情况,如参与重大科研项目、身体原因或个人发展规划的调整,无法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学校设定了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 。这一弹性学制的设置,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个性化培养理念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确保能够充分掌握专业知识,达到毕业要求 。无论是选择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还是因特殊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学校都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8.2 培养目标沈阳建筑大学的研究生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扎实专业基础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学校的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方式涵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尽管类别和方式有所不同,但学校始终坚持统一标准,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都能在高质量的教育环境中成长,保证同等的培养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着重塑造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学校期望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学术层面,学生需要构建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运用必要的实验技能 。同时,要时刻关注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保持敏锐的学术洞察力 。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备品质,这将驱使他们在科研道路上不断探索未知,追求真理 。学校致力于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使他们毕业后能够在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则更侧重于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学生同样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 。在此基础上,他们需要深入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这些知识将成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工具 。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核心竞争力 。学校通过实践教学、案例分析、企业实习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在面对复杂的职业场景时,迅速做出准确判断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重要职责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使他们能够在职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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