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保障招生质量与公平性,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延边大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限制
延边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范围涵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与直博生学科,具体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
“延边大学202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专业,除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各专业具体接收信息,可参考当年发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二)直博生接收学科
学校6个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自然科学类一级学科,可接收直博生,具体学科包括:物理学、化学、畜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
(三)名额限制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与生源质量动态调整。
二、申请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1. 政治素养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具备理想抱负与刻苦钻研精神,勤于思考、富有创新意识,展现出一定的科研潜力;
2. 资格要求:为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3.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二)直博生申请条件
直博生申请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与学科自设条件,具体如下:
1. 基本条件:
(1)身份资格: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仅能以“普通类”推免生身份申请,其他类型推免生不具备直博生报考资格;
(2)学科限制:不得跨学科申报,仅可申请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的学科;
(3)推荐要求: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博士生导师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信)。
2. 学科自设条件:
各直博生接收学科对申请人外语水平及本科专业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物理学:外语水平需满足英语六级(CET)≥425分、托福(TOEFL)≥78分、雅思(IELTS)≥6.0分、GRE≥300分中的任意一项;本科专业需为0702物理学类;
化学:外语水平要求与物理学一致;本科专业需为0703化学类;
畜牧学:外语水平要求与物理学一致;本科专业需为0903动物生产类;
基础医学:外语水平要求与物理学一致;本科专业需为1001基础医学类、1002临床医学类、1003口腔医学类;
临床医学:外语水平要求与物理学一致;本科专业需为1002临床医学类;
药学:外语水平需满足英语六级(CET)≥425分;本科专业需为1007药学类。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按报考类型(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准备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审核。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1. 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2. 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相关荣誉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
3. 外语水平证明:外语等级证书(如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的复印件,1份。
(二)直博生申请材料
1. 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2. 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相关荣誉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
3. 外语水平证明:外语等级证书(符合学科自设要求)的复印件,1份;
4. 专家推荐信:由两名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原件;
5. 学术成果材料(可选):申请人可额外提交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学术成果证明等,作为复试考核参考。
四、申请与录取流程
推免生申请与录取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系统注册与报名
1. 时间要求:申请人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通知为准;
2. 志愿填报: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延边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
3. 特殊情况: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二)材料审核与复试通知
1. 审核主体:由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2. 通知发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 信息查询: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申请人需随时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
(三)复试组织与考核
1. 复试形式: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直博生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
2.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质(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及外语能力,综合评价其是否具备硕、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
3. 成绩要求: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启动公示程序。
(四)待录取确认
1. 通知发送: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合格的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确认要求:申请人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逾期未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名单公示与备案
1. 公示安排: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7个自然日;
2. 异议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如有疑问或举报,可向研究生院招生科反映,研招办将联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按国家规定落实结果;
3. 备案流程: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确认录取资格。
五、学制规定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学制为3年,具体可根据学科培养方案略有调整;
2. 直博生:学制为5年,实行“本科-博士”贯通式培养。
六、学费标准
延边大学2026年推免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按学年缴纳):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普通专业型硕士:10000元/人·年;
法律、翻译、体育硕士:12000元/人·年;
音乐、舞蹈、设计硕士:15000元/人·年。
七、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为推免生(含直博生)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多个资助项目,具体如下:
1. 国家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 学校层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如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助教、助研、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
3. 其他资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与生活费用。
各奖助项目的具体标准、评选条件及发放办法,参照学校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重要事项
1.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2. 学历学位要求:推免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3. 体检安排:新生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与要求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4. 政策衔接: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教育部及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若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1. 单位代码:10184;
2.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3. 邮政编码:133002;
4. 咨询电话:0433-2732079。
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或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获取推免生接收工作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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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郑州轻工业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956 年原国家轻工业部创办的郑州电气学校。1977 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隶属于原国家轻工业部;1998 年,学校转隶河南省人民政府管理。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国际化特色试点高校及河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学校始终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 “为之则易、不为则难” 的校训与 “朴实、务实、扎实” 的校风,立足中原大地,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学校已构建起 “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 完整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拥有 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4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及高端装备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共建 10 个博士生联合培养学科方向;1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 10 大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 5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此外,学校还建有 “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装备智能制造”“氢能科学与技术” 3 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以及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 22 个新一轮省级重点学科。一、招生计划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执行。2025 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 1140 余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5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90 余名,同时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研究生 16 名。各学科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性招生计划,仅作为考生报考参考;正式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指标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及以上,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3 条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研究生的考生,须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三、报名程序及要求(一)网上报名基本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与学习经历,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二)网上确认与报考费缴纳网上确认工作的具体时间与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报考费缴纳方式需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具体可查阅各省网报公告。(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材料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其中,《入伍批准书》需提供原件或加盖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证》需提供原件。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6 年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接收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社会工作(035200)、材料工程(0856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四)推免生报名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五)其他报名要求考生需符合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条件。报名前,考生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需确保在 2026 年 6 月底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期间)可正常使用。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与学费标准(一)学习方式与学历学位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统一政策与标准。毕业时,学校将根据考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二)修业年限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 3 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5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6 年。(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特殊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读期间不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且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四)学费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学费均为 8000 元 / 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 125100):25000 元 /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 125200):20000 元 / 年。五、初试、复试及录取(一)总体原则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二)复试分数线与录取规则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依据学校学科建设需求与各学科培养要求,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复试、调剂及录取的具体规定,将按照复试前发布的《郑州轻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三)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复试细则中明确说明。(四)复试内容与特殊要求复试科目除《郑州轻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要求的专业科目外,还包含英语笔试和口语测试(翻译硕士除外);初试未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不破格;如有必要,学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五)非全日制招生专业2026 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两个专业: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 125200)。(六)考试大纲获取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平台下载考试大纲。六、体检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调整。七、奖助办法学校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奖助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设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单项奖学金及校内 “助管、助教、助研”(三助)岗位津贴。八、诚信要求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九、培养校区学校现有科学校区、东风校区和禹州校区三个校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安排如下:科学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6 号):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含工商管理硕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含公共管理硕士)、电子信息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烟草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食品生产与安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原食品实验室的研究生在此培养。东风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5 号):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河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的研究生在此培养。十、其他说明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各项公告,了解报考流程与自身责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需与本人自然信息、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时须仔细核对,确认后信息不可更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招生政策、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国家政策及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仅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发布信息;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含初试、复试),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2026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是我校根据 2025 年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参考计划,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 2026 年下达计划动态调整(可能增加或减少)。2025-10-23 14: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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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凡申请我校推免生接收资格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表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推免资格要求: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且该资格已通过推荐院校公示及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学业与诚信要求: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须在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特别说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 105100)仅接收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方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代码 105200)仅接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二、接收计划学科覆盖:我校共有 19 个学科(专业领域)参与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规模限制:推免生接收总规模不超过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 50%。专业与人数查询: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接收人数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目录中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实际招生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三、申请工作安排(一)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身份与学业基础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及复印件。学术与获奖证明材料:学术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相关合格证书(如 CET-4、CET-6、雅思、托福等)原件及复印件。附加材料: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需求提出的其他材料(如有需求,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二)资格审查流程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后,需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分别扫描,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本人姓名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招生学院名称”(示例:张三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河南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学院.zip),发送至所申请招生学院指定接收渠道。初审与原件核验:各招生学院对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复试阶段,考生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现场核验。诚信承诺: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各招生学院的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中查询。(三)申请操作步骤系统注册与信息填报: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报考费支付等操作。志愿填报与手续办理: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搜索我校相关接收专业,提交申请志愿并办理后续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通知查询与确认:我校对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申请状态;收到通知后,需及时在系统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参与:考生按照招生二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地点,携带全套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四、复试安排复试组织主体:复试工作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组织,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评判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与举止表现、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方案发布:各招生培养单位依据学校推免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制定复试方案,方案将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参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拟于 2025 年 10 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合格标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接收。若考生复试未被拟录取,可根据招生学院通知,在系统开放期内再次填报其他志愿。五、待录取流程拟录取名单初定: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接收名单。名单审定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接收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上传至教育部备案。待录取确认:考生收到 “待录取通知” 后,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状态,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安排:经教育部备案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按学校通知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六、学费与奖助政策学费标准:我校推免生学费收费标准,可参考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河南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公示 2025》执行。奖助政策:推免生可享受的奖助学金,按照《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5〕2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七、其他注意事项录取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材料真实性核查: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或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后续学业与表现要求: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若出现政治表现不合格或学业成绩显著下滑,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发放: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录取研究生的通知书同时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其他免初试资格人员报名:根据教育部推免生招生相关文件,符合其他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此类人员的复试等相关安排,待上级部门通知后另行公布。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现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执行。2025-10-23 13: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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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拥有深厚的办学积淀,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同时是 “211 工程”“985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及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高校。为保障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开展,现正式公布《湖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诚挚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学子报考。一、招生类型与学制(一)招生类型划分按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类;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类;特别说明: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毕业后需按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就业,网上报名时须选择 “定向就业” 类别填报信息。(二)基本学制设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城乡规划、农业、设计、文物等专业:基本学制为 3 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基本学制为 2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二、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致力于培育符合新时代需求的经世致用领军人才,具体要求如下: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正确的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拥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开阔的学术视野与良好的人文素养,实现德才兼备的全面发展;具备较强的科学精神与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术研究、行业实践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三、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初步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 5400 名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 2100 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 名左右;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及下达的计划执行;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统考招生人数,不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实践任务;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近三年在 CSCD 或 CSSCI 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要求: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 证明;若通过复试并被拟录取,需先从原培养单位办理退学手续,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对应专项要求: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 1-4 项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 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 1-4 项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为 0301 类),或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方向):(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 1-3 项基本要求;(2)工作经验要求(满足其一即可):本科毕业之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其他报考要求考生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考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科研经历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需参照《湖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五、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操作,逾期将无法补办。(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合理选择报考志愿与报考点;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4)未毕业自考生报考:需在网报信息的 “备用信息 1” 栏中准确填写本人考籍号;(5)同等学力考生材料提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论文发表证明、课程辅修证明、英语四级成绩单等)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6)特殊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对应政策(如加分、照顾、免初试),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初、复试;专项计划补充要求: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该计划主要面向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考生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要求办理资格确认,报名时选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该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类)进行资格复核;③ 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关注报考点通知;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需求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补充材料;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工作。(三)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六、初试与复试安排(一)初试准考证打印:考前考生需按研招网通知要求,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纪律:考生需到报考点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复试分数线与名单确定: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基本分数线),并据此划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间:暂定 2026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查,并缴纳复试费:① 本人《准考证》;②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 大学阶段成绩单(需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⑥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录取流程与要求(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参考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录取资格审查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开展全面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报名及考试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三)应届考生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四)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要求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要求转入档案的,将影响录取资格。(六)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新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七)体检安排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八、其他事项(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三)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四)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关注。2025-10-22 14: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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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流程,保障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招生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结合学科发展需求与人才培养目标,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招生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秀考生。二、招生规模2026 年我校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 61 名,其中包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1 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30 名。上述招生计划为初步拟定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三、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拥有良好道德品质,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术型人才需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工作;应用型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满足行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四、报名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对应学业要求:(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实践任务。(二)学业水平条件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背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 2026 年 8 月 30 日前(即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中 1-3 项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本科毕业之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报考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报名时应准确填写 “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及 “定向就业单位” 信息,并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五、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三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段为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段为 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指定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专业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历信息等内容,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过往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详细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未通过校验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送至我校进行核验备案,未按时提交核验材料或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后续考试;诚信承诺与责任: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金额及方式以报考点要求为准;加分政策:考生若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加分条件,加分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二)网上确认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网上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生所选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补充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信息核对:考生需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采集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三)准考证打印打印时间: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资格审核: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试;证件保管: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以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六、考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科目及考场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上标注的信息为准。七、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修业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写作及答辩等培养环节。(二)学习方式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若满足修业年限要求且学习成绩合格,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证书上会注明学习方式;若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与 “非定向就业” 两类:(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按签订的定向协议规定就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2)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除公共管理专业明确要求为定向就业外,在职报考且个人档案存放于用人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定向就业协议需在学籍注册前完成签订。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00 元 / 人 / 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专业 8000 元 / 人 / 年,公共管理专业 10000 元 / 人 / 年。(二)奖(助)学金体系考生入学后,可参与我校设立的多元奖(助)学金评选,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的具体评选标准、发放方式及金额,将按照学校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九、其他事项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1)初试期间,需严格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2)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3)若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或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4)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我校未开展任何考研辅导相关活动:(1)我校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及组织相关活动;(2)我校不提供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不开展书籍出售或邮购业务;(3)考生需及时登录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官网,查询获取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避免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虚假内容。章程效力说明:若本招生章程中的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抵触,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对章程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2025-10-22 14: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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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招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诚挚欢迎校内外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申请我校 2026 年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项目。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的具体规定制定如下:一、申请条件1.须为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思维与实践创新能力。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严格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3.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3 项条件外,还应展现出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科研潜质与学术素养。二、招收专业(一)2026 年硕士推免生招收专业全校 2026 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约为 170 人,各专业拟招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动态调整;最终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以《长沙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公布内容为准,各学院具体招收专业如下:1.交通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86100(交通运输)、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2.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0100(力学)、081400(土木工程)、085901(土木工程)3.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0200(机械工程)4.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1500(水利工程)、085900(土木水利)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0800(电气工程)、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5800(能源动力)7.经济与管理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025400(国际商务)、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5300(会计)8.计算机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00(软件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9.化学与医药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70300(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10.数学与统计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25200(应用统计)、070100(数学)、071400(统计学)1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70200(物理学)、0774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2.马克思主义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13.外国语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5101(英语笔译)1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5200(新闻与传播)15.设计艺术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140300(设计学)、135700(设计)1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17.建筑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1300(建筑学)、085300(城乡规划)、085901(土木工程)18.法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35102(法律(法学))19.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20.航空工程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086100(交通运输)21.人工智能学院:涵盖专业代码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二)2026 年直博生招收专业2026 年我校各学院直博生招收专业明确如下,且各专业接收直博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 15%:1.交通学院:专业代码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2.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0100(力学)、081400(土木工程)3.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0200(机械工程)4.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1500(水利工程)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0800(电气工程)6.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代码 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7.计算机学院:专业代码 083500(软件工程)8.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代码 070100(数学)9.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专业代码 070200(物理学)、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10.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专业代码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三、申请程序(一)预报名阶段1.时间与操作:9 月 6 日至 9 月 17 日期间,申请人需登录 “长沙理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简称 “申请系统”),先申请获取报名编号,再完整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提交。各学院会对申请人的预报名信息开展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2.系统确认:9 月 22 日(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已被学院初步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准确选择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需注意,考生需按照预报名时学院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此要求填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初步接收资格。届时,我校会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二)未参与预报名考生的报名阶段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及关闭时间为准),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信息实行分批审核,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择优筛选” 的原则。申请信息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会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及时登录系统完成确认,并主动与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确认复试相关事宜。(三)复试材料准备与提交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参与预报名的考生需将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在 “申请系统” 中作为附件上传;未预报名的考生按学院要求现场提交或线上上传: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生证(含注册信息页)2.补充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其他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的原创性工作成果等3.申请直博生的额外材料:(1)需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2)需确保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学科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等)(四)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完成复试及初步录取建议后,将相关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及公示平台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四、复试方式和内容1.复试组织与组成:复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领域的导师组成,导师需具备丰富的教学与科研经验,确保复试评审的专业性与公正性。2.复试形式:复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部分学院若结合学科特点采用 “面试 + 笔试” 的复合形式,需明确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不超过 50%,具体权重由学院提前制定并向考生公布。3.复试内容: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科前沿认知等)、综合能力(包括逻辑思维、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等)、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包括外语交流能力、专业外语理解能力等)。4.复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5.复试记录与存档: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长沙理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 1)、面试记录、录音录像文件等材料,由各学院统一留存归档,以备核查。五、体检1.体检时间: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由学校或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六、录取1.录取依据: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复试成绩,同时综合考量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思想品德考核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及学术诚信记录等。3.录取类别:全日制推免生的录取类别统一为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按要求完成相关就业协议签订或档案调转手续。4.资格核查:若发现考生在报名、材料提交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学校将立即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七、全日制推免生激励政策1.直博生待遇:直博生学制为 5 年,在学制有效期内,可享受与我校在读博士生同等的待遇,包括科研经费支持、奖助体系覆盖等。2.硕士生导师选择: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导师选择环节中享有优先权,可根据个人专业兴趣与科研方向,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导师。3.硕博连读报考资格: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在满足学校硕博连读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项目的报考资格。4.学业奖学金评定: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原则上可参与一等奖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定标准按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执行。5.提前融入研究生阶段:推免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本科毕业学年提前参与我校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同时可提前加入导师的科研课题组,参与科研项目研究,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奠定基础。八、其他事项1.招生信息更新:若招生过程中相关信息(如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安排等)发生变动,将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2.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学院联系方式查询: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具体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可登录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9/5427.htm页面查询,考生若有学科专业咨询、复试安排咨询等需求,可直接联系对应学院。4.推免生考试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若考生擅自报名参加统考,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身份处理。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1)咨询渠道: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联系电话为 0731-85258968,考生可咨询报名、复试、录取等环节的相关问题(2)监督与申诉渠道: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联系电话为 0731-85258983,若考生对招生过程存在异议,可通过该渠道申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2 日2025-10-14 1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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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工商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与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作为一所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学校学科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多个领域,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及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已构建起本硕博贯通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总占地面积达2896亩,设有3个校区与19个教学学院,现有教职工2406人,在校学生规模超3万人。在学科建设方面,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2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4个重庆市重点学科;智能商务、智能金融、智能会计3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排名前1%,该数量在重庆市市属高校中位列第二。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分别位列重庆市第一、第二。专业建设成果同样显著,学校现有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重庆市特色专业,以及“绿色低碳”“数字经济”2个重庆市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学位授权方面,设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还建有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91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88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983人。学校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全职聘用欧洲科学院院士1名、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29人,省部级创新团队22个,培养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近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赛事中,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3700余项;高水平大学生女排运动队更是创下重庆市排球比赛30连冠的优异成绩。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广泛认可,曾获评“全国就业50强典型高校”。一、培养目标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高层次人才。这类人才需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要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成为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要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成为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余名,其中包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00名。特别提醒:本招生简章及《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与推免生招生计划,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参考依据。实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生源情况与发展需求,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调整。若推免生招生计划存在未完成情况,剩余名额将归入统招计划使用。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遵守法律法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重庆工商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4. 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对应规定执行: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一)中所有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一)中所有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项目管理[125602]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一)中第1、2、3项条件。 (2)需具备以下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 自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也需满足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推免生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若报考重庆工商大学,需参照《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四、报名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特别提示:报考该校设计硕士(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点,无需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5012)。(一)网上报名要求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3. 志愿填报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 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 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 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9. 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 信息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1.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依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与报考点需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得准予其参加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参加考试。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所有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应届生打印《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六、考试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一)初试1. 考试日期与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2. 考试科目与方式: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内容为准。4. 有效证件: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复试是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安排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1. 复试合格分数线:学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总体初试成绩,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2. 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6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3.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校内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项目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形式: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校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6. 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相关规定执行。初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七、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实际情况,依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八、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九、录取(一)录取依据与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考核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复试结果影响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定向就业相关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特别提示:原则上,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项目管理[125602]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五)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六)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期限等需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七)新生报到要求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十、学制不同专业学制有所差异,其中法律(法学)、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产教融合MBA)学制为2年,其他学科专业学制均为3年。各学科专业标准学制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3000元/生/年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4500元/生/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综合管理MBA)、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产教融合MBA)专业学位硕士:35000元/生/年以上学费标准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申请条件,以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十二、其他(一)违规处理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二)现役军人报考说明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以及军队系统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三)辅导与信息查询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查询。(四)校区安排与住宿费学校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存在差异,住宿费将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不同培养单位研究生就读校区如下:人工智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5个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就读于茶园校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西侧);艺术学院研究生,就读于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其他培养单位研究生,就读于南岸校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实际就读校区,以当年报到时学校安排为准。(五)简章效力本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十三、联系方式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2769448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明智楼308室邮编:4000672025-10-09 1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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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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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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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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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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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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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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