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6 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政策详解

2025-09-29 10:07:29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发布《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对推免生接收的申请条件、流程、复试及录取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以下为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申请基本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方可参与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6 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


1.政治思想与品德规范: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推免资格认证:须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注:该资格需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审核备案,未经备案者无效)。


3.学术素养与创新能力:学习态度勤奋,思维逻辑清晰,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的学术研究需求。


4.学业成绩与学风要求:本科 1-6 学期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未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


5.外语水平达标:需根据专业类别满足对应外语要求,具体如下:


(1)非英语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得低于 425 分,各院系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高的外语成绩标准。


(2)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一般不低于 70 分。


6.专业报考限制:除部分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多数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跨一级学科申请,具体接收要求以各院系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7.身体健康标准:需符合国家及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任务。


二、接收专业、人数、语种及复试比例说明


1.接收专业与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具体接收范围及计划招生人数,可参考学校发布的《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将明确标注各专业的招生名额及方向。


2.可接收外语语种:


(1)非外语专业:仅接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推免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申请。


(2)外语专业:仅接收法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的推免生,其他外语语种考生不符合申请条件。


3.复试比例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推免生招生规模的 150%;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考生报名情况、专业需求等,自主调整复试比例,并提前向考生公示。


三、申请流程步骤


1.院系申请提交:


(1)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需按照所报考院系的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以院系官网通知为准。


(2)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与筛选,结合学术背景、成绩、创新能力等因素择优选拔,根据确定的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名单,并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各院系的官网网址及联系方式可参考后文附件,考生可直接登录院系网站或致电咨询申请相关问题。


2.“推免服务系统” 注册与信息完善:


(1)已通过推荐学校审核的推免生,需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2)在系统内完成信息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等操作,并查询学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确认报考专业信息。


3.志愿填报与复试确认:


(1)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填报志愿,报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时,需选择 “河北省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作为报考单位。


(2)考生收到学校或院系发送的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点击 “确认接受”,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所有申请该校推免生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流程及要求如下:


1.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及方式(线上或线下)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具体安排将通过院系官网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按时完成报到。


(2)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法参加复试:


①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需核对学籍信息);


② 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政审表》;


③ 个人撰写的《个人陈述》(需说明学术背景、科研经历、报考意向及未来规划等);


④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承诺遵守复试纪律,无舞弊行为);


⑤ 各院系根据专业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


2.复试组织实施:


(1)复试时间:由各院系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确定后将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需按照指定时间参加复试。


(2)复试方式:具体考核形式(如线上面试、线下笔试 + 面试等)及操作要求,以各院系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复试总分 120 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包含两个部分:


①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 20 分,与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及专业外语基础。


② 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由复试小组组织,以口试形式为主,重点考核以下内容: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同时兼顾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4)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侧重: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专业技能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的评估,同时关注考生的兴趣特长、职业规划及就业意向等。


体检安排:


(1)所有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接收。


(2)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同时结合学校相关补充规定。


(3)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板块)发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并按时参加。


五、录取规则说明


1.成绩计算与录取门槛:


(1)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 = 外语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2)录取最低标准:复试成绩低于 72 分的考生,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均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


2.录取排序与名单确定:


(1)对通过复试门槛的考生,将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该专业推免生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两名及以上考生复试成绩相同,将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


3.待录取通知确认: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点击 “确认接受” 待录取通知,确认后录取生效;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统考报名限制:已被该校接收为推免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身份处理,但不再保留推免录取资格。


六、学制与学习形式


学制规定:大部分专业学制为 3 年;其中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学制为 2 年,具体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学习形式:所有推免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需按学校规定在校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及毕业论文等培养环节,不招收非全日制推免生。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机制


学费标准:推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若后续物价部门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将以调整后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学金体系:学校为推免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与优秀奖学金两大类,具体如下:


(1)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为:


①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获奖比例为 40%;


②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获奖比例为 40%;


③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获奖比例为 20%。


(2)优秀奖学金:包含三类,具体标准及名额如下:


① 校长奖学金:每年奖励 3-5 名优秀研究生,每人奖励 3 万元;


② 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的计划确定,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 2 万元;


③ 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奖励标准、名额及评选条件按出资方要求执行。


助学金体系:学校建立多维度助学金保障,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包括: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发放,每月发放 600 元。


(2)“三助一辅” 岗位助学金:学校鼓励研究生参与助研(协助导师开展科研工作)、助教(协助教师完成教学辅助工作)、助管(参与学校或院系行政辅助工作)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通过这些岗位锻炼综合素质与能力,同时获得相应的岗位助学金。


(3)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入学时可按规定向学校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及生活费用。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一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学校职能部门、院系的临时性辅助工作岗位,发放工作津贴;另一方面,对遭遇突发事件、需要经济帮扶的研究生给予困难补助。


八、信息公开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推免生招生的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包括: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拟录取名单等;其中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所有公开信息将通过两个渠道发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院官网,考生可随时登录查询。


九、监督与复议机制


1.监督管理要求:学校将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录取各环节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监督与巡视措施:


(1)实行专门监督制度:学校监察部门将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工作流程合规。


(2)实行现场巡视制度:监察部门将派遣专门工作人员前往各院系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复试过程是否规范。


3.复议流程:


(1)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议内容分类处理:涉及推免招生政策、原则的异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计算、评分标准等具体问题的异议,由相关院系负责解释与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


4.举报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 0312-7522636,举报邮箱 hdyzb10079@126.com;


(2)学校监察处:举报电话 0312-7522700,举报邮箱 bdjwb@ncepu.edu.cn;


(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举报电话 0311-66007121,举报邮箱 yjs@hebeea.edu.cn。


十、其他补充说明


1.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可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招生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本办法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制定本院系推免生接收的具体实施细则;细则需提前在院系官网对外公布,确保考生充分知晓。


2.录取资格无效情形: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经查实,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1)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在申请、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


(2)本科阶段受到行政纪律处分,且在录取前处分尚未解除;


(3)在本科毕业时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学校沟通,未经同意者按此处理)。


3.研究生支教团录取手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项目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待支教服务期满后按规定入学。


4.政策冲突处理: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各院系联系方式


001 法政系:联系人为陈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172;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为锅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398;


003 英语系:联系人为袁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142;


004 数理系:联系人为张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068;


005 机械工程系:联系人为赵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410;


006 动力工程系:联系人为赵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2243;


007 电力工程系:联系人为张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2581;


008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联系人为黄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2524;


009 自动化系:联系人为平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2051;


010 计算机系:联系人为狄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256;


011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联系人为王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505;


012 经济管理系:联系人为滕老师,联系电话 0312-7525123。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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