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
为落实学校《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与核心条件
(一)推荐对象范围
仅限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等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推免推荐范围。
(二)基本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记录;
学业进度达标,需按期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任务,且获得相应学分(其中外语类、体育类课程需达到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同时,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
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GPA)需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且排名需位于本专业前 40%;
课程成绩合规,数学类、英语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记录;其他课程若有补考(重修)情况,累计不得超过 1 科,且该科补考(重修)已通过;
交换生成绩认定,经学院推荐前往国内外大学学习的优秀交换生,其推免排名认定以在重庆大学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交换期间在外校取得的学习成绩不纳入推免成绩的最终核算范围。
二、推免工作实施规则
(一)名额分配方式
学院首先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按照各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占比进行初步分配,分配过程中采用 “向下取整” 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基础名额;
初步分配后剩余的名额,由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调整并再次划分至各专业(方向)。
(二)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主动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并提供能证明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特长优势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经学院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评审范围,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综合成绩核算
学院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照专业(方向)进行统一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确定推免资格初选名单的关键标准;其中,综合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奖励分值;
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分值的复核工作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均学分绩点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
奖励分值的计算依据《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执行,具体构成如下:奖励分值 = 科创成果类奖励分值 + 竞赛成果类奖励分值 + 公益成果类奖励分值;
奖励分值设置上限约束:总奖励分值最高不超过 0.4 分;同时,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公益成果类三个类别各自的累计奖励分值上限均不超过 0.2 分,单个类别分值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计入总奖励分值。
(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分值的学生所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过程中,需组织包含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的公开答辩会,重点排查材料中的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
专家审核小组及小组内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审核结束后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由参与审核的成员签字存档;
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未合格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范围原则上限定为:学生在本科阶段,在《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规定类别的期刊上,以规定作者署名方式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
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所得,仅作为推免评审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
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推荐工作流程
成立工作小组: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
成绩排名公示:学院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前 40% 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筛选,并按学分绩点高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在学院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指标数量公示: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限额总数,结合本细则 “推免工作实施规则” 中相关名额分配规则,计算确定学院各专业(方向)的推荐免试资格指标数;指标数确定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馈;
学生申请与材料审核: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特殊学术专长评审公示: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成果方可纳入综合成绩计算;
初选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入下一环节;
名单审核与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推免生资格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需由学院加盖公章,正式上报学校本科生院;
后续手续办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初选合格学生,需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善推免相关的其他手续,确保推免流程合规完成;
就业状态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被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将认定为 “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也不再出具打印出国成绩的学院证明。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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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地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该市素有 “教育之乡” 的美称。作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同时还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并且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民委的共同重点支持。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目前拥有 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 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还自主设置了 5 个交叉学科。其中,1 个学科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14 个学科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 个学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 个学科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学科覆盖范围涉及 12 个学科门类,为考生提供了丰富的专业选择。值得关注的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享受与西部高校同等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录取时参照国家 B 类分数线执行。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以及相关说明,考生可查阅《延边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表》,该目录将在学校指定平台发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名阶段的参考依据,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后续我校会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结合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各专业生源报考情况以及学校发展规划需求,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二、报名相关要求(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招生章程与专业目录另有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额外要求,需参考专业目录具体内容)。(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4 项条件外,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该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1-4 项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领域(代码 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 1-3 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1)本科毕业之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相关学科时,需满足该学科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要求可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无需满足学科学业要求)。对于按学科要求需提供相关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必须能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等官方平台查询到,无法在官方平台查询的成绩不予承认。(二)报名阶段安排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公布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2)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对应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2)确认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若发现信息错误需及时修改;同时,按照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录取。需注意的是,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最高加分项计算: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若需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地处二区的招生单位(我校属于此类),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会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同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可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此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就业单位范围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需严格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五)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对应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专项计划相关信息。需注意的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可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报考条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该计划。(2)报名与审核:考生在报名时需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3)调剂说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其余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及我校发布的相应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需提前查阅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六)免初试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会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予以拟录取。(七)推荐免试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不可再以推免生身份报考。(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说明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考前需明确自身就业情况与报考类别,确保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要求。三、初试相关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需妥善保管,同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初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考前辅导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考生需自行制定复习计划,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复习资源。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统一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报考条件符合性等。审查材料:复试前,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若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审查结果: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我校将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审查要求与安排,届时会通过学校指定平台发布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五、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名单确定与时间复试名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在每年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份开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考生需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避免错过复试。(二)复试形式与比例复试形式: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一般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确保复试选拔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最终录取成绩中的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权重比例会在复试前公布,考生可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阶段,我校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内容与初试前资格审查一致。若审查发现考生资格不合格,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已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无效。(四)定向就业相关要求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定向就业单位与相关责任。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确保定向就业政策的严格执行。六、调剂相关安排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报名、志愿确认、复试通知接收等操作,不接受线下调剂申请或其他形式的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开放时间、各专业调剂名额等,将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与学校通知,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七、体检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统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同时,我校会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培养需求,对体检项目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明确,新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按学校规定处理。八、录取相关安排(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二)录取类别与定向协议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 与 “定向就业” 两种。(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不限制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合同制管理,我校、用人单位与考生需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毕业后需按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特殊计划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就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新生报到与资格复查报到要求: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资格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有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对其报考资格、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四)弄虚作假处理对于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环节弄虚作假的考生(包括推免生),无论何时被发现,我校一经查实,将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发放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存在问题,将依法依规追回,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九、学制设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考生需在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任务,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 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具体学制可查阅专业目录。十、学费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MPA)、法律、翻译、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音乐、舞蹈、设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50000元/人/年。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最新)执行。十二、毕业生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严格履行协议。十三、其他(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二)2022级开始,经济管理学院和地理海洋与科学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均在珲春校区培养。(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五)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八)我校招生章程若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教育部管理规定为准。2025-10-22 14: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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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进一步强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要求及重庆工商大学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流程(一)申请基本条件1. 深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身心健康状况良好,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2. 申请人须为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成功获取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流程合规、相关材料完整有效;3. 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知识应用能力;4. 在本科阶段有学术成果者将被优先考虑,包括在正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相关奖项、在全国性重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情况;5. 申请免试攻读的硕士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需属于相同学科门类或相近学科领域。(二)接收专业与计划人数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具体专业(领域)及初步计划人数,可参考《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学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最终招生计划,需以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下达的专业名单及计划数为准。学校有权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情况,对各专业推免生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三)申请、复试与录取步骤1. 志愿填报环节拥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志愿信息。在系统中选择“重庆工商大学”(学校代码:11799),并明确拟报考的学科门类及具体学科方向。2. 复试通知发放学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安排,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 复试参与要求确认接受学校复试邀请的推免生,需按照各招生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由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结合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开展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研究的潜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现场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由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否则无效),同时可提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作为主要参与者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上述材料的交验工作可与复试过程同步进行。4. 录取结果确定(1)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2)学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随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定;(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学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资格;(4)推免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保持一致。(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政策1. 学费收取根据国家相关收费政策,凡被重庆工商大学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其学费收费标准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2. 奖助学金支持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奖金金额为12000元;入学后,推免生可通过自主申报科研项目,申请3000-5000元的科研创新基金支持;进入第二、三学年后,推免生将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具体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资助。二、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流程(一)申请基本条件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入学要求,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03〕3号)相关要求;3.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领域研究能力,需提交能充分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材料;4. 为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成功获取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整、材料齐全有效;5. 具备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综合能力,能够熟练翻译本学科领域的英文文献,需满足以下任一英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GRE考试成绩达到21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72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二)接收学科与计划人数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及具体研究方向如下:1.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代码:0202)区域经济学(二级学科):包含区域协调发展与城乡统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4个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二级学科):包含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组织与政策研究3个研究方向;国民经济学(二级学科):包含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与循环运行、国民经济政策评估与虚拟仿真、财税理论与政策、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5个研究方向;金融学(二级学科):包含乡村振兴与普惠金融创新、科技金融理论与实践、金融风险管理3个研究方向。2. 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代码:1202)会计学(二级学科):包含会计理论与资本市场、财务管理与价值创造、审计理论与可持续发展3个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二级学科):包含数字化与管理、企业战略与公司治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4个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二级学科):包含技术创新管理、数字化创新与创新生态系统、科技与创新政策、绿色创新与生态评价4个研究方向。3. 统计学(一级学科代码:0714)统计学(二级学科代码:071400):包含经济统计学、数理统计学、统计机器学习、数据科学及应用4个研究方向。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及最终计划人数,需以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下达的学科名单及计划数为准。学校有权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情况,对各学科推免生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三)申请、复试与录取步骤1. 志愿填报环节拥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志愿信息。在系统中选择“重庆工商大学”(学校代码:11799),并明确拟报考的学科门类及具体研究方向。2. 报名材料提交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的同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取得的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等),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能力的材料;(3)拟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4)至少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教授(或研究员及相当职称)资格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按照上述清单顺序对材料进行编号,将每一项材料单独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再将所有PDF文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后提交。上述所有报名材料需在2025年10月1日前,提交至对应博士招生学科的指定接收渠道。3. 复试通知发放学校各博士学科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安排,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 复试参与要求确认接受学校复试邀请的推免生,需按照各博士学科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由各博士学科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研究特点自主确定,复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动态与最新研究成果的掌握程度等。考生参加复试时,需现场交验以下书面材料:本人学生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上述材料的交验工作可与复试过程同步进行。5. 录取结果确定(1)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按需招生”的基本原则;(2)各博士学科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随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定;(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学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资格;(4)推免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与学校其他类型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保持一致。(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政策1. 学费与住宿费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人;住宿费按照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具体费用因宿舍条件差异有所不同。2. 奖助学金支持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金金额为13000元;入学后,若推免生申报市级科研创新项目,学校将给予立项支持。重庆工商大学已建立完善的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类型,具体的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申请条件,以学校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为准。三、其他注意事项(一)交通费用报销被重庆工商大学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凭复试期间往返交通费用票据,向学校申请报销相关交通费用。(二)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三)录取资格保留条件学校已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前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若在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咨询与申诉渠道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23-62769448,咨询邮箱用于接收相关咨询信息,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查询;2. 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查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3. 博士研究生各学科点联系电话:应用经济学学科联系电话为023-62769540,工商管理学学科联系电话为023-62769445,统计学学科联系电话为023-62769420;4. 申诉渠道:学校监察处负责受理推免生招生相关申诉,联系电话为023-62769741;5. 学校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明智楼308室,邮政编码为400067。2025-09-29 09: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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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接收流程,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需求,现将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身份与资格要求:为所在高校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品德与健康要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理健康状况达标,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特殊免初试资格要求: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二、申请程序(一)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报名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最终公布为准),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提交申请并报名参加复试。专业选择:报考专业需与本科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详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附件。特殊免初试考生报名: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人员(如享受免初试政策的退役人员),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二)材料审查与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与综合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确认。(三)复试组织与诚信承诺复试形式:考生需按照各招生学院的具体安排参加网上复试。诚信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署《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过程诚信合规。(四)体检报告提交提交时间: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 10 月 25 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及《集美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复试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及承诺书可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结果处理:体检结果未达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复试材料准备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集美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可从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1 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核对);《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集美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承诺书》,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额外需提交至少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录取与公示(一)待录取确认通知发送:通过复试并被我校确定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确认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二)名单公示与审核公示安排:审核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将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发布。最终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合格;因考试作弊、违纪(法)受到 “警告” 及以上处分,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处罚;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等情况,或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四)异议处理考生对拟录取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协同纪委监察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将反馈给异议申请人。四、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一)学费与学制直博生:学制为 5 年,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 / 全程・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年。(二)奖助学金体系国家助学金:直博生:24000 元 / 生・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200 元 / 生・年。学业奖学金:直博生:一年级新生统一发放 15000 元;二年级及以上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评定,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 / 生・年(占比 20%)、二等奖学金 10000 元 / 生・年(占比 30%)、三等奖学金 8000 元 / 生・年(占比 5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新生统一发放 8000 元 / 生・年;二年级及以上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评定,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 / 生・年(占比 10%)、二等奖学金 8000 元 / 生・年(占比 20%)、三等奖学金 6000 元 / 生・年(占比 45%)。其他奖励: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果的,可自主申报,学校将依据《集美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每年组织评选并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励。五、联系方式联系部门: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2-6181301信息查询:相关申请表格、体检要求等材料,可通过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平台查询下载。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10-09 14: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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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育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此类人才需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既包括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涵盖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就业方式则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在考试招生环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研究生)需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进行招收。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查询途径考生若需了解学校招生专业,可通过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查询;也可前往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查看招生专业、初试参考书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各专业招收计划等详细信息。同时,学校所有专业均接受符合条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二)招生计划数额2026 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5 人。需要注意的是,该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计划需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数额为准,且拟招生人数中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确定。待上级部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报名条件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修养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相关专业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校 040200 心理学、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045400 应用心理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学术条件之一:一是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 4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是近 3 年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 1 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通常为前三位)取得过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 1 项。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符合上述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推荐免试相关规定学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经本科毕业学校(需为具有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填报,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通过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拟录取为学校硕士研究生。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且,凡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学校最高奖学金。关于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可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四)立功表彰免试相关规定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若计划报考学校,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手续。学校会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将拟录取为学校硕士研究生。五、报考程序报考过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安排: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为正式网上报名时间,每日 9:00—22:00;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所有考生均需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后续参加网上确认。报名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专业填报限制: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同时,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其中包括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此外,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复试前,按要求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学校。初试加分政策申报: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且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要求准确填写和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同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续信息关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有关通知。补充材料提交: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确认: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应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报考点选择一般考生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特定考生报考点选择:济宁市驻地高校(包括学校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以及工作或户籍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学校的,须选择学校报考点(3770 曲阜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网上确认,并在学校曲阜校区参加考试。其中,学校日照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时,应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进行报名和网上确认。(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六、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北京时间为准: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查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查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查业务课(二)。(二)初试科目考生可参考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具体的初试科目。(三)考试科目及分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学术学位,以及体育、应用心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该科目满分为 150 分。(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属于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包括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333 教育综合、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这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学校自命题科目:除上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其他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且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在考试过程中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五)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初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查询。七、复试录取(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依据教育部会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属于一区,将依据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复试名单确定方式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同时,学校会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复试安排学校会对所有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复试,若有必要,还可进行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四)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定向就业合同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参加复试。(五)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由学校另行公布。(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以学校发布的其他具体通知为准;跨学科专业报考学校的考生,不需要进行加试。(七)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过程中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测试安排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初试加分政策审核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加分项目不进行累计,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项加分;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十)调剂安排初试结束后,学校会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将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十一)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学校会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类别及要求: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新生报到要求: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2 周。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或者请假后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新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二)体检安排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体检安排可查看学校发布的复试通知。八、学制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同样为 3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录取的教育硕士,学制为 4 年。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 / 学年,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8000 元 / 学年。特殊计划硕士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录取的教育硕士,按照 3 年学制缴纳学费。需注意的是,若学费标准有调整,将以山东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多种类别的奖助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 6000 元 / 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覆盖范围为 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 /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奖励和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具体奖励标准以学校发布的文件为准。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设有曲阜和日照两个校区,各招生学院(所)的培养校区,考生可通过查看研究生处主页公布的招生章程或各学院简介了解。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招生学院(所)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毕业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十二、违规处理办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需教育引导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会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若行为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三、其他事宜招生计划参考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学校参考 2025 年录取人数等因素确定的,仅作为参考,在实际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 2026 年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及上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考生个人问题处理责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章程冲突处理原则: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十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 57 号邮政编码:273165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可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查询研究生处相关信息2025-10-21 14: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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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 9.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0.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1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划线与复试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政审与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制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2.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3.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中,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要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十一、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024.10.14)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年10月8日2025-07-01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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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及直博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流程公平,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一、接收专业与计划规模1. 推免生: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拟接收全日制推免生226人,具体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2. 直博生:拟接收全日制直博生24人,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同样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信息为准。二、接收基本条件(一)推免资格要求申请人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二)体检要求体检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外语能力要求不同专业对外语能力的具体要求如下: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申请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外语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三、接收流程1. 志愿填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2. 复试通知: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安排准时参与。四、复试与录取安排(一)复试材料提交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完整)。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专用版本)。4. 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证书等)、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清晰的拍照扫描件。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信息虚假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内容一般包含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等,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应用能力。(三)录取与入学要求1. 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2. 名单公示与审批: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寄发。3. 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入学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被本科就读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3)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4)因违纪违法受到相关处分。五、学费、学制与奖助政策(一)学费与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会计(专业代码125300):学费14500元/年,学制3年。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学费30000元/年,学制2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2. 全日制直博生各专业直博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年,学制5年。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结果为准。(二)奖助政策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新生(调剂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等奖:获奖比例≤15%,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25%,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2000元/生/年。 (2)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获奖比例≤1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二等奖:获奖比例≤20%,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3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全日制直博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业奖学金: (1)一、二年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考生获奖比例10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2)三、四年级: 一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12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50%,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当年相关管理文件执行。此外,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保障研究生学习与生活需求。六、其他说明(一)咨询与信息查询渠道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2322180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吕老师信息查询: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招生网获取最新招生信息。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各学院具体咨询方式。(二)申诉举报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0773-2290659本办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关新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10-09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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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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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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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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