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

2025-09-29 09:37:25 来源:河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依据教育部与河北省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河北大学 2026 年启动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接收质量,保障整个工作流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设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工作规程,对考试招生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研究生院作为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全校接收办法、审核二级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调度监督巡查工作、审核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2.各招生单位:需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其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院长担任,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接收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单位书记担任,重点监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合规公正。


3.学校纪委: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保障接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接收类别与招生计划


1.接收类别: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直博生两类,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


2.招生计划:具体可报考专业及对应计划数,需参考附件《河北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与《河北大学接收直博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已包含支教团名额。需注意的是,各专业标注的 “拟接收人数” 仅作参考,实际接收人数会结合报考热度、生源质量等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3.培养相关政策: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助学金政策,与相同专业通过普通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保持一致。


三、接收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须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认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


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5.需满足接收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能力要求;


6.获得推免资格且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条条件外,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英语语种:CET6 成绩≥430 分、英语专业四级成绩≥70 分、IELTS 成绩≥6.0 分、TOEFL 成绩≥90 分;


(2)日语语种:需通过日语能力考试(JLPT)一级,或专业日语四级(TJM-4)成绩≥77 分。


同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其报考语种需与所报学科专业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其中,我校应用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院中国史、艺术学等专业的博士招生可接收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余专业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四、接收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按规定格式提交:


1.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经就读高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加盖公章确认;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报告单、IELTS/TOEFL 成绩单、小语种水平测试证明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若有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科研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


5.对应申请类型的表格:申请硕士推免生需提交《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需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且拟报考导师不得担任推荐人。


7.材料提交规范:上述材料需转换为 PDF 格式,压缩成大小不超过 5M 的 zip 文件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待各二级学院(中心、系)发布推免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后,按细则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寄送至指定联系人。


(二)登录系统报名


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报名费标准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接收复试通知


1.各二级学院(中心、系)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结合专业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进度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一次性或分批次公布;


2.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 “复试通知发送” 与 “考生确认复试” 功能,学校会通过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各接收单位会在学院官网发布复试时间、形式等具体安排。


(四)参加复试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河北省及学校复试录取规范框架内组织,具体安排需关注二级单位官网通知:


1.复试评价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学术素养与创新潜力;


2.复试形式与成绩: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 号)执行;


3.复试小组组成:各招生专业需组建不少于 5 人的复试小组,成员需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其中,硕士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需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需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校推免生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与保密制度。


(五)拟录取环节


1.各招生单位需在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推免接收计划拟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10 月 19 日期间,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 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2025 年 10 月 20 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拟录取手续均无效;


3.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会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五、直博生培养管理


1.直博生定义:从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群体;


2.学籍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学制为 5 年,学费标准与相同专业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生一致;


3.培养阶段划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2 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3 年);


4.学习要求:直博生需在预备阶段(前 2 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分要求;入学第 3 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学习年限调整:因客观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毕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8 年;


6.管理依据:具体培养管理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 号)执行,若该文件条款与教育部及学校最新要求冲突,以最新文件为准。


六、奖学金政策


1.基本依据: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 号)执行;


2.专项奖学金:学校设立 “求是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为:通过推免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 10000 元;通过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 12000 元;


3.详细查询:奖学金具体细则可登录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七、特别提示


1.资格备案要求:未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及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2.拟录取后学业要求: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顺利完成本科剩余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1)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


(2)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成绩未达到所在高校毕业要求;


(3)本科最后一学年出现学业成绩不及格记录;


(4)应届毕业时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3.重复报考限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4.入学体检要求:体检在入学报到后开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5.推免服务系统时间节点:


(1)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开通复试通知发送及考生确认复试功能;


(3)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开通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


(4)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开通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5)2025 年 10 月 20 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功能,同时关闭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


八、违规行为处理


1.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2.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复试内容,且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前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招生单位相关要求;


3.违规后果:考生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学校代码:10075


邮政编码:07100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2-5079489


联系邮箱:hbdxyzb@hb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



本办法涉及的规定、时间节点等内容,若后续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相关文章
考研问答
推荐视频
备考交流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