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1. 立德树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品德表现作为选拔首要标准,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及遵纪守法情况。
2. 质量核心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构建“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与工作机制,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素养的考核,重视一贯学业表现与实践能力。
二、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政治思想与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2. 学术诚信与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3. 推免资格与成绩:为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预计可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在我校推免系统报名(因各高校推免进程存在差异)。
4. 外语水平标准:
非英语/小语种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提供同等水平的TOEFL、IELTS、GRE等成绩证明;
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小语种专业:需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5. 专业报考限制:
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外,申请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理工科专业考生可报考经管类专业;
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需由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
6. 特殊资格群体: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者),可按本简章申请。
优先接收条件
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优先接收:
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
在公开刊物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
三、申请专业及名额
1. 接收专业范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MAud)、数字经济(MDE)硕士等非全日制专业(类别)外,报名系统内其余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
2. 接收名额限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最终名额将根据生源质量动态调整。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对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标准参照学校发布的收费通知或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二)奖助体系
我校已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奖助范围者):
1. 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一次性发放);
2.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分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3. 其他奖助:学校设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具体政策可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五、申请办法
考生需完成“我校推免系统报名—复试资格认定—复试—拟录取确认”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双系统报名)
1. 我校推免系统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7日-9月11日17:00;
报名要求:
(1)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2)如实填写学习信息、提供真实材料,本科为分校区的考生需准确填写校区信息;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3)按注册页面要求完成登录,选择“硕士推免模块—硕士推免申请”,按提示上传本人照片(严禁使用软件合成、修饰照片)、输入文本;逾期报名无效,操作失误后果自负。
2.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所有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考生,需在该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
系统内个人信息需与我校推免系统一致,报考院系、专业等志愿信息需与我校拟录取结果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资格认定
1. 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在官网公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 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以公示名单为准;
3. 复试考生需登录我校推免系统,网上缴纳复试费、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具体安排以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为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17日前完成;
2. 复试形式: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包含笔试、面试等环节;
3. 复试要求:具体考核内容与安排参考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需按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以下操作:
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
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2.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最终拟录取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六、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
1.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登录我校推免系统打印,需使用空白A4纸,背面无字迹;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推免系统下载打印;
3. 身份与学籍证明: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注册页,注册需完整);
4. 学业成绩证明: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 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或TOEFL、IELTS、GRE等成绩证明1份;
6. 学术与获奖证明:学术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证明等)、获奖证书等材料(如有);
7. 诚信承诺材料:本人手写签名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 政审材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 其他材料: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专项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违规处理
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如虚报成绩排名、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
未入学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体检
1. 体检安排:我校暂定将推免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体检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
3.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执行。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资格审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程调整。
(二)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1. 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2. 本科阶段受到纪律处分;
3. 患有严重疾病且隐瞒不报;
4. 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5. 本科第四学年课程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6. 毕业论文成绩为“良”以下(不含良)或75分以下(不含75分);
7. 发生其他影响录取资格的事项。
九、其他事项
1. 住宿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项计划除外),学校不提供住宿,需自行安排;
2. 通讯要求: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保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因关机、停机延误接收通知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的,责任自负;
3. 专项选拔:推免生选拔过程中,我校将开展“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项目候选人选拔,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4. 政策调整:推免生接收工作以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如有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更新。
十、联系方式
(一)信息查询
有关招生政策、通知公告等,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二)咨询与通讯
1. 咨询电话:010-64492151(工作日8:00-17:00);
2. 传真:010-64495202;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4. 邮政编码:100029;
5.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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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太原理工大学设有两个报考点。其中,迎西校区报考点对应的代码为 1402,明向校区报考点对应的代码为 1425。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两个报考点接收的考生类别及相关注意事项。一、各报考点接收考生类别说明(一)迎西校区报考点(代码 1402)接收范围该报考点主要面向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与虎峪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过,有两类考生不在此接收范围内:一类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按要求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另一类是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但其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 910、911 相关专业的考生。(二)明向校区报考点(代码 1425)接收范围明向校区报考点接收的考生类别相对更广,具体包含以下五类: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属于 “太原市范围内未设立报考点高校”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该类考生报考的是太原理工大学,同时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户籍位于太原市,或在太原市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且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报考太原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类考生;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 910、911 相关专业的考生。二、报名关键流程及责任说明(一)报名前准备计划在太原理工大学两个报考点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等相关通知公告。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考生可登录意向报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等重要内容,为报名做好充分准备。(二)报名过程注意事项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完成报名后,务必妥善保管并牢记个人的 “报名号” 与 “密码”。若因遗忘或丢失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完成报名确认、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此外,若考生未按照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或在网上报名时出现信息错填、误填,甚至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进而造成无法进行报名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入复试以及无法被录取等后果,所有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考费缴纳要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按照规定通过网上渠道缴纳报考费,注意不要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才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费的网上支付,在报名确认阶段,一律不接受补缴费用的申请。对于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报名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结果无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系统将自动退还已缴纳的报考费。三、其他重要注意事项(一)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选择报考点时,应根据自身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教学点所在地的市级行政区域来确定合适的报考点。(二)特殊考试要求相关安排若招生单位对考试有特殊要求,比如需要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者考生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那么招生单位将在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统一组织考试。(三)网上确认工作安排及材料要求太原理工大学报考点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依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布网上确认的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在后续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详细的确认时间。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非应届考生若按照户籍条件选择报考点,需提交户口簿相关材料;若按照工作地条件选择报考点,则需提交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在规定地市缴纳社保的证明。若考生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四)考生奖惩情况填写要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需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025-10-30 11: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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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为落实学校《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的推荐工作。一、推荐对象与核心条件(一)推荐对象范围仅限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等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推免推荐范围。(二)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记录;学业进度达标,需按期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任务,且获得相应学分(其中外语类、体育类课程需达到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同时,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GPA)需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且排名需位于本专业前 40%;课程成绩合规,数学类、英语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记录;其他课程若有补考(重修)情况,累计不得超过 1 科,且该科补考(重修)已通过;交换生成绩认定,经学院推荐前往国内外大学学习的优秀交换生,其推免排名认定以在重庆大学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交换期间在外校取得的学习成绩不纳入推免成绩的最终核算范围。二、推免工作实施规则(一)名额分配方式学院首先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按照各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占比进行初步分配,分配过程中采用 “向下取整” 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基础名额;初步分配后剩余的名额,由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调整并再次划分至各专业(方向)。(二)申请材料要求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主动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并提供能证明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特长优势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经学院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评审范围,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三)综合成绩核算学院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照专业(方向)进行统一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确定推免资格初选名单的关键标准;其中,综合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奖励分值;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分值的复核工作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均学分绩点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奖励分值的计算依据《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执行,具体构成如下:奖励分值 = 科创成果类奖励分值 + 竞赛成果类奖励分值 + 公益成果类奖励分值;奖励分值设置上限约束:总奖励分值最高不超过 0.4 分;同时,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公益成果类三个类别各自的累计奖励分值上限均不超过 0.2 分,单个类别分值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计入总奖励分值。(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分值的学生所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过程中,需组织包含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的公开答辩会,重点排查材料中的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专家审核小组及小组内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审核结束后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由参与审核的成员签字存档;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未合格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范围原则上限定为:学生在本科阶段,在《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规定类别的期刊上,以规定作者署名方式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所得,仅作为推免评审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三、推免推荐工作流程成立工作小组: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成绩排名公示:学院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前 40% 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筛选,并按学分绩点高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在学院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指标数量公示: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限额总数,结合本细则 “推免工作实施规则” 中相关名额分配规则,计算确定学院各专业(方向)的推荐免试资格指标数;指标数确定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馈;学生申请与材料审核: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特殊学术专长评审公示: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成果方可纳入综合成绩计算;初选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审核与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推免生资格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需由学院加盖公章,正式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后续手续办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初选合格学生,需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善推免相关的其他手续,确保推免流程合规完成;就业状态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被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将认定为 “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也不再出具打印出国成绩的学院证明。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7 月 9 日2025-09-29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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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工作圆满结束!3月25日-27日,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本次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考查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则为综合能力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学院成立了以黄河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全面巡视和检查,做到对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坚守纪律底线,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在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然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2025-07-30 1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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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总则1. 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熟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既能成为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能成长为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2. 招生决策机构:我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该委员会负责落实教育部招生政策规定、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招生工作;严格遵循“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审议并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学习及就业方式1. 学习方式分类: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标准,保障招生公平性。2. 就业方式分类: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录取阶段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就业方向与责任。三、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120名(包含推免生指标),实际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作为考生报考参考,待国家正式计划下达后,学校将综合社会需求、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多方面因素,在全校范围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四、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1. 招生专业:我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将详细列出各专业招生方向与相关要求。2. 学制规定:全日制专业: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满足在职考生灵活学习需求。3. 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金融硕士、艺术类硕士(含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学费为25000元/生•学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为11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26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类硕士(含音乐、美术与书法)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五、报名(一)报考条件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3.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学业。4. 专业特殊要求:满足《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备注的具体要求,包括专业背景、技能证书等相关条件。5. 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本科毕业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可直接报考。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针对具体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学位人员: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造。特殊说明: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6.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基础要求:满足上述第1-5条所有要求。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7.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基础要求:满足上述第1-5条所有要求。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8. 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基础要求:满足上述第1-4条要求。 工作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补充规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基础要求:满足上述第1-5条所有要求。身份要求:符合教育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相关规定。材料提交要求: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10月30日前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公共邮箱进行核验;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核验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复试前我校将对上述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10. 推免生报考要求: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称“推免生”)的报名工作,详见《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申请人需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报名并完成相关操作,否则无法参与录取;相关培养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报名时段为9:00—22:00(北京时间)。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诚信承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特定专业报考点要求:报考我校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与书法(135600)、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3470安徽师范大学”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与网上确认,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点。2. 报考资格审查:学历(学籍)校验:考生报名时需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确保报名资格有效。报名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将根据填报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各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结合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结果与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网上确认: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在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同时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逾期不再补办。 信息锁定: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未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操作细节与注意事项,可参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六、初试1.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2.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3. 其他注意事项:初试相关具体要求与细节,可查阅准考证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七、复试录取1. 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结束,若有特殊需求,可组织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和图书情报[125500]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依据。3. 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与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综合评估后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将在后续通知中详细说明。4. 体检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需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与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同时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业要求。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 外国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评估考生外语能力的重要依据。7. 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与申请要求,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原则:若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人数少于该专项招生人数,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复试名单,或开展专项计划调剂工作。若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人数多于该专项招生人数,我校将通过计算“相对偏差”对上线考生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计算公式为: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得按照该专项计划录取。9. 调剂办法: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在网上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确保调剂工作公开透明。10. 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八、奖助体系我校按照国家与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构建了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为研究生提供经济支持,助力其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标准与申请办法,可查阅我校研究生管理相关文件。九、注意事项1. 通讯信息填写: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认真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与详细通讯地址,确保报名至录取期间通信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2. 信息发布方式:我校将及时在官方平台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重要信息,不再发放纸质通知;考生需定期登录相关平台查询,保持信息获取的及时性。3.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4. 考研辅导规范:我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与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十、附则1. 政策冲突处理: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2. 联系方式:部门名称: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文典楼A40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5910126。2025-10-20 1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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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部署,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流程规范与结果公正,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核心工作原则1. 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录取全流程严格执行政策公示、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原则。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科学素养、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秉持实事求是评价标准。3. 遵循"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发掘具备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二、组织管理架构我校全面压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建立校院两级管理、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的工作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研究生处)承担统筹领导职责。负责制定全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范复试各环节操作,审核、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组织开展全流程监督巡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则,审议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校党委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督查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全程参与组织管理。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实施工作。牵头组建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协调;分管院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组织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复试考核内容,遴选培训考官及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工作争议;复试全程执行录音录像、回避及保密制度;按要求将复试工作组名单、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成绩登记表及拟录取名单等材料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3. 纪检监察办公室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负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并核查处理。三、复试实施细则(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工作将于9月23日至10月19日期间开展。各学院需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尽早组织复试工作。首次复试前,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需提前向考生公布。(二)复试操作流程1. 资格初审。各学院依据本学科专业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推免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学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明确告知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2. 材料提交。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原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原创性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提出其他针对性材料要求。3. 复试组组建。各复试工作组由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的考官组成,其中需包含至少1名外语教师或外语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另设1名工作组秘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复试组人员信息及工作分工严格保密,严禁为考生提供补习辅导,严禁泄露复试内容及考核结果。4. 考核方式。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各学科可根据专业需求增设笔试、实验操作或实践能力考核环节。复试各环节权重及成绩计算方式按学科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三)复试考核内容1. 考核重点涵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理论应用及问题解决能力,同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发展倾向的考察。2. 面试考官需结合考生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理论体系及技能要求设计问题,确保问题表述清晰、指向明确、规范严谨。3. 面试实行考生依次入场、随机抽题模式。考官根据抽题内容提问,并可结合考生回答情况进行延伸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低于20分钟。四、录取工作流程1. 成绩要求。复试总成绩及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一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 拟录取通知。各学院完成复试后,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拟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后不得变更录取志愿。3. 后续考核。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参加体检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4. 名单公示。研究生处将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拟录取数据库。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需公示的信息,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处汇总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2. 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及考核结果负全面责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流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3. 复议处理制度。信访申诉实行实名制,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4. 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4900044。5. 咨询渠道。咨询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咨询电话:010—64909005;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2025-10-23 1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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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地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该市素有 “教育之乡” 的美称。作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同时还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并且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民委的共同重点支持。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目前拥有 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 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还自主设置了 5 个交叉学科。其中,1 个学科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14 个学科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 个学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 个学科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学科覆盖范围涉及 12 个学科门类,为考生提供了丰富的专业选择。值得关注的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享受与西部高校同等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录取时参照国家 B 类分数线执行。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以及相关说明,考生可查阅《延边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表》,该目录将在学校指定平台发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名阶段的参考依据,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后续我校会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结合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各专业生源报考情况以及学校发展规划需求,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二、报名相关要求(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招生章程与专业目录另有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额外要求,需参考专业目录具体内容)。(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4 项条件外,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该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1-4 项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领域(代码 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 1-3 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1)本科毕业之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相关学科时,需满足该学科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要求可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无需满足学科学业要求)。对于按学科要求需提供相关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必须能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等官方平台查询到,无法在官方平台查询的成绩不予承认。(二)报名阶段安排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公布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2)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对应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2)确认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若发现信息错误需及时修改;同时,按照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录取。需注意的是,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最高加分项计算: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若需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地处二区的招生单位(我校属于此类),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会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同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可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此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就业单位范围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需严格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五)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对应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专项计划相关信息。需注意的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可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报考条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该计划。(2)报名与审核:考生在报名时需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3)调剂说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其余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及我校发布的相应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需提前查阅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六)免初试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会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予以拟录取。(七)推荐免试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不可再以推免生身份报考。(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说明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考前需明确自身就业情况与报考类别,确保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要求。三、初试相关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需妥善保管,同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初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考前辅导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考生需自行制定复习计划,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复习资源。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统一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报考条件符合性等。审查材料:复试前,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若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审查结果: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我校将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审查要求与安排,届时会通过学校指定平台发布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五、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名单确定与时间复试名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在每年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份开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考生需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避免错过复试。(二)复试形式与比例复试形式: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一般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确保复试选拔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最终录取成绩中的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权重比例会在复试前公布,考生可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阶段,我校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内容与初试前资格审查一致。若审查发现考生资格不合格,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已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无效。(四)定向就业相关要求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定向就业单位与相关责任。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确保定向就业政策的严格执行。六、调剂相关安排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报名、志愿确认、复试通知接收等操作,不接受线下调剂申请或其他形式的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开放时间、各专业调剂名额等,将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与学校通知,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七、体检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统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同时,我校会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培养需求,对体检项目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明确,新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按学校规定处理。八、录取相关安排(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二)录取类别与定向协议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 与 “定向就业” 两种。(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不限制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合同制管理,我校、用人单位与考生需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毕业后需按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特殊计划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就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新生报到与资格复查报到要求: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资格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有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对其报考资格、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四)弄虚作假处理对于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环节弄虚作假的考生(包括推免生),无论何时被发现,我校一经查实,将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发放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存在问题,将依法依规追回,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九、学制设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考生需在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任务,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 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具体学制可查阅专业目录。十、学费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MPA)、法律、翻译、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音乐、舞蹈、设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50000元/人/年。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最新)执行。十二、毕业生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严格履行协议。十三、其他(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二)2022级开始,经济管理学院和地理海洋与科学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均在珲春校区培养。(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五)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八)我校招生章程若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教育部管理规定为准。2025-10-22 14: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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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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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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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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