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及复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坚守立德树人核心
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关键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
(二)重视学业过程评价
突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考查,综合研判学生学业基础、学习能力及知识掌握的连贯性,避免单一以某次成绩定优劣。
(三)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如社会实践、创新实践、综合素质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在专业学习之外实现多元成长。
(四)强化规范管理监督
严格执行推免相关政策,健全工作监督机制,对学术不端、材料造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架构
(一)两级管理模式
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校级统筹机构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的统筹决策,制定整体工作方案;
2. 研究生院具体承担组织、指导与实施职责,协调各招生单位推进工作,汇总相关信息。
(三)纪检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部门与各学院纪检组织全程参与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对各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结果公正。
(四)院级工作小组
各招生单位成立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小组,由院长与书记共同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具体落实。
(五)巡视监督小组
学校及各招生单位分别组建若干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各招生单位的工作流程、实施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六)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失职、违规操作导致不良后果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研究生阶段培养潜质;
3.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4. 品行良好,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或属于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范畴;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二)全日制直博生申请条件
除满足上述(一)中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的全部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2026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外语语种的规定(如特定语种能力证明、等级考试成绩等)。
四、申请操作流程
(一)预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9月5日起;
2. 报名操作:考生登录我校“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已开通预报名功能的招生单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需符合招生单位明确的材料规范);
3. 初审与通知:招生单位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由相关学院通过指定方式通知参加复试。
(二)正式报名阶段
1. 系统开放时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2日9:00开通;
2. 报名操作:考生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个人信息注册、证件照片上传、报名缴费、志愿填报、拟录取结果查看等一系列操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材料审核与复试通知
1. 材料审核:各招生单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按学院或学科专业组建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依据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汇总形成审核成绩;
2. 复试名单确定:招生单位结合接收推免生规模、预设复试比例,依据审核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3. 复试通知发送: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确认后按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考核。
(四)拟录取通知与公示上报
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单位发放拟录取通知,同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形式
各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进度,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线下或线上远程),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流程、要求等)需通过招生单位官网公布复试细则,确保考生提前知晓。
(二)复试核心内容
复试涵盖四大模块,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重点考核考生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
2. 专业课测试:考查考生对本科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知识体系完整性及专业思维能力;
3. 综合面试:通过提问交流,评估考生的学术潜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科研兴趣;
4. 外语能力测试: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检验考生外语应用与沟通能力。
(三)复试过程监管
1. 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妥善保存备查,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
2.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严禁泄露;
3. 复试各环节的纪律要求、违规处理标准,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一致,严肃考场纪律。
(四)复试材料准备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核(部分材料需提交复印件):
1.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2. 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 体现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GRE成绩报告等)1份;
4. 学术水平与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复印件、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份;
5.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6. 招生单位根据学科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体检安排
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标准,将另行发布通知。
六、拟录取相关规定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各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议,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
1. 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确认等全部操作;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将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原拟接收资格自动失效;
3. 最终未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原拟接收资格及名单公示结果自动失效。
(三)录取信息锁定
录取层次(硕士/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录取专业及学习方式(全日制),以“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的备案信息为准,后续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考试资格限制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违反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
推免生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统一为全日制,按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要求开展教学与管理。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通过教育部审核的推免生,将与统考生同步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接收推免生学科范围
(一)硕士研究生接收范围
2026年我校除全日制硕士心理学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外,其余所有全日制学科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
(二)直博生接收范围
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含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类别)所属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具体可报考专业以“推免服务系统”内可选专业列表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生计划平衡
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时,需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优势学科人才培养,同时兼顾其他学科专业平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合理设定导师招生人数,确保各专业及导师均预留一定名额用于接收全国统考生。
(二)奖助政策说明
1. 推免生录取的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择确定;
2. 推免硕士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原则上可享受12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及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 直博生入校后按博士生标准享受待遇,第一、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年,第三学年及以上按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发放;博士期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5000元/年;
4. 学校额外设置硕士、博士研究生助研金,具体发放标准与申请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后资格核查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完成本科剩余阶段学习任务。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推免后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且必修课程不及格记录累计超过1门次;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4. 政审或体检不合格。
(四)毕业资格要求
推免生在2026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未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五)公示与备案要求
未经我校官方平台公示,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推免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材料真实性责任
申请人需对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监督与咨询渠道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22323;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上述渠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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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育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此类人才需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既包括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涵盖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就业方式则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在考试招生环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研究生)需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进行招收。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查询途径考生若需了解学校招生专业,可通过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查询;也可前往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查看招生专业、初试参考书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各专业招收计划等详细信息。同时,学校所有专业均接受符合条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二)招生计划数额2026 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5 人。需要注意的是,该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计划需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数额为准,且拟招生人数中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确定。待上级部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报名条件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修养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相关专业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校 040200 心理学、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045400 应用心理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学术条件之一:一是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 4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是近 3 年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 1 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通常为前三位)取得过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 1 项。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符合上述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推荐免试相关规定学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经本科毕业学校(需为具有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填报,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通过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拟录取为学校硕士研究生。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且,凡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学校最高奖学金。关于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可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四)立功表彰免试相关规定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若计划报考学校,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手续。学校会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将拟录取为学校硕士研究生。五、报考程序报考过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安排: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为正式网上报名时间,每日 9:00—22:00;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所有考生均需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后续参加网上确认。报名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专业填报限制: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同时,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其中包括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此外,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复试前,按要求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学校。初试加分政策申报: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且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要求准确填写和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同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续信息关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有关通知。补充材料提交: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确认: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应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报考点选择一般考生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特定考生报考点选择:济宁市驻地高校(包括学校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以及工作或户籍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学校的,须选择学校报考点(3770 曲阜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网上确认,并在学校曲阜校区参加考试。其中,学校日照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时,应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进行报名和网上确认。(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六、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北京时间为准: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查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查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查业务课(二)。(二)初试科目考生可参考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具体的初试科目。(三)考试科目及分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学术学位,以及体育、应用心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该科目满分为 150 分。(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属于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包括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333 教育综合、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这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学校自命题科目:除上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其他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且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在考试过程中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五)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初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查询。七、复试录取(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依据教育部会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属于一区,将依据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复试名单确定方式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同时,学校会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复试安排学校会对所有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复试,若有必要,还可进行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四)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定向就业合同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参加复试。(五)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由学校另行公布。(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以学校发布的其他具体通知为准;跨学科专业报考学校的考生,不需要进行加试。(七)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过程中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测试安排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初试加分政策审核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加分项目不进行累计,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项加分;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十)调剂安排初试结束后,学校会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将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十一)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学校会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类别及要求: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新生报到要求: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2 周。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或者请假后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新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二)体检安排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体检安排可查看学校发布的复试通知。八、学制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同样为 3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录取的教育硕士,学制为 4 年。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 / 学年,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8000 元 / 学年。特殊计划硕士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录取的教育硕士,按照 3 年学制缴纳学费。需注意的是,若学费标准有调整,将以山东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多种类别的奖助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 6000 元 / 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覆盖范围为 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 /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奖励和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具体奖励标准以学校发布的文件为准。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设有曲阜和日照两个校区,各招生学院(所)的培养校区,考生可通过查看研究生处主页公布的招生章程或各学院简介了解。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招生学院(所)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毕业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十二、违规处理办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需教育引导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会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若行为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三、其他事宜招生计划参考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学校参考 2025 年录取人数等因素确定的,仅作为参考,在实际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 2026 年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及上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考生个人问题处理责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章程冲突处理原则: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十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 57 号邮政编码:273165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可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查询研究生处相关信息2025-10-21 14: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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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点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 号)、《黑龙江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考生需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一、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受理范围及地址(一)报考点受理范围以下四类考生可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13)报名:哈尔滨市内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的考生(报考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 的考生除外);哈尔滨市内报考哈尔滨音乐学院的考生;哈尔滨市内报考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考生;哈尔滨市内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医学门类的考生,以及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考生除外)。此外,报考专业属于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或考试科目含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中医)” 的考生,需按以下规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考生: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市级招生考试院,具体包括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市招生考试院、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大庆市招生考试院、鸡西市招生考试院、绥化市招生考试院、黑河市招生考试院(共 8 个)。特别提示:上述 8 个市级招生考试院的办公地址与实际考试地点(考场)不一致。网报确认结束后,各市招考院将根据考生报名人数,选择 1 所或多所属地中学作为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址为准(依据《黑龙江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二)报考点地址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 1 号。二、哈尔滨市考生身份认定依据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材料证明 “哈尔滨市考生” 身份,具体要求如下:哈尔滨市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户口簿照片;户籍非哈尔滨市但在哈尔滨市工作的往届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两项材料 —— 一是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用 A4 纸打印,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二是社保缴纳记录(由哈尔滨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真实性要求: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网上确认资格及考试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材料导致不予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报名前准备: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文件、报名公告及各报考点公告,明确各报考点受理范围,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避免因选错报考点影响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报考点。黑龙江省不受理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论户籍是否在省内)及户籍与工作单位均不在本省的非应届考生报考。往届生报考点选择:往届生需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办理报名与确认。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网上确认时提交户口簿照片;在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部门开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名确认及考试资格。报名信息填写规范: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准确填写并反复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提交报考信息后,“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内容不可修改;如需调整,须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缴纳报考费。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占用单一考位);逾期无法更改任何报名内容。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并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保持畅通。志愿填报限制: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填报前须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推免生报名限制: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该计划,并准确填报入伍前学籍信息及入伍、退役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按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转入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可在调剂阶段申请专项计划调剂;未申请加分的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调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考生须按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可查阅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通知。照顾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残疾考生便利申请:选择黑龙江省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需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要求,于 10 月 27 日前联系报考点申请。四、硕士研究生报名程序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实行 “网上报名 +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间安排:(1)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两阶段报名信息均有效,考生仅需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网上报名常见错误类型:(1)证件号码错填:数字填写错误,或身份证号末位 “X” 误填为小写 “x”,且出生年月日需与身份证一致;(2)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的考生,误填为 “本科结业”;(3)证书号码错填:将学历 / 学位证书号码错填为证书流水编号(正确编号应为带发证学校 5 位代码开头的学校证书编号,如哈尔滨商业大学证书编号以 “10240” 开头),或混淆学历与学位证书编号。网上支付报考费:(1)缴费要求:所有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 10 月 27 日 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标准为 150 元 / 人,未缴费的报名无效;(2)缴费与确认衔接:考生网上缴费后,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补缴报考费;(3)缴费责任:缴费前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点受理范围,审慎操作;因未遵守公告要求或个人填报失误(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退费规则:若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支付操作不当、网络问题导致重复缴费,研招网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完成对账后统一退还重复费用,预计 12 月底处理完毕;(5)退费到账说明:退费到账周期通常为 1-7 天,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 15 天,退款将原路返回支付账户;考生缴费后请勿立即注销账户,以免影响退费;如有疑问,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二)网上确认阶段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获得以 “2313” 开头的报名号(格式:2313XXXXX)。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313)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在确认开始前发布于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考生须实时关注并按时完成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逾期无法补办。需注意:报名号前四位非 “2313” 的考生,不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进行确认。五、学历学籍校验要求校验查询方式: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前查询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未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影响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身份信息变更校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额外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供报考点审核备案。六、诚信考试特别提醒违规处理依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其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该诚信记录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因严重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处罚期满后若继续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有权根据情节决定是否录取。刑事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协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情节严重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依法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特别提醒: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考生须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七、其他注意事项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考前及时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点、考场、座位号等考试安排信息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提前做好考前准备。考场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配备视频监控、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作弊克等设备,坚决打击考试舞弊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解释权与咨询方式: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招生咨询电话:0451-84892021。本公告未尽事项,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黑龙江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准。2025-10-23 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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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早期创办的财经类高校之一。作为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我国北方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核心主干学科,融合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多科性办学格局。目前,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另设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公共管理硕士MPA);建有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始终坚持“提质、特色、创新”的发展路径,围绕“新财经”建设目标,推进“五大发展任务”(秉持发展新理念、打造育人新格局、聚焦学科新方向、构建培养新体系、提升治理新效能),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一、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工作由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学院下设财政学、税收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4个本科专业,另设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税务专业硕士(MT)教育中心两大专业硕士培养平台。同时,学院拥有多个高水平智库与研究机构,包括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财政风险测评实验室(与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共建政府债务研究中心)、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等。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学院已构建起“本科—硕士—博士”三级培养体系,覆盖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两大一级学科,形成复合式办学特色。在师资力量方面,学院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40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三育人”先进个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天津市“学科领军人才”培育对象、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近五年,学院教师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课题、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专项委托项目等,在公共管理与财税领域形成显著社会影响力与良好声誉。学院始终以“培养新时代财税与公共管理人才”为使命,走内涵式发展道路,2020年先后获评天津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实效奖、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致力于建设“财经特色突出、学科深度融合、区域领先、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学院。二、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介绍天津财经大学于2007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培养资格并正式招生,是国内较早开展MPA教育的院校之一,同时也是天津市属高校中首个获得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院校。截至目前,学校已累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2188人,招生质量稳步提升;通过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在人才联合培养、政策咨询等方面形成特色,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复合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一)项目优势1. 学科支撑强劲:MPA教育依托的公共管理学学科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市级特色学科群;特色研究方向对应的行政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2018年教育部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学校MPA获评B-等级,位列全国财经类院校第五名。2. 师资团队优质:MPA师资由校内骨干教师与实务部门资深公共管理者组成。校内师资主要来自财政税收、公共管理学科,同时从全校范围内选聘优秀教师参与课程教学与论文指导;专职教师100%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教学团队均为天津市市级教学团队。3. 教学特色鲜明:项目以案例教学、实践教学为核心特色。截至目前,MPA师生开发的公共管理案例已有28篇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库,数量居全国财经类院校首位;在“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公共管理领域研究生最高级别赛事)中,学校MPA团队曾获第五届全国二等奖(天津市公共管理学科首次获此殊荣),并多次蝉联“优秀组织奖”,在天津及全国范围内具备较强影响力。(二)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能够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三)项目特色1. 人才培养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保教学内容与实务应用深度融合;2. 组建“校内导师+实务导师”双导师团队,校内导师负责理论指导,实务导师提供实践经验支持;3. 以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为核心,提升学生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4. 依托实践教学载体(如调研、实习、项目合作等),引导学生深度分析公共管理热点难点问题;5. 采用小班研讨教学模式,激发学生思辨潜能与创新思维;6. 建立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学与培养质量稳定提升。(四)培养方向1. 地方政府治理;2. 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3. 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4.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5. 教育政策与管理。三、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财经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工作经验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1. 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 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二)报名要求1. 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2. 信息填写:需如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准确提供常用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3. 政策阅读:报名前需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要求;4. 费用缴纳: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报名信息无效。(三)网上确认1. 配合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2. 诚信承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无法补办;3. 责任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特殊提醒: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网上确认专项通知;5. 具体安排:网上确认的详细流程及时限,以各报考点发布的通知为准。(四)准考证下载1. 下载时间:考生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 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 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五、考试科目与时间(一)初试1. 考试方式:笔试;2. 考试科目及时间: (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 (2)204英语(二):2025年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二)复试1.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 复试安排:复试具体流程、考核方式及相关办法,需关注MPA教育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六、招生计划2026年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124人左右,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下达的最终计划数进行调整。七、学制与学费1. 学制:2.5年(非全日制);2. 学费:2.6万元/生·学年,总学费6.5万元。八、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1.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外地生源的授课形式将根据录取情况另行确定;2.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转入学校;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到定向单位就业。九、学历学位授予考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天津财经大学MPA教学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天津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将获得天津财经大学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双证)。十、联系方式1.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西院N座四号楼305室;2. 联系人:郭老师;3. 咨询电话:(022)28160161;4. 信息查询:相关招生动态可通过天津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官网了解。天津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9日2025-10-20 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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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规模2026 年,天津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规模约 2100 人,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各学科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天津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最终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数量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科技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程管理” 方向(代码 125601)的人员,除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工作经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业工程与管理” 方向(代码 125603),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专项计划招生条件我校全日制各学科专业接受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对应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该计划硕士招生名额为 17 人,优先接收生源地为新疆、内蒙古、广西、云南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我校该计划招生名额约 19 人。(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条件我校接收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可查阅《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公开等流程。三、报名流程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明确报名相关要求。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 085500 机械专业 04 工业设计工程方向、140300 设计学专业各方向、135700 设计专业各方向(即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为 910 专业设计(3 小时)、912 人机工程学(3 小时))的所有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 1233);报考我校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就读学校在天津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报考我校,可选择天津市内报考点;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实体 / 电子《居住证》;考生需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本市高校考区范围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二)网上确认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确认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 / 居住证材料等);逾期无法补办网上确认手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本人奖惩情况(含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处罚情况);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验;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填报申请信息,经有关部门、报考点初审后,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复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须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的具体学业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四)推免生报名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四、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一)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其他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保留在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要求,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执行。非定向就业:毕业时采取 “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二)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需说明的是,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二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如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违规行为,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六、初试安排(一)考试时间与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二)准考证下载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保管要求:请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三)考试大纲与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下载。七、复试、调剂与录取(一)复试复试规则发布: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具体形式,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差额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合格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定合格线,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定合格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跨学科考生加试: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备注” 栏无说明的,无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二)调剂调剂启动条件: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调剂规则发布: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政策及学科建设需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明确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并执行。(三)录取录取依据: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品德考核: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检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信息公开公示公开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主要平台为研究生院网站与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开内容与时间:报名前: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公布各学院及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变动部分需另行公示 7 日;特殊标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违法犯罪: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学费、住宿、学制及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学、艺术学、农学等门类专业 10000 元 / 生・学年;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 16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 20000 元 / 生・学年;公共管理专业 24000 元 / 生・学年。住宿安排:我校设有滨海、河西两个校区:滨海主校区位于天津 “滨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9 号),河西校区位于天津 “设计之都” 核心区海河柳林地区(大沽南路 1038 号);学生宿舍根据学院及学科专业分布,安排在河西校区、滨海校区或校外指定区域,具体以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通知为准;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调整说明:以上学费、住宿安排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二) 学制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学制为2年,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三) 奖励与资助政策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十一、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二)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三)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欢迎报考生物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四)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十二、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校区西院言泉楼630室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2025-10-20 1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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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基本条件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推免资格与材料要求:已正式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该资格占用其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免相关手续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齐全有效。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阶段培养的身心条件。学业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技能方面表现突出,具备研究生阶段的科研潜力。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二、接收时间与专业范围(一)系统申请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至 10 月 20 日为推免生系统申请阶段,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操作。(二)接收专业范围硕士研究生:我校除非全日制专业外,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开放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直博生: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支持通过推免方式招收 “直博生”,具体可报考的博士点及研究方向,可参考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申请操作流程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按以下流程开展,考生需按步骤完成相关操作:填报专业志愿: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我校的专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接收复试通知:我校研招办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步筛选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需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提交申请材料: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及时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安徽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本科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需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考生。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与学费标准(一)学习方式2026 年我校招收的推免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需按要求全脱产在校完成学习与科研任务。(二)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写作及答辩等培养环节。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需按直博生培养方案完成全程培养任务,达到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三)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五、奖助政策我校已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多个类别,为推免生提供成长支持,具体包括:奖学金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类: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津贴等;专项奖励与资助:学科竞赛奖励、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等。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定办法及发放标准,以我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可咨询研究生院了解详情。六、其他注意事项材料与信息真实性:申请人需对填报的所有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等情况,我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本科毕业证书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考试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联系方式准确性:考生需认真填写个人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通讯畅通,避免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失效导致错过重要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政策冲突处理:若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不一致,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推免生接收新政策,均以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信息查询渠道:建议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及时了解招生政策更新、通知公告等信息,确保报考过程顺利。七、联系方式(一)通讯信息地址: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32001(二)咨询方式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加入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体系!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09-28 14: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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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浙江财经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良,取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接收专业我校列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研招网《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三、接收程序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四、复试与录取1.复试提交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2.复试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29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见研究生院网站。3.录取与入学(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学费和奖助体系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学业奖励、学业资助和荣誉称号三部分组成。(1)学业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出国(境)奖励、社会奖学金等。(2)学业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3)荣誉称号:包括卓越之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岗位之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六、其他事项1.各学院应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校研究生院招生办:0571-86754635、86754520;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七、附则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文件通知规定执行。研究生院2025年9月10日2025-09-17 1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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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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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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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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