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9-28 14:59:15 来源:河南医药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为严格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流程,有效选拔具备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依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河南医药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现正式公布《河南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与端正的政治表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须为当年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该资格已通过推荐高校公示,并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态度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处分经历,且须在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特别说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100)仅接收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包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方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200)仅接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计划


我校 2026 年共有 19 个学科(含专业领域)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推免生接收总规模将控制在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 50% 以内。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具体接收专业名称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注:目录中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三、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者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原件需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2.学术科研相关成果材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出版的专著、科研项目结题证明等)、各类学科竞赛或荣誉奖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雅思、托福等成绩报告)。


4.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与选拔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有此类要求,将由各招生学院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申请者)。


(二)资格审查流程


1.申请者在完成 “推免服务系统” 线上报名后,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分别扫描成清晰电子版,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并按照 “本人姓名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招生学院名称” 的格式命名(示例:张三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河南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学院.zip),发送至所申请招生学院的指定邮箱,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审。


2.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复试阶段现场提交给招生学院,由学院工作人员核对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


3.申请者需郑重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均真实有效,若核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各招生学院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可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中查询。


(三)申请操作流程


1.申请者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经历、科研成果等内容,并完成网上注册、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缴纳报考费用、确认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全部必要操作,若超出规定时间未完成任意一项操作,均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申请者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针对我校目标专业提交申请志愿,仔细核对填报信息后完成网上提交,并按照系统提示办理后续确认手续。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因个人填写错误、遗漏关键信息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各招生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学业成绩真实性、科研成果有效性、外语水平达标情况等),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申请状态(待审核、审核通过、复试通知、待录取等)。


4.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限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考生的复试名额。


5.申请者需按照各招生二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地点(线上或线下)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当天需携带齐全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以便学院核对。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工作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分别组织实施,复试考核采用 “专业能力测试 + 综合素养评估” 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言行举止规范性及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水平、心理素质稳定性等,复试成绩满分设定为 100 分。


2.各招生培养单位需依据《河南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推免生选拔需求,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方案(含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流程安排等),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复试的具体时间、组织形式(线上远程或线下现场)及考核科目,由各招生学院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学院可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组织复试;若考生首次复试未被拟录取,可关注学院后续发布的补录志愿通知,按要求再次填报。


3.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初步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中旬开展,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通知。


4.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采用 “合格 / 不合格” 两级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接收。


五、待录取流程


1.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本学科(专业)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结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本科阶段学业排名、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按照 “分数优先、志愿优先” 的原则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进行汇总、复核,随后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定,审定通过后形成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发出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状态,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4.学校将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上传至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


5.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确定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费用可查阅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河南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公示 2025》。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推免生入学后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等评定,具体评选条件、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参照《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编号:校字〔2025〕28 号)执行,考生可登录研究生学院官网查询该文件全文。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初试与复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2.若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情况,一经核查发现,无论处于选拔的哪个阶段,均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学籍。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学阶段最后一学年(即本科第七 / 八学期)的政治表现出现问题、或学业成绩出现挂科、或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


4.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印制并发放,具体发放时间通常为次年 6 月,学校将通过 EMS 快递寄送,考生需在毕业前确认收件地址无误。


5.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补充文件规定,其他符合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资格条件的人员(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免初试考生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此类人员的具体复试安排、录取规则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相关通知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布。


6.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本章程未明确提及的事宜,按照国家现行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八、咨询与申诉途径


1.监督申诉渠道:河南医药大学纪委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生若对选拔流程、考核结果等存在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具体号码为 0373-302944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2.招生咨询渠道: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负责解答推免生报名、材料提交、复试安排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为 0373-3029444、0373-3831381;同时开通咨询邮箱,地址为 yjszsb@xxmu.edu.cn,负责咨询工作的联系人为刘老师、姬老师,邮箱咨询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回复。


3.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 601 号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453003),考生若需邮寄纸质材料或书面咨询,可寄往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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