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为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确保选拔质量与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致云南大学建校 100 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国家战略需求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遵循 “四个面向” 要求,树立科学分类评价导向,依法依规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原则如下: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前置条件,确保选拔的学生具备正确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
质量优先,综合评价: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构建科学遴选评价体系,完善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机制,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注重学业一贯表现与综合素质。
统一领导,规范运作:推免生接收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院系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公正。
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全面公示推免生接收章程、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关键信息,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推免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组织管理
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高效、合规推进,学校构建三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
(一)校级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审定推免生接收章程、复试名单与拟录取名单;监督指导各培养单位规范开展工作;协调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下设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与文件流转。
(二)校级纪律监察组
核心职责:对推免生接收全流程(含报名审核、复试组织、成绩评定、名单公示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纪律严格落实,防范违规行为,保障工作平稳安全。
(三)院级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与申诉小组
工作小组构成: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学科带头人等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
申诉小组职责:专门处理推免过程中考生提出的申诉与争议,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反馈,保障考生申诉权。
三、接收类别
学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且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推免硕士生”):面向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面向科研潜力突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跳过硕士阶段,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
接收专业范围:除非全日制专业及部分全日制联合培养专业(研究方向)外,学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均开放推免硕士生接收,具体可填报专业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显示为准。
名额分配原则:各专业在接收推免硕士生的同时,预留不低于 50% 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保障统考考生权益。
(二)直博生
接收专业范围:学校所有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可填报专业以推免服务系统显示为准。
导师与培养保障:直博生导师均为学校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科研成就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为直博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匹配优质科研资源。
名额限制: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的 20%,具体名额以学校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五、推免生相关待遇
为吸引优质推免生,学校提供完善的奖助体系与发展支持,具体如下:
(一)奖助学金支持
学业奖学金全覆盖:
直博生:入学当年直接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5000 元 / 生;次年起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直接享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 / 生;次年起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额外支持: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一定比例为推免生配套额外奖金。
研究生助学金:
直博生:享受 13000 元 / 生・学年的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推免硕士生:享受 6000 元 / 生・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专项奖学金:除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富滇银行奖学金等,同时评选省级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硕博连读衔接奖励:优秀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若获得学校硕博连读资格,博士入学第一年可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 元 / 生)。
(二)提前选修课程便利
本科就读于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在 2026 年春季学期提前选修研究生阶段专业课程,课程成绩将如实计入研究生学业档案。具体流程: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两周后,联系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记,各单位汇总后于 12 月 30 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导师选择优先权
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向学校优秀导师(如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等)推荐的机会,助力科研起步与学术发展。
(四)出国公派留学支持
学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签约单位,品学兼优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出国访学、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推荐资格及基金资助,拓展国际学术视野。
六、申请条件
(一)通用申请条件(适用于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
身份与政治素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推免资格:为国内具有推荐免试权高校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及学校相关补充要求。
(二)直博生专项申请条件(除通用条件外需额外满足)
学业成绩: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一般需处于本专业前列;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优秀生源,可适当放宽排名要求。
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需拥有科研成果(如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技奖励等),或曾获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项。
学术潜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攻坚能力,展现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学术潜质;本科期间参与科研项目、学术竞赛表现突出者优先。
院系要求:符合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其他专项要求(如特定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等)。
七、推免申请、复试与录取程序
所有环节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具体流程如下:
系统报名: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基本信息填写、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选择 “10673 云南大学”)、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操作;本校及外校推免生均需第一时间填报,密切关注系统提示与手机短信通知。
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填报推免志愿,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单位。
复试准备与材料提交: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第一时间登录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并按培养单位要求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证明(或综合测评成绩证明)、英语四 / 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等;
直博生额外需提交:《云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复试组织:
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具体形式(现场 / 远程)、时间、考核内容由各培养单位在其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通知考生;
材料审核:各单位对考生材料进行复核,审核无误者方可参加复试。
拟录取建议与确认:
各培养单位完成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复试成绩等,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名单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拟录取名单将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各培养单位需遵守)
各培养单位须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推免接收工作启动前于本单位网站公布,并严格按以下要求组织工作:
(一)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证明、外语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原件核验,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直博生资格审查需额外组织专家,审核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等,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广度与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如理工科侧重实验能力、文科侧重学术思辨能力)设计灵活的复试内容与形式。
(三)复试时间
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需提前通知考生,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复试时间安排需避开考生本科阶段重要考试或答辩时段。
(四)复试成绩
各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复试考核内容的分值与权重,计算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综合排名依据;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 分为及格线,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九、其他事项
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
复试要求: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具体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毕业资格核查: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且无纪律处分记录;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
弄虚作假处理:推免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重复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统考、单独考试等),违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直博生导师与方向确定: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不指定导师;各博士培养单位在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根据直博生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与科研需求,按 “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研究方向与导师,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并解释。
直博生管理:直博生培养与管理严格遵循《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十、联系方式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 303 室;
邮政编码:650504。
学院联系方式:各培养单位咨询电话、办公地址等,可查阅《云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各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咨询与申诉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871-65033837;
纪检监察申诉电话:0871-65033908。
信息获取渠道:
学校微信公众号: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
最新通知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推免生申请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5 日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特制定本简章。一、工作原则1. 立德树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品德表现作为选拔首要标准,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及遵纪守法情况。2. 质量核心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构建“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与工作机制,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素养的考核,重视一贯学业表现与实践能力。二、报考基本条件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政治思想与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2. 学术诚信与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3. 推免资格与成绩:为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预计可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在我校推免系统报名(因各高校推免进程存在差异)。4. 外语水平标准:非英语/小语种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提供同等水平的TOEFL、IELTS、GRE等成绩证明;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小语种专业:需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5. 专业报考限制: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外,申请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专业考生可报考经管类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需由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6. 特殊资格群体: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者),可按本简章申请。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优先接收: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三、申请专业及名额1. 接收专业范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MAud)、数字经济(MDE)硕士等非全日制专业(类别)外,报名系统内其余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2. 接收名额限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最终名额将根据生源质量动态调整。四、学费及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对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标准参照学校发布的收费通知或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二)奖助体系我校已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奖助范围者):1. 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一次性发放);2.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分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3. 其他奖助:学校设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具体政策可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五、申请办法考生需完成“我校推免系统报名—复试资格认定—复试—拟录取确认”流程,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双系统报名)1. 我校推免系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7日-9月11日17:00;报名要求:(1)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重复报名视为无效;(2)如实填写学习信息、提供真实材料,本科为分校区的考生需准确填写校区信息;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3)按注册页面要求完成登录,选择“硕士推免模块—硕士推免申请”,按提示上传本人照片(严禁使用软件合成、修饰照片)、输入文本;逾期报名无效,操作失误后果自负。2.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所有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考生,需在该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系统内个人信息需与我校推免系统一致,报考院系、专业等志愿信息需与我校拟录取结果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二)复试资格认定1. 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在官网公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2. 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以公示名单为准;3. 复试考生需登录我校推免系统,网上缴纳复试费、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具体安排以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为准)。(三)复试1.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17日前完成;2. 复试形式: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包含笔试、面试等环节;3. 复试要求:具体考核内容与安排参考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拟录取1.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需按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以下操作: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最终拟录取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六、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1.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登录我校推免系统打印,需使用空白A4纸,背面无字迹;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推免系统下载打印;3. 身份与学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注册页,注册需完整);4. 学业成绩证明: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 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或TOEFL、IELTS、GRE等成绩证明1份;6. 学术与获奖证明:学术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证明等)、获奖证书等材料(如有);7. 诚信承诺材料:本人手写签名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8. 政审材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 其他材料: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专项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违规处理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如虚报成绩排名、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未入学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七、体检1. 体检安排:我校暂定将推免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 体检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3.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执行。八、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资格审查(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程调整。(二)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1. 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2. 本科阶段受到纪律处分;3. 患有严重疾病且隐瞒不报;4. 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5. 本科第四学年课程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6. 毕业论文成绩为“良”以下(不含良)或75分以下(不含75分);7. 发生其他影响录取资格的事项。九、其他事项1. 住宿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项计划除外),学校不提供住宿,需自行安排;2. 通讯要求: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保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因关机、停机延误接收通知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的,责任自负;3. 专项选拔:推免生选拔过程中,我校将开展“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项目候选人选拔,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4. 政策调整:推免生接收工作以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如有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更新。十、联系方式(一)信息查询有关招生政策、通知公告等,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二)咨询与通讯1. 咨询电话:010-64492151(工作日8:00-17:00);2. 传真:010-64495202;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4. 邮政编码:100029;5.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2025-09-28 16:48:30
-
安徽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 2026 年关于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部署,结合《安徽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的文件要求,立足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安排(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审核对外发布的复试录取相关规定与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问题,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的过程与结果。(二)面试专家组学院组建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负责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三)回避与责任要求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员需强化责任意识,熟练掌握推免生接收政策,确保工作规范开展;若成员有近亲属报考我院推免研究生,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复试录取工作。(四)政审与监督职责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思想政治审查与诚信评判,确保考生政治素养符合要求;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二、接收专业范围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对应专业代码如下:专业代码 120201,专业名称会计学;专业代码 120202,专业名称企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203,专业名称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0204,专业名称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代码 125300,专业名称会计。三、复试对象复试对象为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提交申请,经我院择优筛选后,已确认接受我校 “复试通知” 的申请人。四、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一)学术硕士相关安排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 11:00 前,地点为磬苑校区社科楼 C210;专业面试安排:2025 年 9 月 24 日 14:00 开始,各专业面试地点如下:(1)会计学专业:磬苑校区社科楼 C403;(2)企业管理专业:磬苑校区社科楼 C210;(3)旅游管理专业:磬苑校区社科楼 C404;(4)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磬苑校区社科楼 C206。(二)会计硕士相关安排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 11:00 前,地点为磬苑校区社科楼 C210;面试安排: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 开始,地点为磬苑校区社科楼 C210。(三)资格审查要求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复试环节。五、复试程序及内容(一)材料提交要求已接受 “复试通知” 的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二)复试形式与考核重点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开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两大维度。(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成绩评定:考核成绩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专业能力考核考核重点: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关注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领域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知识背景等;考核环节:依次包含三个环节,分别为考生中文自我介绍、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随机抽取专业问题并作答;时长要求:单名考生面试时长为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问题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评定: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六、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一)咨询渠道考生若对本实施细则内容存在疑问,可联系安徽大学商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551-63861513/0551-65106023。(二)监督申诉渠道学院纪委对本次推免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如发现复试和录取工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商学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551-63861291,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 111 号社科楼 C 座。安徽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10-14 09:35:13
-
福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与培养需求,现将招生计划、类型、报考条件等核心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为考生提供清晰的报考指引。一、招生人数2026 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5575 名。需特别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标注的招生人数及推免生接收人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作报考参考,非最终录取依据;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结合三方面因素确定:一是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计划;二是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与质量;三是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及专业培养条件(如师资、科研平台等)。二、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一)招生类型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学习方式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具体界定如下:学习方式差异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统考、推免等方式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相应入学方式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兼顾职业或社会实践,以灵活时间、多种方式实现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历学位效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均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标准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两类研究生实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专项计划说明:我校 2026 年不开展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亦不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二)学费标准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统一为 8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专业(领域)执行差异化收费,具体标准(全程费用)如下:工商管理:150000 元;公共管理:96000 元;工程管理:86000 元;社会工作:48000 元;法律硕士:39000 元;建筑:45000 元;音乐(艺术管理方向):81000 元;机械工程:36000 元;土木工程:66000 元;设计:84000 元。以上学费标准参照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福大财〔2019〕17 号、福大财〔2021〕14 号、福大财〔2022〕37 号、福大财〔2022〕44 号、福大财〔2023〕60 号、福大财〔2024〕19 号等文件制定,若福建省出台最新政策或学校调整收费标准,以当年正式公布内容为准。三、奖助体系为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我校构建了 “奖优、酬劳、助困” 相结合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项目如下: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优秀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 12000 元、8000 元、5000 元、3000 元,全程评选两次(中期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助” 岗位津贴:学校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相应津贴,支持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专项奖励:设立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 等荣誉奖项,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产出高水平成果。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 [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 专业除外)。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① 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含)以上本科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需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②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英语水平证明(成绩需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需提供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二)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4 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4 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3 项要求;(2)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免生接收详情,可查阅研究生招生网页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注的推免计划为预计数,实际接收情况将于 10 月下旬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四)免初试考生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可补报;我校将组织免初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报考点或相关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者,不享受相应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说明该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倾斜(理工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总数的 65%),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具体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计划执行;我校遴选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办法:所有考生按初试成绩相对偏差值排序,结合国家下达的各省(区)计划、分门类计划、工程硕士专项计划,以不超过 1:1 的比例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相对偏差值 =(考生初试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 A 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 A 线总分);若偏差值相同,按理工类专业优先原则确定;第一轮复试不合格者,由下一名偏差值考生递补参加第二轮复试,依此类推;国家政策变动时,按最新文件执行。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严格按报考条件与政策选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需准确真实,填写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网,了解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安排及本地区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报考点组织;确认流程: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信息核对、补充材料提交,认真确认本人报名信息;信息修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七、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 3 小时,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命题规则: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并编制考试大纲(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八、初试成绩公布2026 年 2 月中下旬,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主页发布初试成绩,供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发放书面通知。九、复试与录取复试分数线: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相关办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资格复核:复试前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及专项计划、加分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方案,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录取规则:按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方案执行,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十、违规处理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其他重要说明校区分布与办学地点我校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设有多个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位于泉州晋江校区;化工学院研一新生在福州旗山校区、怡山校区学习,后续根据导师科研实验室位置,入驻福州旗山、怡山或泉州泉港校区;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新生具体校区由学校在入学前统筹安排;联合培养项目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我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约 245 人,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为准),具体专业及挂靠学院如下: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工程(085601)挂靠化学学院;化学工程(085602)挂靠化工学院;控制工程(085406)、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机械工程(085501)挂靠先进制造学院;环境工程(085701)挂靠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该项目实行 “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以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考生报名时需在备注中填写 “海西联培”,海西研究院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单独划线,复试安排另行通知;部分学院与其他高水平高校、三级甲等医院开展联合培养,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将注明 “非全日制”,我校目前暂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且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录取类别确认:考生需在拟录取前明确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并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2025-10-09 14:16:53
-
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苏州科技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现将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须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5. 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6. 申请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7. 招生专业提出的其他要求。二、接收专业我校各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除外,详见附件)。特别说明: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正在编制调整中,本次推免生预报名招生专业目录暂采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后期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推免生报名系统中正式招生目录为准。三、预报名程序1.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即日起至9月19日16:00,可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具体详见招生学院要求):(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须考生本人签字);(2)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4)外语水平证明(CET-4 、CET-6、雅思、托福等均可);(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6)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7)其他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8)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考生完成预报名后,在系统生成《苏州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打印后签字,连同上述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件以“申请学科代码及名称-姓名”命名,如:“081300建筑学-张三”),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提交,上述材料须签字、盖章完整。我校将指定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 9月22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并在系统内接收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3. 最终报考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四、其他说明1. 接收推免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公告或通知。2. 未尽事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3. 咨询联系方式:0512-68093182。研究生院2025年9月4日2025-09-16 17:13:32
-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旨在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从就业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180 人(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 378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05 人(含 3 名非全日制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6 年,我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2 人,具体为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 人、药学专业学位 1 人。最终实际招生专业与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除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有关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考生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各专业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近 3 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 3 位),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高水平成果(国家级成果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科研奖励排名前 3 位);②近 3 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时,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1**”)中,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的其他领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2)专业代码 105102 的儿科学、105112 的儿外科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业代码 105105 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4)专业代码 105116 的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5)专业代码 105118 的麻醉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6)专业代码 105120 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7)专业代码 105123 的放射影像学、105124 的超声医学、105125 的核医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同时,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2**”)的考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且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报考条件第 4 项第(3)条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国家 2026 年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通知中的报考条件,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五、报考程序报考程序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这些信息在 2026 年 8 月底前有效,以保障招生阶段联系畅通,方便后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的寄送。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此类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错误责任:考生需按规定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相关网站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同时,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101 - 思想政治理论、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 英语(一)、204 - 英语(二)、306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相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我校不指定任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说明”。考试地点:考生需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将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七、复试录取(一)复试及调剂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国家需求、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和细则执行。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复试公平性保障:学校在复试期间,将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管理类专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管理类专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我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调剂安排: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二)体检学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三)录取录取原则: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就业方式相关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拟录取后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若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或定向就业考生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录取资格将无效。报考信息有效性: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生学历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我校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我校相关管理规定为准。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八、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具体学制以各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准。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备案的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 / 生 / 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 / 生 / 学年。(二)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含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两类。研究生奖学金:涵盖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 / 生,覆盖比例按照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生 / 学年,覆盖比例为 100%。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助项目的具体标准,将按照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的有关文件执行。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设有浮烟山校区和虞河校区两个校区,各专业研究生的具体培养地点及宿舍安排,将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毕业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期限,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必修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具体的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十二、违规处理考试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同时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考生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弄虚作假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三、其他事宜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及与教育部管理规定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38联系部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联 系 人:马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36-8462341、0536-8462180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 7166 号邮政编码:2610532025-10-21 10:59:03
-
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明确招生要求与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供报考考生参考。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如下:1. 具备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2. 掌握所报考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3. 学术型专门人才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4. 应用型专门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职业素养。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满足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特别提醒: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不属于法学类相关专业)。(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六)特殊专业报考补充要求1. 1051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且需同时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两证缺一不可;2. 其他专业若存在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等特殊要求,考生需参考《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认具体规定。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一)报考点选择原则1.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二)网上报名要求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 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逾期将无法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可修改;3.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同时填报多个专业;4. 信息真实性: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复试时间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 特殊政策申请:符合教育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加分项目等报考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申请相应政策、选择对应报考类别或选项;7.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8. 信息核对:考生需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9. 信息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10.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要求以报名平台及报考点通知为准。(三)网上确认要求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关注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2. 材料补充: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3. 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符合要求。四、考试与录取(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初试安排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遵守考点时间要求。2. 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遵守考场纪律。(三)复试安排1. 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另行通知;2. 成绩核算: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具体折算比例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办法为准;3. 录取依据:学校将结合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4. 考试科目与范围: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范围,考生可查看《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五、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严格依据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学费金额将在招生专业目录或录取通知中明确。(二)奖助体系1. 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面向此类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流程,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2. 在职研究生:可根据学校及相关政策规定,参与部分奖学金的评选,具体可咨询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六、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一)招生类型与学习方式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类;2. 学习方式:按学习方式划分,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 招生计划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及推免硕士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二)学习年限1. 基本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2. 最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三)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时间一般集中在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具体上课方式、上课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同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提供住宿安排,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七、就业方式(一)就业类型划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1.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按定向就业合同约定的单位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2. 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二)特殊说明1.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若录取时需调整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控调整流程;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定向就业,不参与非定向就业双向选择。八、其他注意事项1. 纪律要求:对于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报虚假材料、考试过程中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2. 个人问题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工作调动、离职等),由考生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 政策衔接:若国家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或本章程未涉及的事宜,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4. 信息查询:建议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招生工作最新动态、通知公告等;5. 咨询方式: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1)6405192;(2)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891)6405194;(3)研究生管理科:(0891)6152963。咨询时间建议选择工作日工作时段,以便获得更高效的回复。2025-10-20 11:38:13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