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扎实推进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依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23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置
为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构建两级工作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与人员构成,保障推免过程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推免各环节工作。该小组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代表及教师代表共同组成,核心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方来、韩作珍
成员:甘欣、许云斐、梁健、张小虎、李明、王宗永、田星亮
(二)专家审核小组
同步设立专家审核小组,在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专项工作,主要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该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且与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交叉任职,具体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核心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志军
成员:王碧莹、谷子菊、周晓霞、温振玲
二、推荐核心原则
推免工作严格遵循四大原则,确保选拔过程公平透明、选拔结果科学合理,充分体现择优选拔的导向性。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免工作的制度规范、实施流程、进展过程及最终结果需全程公开,主动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享有平等竞争机会,选拔过程无偏见、无特权,结果客观公正。
(二)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原则
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衡量标准,在综合评价学生平时学习表现与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倾向,避免单一以成绩论优劣,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估。
(三)专业综合成绩排序原则
以学生专业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学业初修成绩排序;学业初修成绩仍相同的,再结合其他补充评价指标确定先后顺序。
(四)名额科学分配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进行初步分配,基本分配公式为:各专业推免名额 = 学校分配总名额 ×(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 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在初步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各专业建设水平、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各专业具体推荐名额。
三、推荐对象与条件
明确推免生的选拔范围与具体要求,从身份资格、思想政治、学业成绩、外语水平、学术品行等多维度设定准入标准。
(一)推荐对象范围
推免对象仅限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
(二)具体推荐条件
思想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能够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纪律品行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法规,自觉践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学业成绩方面:学分绩点不低于 3.0(含 3.0),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中处于前 20%(含 20%)以内,且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外语水平方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若通过雅思、托福等其他外语考试,需达到与英语四级 425 分相当的水平;小语种学生需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专业能力方面: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学术诚信方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行政处分记录。
四、推荐工作实施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综合评价、结果上报四个核心环节,每个环节明确具体要求与操作规范,确保流程严谨可控。
(一)学生申报环节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未按时申请或主动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已具备申请资格但放弃的学生,需提交书面说明,若因个人放弃导致推免名额浪费,学院将在其毕业生档案中如实记录。
1.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2)《推免诚信承诺书》原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3)学业成绩单纸质版原件(需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4)学业成绩单 PDF 版,文件命名格式为 “学号 + 姓名 + 成绩单.pdf”,例如 “202209010177 张三成绩单.pdf”;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纸质版复印件;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PDF 版,文件命名格式为 “学号 + 姓名 + CET-4 成绩单.pdf”,例如 “202209010177 张三 CET-4 成绩单.pdf”;
(7)科研成果、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等相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其他可补充证明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2. 材料涵盖范围与要求
(1)科研成果类材料
包括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学术专著或译著(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复印件)、专利证书(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复印件、科研项目材料(需提供项目立项书与结项证书复印件)、科研服务社会成果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如获得地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的文件)。
(2)学科专业竞赛类材料
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3)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类材料
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赛事或其他相关赛项材料,包括创新项目立项书、结项证书或立项与结项文件,以及相关赛事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类材料
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活动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活动名称、开展时间、具体内容、个人职责及考核结果,并由组织单位加盖公章);其他可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3. 材料格式规范
(1)所有提交材料均需为复印件,且复印件需清晰完整,不得涂改、裁剪,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如姓名、获奖名称、颁奖单位、时间、成绩等)需清晰可辨,若因复印模糊导致信息无法识别,该材料视为无效。
(2)材料需按类别分类整理,如 “科研成果类”“学科专业竞赛类”“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类”“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类” 等,每类材料按获得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且在每类材料前附清单,注明材料名称、获得时间、颁发单位等信息。
(3)复印件尺寸统一为 A4 纸,若原件尺寸大于 A4 纸,需按 A4 纸比例缩小复印;若原件尺寸小于 A4 纸,需粘贴在 A4 纸上,不得折叠。
4. 材料真实性保障要求
(1)学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需在所有材料复印件的首页右上角签署 “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字样,并手写签名、标注日期。
(2)学院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核查,若发现存在伪造、变造材料等情况,立即取消该学生的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5. 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使用 A4 纸规格的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需注明 “推免研究生材料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专业”。
(2)电子版材料需提交扫描件,各项材料合并为一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按材料类别建立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 “推免材料电子版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6. 申报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学院不再退还,学生需自行留存原件备查。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学院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学院审核环节
学院首先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计算综合排名分数,并按学生所在专业进行推荐排序。
专家审核小组需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奖励材料进行细致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审核过程中,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关注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贡献;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多的赛事或刊物,审核标准需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
(三)综合评价环节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专业进行排名,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
1. 综合评价构成
综合评价成绩由本科学习阶段学业初修成绩(不计辅修成绩)和奖励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初修成绩占比 80%,奖励成绩占比 20%。排名规则为: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按学业初修成绩排序;若学业初修成绩仍相同,按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序。
2. 学业初修成绩计算
学业初修成绩以学生前三学年的平均成绩为计算依据,反映学生基础学习能力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3. 奖励成绩计算
奖励成绩按 100 分满分累计计算,涵盖科研成果(25 分)、学科专业竞赛(25 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 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 分)四个方面。同一学生在某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项时,仅计算最高水平成果对应的分数,不重复累计;单个项目加分不得超过该类别上限分值,超出部分按上限分值计算。学院不允许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计划或进行破格推荐,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奖励赋分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成果(25 分)
加分范围包括: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兰州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译著;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成果;参与并已结项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服务社会成果获得地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认可或采纳的材料。
科研成果需经学校科技处认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的科研成果、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奖励成绩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科专业竞赛(25 分)
加分范围为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竞赛项目需以参赛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项目、甘肃省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为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标准不得低于国内同类赛事要求,竞赛成果需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3)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 分)
加分范围为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及其他相关赛项,如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团中央主办的 “创青春” 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展演等,相关成果需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4)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 分)
加分范围包括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活动的经历与成果,需经学校校团委认定;经学校批准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的经历,需经学校国际交流中心认定。
具体的奖励成绩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
(四)拟推荐结果上报环节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结合各专业学生综合排名结果,按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监督管理与附则
为保障推免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明确监督机制与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确保推免工作全程合规。
(一)监督机制
学院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及时回应师生疑问与反馈,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推免工作的所有环节需做到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考核评价项目中的表现与得分,需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相关记录材料及其他推免工作材料均需存档备查,保存期限符合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二)资格取消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学生推免资格: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受到法律制裁或行政处罚、学校纪律处分;
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学术不端或违规行为;
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身体检查结果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录取条件;
其他不符合推免资格的情形。
(三)其他规定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报备与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与当年推免,需主动向学院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的任何环节。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国家、甘肃省或学校出台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准。
公共管理学院(章)
2025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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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海民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环节。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推免生不在此列),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若考生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提交的材料经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不得参与后续考试。现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相关网上确认具体工作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点基本信息及考生范围(一)报考点标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 6305。(二)可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类别青海民族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设置在青海省境内,且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省外高校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青海省,或工作地点在青海省,同时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往届考生。考生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择报考点,若因未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网上确认操作途径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网上确认专属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完成网上确认的全部流程。三、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常规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特殊说明:报考统考、非专项计划,且学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需提交个人证件照与手持身份证照片,无需额外提交其他材料;补充要求: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教学点位于青海的相关证明文件。(二)青海省户籍往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户口簿(需包含首页与本人页)照片、毕业证书照片。(三)非青海户籍但工作地点在青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银行开具的近 3 个月工资流水(具体为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的工资到账记录);在职证明具体规范:需在 2025 年 10 月或 11 月期间出具,文件中须明确载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岗位、在青海的工作地点、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政府机关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还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驻青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若工作性质、工作地址等信息涉及保密内容,可不予填写,但必须注明所在部队的驻地信息。(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适用)或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适用),拍照后上传;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照片;在读研究生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需上传经省级招考机构盖章的自考成绩合格证书,或自考系统成绩查询单打印件(需加盖相关机构公章);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若报考点对考生上传的材料存在疑问,有权要求考生补充提供进一步的佐证材料。四、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一)个人证件照片规范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禁止使用美颜功能或对照片进行后期修饰;军人、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考生,需着便装拍摄;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特别提醒: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管理、档案存档等重要场景,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上传。(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规范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确保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画面,脸部无任何遮挡,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需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遮挡,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三)其他材料上传规范毕业证书、户口簿、在职证明、工资流水等各类材料的照片,需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无缺,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五、网上确认相关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确认材料。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材料后,需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若系统提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补交相关材料。若最终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不得参加考试;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网上确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发现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将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考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已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统一退回;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本人学信网账号。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阶段及考前,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将通过该公众号向考生发送重要提醒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青海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青海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为准。2025-11-11 14: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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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筑基石·政管育菁英政府管理学院2026年MPA招生政策说明会成功举办一、项目缘起1.中央财经大学与新加坡管理大学(SMU)自2024年起共同推出“3+1+1”联合培养项目,面向本科阶段在读的大三学生开放。2.项目旨在通过“3年国内+1年新加坡+1年硕士”的分段式培养,帮助学生在五年内完成本科与硕士双重学位。3.两校将共享课程资源与师资,学生可同步体验中财大的财经底蕴与SMU的亚太商科优势。二、培养路径1.第1—3学年:学生按中央财经大学培养方案完成前三学年课程,并达到SMU规定的均分及语言门槛。2.第4学年:赴新加坡管理大学完成本科第四学年课程,学分可全部转回中财大,满足毕业条件后获颁中财大学士学位。3.第5学年:直升SMU相关硕士项目(如应用金融、会计、数量金融等),修满学分即可获得SMU硕士学位。三、申请门槛1.学业:大三结束时累计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或绩点3.0/4.0)。2.语言:雅思6.5分(单项不低于6.0)或托福90分(单项不低于20)。3.材料:提交中、英文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两封及不超过500字的个人陈述。四、时间轴1.3月:校内宣讲、答疑。2.4月15日前:学生向国际处递交纸质及电子版申请材料。3.5月:SMU远程面试。4.6月:公布预录取名单,学生办理赴新签证及宿舍申请。5.7—8月:行前培训、选课指导。6.8月底:统一启程赴新加坡报到。五、费用概览1.本科第四学年学费:约19,000新元(按SMU国际生标准)。2.硕士阶段学费:约42,000—48,000新元,具体视所选专业而定。3.生活成本:住宿、餐饮、交通及保险合计每月1,100—1,300新元。4.奖学金:SMU为项目学生专设“3+1+1 Fellowship”,额度最高可达硕士阶段学费的30%;中央财经大学同时提供一次性国际交流资助5,000—10,000元人民币。六、毕业去向1.金融:投行、券商、资产管理与风投机构。2.咨询: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战略咨询公司。3.科技与数据:金融科技、商业分析、大数据风控岗位。4.深造:部分学生选择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方向涵盖金融经济、会计与信息系统等。七、常见疑问解答1.若第四学年未能达到SMU硕士直升标准,可选择延长本科阶段或转入普通国际生申请通道。2.本科第四学年课程与硕士先修课高度衔接,通常无需额外补课。3.学生在新加坡管理大学就读期间仍保留中央财经大学学籍,享受两校学生身份及校友资源。4.项目不限制转专业,但须满足硕士项目先修课程要求,建议提前与学术导师沟通选课计划。2025-08-29 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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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复试分数线、拟招生计划数1. MBA全日制。总分要求151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70分,外语不低于35分。拟招生计划83人,按照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2. MBA非全日制。总分要求158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70分,外语不低于35分。拟招生计划 64人,按照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3. MPA非全日制。总分要求167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76分,外语不低于38分。拟招生计划 56人,按照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二、资格审查(一)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1. 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据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2.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二)资格审核材料清单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一定要带二维码样式,须在有效期内,不可以是学籍验证报告),右上角手写签名;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网络报名系统一致);3.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4.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字;5. 准考证两份;6. 本人手持准考证、身份证的免冠清晰照片,彩色打印到A4纸;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8.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第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应着正装)。(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7日8:30—15:30(注:同等学力考生请在上午完成资格审查)2.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13:30—15:002025年3月27日15:30—17:003. 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11:004. 面试时间(1)MPA非全日制:2025年3月28日下午13:30—17:30(2)MBA非全日制:2025年3月29日上午08:30—12:302025年3月29日下午13:30—17:30(3)MBA全日制:2025年3月30日上午08:30—12:302025年3月30日下午13:30—17:30复试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MBA(MPA)中心3-5楼。(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 ,其中:笔试部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满分100分。面试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满分100分。1. 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参考资料:(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党的二十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和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3. 专业能力考核以综合性、开放型能力试题为主。主要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5. 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MBA加试科目为:(1)管理学原理;(2)战略管理。参考书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八版),周三多、陈传明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4年07月;《企业战略管理:方法、案例与实践》(第三版),肖智润,机械工业出版社,2024年06月。MPA加试科目为:(1)公共管理学;(2)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为:公共管理学(第三版•数字教材版),蔡立辉、 王乐夫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01月;《公共政策学》(第二版)(公共管理创新系列教材),杨宏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01月。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满分10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 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心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以下公式进行核定: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三)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五、其他(一)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MBA(MPA)中心在复试录取期间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通过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三)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MBA(MPA)中心电话:0451-84865234,邮箱:hrbcumbampa@163.com;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六、本实施细则由MBA(MPA)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7-07 1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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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明确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一、招生学科专业2026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涵盖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体学科专业可参考“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在学科建设方面,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工商管理、审计、能源动力、知识产权等14个学科专业,获批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同时,学校拥有智能汽车、智能制造、智能仪器、智能会计等4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坚实学科支撑。招生专项与推免方面,学校仅在非全日制专业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点(125100工商管理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二、招生计划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192名,其中全日制1986名、非全日制206名。计划包含拟接收推免生202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18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生情况可查阅《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各学院及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为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的权利。三、报考条件(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用条件(不含特定专业学位)适用于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代码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00)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代码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00)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 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三)推荐免试生报考条件接收推荐免试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必须是经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无不及格科目),未受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毕业时能正常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 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具体详情可参考《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具体详情可参考《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上所有报考条件均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一)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二)报名程序报考学校的统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及网上确认程序由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具体信息可向当地招生报名考试点咨询。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1.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 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 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② 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⑤ 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 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通知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①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② 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 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五、考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六、初试考试科目初试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非统考科目的试题由学校自行命题,具体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目可查阅《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复试考试科目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目可查阅《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学制与学习方式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类管理。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具体规定,可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九、学费标准及住宿事宜(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 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含药学):7000元/生·年;药学(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2. 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年(不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工商管理硕士(MBA):13000元/生·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 会计硕士(MPAcc):26000元/生·年。2. 公共管理硕士(MPA):23000元/生·年。3. 知识产权硕士(MIP):30000元/生·年。4. 工商管理硕士(MBA):29000元/生·年。最终学费标准以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并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标准为准。(三)住宿事宜1. 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寝室住宿。3. 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学科专业归属,学校可安排其在花溪校区或两江校区住宿。十、奖助学金政策学校设有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包括:1.国家级奖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校级奖励: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访学助学金。3.社会奖学金:西南兵工研究生奖学金、胡亚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4.其他补助: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津贴、研究生临时补助。5.资助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多项绿色通道。具体资助对象、条件、金额等内容,可参考学校相关政策文件,最终执行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十一、毕业与就业1.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2. 就业方式: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毕业后根据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后需严格按协议规定回原定向单位就业。十二、咨询及申诉渠道(一)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3-68667302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二)申诉渠道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62563040。2025-10-15 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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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研究生院一、学校概况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携手共建的高校,新疆农业大学以农业科学为核心优势与特色学科,其发展历程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1952 年,经毛主席与中央军委批准,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基础上创立了学校前身 —— 八一农学院,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兴办的首所新型正规大学。1958 年,学校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 年,经原国家教委核准,正式定名新疆农业大学。目前,学校拥有老满城、亚心、陆港、天格尔四个校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园、全国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是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与党建示范高校。学科建设方面,学校设有 24 个学院与 1 个教学部,构建了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包含 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 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 1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建校以来,学校秉持 “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求创新” 的育人理念,构建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超 22 万名。在国际交流领域,学校积极响应 “一带一路” 教育行动,已与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80 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其中,与巴基斯坦共建的费萨拉巴德农业大学孔子学院获评示范孔子学院,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高校联合成立 6 个教育与科研中心及实验室,并设有教育部备案的中亚研究中心。同时,学校加入多个国际涉农科教联盟,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高等农业教育发展注入动力。二、MPA 办学依托单位 ——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简介新疆农业大学 MPA 教育中心隶属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该学院在学科布局与师资建设上优势显著。本科教育阶段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法学 6 个专业,其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3 个专业为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研究生培养方面,学院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下设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 4 个研究方向;同时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与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科研平台建设上,学院组建了土地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 5 个校级科研机构,为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师资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学院现有教职工 82 人,其中专任教师 72 人。从年龄结构看,40 岁以下教师占比 61.7%,呈现年轻化态势;从职称分布看,高级职称教师 34 人(含 6 名教授、28 名副教授),占比 47%,中级职称教师 32 人,占比 44%;从学历层次看,96% 的专任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博士学位持有者 27 人,占比达 37.5%。近年借助自治区人才政策,学院与援疆院校深度合作,成功引进 “西农公共管理小组团”、南京农大 “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公共治理” 小组团及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特聘教授,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三、MPA 项目特色与优势新疆农业大学 MPA 项目作为教育部第五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也是新疆区内第二个 MPA 授权点,经过多年发展形成鲜明特色与突出优势。学院以 “服务需求、提高质量” 为核心,打造具有新疆区域特色的教育模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在教学成果与赛事表现上,MPA 教育收获颇丰:3 项案例分别入选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库、中国研究生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及自治区案例库;在全国首届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跻身 “百强”,成为西部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师资荣誉方面,学院教师先后斩获全国优秀 MPA 教师、全国优秀 MPA 教育工作者、自治区教学能手等称号,多人取得教学技能(ISW)国际认证,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两次获国赛二等奖,在新疆赛区多次斩获一、二等奖,另有教师获评学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四、招生对象与培养模式(一)培养目标与专业方向依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平台,学校遵循 “围绕区域、服务社会、学员为本、务实创新” 的办学方针,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设置三大专业方向:区域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与社会治理、区域发展与资源环境管理,各方向相互补充,形成多元发展格局。(二)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三)培养方式采用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模式,实行在职学习,学制为 3 年,授课采用分阶段集中进行的方式。五、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任一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1)本科毕业且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六、考试安排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考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0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属全国联考科目,考试内容以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大纲为准;(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英语二,满分 100 分,属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内容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大纲。(二)复试MPA 教育中心以国家二区分数线为基础划定复试资格线,复试工作办法将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并自行组织实施。该办法预计于 2026 年 3 月左右公布,考生可留意相关通知。七、报名流程与时间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不可缺少的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一)网上报名时间节点: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为网上预报名阶段,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为正式报名阶段,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操作要求:考生需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注意事项:考生应仔细研读报考须知与条件,按照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结果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开展,考生需及时关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八、录取规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入学。九、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毕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将被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十、学费标准MPA 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每年 2 万元,三年总计 6 万元。2025-10-31 10: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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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确保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严格契合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云南农业大学 2026 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与接收专业(一)招生计划安排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需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学校研究生处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在提交申请前,可通过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方平台查询各专业导师详细介绍、研究方向等信息,也可直接咨询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获取相关指导。(二)接收专业范围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均为学校已公布的招生专业,具体包含两类: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二、申请资格要求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进入后续申请流程:思想政治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身份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需在本科就读院校成功获取推荐免试资格;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具备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且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与创新能力;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三、申请操作流程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依照 “学校简章” 规定的流程开展,具体操作环节如下:(一)复试考核环节学院会依据相关规定,统一组织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不予接收;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若低于 60 分,判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同样不予接收。(二)志愿填报与材料提交志愿填报操作:推免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之后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申请材料提交:考生在接收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后,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我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路 95 号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明理楼 A 区经济管理学院 201 室;联系人:金老师、赵老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1)《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2)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且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3)由本科学校出具的 “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证明需明确考生具备推免资格;(4)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CET-4 成绩单、CET-6 成绩单、雅思成绩报告、托福成绩报告等;(5)科研成果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其中,科研成果若为论文,需提供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完整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明,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名单公示截图;所有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6)跨专业申请的考生,需额外提交两类材料:一是跨专业申请说明,内容需涵盖跨专业原因、相关学习经历以及未来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规划;二是辅修证书或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课程成绩单。(三)学院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学院将成立 “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导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会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拟录取确定与公示学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会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 “待录取通知” 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确认接受 “待录取通知” 后,不得再申请其他院校的推免生,也不得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处后,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五)政审、档案调取与录取通知书发放政审与档案调取:2026 年 5-6 月期间,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提交由本科学校出具的《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同时需配合学院完成个人档案的调取工作。档案需由本科学校的教务处或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渠道邮寄至我院,个人邮寄的档案不予接收;录取通知书发放:学校研究生处完成政审、档案调取及教育部录取检查工作后,将于 2026 年 7 月中旬,通过邮政 EMS 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填写的地址为准,考生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研究生处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四、其他相关说明(一)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报名材料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在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入学后的任一环节,若学院发现考生存在材料造假行为(例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本科学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教育部,记入全国统一的诚信档案。(二)信息获取与咨询方式考生需自行关注我院及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各类招生信息,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导致错过关键流程或产生其他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政策衔接说明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的事宜,需以《云南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及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若后续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或学校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我院将按照新政策调整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并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考生知晓最新要求。2025-10-31 0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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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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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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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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