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层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研究生院则具体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招生信息的公开事宜。
(二)学院层面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且需保证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
学院还需成立相关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 5 名。
学院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招生工作办法。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获得了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接收类型及名额
(一)普通推免生
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各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都可以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不过,各硕士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领域)2026 年招生计划人数的 50%。招生人数仅 1 人的专业不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也不接收推免生。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 7 人。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可以接收直博生,但其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 20%。
(二)“本硕一体化” 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推免生
获得推免资格的 “本硕一体化” 推免生,必须选报所在学院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领域,不能选报其他学院或其他专业。例如,文学院的 “本硕一体化” 推免生就必须选报文学院的学科教学(语文)。“本硕一体化” 推免生实行 “3 + 1 + 2” 培养模式,即本科阶段学科专业学习 3 年、本硕过渡阶段 1 年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 年。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师计划”)推免生
学院推荐、复试合格,并且与地方教育局签约的学生,才能取得推免资格,被录取为 “硕师计划” 研究生。
接收领域:2026 年的招生领域为外国语学院的学科教学(英语),以及教师教育学院的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其他学院专业不接收 “硕师计划” 推免生。签约成功的兰州大学 “硕师计划” 推免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相关招生领域,签约成功的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硕师计划” 推免生选报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其他学院推免生选报与本科专业密切相关的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硕士相关领域。
培养方式:录取为 “硕师计划” 的研究生要签订培养协议书,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后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硕师计划” 研究生实行 “3 + 1” 培养模式,即前 3 年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3 年后到学校脱产集中 1 年学习核心课程,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接收名额:“硕师计划” 共接收 84 人,其中西北师范大学 78 人,兰州大学 6 人。
其他要求:“硕师计划” 的研究生需按全日制教育硕士收费标准缴纳 3 年学费。录取为 “硕师计划” 的研究生应在本科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签约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四)“研究生支教团” 推免生
取得 “研究生支教团” 资格的推免生必须选报我校研究生,不能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026 年我校接收 “研究生支教团” 推免生 38 人,“研究生支教团” 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先实行支教服务 1 年,经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再注册研究生学籍,根据学校接收专业攻读研究生。
四、接收流程
(一)接收准备
9 月 10 日前,研究生院要上传学校推免招生工作办法、推免招生工作目录;9 月 14 日,各招生学院制定推免招生工作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上传至研招网。
(二)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预计于 9 月 18 日起,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登记注册。9 月 22 日,推免生查询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能录取。
(三)发送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四)组织复试
复试安排:复试工作具体由学院负责安排和组织,学校的整体安排如下:
时间:9 月 23 日 - 10 月 18 日。
复试要求:复试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值等复试内容由学院确定。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技能测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学院复试安排、复试方式、复试内容、考核方式、复试时间等重要信息须写入推免生招生工作办法。推免生招生工作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在学院主页上公示。
复试考生需提交材料: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结果: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等相关信息填写后交研究生院审核。
“硕师计划” 推免生复试工作另行通知。
(五)发放待录取通知
各学院将复试合格的研究生名单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五、其它事项
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和推免生实际情况,对接收推免生做好统筹规划,做到校内校外兼顾,择优录取。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体检不合格等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推免生的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部电话:0931 - 7971932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967 号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行政二号楼 2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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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寄送档案及确认定向培养单位的通知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为保障后续录取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档案寄送、录取通知书通信信息确认及定向培养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系统开通与关键信息确认我校定于 4 月 25 日开放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打印调档函(特别提醒:本校拟录取考生无需打印调档函;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无需办理档案调动,切勿寄送个人档案)。同时,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该系统内核对并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其中,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同步完成定向培养单位信息的确认工作。若上述信息存在变动,务必在 4 月 25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登录系统完成修改,逾期将影响后续材料寄送。二、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合同签订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纸质版定向合同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至考生预留地址,考生需妥善保管,待开学报到时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三、党团关系转移说明近期,部分考生及本科院校就党团关系转移、档案调动等问题进行咨询,现将相关流程统一说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江苏省外考生:需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 “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党组织明确为 “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党委”(如 “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党委”),介绍信需在入学报到时现场递交。江苏省内考生:实行网上转接,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搜索目标党组织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委员会”(如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委员会”),系统将自动生成转接路径,按提示完成操作即可。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团员需携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完整团员档案材料,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至转入学院。已使用 “智慧团建” 系统的团员,需联系原就读学校团组织,由原团组织与本人共同登录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南京林业大学对应学院的新生团支部。四、档案寄送相关信息档案寄送地址仅适用于应届生就业信息填报(往届生档案调动工作将于 8 月启动),具体信息如下: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 159 号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老图书馆 310 室)邮编:210037收件联系人:施老师收件电话:025-85427772咨询联系人:顾老师咨询电话:025-85427772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咨询电话联系沟通。2025-08-28 10: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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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力度,确保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1. 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政治思想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申请人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资格,且占用该校推免指标;推免相关手续需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齐全有效。3. 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确保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的学习基础与研究潜力。4. 申请人在校期间品德修养良好,学习态度勤奋刻苦,思维敏捷活跃,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与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优秀水平。5. 学术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也无其他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的记录。6. 身心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水平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二、接收专业范围与计划人数(一)常规推免生接收专业与人数1.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面向校内外推免生开放接收,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可参考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2. 为保障统考生招生权益,各专业将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专门用于招收统考生;最终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接收根据《关于组建第28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6-2027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我校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报考我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入选该计划的推免生,需先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三、申请与接收工作流程我校严格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开展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流程如下:(一)专业志愿填报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准确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完成线上报名操作。(二)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相关招生学院协同审核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2. 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组织与材料提交1. 复试时间与形式: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初步定于9月23日启动,具体复试时间、地点、流程及考核要求,以学校及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复试主要采用综合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潜力,同时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2. 复试材料准备: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按顺序整理,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身份与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业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综合素质与能力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复印件等;思想政治审核材料:《聊城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四)拟录取手续办理1. 复试合格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表现,确定复试合格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名单进行统一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2. 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入学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拟录取信息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校将及时核查并处理。(六)最终录取确认拟录取名单需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确认后,方为最终录取名单;未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四、学制与学费标准(一)学制设置1. 我校硕士研究生中,仅“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学制为4年。2. 除“硕师计划”外,其他所有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二)学费标准1.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3. 若后续国家或山东省教育、物价部门调整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校在审核、复试、录取及入学后,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 学历证书要求:已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政策衔接说明:本章程中涉及的各项规定,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达的最新文件冲突,将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发布补充章程。六、咨询联系方式1.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招生工作处2. 邮政编码:2520003. 联系电话:0635-82392672025-09-23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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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相关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太原理工大学共设有两个报考点,分别为迎西校区报考点与明向校区报考点。其中,迎西校区报考点代码为1402,明向校区报考点代码为1425。为保障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现将两个报考点的考生接收类别、报名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详细告知如下:一、各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说明(一)迎西校区报考点(代码1402)本考点仅接收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及虎峪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特别注意的是,以下两类考生不在本考点接收范围内:一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根据要求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二是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但其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或911相关专业的考生。(二)明向校区报考点(代码1425)本考点接收考生类别相对广泛,具体包含以下五类考生:1.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按规定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应试的考生);2. 太原市范围内未设立报考点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且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考生;3. 户籍所在地为太原市,或在太原市工作的非应届毕业生中,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且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考生;4. 报考太原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类考生;5. 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或911相关专业的考生。二、报名核心流程及责任提示拟选择太原理工大学任一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务必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1. 政策研读: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报名须知等官方文件,确保对报名政策了然于心。同时,登录报考学校官方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等关键资料,为报名及备考做好充分准备。2. 信息保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后,务必妥善留存并牢记个人“报名号”及“密码”。这两项信息是后续报名确认、准考证下载打印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若遗失或遗忘可能导致无法顺利完成后续流程。3. 责任自负:考生需对个人报名行为全权负责。若因未按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网上报名信息错填、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报名确认、参加考试、进入复试及录取等后果,相关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4. 费用缴纳: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完成网上报考费缴纳,且请勿重复缴费。只有收到缴费成功的确认信息后,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名视为无效。需特别提醒的是,报名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此外,未进行报名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将自动退还已缴纳的报考费。三、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此类考生需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教学点所在地的市级行政区域选择相应报考点,不得随意选择其他报考点。2. 特殊考试安排:若招生单位明确要求考生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考生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科目,招生单位将在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报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统一组织考试。3. 网上确认安排及材料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太原理工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网上确认的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及时登录查询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非应届考生若按户籍条件选择报考点,需提交户口簿原件;若按工作地条件选择报考点,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3个月在规定地市缴纳社保的证明。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4. 奖惩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需准确、如实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必须详细、如实填报。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5. 咨询方式:若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太原理工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0351-3176232。2025-10-21 15: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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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旅游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规范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架构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5〕59号)文件部署,我院专门成立2026年推免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选拔的组织、审核与统筹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王玉峰- 副组长:刘海玲、解世雄- 成员:张克瑞、康敏、张存桂、严正星、李想、马瑞二、推免名额分配(一)毕业生基数与总名额我院2022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共计107人(不含专升本学生),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70人,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37人。经学校统筹分配,我院2026年推免生计划总名额为3名。(二)专业名额分配原则与结果按照“(学院总名额÷学院本届毕业生总数)×各专业本届毕业生数”的整数分配原则,结合各专业实际人数核算,最终确定名额分配方案:- 旅游管理专业:分配推免名额2名- 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分配推免名额1名三、推免生遴选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所属年级与专业:2022级旅游管理专业或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 思想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3. 品德与学风: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4. 学习与创新能力: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 纪律表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 学业排名要求:因学校推免比例为2.7%,处于“2%<比例≤5%”区间,申请推免的学生需满足“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且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的要求。7. 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说明:若学生有特殊学术专长(如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或突出培养潜质,需经5名及以上相关学科高级职称教师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对其科研创新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开展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公开公示。后续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复核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考量范围。四、推免遴选工作流程1. 信息发布:2025年9月2日,学院向2022级旅游管理(1)班、旅游管理(2)班及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班,正式发布本届推免生遴选名额、遴选条件及工作流程,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相关信息。2. 申请材料提交: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需在2025年9月3日10时前,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交《青海民族大学推免生申请表》;班主任需在9月3日12时前,将收集到的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学院推免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马瑞老师处。3. 材料复核与拟推荐名单提出:2025年9月3日15时,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复核,结合遴选条件提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经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于9月4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学生提交的《青海民族大学推免生申请表》《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推免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 拟推荐名单公示:学院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于2025年9月3日17时至9月8日17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师生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委员张克瑞老师反馈(联系电话:0971-8129489)。若存在因“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的学生,需将其相关审核鉴定材料(如专家意见、答辩记录等)一并公示。5. 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经学校审核通过、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操作。6. 推免资格作废情形:截至教育部规定的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若已确定推免资格的学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主动放弃推免资格,则该生的推免资格自动作废,对应的推免生计划也同步作废,不再进行补录。7. 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学生取得推免资格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 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应处分的; - 毕业时未按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 - 经核查发现,在推免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五、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核算说明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核算内容及计算方法,严格依据《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执行,主要涵盖“基本素质测评分”“学业成绩测评分”“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三个维度,具体计算公式及各维度核算方式如下:(一)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推免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基本素质测评分×10% + 学业成绩测评分×75% + 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15%(二)各维度测评分核算方式1. 基本素质测评分:以学生前三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基本素质测评总分”为基础,取平均值计算,即:基本素质测评分 = (第一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总分 + 第二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总分 + 第三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总分)÷32. 学业成绩测评分:直接采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入学以来所有课程的学业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记录数据为准)。3. 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基础计算:以学生前三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为基础,取平均值,即: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 (第一学年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 + 第二学年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 + 第三学年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3分数上限与归一化处理: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上限为100分。若同一专业(或班级)内申请推免的学生,其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均未超过100分,则按原始分计入综合测评;若存在原始分超过100分的情况,则对该专业(或班级)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进行归一化处理,具体公式为:归一化后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 = [100分÷该专业(或班级)申请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最高分]×本人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旅游学院2025年9月2日2025-09-22 1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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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2025年研考国家线已发布!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专业学位A线为总分151分,英语35分,管理类综合70分。有关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们密切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告,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dyz.whu.edu.cn/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ems.whu.edu.cn/ 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近日,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2月24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2025-07-01 1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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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工作圆满结束!3月25日-27日,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本次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考查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则为综合能力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学院成立了以黄河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全面巡视和检查,做到对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坚守纪律底线,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在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然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2025-07-30 1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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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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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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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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