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单位申请,我校将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1. 0602中国史、0603世界史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2. 0835软件工程、0835J1人工智能、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以及软件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的085410人工智能,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3. 030304民俗学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613-社会学原理,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06-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4. 0501Z1中国民间文学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617-中国文学史(含现当代),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13-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综合。
5. 0830J1环境法医学、085701环境工程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03-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6. 050300新闻传播学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7. 0814Z1建筑与城乡规划设计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50-材料力学。
8.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353-卫生综合。
9. 100700药学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349-药学综合。
10. 070800地球物理学01日地物理与空间天气学方向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29-量子力学。
其他专业的考试科目,如有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最终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考试大纲为准。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最新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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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东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4日9:00后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成绩:1.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根据报考单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2. 登录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dhu.edu.cn) 首页——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考生用户)——硕士研究生报考系统查询成绩。(https://yzbm.dhu.edu.cn/logon) 准考证号为15位数字,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系统获悉。3. 受服务器的流量限制,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二、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根据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不得查阅答卷。1.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登记成绩复核。申请网址:www.shmeea.edu.cn。详情请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2. 学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复核,可于2月24日9:00至2月25日16:00登录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dhu.edu.cn) 首页——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考生用户)——硕士研究生报考系统申请,(https://yzbm.dhu.edu.cn/logon) 逾期不再受理。2月27日14:00后可再次登录此平台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成绩有更正,将电话通知考生。三、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进行后续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开公正。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注重身心健康,安心备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工作日9:00至16:00接受邮件招生咨询。联系邮箱:gs@dhu.edu.cn。谢绝来校咨询。2025-08-06 17: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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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江苏理工学院:学府概览江苏理工学院作为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自 1984 年创建以来,便在教育领域崭露头角。学校坐落于素有 “中吴要辅、八邑名都” 之称的江苏省常州市,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更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产业资源。在办学规模上,江苏理工学院成果显著,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0000 余人(含留学生),硕士研究生 1400 余人 ,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内部教学科研单位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机械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炎培学院等 20 多个,为不同学科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学科建设是高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江苏理工学院在这方面成绩斐然。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14 个,省 “十三五”“十四五” 重点学科 12 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和化学等 3 个学科更是入围 ESI 全球排名前 1%,彰显了学校在相关学科领域的卓越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师资力量是衡量一所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江苏理工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水平师资引培行动计划。目前,学校教职工近 1700 人,专任教师 1300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 800 余人、博士研究生 700 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 54%,“双师型” 教师占比 56%。师资队伍中,汇聚了加拿大工程院院士 1 人(双聘)、国家级人才 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 人,还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 个。此外,江苏省 “五一劳动奖章”“突出贡献专家”“双创人才” 等高层次人才 250 余人次,省优秀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 16 个,共同构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指导。办学理念是学校发展的灵魂,江苏理工学院以 “厚德、博学、笃行” 为校训,秉持 “惟实励新、追求卓越” 的办学精神,发扬 “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的优良校风,坚守 “师生为中心、学院办大学” 的发展理念。在这些理念的引领下,学校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 “双师型” 卓越职教师资,通过实施开放合作办学和校城融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打造更为适合、更加优质、更具特色、更有情怀的大学教育,朝着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行。二、招生详情:开启学术新篇(一)培养目标:铸就卓越人才江苏理工学院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硕士研究生。其培养目标聚焦于两大类型人才的塑造:一是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这类人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秉持良好的品德与社会责任感,他们在学术领域深入钻研,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与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教学等学术相关工作中崭露头角,推动学科的发展与进步;二是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他们同样具备优秀的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拥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以良好的职业素养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招生类别:全日制求学之路江苏理工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明确为全日制。全日制的学习方式,能够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和科研平台,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与老师和同学进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从而获得更为系统、全面的知识和技能提升,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学术道路奠定坚实基础。(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多元专业选择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江苏理工学院提供了丰富的专业选择。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 2 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达 12 个,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满足不同学生的专业兴趣和职业发展规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39 名,不过实际招生计划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的实际状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能更好地适应学校的教学资源配置和社会对不同专业人才的需求。三、报考指南:迈向梦想学府(一)报考条件:严格标准要求报考江苏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一系列严格且明确的条件。首先,国籍要求上,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这是确保考生具备合法报考身份以及后续学习和生活在国内开展的基础条件。在政治态度方面,考生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展现出积极向上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这也是培养具有正确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高层次人才的必要前提。身体健康状况同样不容忽视,需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紧张的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中。学业水平的要求则根据考生的不同情况分为多种类别: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他们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若无法按时取得,录取资格将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凭借已有的本科学历基础,有资格报考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情况下,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这为部分学历起点较低但通过自身努力提升知识水平的考生提供了深造机会;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也可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学术追求报考江苏理工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对于报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了要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中的 1、2、3 各项要求外,还需满足特殊的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后需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这能让考生将本科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研究生阶段更好地进行专业学习和研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较长的工作经历有助于这类考生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升报考竞争力;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凭借高学历背景和一定的工作经历,能在旅游管理领域深入探索,为该专业注入新的研究活力。(二)报名程序:严谨报考流程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考生认真对待,确保报名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为考生提供了较为充裕的报名时间。在此之前,还有网上预报名,时间是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预报名让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流程,有更多时间考虑和完善报名信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关乎后续的考试和录取。网上确认环节同样不可或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生要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这不仅是对考试纪律的尊重,也是对自身诚信的承诺。在网上确认时,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整个过程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得补办。对于在读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这是对培养单位和自身学业负责的体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只能由考生本人承担,所以务必谨慎对待报名信息的填写。在报考点的选择上,也有明确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这方便学校对考生的管理和组织考试,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为这类考生提供了更多便利。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保考生能在熟悉的环境中参加考试。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政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学校提前做好安排,保障残疾考生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学校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旦发现,随时处理。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三)初试安排:知识的初次检验初试是考生迈向研究生学习的第一道关卡,采用笔试的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和应试能力。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严格的时间安排有助于考生合理分配答题时间,适应考试节奏。12 月 20 日上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管理类综合能力则测试考生在数学、逻辑推理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下午是外国语考试,检验考生的外语水平,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理解和翻译等能力。12 月 21 日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考试,这两门业务课根据不同专业设置,重点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和准备,按时参加考试,在初试中展现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四、复试及录取:成就学术梦想(一)复试工作:全面能力考察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对于选拔优秀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江苏理工学院复试形式丰富多样,涵盖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真正适合研究生学习的优秀人才。学校高度重视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精心制订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并提前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广泛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为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在复试前,学校会对考生的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只有通过严格审查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复试环节,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坚决不予复试,从源头上保证了招生质量。为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学校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在复试期间,运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防止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进行复审,确保每位考生的资格真实有效,保障复试的公平性。在复试流程上,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从多个环节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维护复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会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这是为了全面考查这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确保其具备研究生学习的基本条件。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通过严格的加试要求,保障了招生质量。在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学校还会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是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这一考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促进考生全面发展。(二)调剂工作:灵活求学机遇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求学机会。江苏理工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当学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会及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积极接收来自其他院校的优秀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申请,学校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保证调剂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学校在调剂工作中,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中明确了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同时详细说明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为调剂考生提供清晰的指引。在调剂过程中,学校会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因素,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确保选拔出优秀的调剂考生。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为考生提供充足的时间进行调剂申请,充分保障考生的权益。(三)录取规则:公正选拔人才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终环节,江苏理工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全面、科学地开展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原则,确保录取的考生不仅具备优秀的学术能力,还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健康的身心状况。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会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审核标准,并提前告知考生相关就业政策,让考生充分了解定向就业的要求和规定。一经录取,考生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责任,这要求考生在报考前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妥善处理好与单位的关系。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会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有环节符合规定。对于报考资格不符、录取条件不达标或录取程序存在问题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同时,学校不会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保障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会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无效,这促使考生按时完成学业,确保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为考生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满足不同考生的需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体检要求,关注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通过公示环节,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2025-10-29 15: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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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研考时间,定了!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教育部近日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部署各地各招生单位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指出,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制度建设,严格全流程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回避制度等要求。特别强调,各招生单位党委要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招生单位招委会决策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强化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和二级学院执行职责。《规定》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持续优化考生服务,专业、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发布需考生确认复试或拟录取通知时,要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畅通考生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定》明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组织网上确认工作,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5年9月25日至28日开展“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编辑:胡小胡校对:小王终审:寒露2025-09-24 1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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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妥善推进我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 “推免”)工作,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与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为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组织,分别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承担推免工作整体统筹与决策职责,组成人员为:组长:钟黎安、胡振成员:韩毅、李琳、朱美春、吴俊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执行与协调,组成人员为:组长:朱美春副组长:李琳成员:高圣彬、李文婷、孔静静、王英、王方方、张斌3.专家审核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工作,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其核心职责为: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公开公示。二、推荐资格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份要求:须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含当年春季高考入学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以及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类学生,均不在推荐范围内。2.思想品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3.学业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良;所有课程初次考试需全部合格,且绩点计算范围内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2.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应用能力。4.优先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获得推免资格。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我院 2026 年推免名额分为 “基础推荐名额” 与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名额” 两类,具体分配规则如下:1.基础推荐名额(共计 5 名)我院本年度获得的基础推免名额为 5 名,按专业分配情况如下: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2 名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1 名工程管理专业:2 名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名额(共计 1 名)依据学校专项政策,学院额外获得 1 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推免名额。该名额面向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与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的符合条件学生,开放共同竞争。选拔依据:以申请者最终综合成绩排名为基础,同时由专家审核小组重点评估其学术科研创新潜力及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重要发明专利等)。后续安排:学院结合综合成绩与科研潜力开展综合评议,优先确定 1 名专项名额拟推荐人选;获得该专项名额的学生,不再参与其所在专业后续基础名额的推荐排序。四、推荐工作程序及规则1.基本原则:学院全程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所有推免选拔环节均确保透明可监督。2.学生报名: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主申请报名,需完成以下事项:3.填写材料:提交《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表中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答辩情况”“综合成绩”“综合名次” 栏目无需填写;需 2 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提供推荐,表中后续推荐意见栏目暂不填写)。4.报名限制:1 名学生仅能选择一个名额类别(基础名额或专项名额)报名,不可重复申请。5.承诺要求:为避免报名后中途放弃,学生需在报名时签订 “推免报名承诺书”。6.综合成绩计算:学院按照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原则,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体系,总分 100 分,由三部分构成,具体规则如下:(1)思想品德考核前置: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育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与录取依据。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关注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曾受学校纪律处分(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的学生,直接取消推荐资格。(2)学业综合成绩(占比 80%):不单独组织推免遴选考试(含面试、笔试),以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为核心依据。学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包含三部分:学位(绩点)课程成绩、英语能力得分、综合素质得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3)个人社会贡献(占比 10%):以 “全面发展” 为价值导向,将以下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与专业关联度较低的竞赛奖项等。该部分满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4)特殊学术专长(占比 10%):仅纳入与专业相关的成果,包括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三类,三项合计满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7.附加要求:申请该部分得分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对成果真实性、相关性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8.计算公式:综合得分 = 学业综合成绩 ×80% + 个人社会贡献得分 ×10% + 特殊学术专长得分 ×10%9.同分排序:若多名学生综合得分相同,依次按 “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得分” 的优先级排序。10.名单审定与上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定,经学院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程序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11.公示与监督:上报学校的推免名单需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上报名单实行 “等额推荐”,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9 月 2 日(星期二):学院正式启动推免工作,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与遴选细则。9 月 4 日(星期四):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遴选细则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9 月 8 日(星期一)9:00-15:00:学生到建工楼办理报名手续,按专业提交材料: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建工楼 101 室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建工楼 307 室材料清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推免报名承诺书”,以及《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逾期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学院不再受理。9 月 9 日(星期二):专家审核小组开展成果审核工作,并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生)。9 月 12 日(星期五):学院完成拟推荐名单公示与材料汇总:名单公示:经学院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材料汇总:汇总并上报学校的材料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个人推荐表、专家审核鉴定意见(需专家签字)、特殊学术专长成果材料(仅涉及该部分得分的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证明复印件、学院推免工作总结。细节要求:仔细核对汇总表中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等信息,确保无差错;答辩音视频文件需刻录为光盘或存入 U 盘,随材料一并提交。六、入围者须知1.政策研读:入围学生需仔细阅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学校最终审定的推免名单公布信息。2.系统操作: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与复试参与。3.资格保留: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4.报考限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信息查询:具体时间安排与操作流程,可参考教育部、系统平台发布的通知,以及各招生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办法。七、监督机制1.诉求反馈:推免选拔全过程中,学生若有疑问或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2.违规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如伪造成果、隐瞒处分等)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若已被院校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与学籍,并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3 日2025-10-11 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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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所)、各位申请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我校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等。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重要提醒1、我校2025年的实施工作按《2025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的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通知附件《工作手册》及其相关文件。请各学院:继续做好2025年项目申报动员工作,协助拟申请人与外方学校或导师沟通联系;做好院内申请人的选拔、推荐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要求组织好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重点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予以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政治品德、身心健康方面不适合出国学习的申请予以一票否决。组织好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答辩评审,了解核实申请人具体情况,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做好申请材料的初审、公示工作。各学院应积极执行,切实承担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管、回、用全过程的主体责任。请2025年申请人:按照2025年我校选派简章及其相关附件中对于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条件、外语水平、申报材料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各项对外联系工作,仔细准备好包括:邀请函、出国研习计划、外导简历、外语成绩证明、中文成绩单、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个人身份证、及其他项目简章要求的申请材料,应主动联系学院国家公派项目负责老师告知申报情况并按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初审和推荐环节。关于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本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的配套子项目,申请对象为“高水平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该项目资助留学期限为1个月,本年度该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3月批次。2、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类别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请均合并至3月开展(原5月批次取消)。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务必留意,提前做好各项准备。3、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及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的校内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二、项目类别介绍“个人制”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计划)、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等。由个人自主申报、所在专业学院初审及推荐、学校评审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由留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录取。“项目制”项目主要包括: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按照“先立项,后选拔”的选派办法,由我校获批立项项目单位按照获批的人选类别及有关条件自主开展人员选拔和派出管理、组织拟推荐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系统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并录取。三、工作进度安排1、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申报期时间安排:“个人制“项目:高水平项目、博导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1日14时,校内初审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日期为:3月7日前。“项目制”项目(含国别项目、艺术类项目第一批次):国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艺术类项目第一批次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拟申请人应按获批项目的选拔要求完成选拔申报工作。2、关于申报时间的几点说明:(1)请拟申请人严格按照每个申报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因学校还将进行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其他申报环节工作,未经所在学院同意而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再进行推荐。每个批次具体的时间安排,请见附件我校本年度选派简章。(2)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除3月申报批次外,部分项目申报时间分散在全年,具体时间按留基委发布的各项目简章为准。申请人务必自行确认好所申报项目名称、派出渠道、及对应的申报时间。四、选派原则、派出专业1、选派工作应结合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2、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3、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4、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学生质量基础上,重点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积极推荐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五、申请条件1、关于申请人(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4)全日制脱产在读(不包括各类委培、定向)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6)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以及拟留学国家和留学院校的语言要求。具体外语水平达标要求,请见附件我校本年度选派简章;(7)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的人员(不包括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在职研究生;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派项目;(8)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2、我校有关申请类别及要求(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已开题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委培博士生(不含2025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生),申请时应经同济导师同意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导师和国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留学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我校规定的学制,高年级申请人应确保满足学院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联培硕士生类别需通过国内高校与外方学校正在执行的校际或院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拟留学单位一般应为世界一流大学,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其他人员选派要求按《2025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执行。六、申请及选拔程序1、本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系、所)应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相关要求,做好院内申请人选拔、推荐、公示和管理工作。2、每个批次的校内申报,都包括学院初审、及学校审核确认拟推荐人选进行基金委系统填报两个步骤:第一步:学院初审学院应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等,同时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进行答辩,由相关学科3位及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排序推荐,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第二步:学校审核推荐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确认我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名单,获得推荐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完成申报、并由学校审核和上报。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签名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应仔细检查并确保材料中相关个人及留学信息无误。学院及学校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以推荐,如发现材料有不实之处将取消推荐并追究有关责任。七、派出及管理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录取当年(2025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前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请结合本人在校学制及培养计划慎重申请,联合培养类别学生留学期限不应超过其学制。2、被录取后,留学人员须按学校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外事办公室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办妥出国手续后再行派出,按期回国并及时办理回国报到手续。3、留学人员派出前,应认真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行前教育和培训;派出期间,学院和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应加强对其学业的及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确保留学效益,将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人才培养考核要素;应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驻外使(领)馆、及学校做好其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学习/工作,确保留学人员学有所成、回国服务。4、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联合培养研究生派出后,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国内导师、所在院(系)和有关驻外使(领)馆提交相关学习报告。5、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在国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6、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录取人员须在博士就读期间派出,其联培科研成果及收获应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完成国外学业后应按期回国参加毕业答辩。在外学习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留学期限或回国答辩。7、其他派出及管理要求详见本年度选派简章。八、项目信息公布及咨询方式1、网上咨询及往期资料下载:同济公派项目QQ群。以“学院+姓名+学号”实名申请加入我校2025年国家公派项目QQ工作群:887194000(群号),可下载校内宣讲会、分享会等相关资料、参与咨询团等活动。请注意本群仅供内部交流用,进群后务必及时修改个人昵称为“学院-姓名-申报类别”。2、各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s://gs.tongji.edu.cn/info/1074/1660.htm 如有申报相关问题,请优先选择向所在学院或在线方式咨询。 3、研究生院培养处国际办联系邮箱:gsglobal@tongji.edu.cn。4、项目信息公布渠道:l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项目检索功能:https://bg.csc.edu.cn) l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l 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1.tongji.edu.cn l 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模块:https://gs.tongji.edu.cn2025-07-30 1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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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点(4311)公告亲爱的考生:欢迎关注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信息确认两个关键阶段。请您在报名前,仔细研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及本公告内容,确认自身符合报考要求及我校报考点相关规定后,再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参与考试。若因未按规定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违规处理说明我校报考点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程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配备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及时钟(时钟时间仅供参考,实际考试时间以考点铃声信号为准)。同时,考点将对考生严格执行考场入场安检流程,并依法依规开展考试违规处理工作: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配合工作人员管理,杜绝任何违规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我校报考点仅接受以下两类考生报名,非此类考生请勿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湘杏学院)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点。三、网上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重要提醒:逾期将无法补报,且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二)报名注意事项账号管理: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利益受损;志愿填报: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且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若需更改报考点、招生单位等系统不允许直接修改的项目,需先取消原有报名信息,再重新填报;信息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时完成核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讯方式:考生需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真实准确且能正常使用,注意关闭信息屏蔽、拦截功能;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期间,考点及学校将通过上述通讯方式发送重要通知;若考生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 “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 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因通讯方式不准确、信息接收不畅导致无法及时获取通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手续,具体流程请在报名期间查阅湖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通知;残障考生服务:残障考生报考前,建议先咨询报考招生单位及拟选择报考点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若需要考点提供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期间向相关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特殊学历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仔细查阅所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政策研读:考生需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详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信息,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公告,确保了解最新报名及考试要求;考试文具:湖南省不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携带符合规定的文具(使用透明文具袋包装,内装 0.5mm 黑色字迹签字笔、2B 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工具等),同时需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其他所需用具参加考试。四、报考费支付(一)缴费时间与标准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即 10 月 10 日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10 月 16 日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缴费标准: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 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每生 200 元。(二)缴费流程考生按网报要求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确认信息有效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网上缴费界面;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会显示 “支付完成” 提示,考生需及时核实缴费状态,确认费用已成功缴纳。(三)退费规则可退费情况:① 已缴纳报考费,但报名信息无效的考生;② 网报期间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缴费的考生;③ 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④ 错过网上确认时间的考生;不予退费情况:① 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判定为不准予考试的考生;② 已完成报名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重要提醒: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无法补缴,且将取消报考资格。五、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间:湖南省统一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 日 —11 月 5 日(每日 9:00—17:00),考生提交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中午 12:00;确认流程: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或扫描教育部公布的二维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报考所需材料;为避免因补充材料耽误时间,建议考生在 11 月 1 日 —11 月 3 日完成初次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均需按规定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具体提交程序与要求,请查阅 “2026 年全国硕士生招生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 (4311) 公告”;后果说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六、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需提前查看《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科目及考场安排,按时参加考试。七、准考证打印打印时间: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保管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以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八、政策效力说明若本公告内容与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调整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2025-10-22 14: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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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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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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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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