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 号)、《福建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立足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与计划名额
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涵盖 3 个专业(含学硕与专硕),各专业代码、名称及计划接收名额如下:
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代码 1204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代码 035200);博物馆(专业学位,代码 065100):
计划接收推免生共 6人。
注:上述计划接收名额为初步安排,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
二、接收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接收对象
我院各有推免计划的专业,均面向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包括福建师范大学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校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德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
推免资格达标:已在本科就读高校获得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院校公示及后续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
学业基础扎实: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专业知识掌握牢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与科研潜力;
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三、接收工作具体安排
(一)报名申请环节
报名平台: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需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申请;
报名开放时间:“推免系统” 报名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考生需在系统开放后及时登录填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
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我院要求,向学院递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下文 “复试材料要求”),确保材料完整、真实。
(二)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
第一批次复试:若 9 月 28 日前有符合要求的合格生源,将组织第一批次复试;
后续批次: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剩余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安排后续批次复试;
通知方式: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流程等信息,将通过研招网及学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三)复试地点与方式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参加;
考核流程:网络远程面试以 “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 + 当场作答” 为主要形式,面试老师可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一步提问,深入考查考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设备要求:考生需提前准备符合远程复试要求的设备(如电脑、手机、网络等),并按学院通知完成设备调试,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四)复试材料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以电子扫描版形式按要求提交:
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含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
个人简历:需清晰呈现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实践经历、专业能力、科研兴趣等内容;
学业成绩材料: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扫描件(需由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补充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证明等)、外语水平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扫描件(如有则提供)。
(五)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参加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升学体检并获取体检报告(体检项目与要求需参照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发布的标准);
体检报告提交:
提交方式: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邮寄(仅接受这两种快递方式);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 1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 201 室(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921883;
提交截止时间:10 月 31 日前,逾期未提交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总分 100 分,包含四个考核模块,各模块分值与考核重点如下:
外语水平测试(1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与听力理解能力,通过对话、问答或短文翻译等形式开展;
专业素质和能力(50 分):围绕报考专业的核心理论知识、学科发展动态、专业技能应用等内容展开,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40 分):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沟通表达能力,以及大学期间参与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表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类,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规则
排序录取:各有推免计划的专业,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按排序结果依次录取,录满计划名额为止;
递补规则:若已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出现动态调整,将按复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合格考生;
不予录取情形: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合格)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报名或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
待录取确认:学院将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将不予解锁,不得再报考其他院校;
资格终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政策依据:本工作方案以学校相关推免文件为基础制定,方案中未涵盖的事宜,均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921883(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
监督电话:0591-22868731(学院监督小组,受理复试期间违规举报与异议反馈);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信息更新:后续若有工作安排调整,将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确保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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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2025年起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日前,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印发《关于对长春大学等26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予以备案的函》(教港澳台办〔2024〕48号),南方科技大学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资格。自2025年起,我校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港澳台研究生考试进行招生。2024年,南科大首次通过全国高校联招方式招收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10人。一直以来,南科大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友好院校的交流合作,不断就持续深化交流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密切互动。学校连续多年参与“粤港澳高校联盟年会暨校长论坛”,承办“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年女科学家论坛”“海峡两岸学生棒球联赛”等活动,有效推动与港澳台师生文化交流,为汇聚高校优质教研资源贡献力量。此次获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资格,是教育部对我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认可,对丰富我校招生类型、扩大生源范围、推进我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南科大共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南科大将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对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切实保证招生和培养质量,培养更多具有全球胜任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新型研究型大学而努力。2025-07-30 17: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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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科实力与办学水平稳步提升:1. 学位授予资质: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12月成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9个硕士学位点,涵盖10个学术学位点与19个专业学位点,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多元方向。2. 学科国际影响力:工程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成功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彰显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3. 科研平台实力: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拥有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深部金属矿智能开采与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时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2个,包括全省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此外,合作共建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主动对接区域创新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4. 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首位战略,通过“引进+培养”双轨模式优化师资结构,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6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师资队伍中集聚国家级人才26人(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浙江省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50人(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级领军人才、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同时拥有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教坛新秀8人,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质师资保障。二、招生计划1. 常规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2.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5人(实际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计划为准),全校所有专业均接受该专项计划报考,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至其他招生类型。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3.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学业。4. 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本章另有规定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本科毕业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可直接报考。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针对具体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学位人员: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造。特殊说明: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 基础要求:满足上述“(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 工作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专业特殊要求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的具体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准考。(四)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型要求1. 政策统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2. 非全日制招生限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时需明确就业方向。(五)推免生报考条件1. 报名流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 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3. 接收范围:2026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推免名额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四、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同时需按要求缴纳报考费,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一)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 特殊专业要求:报考我校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03方向“书法创作与书法文化传播”的考生,必须选择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二)网上报名要求1. 报名时间: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补报。3. 志愿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4. 信息真实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与个人材料,准确填报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 专项计划报名:符合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考生,可报考该专项计划,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7. 信息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网上确认要求1.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2. 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供工作人员核对。3. 信息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费用缴纳与信息采集: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五、报考资格审查与准考证下载1. 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审查中发现伪造、变造证件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2. 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3. 考试诚信要求: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六、考试安排(一)初试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2. 考试地点:为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地点,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位置与交通路线。 (二)复试1. 分数线要求:常规考生: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个别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复试分数线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与当年复试录取办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2. 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复试时间与形式:复试一般安排在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形式及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通知。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评估、政治测试(会计专硕、公共管理专硕需参加)及思想品德考核。5.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资格复核: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调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咨询方式等信息,提前在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业要求。七、录取规则1. 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学习与就业类型要求: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录取时需明确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责任声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 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5. 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1. 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为8000元/年。2. 非全日制研究生:会计专业:2.5万元/年。学科教学(英语)专业:1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第一、二年各1.9万元/年,第三年1.8万元/年。(二)奖助体系1.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奖助项目:涵盖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同时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发放岗位津贴。专项支持:设立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激励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困难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获得资助。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奖助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3. 动态调整: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参评条件与标准,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执行。九、住宿条件1. 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保障住宿需求。2.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十、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 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说明1. 责任界定:若考生因与原单位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报名、考试、录取或就读,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信息更新: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若招生政策或安排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3. 政策冲突处理:本招生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二、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12000联系电话:0575-883480202025-10-20 1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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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旨在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从就业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180 人(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 378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05 人(含 3 名非全日制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6 年,我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2 人,具体为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 人、药学专业学位 1 人。最终实际招生专业与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除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有关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考生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各专业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近 3 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 3 位),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高水平成果(国家级成果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科研奖励排名前 3 位);②近 3 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时,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1**”)中,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的其他领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2)专业代码 105102 的儿科学、105112 的儿外科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业代码 105105 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4)专业代码 105116 的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5)专业代码 105118 的麻醉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6)专业代码 105120 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7)专业代码 105123 的放射影像学、105124 的超声医学、105125 的核医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同时,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2**”)的考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且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报考条件第 4 项第(3)条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国家 2026 年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通知中的报考条件,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五、报考程序报考程序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这些信息在 2026 年 8 月底前有效,以保障招生阶段联系畅通,方便后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的寄送。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此类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错误责任:考生需按规定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相关网站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同时,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101 - 思想政治理论、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 英语(一)、204 - 英语(二)、306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相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我校不指定任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说明”。考试地点:考生需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将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七、复试录取(一)复试及调剂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国家需求、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和细则执行。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复试公平性保障:学校在复试期间,将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管理类专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管理类专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我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调剂安排: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二)体检学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三)录取录取原则: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就业方式相关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拟录取后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若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或定向就业考生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录取资格将无效。报考信息有效性: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生学历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我校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我校相关管理规定为准。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八、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具体学制以各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准。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备案的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 / 生 / 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 / 生 / 学年。(二)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含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两类。研究生奖学金:涵盖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 / 生,覆盖比例按照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生 / 学年,覆盖比例为 100%。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助项目的具体标准,将按照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的有关文件执行。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设有浮烟山校区和虞河校区两个校区,各专业研究生的具体培养地点及宿舍安排,将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毕业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期限,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必修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具体的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十二、违规处理考试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同时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考生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弄虚作假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三、其他事宜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及与教育部管理规定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38联系部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联 系 人:马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36-8462341、0536-8462180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 7166 号邮政编码:2610532025-10-21 1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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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办法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一、招生专业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均招收推免生,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授权类别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详细信息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二、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4.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1.《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3.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所在学院盖章);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5.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6.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7.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四、报名办法1.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加入各招生学院推免工作群并与工作人员联系提交相关材料;2.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五、其他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26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4.如在入学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2025-09-16 1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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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生申请意向考试校区的通知各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为确保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有序开展,便于考生提前了解考场相关安排,现将我校报考点考场分布及校区选择等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考场分布基本情况本次考试,我校报考点的考场将集中设置在两个校区,具体地址信息如下:1. 海淀校区;2. 昌平校区。二、不同类别考生校区安排规则针对不同报考专业及考生身份,我校考场校区安排规则存在差异,具体分为以下两类情况:(一)可申请意向考试校区的考生范围及要求以下特定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排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后,可自愿申请意向考试校区,具体要求如下:1. 适用考生群体: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这5个专业学位,且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2. 申请时间节点:申请通道开放时间为11月3日19:00,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将无法提交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段内操作。3. 申请操作路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在平台内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校区选择”功能模块,按系统提示完成意向填报。4. 申请注意事项:此项意向申请不具备强制性,并非研究生考试报名流程中的必要环节,仅作为我校后续统筹安排考场时的参考依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填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网上确认工作全部结束后,我校会结合两个校区的实际考场容量以及报考考生人数,进行整体统筹,最终确定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若考生网上确认未通过,其此前提交的意向考试校区申请将自动失效,不再作为考场安排依据。(二)无需申请意向校区的考生范围及安排除上述可申请意向校区的考生群体外,其余所有考生均无需在线提交意向校区申请,具体包含以下两类:1.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上述5个专业学位之外其他专业的考生。针对此类考生,我校将其考场一般统一安排在昌平校区,后续无需额外操作。三、最终考试地点确认及咨询方式1. 最终地点以官方通知为准:无论考生是否提交意向校区申请,最终的考试地点均以我校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及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及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避免错过重要通知。2. 咨询联系方式:考生在阅读本通知后,若仍有疑问,可直接致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2025-11-12 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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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通知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报名须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员必备条件申请人员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属于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异,对科研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力,且已在本科就读院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相关推荐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秉持端正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以及我校当年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身心健康状况达标,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相关体检要求;满足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二、接收专业及计划人数(一)2026 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及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以及各专业预计接收人数,可参考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成都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直博生) 工作办法》相关内容。(二)最终确定的录取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准。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申请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提交,材料命名格式统一为 “报考专业 - 姓名 - 本科院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学生信息页及注册情况页),各 1 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1 份;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额外需提交 2 份由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的专家(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职称)签字的推荐书,其中 1 份需由报考导师填写;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或英语成绩单;社会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四、选拔申请实施流程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各项工作,将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时间为节点推进,具体实施程序及要求如下:(一)考生报名环节所有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9 月 22 日 9 点起),登录系统并按照要求准确填报志愿信息。(二)复试参与环节学院将根据网上申请提交情况,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发布复试通知。推免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 6 小时内确认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24 小时内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不予录取。推免生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可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则无法修改。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将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五、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形式我院 2026 年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上远程网络复试模式,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软件,具体复试时间及线上会议链接将另行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围绕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学风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该部分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与口语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实践能力等内容。(二)复试成绩核算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20%+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80%。其中,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满分均为 100 分。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的复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所有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申请人若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可通过指定申诉渠道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七、体检要求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 10 月 10 日前,将近 3 个月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或考生所在高校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邮寄至学院或发送体检报告扫描件。其中,本校生源可将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直接交至我院。邮寄邮件封面需注明 “推免生体检报告”,具体邮寄信息如下: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 1 号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收件人:寇老师体检结论不符合相关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八、申诉渠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拟录取结果承担全面责任,并接受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若考生对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申诉电话反馈:028-84073385。九、其他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等情况,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如期取得本科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将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十、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 1 号2025-11-04 0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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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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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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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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