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工作圆满结束!
2025-07-30 17:32:19
来源:重庆大学MBA中心
3月25日-27日,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本次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考查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则为综合能力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学院成立了以黄河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全面巡视和检查,做到对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坚守纪律底线,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在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然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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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招生简章一、项目总体目标设定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凝练卓越工程师培养核心内涵,充分发挥各研究生培养主体的学科特色优势,持续提升专业教育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本项目将通过构建常态化的有组织科研与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搭建全链条、全要素配置的培养体系,整合汇聚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优质科教与产教资源,最终为国家急需关键领域及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高素质复合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与未来领军人才。二、项目核心优势与特色亮点本专项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战略新兴产业布局规划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联合国家重大战略行业重点企业与黑龙江省重点制造业企业,共同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工作,核心优势与特色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高水平校企联合导师团队组建以 “双师型” 核心力量为引领的导师团队,成员涵盖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且具备校企联合培养经验的高水平教授,以及企业侧的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型号总师、首席专家、重大项目负责人与学科带头人等。由校企双方骨干担任首席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全程指导工作。(二)一流校企协同育人平台校企双方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校企协同创新平台为依托,聚焦国家重要工程攻关任务、型号研发任务及科研计划项目开展联合研发。通过整合科教资源与产教资源,汇聚各方优势力量,注重在一线工程攻关场景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重点培育学生技术创新能力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核心素养,助力卓越工程师成长。(三)完善的校企协同全过程保障机制校企双方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流程,包括招生选拔、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实践管理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关键环节。同时,通过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巡访制度,开展精准高效的联动对接工作,全面保障学生在企业实践期间的学习安排与生活管理,确保培养质量。三、项目招生与培养实施模式本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项将依托学校各相关学院开展具体的招生与培养工作,各学院将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产业对接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具体依托的招生专业可参考学校发布的专项培养方案。四、项目学制设定与学位授予标准参与本专项的学生,其入学考核标准、规定学习年限、学位授予要求,以及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与所属专业对应的学院中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享受同等的学历学位认可。2025-10-23 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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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与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沪赣合作项目)招生简介一、项目概述为深化沪赣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充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学科优势互补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上海大学与江西水利电力大学联合启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沪赣合作项目)。本项目聚焦特色学科领域,创新培养模式,旨在为社会输送具备跨区域学习经历、综合素养过硬的高水平专业人才。二、合作院校概况(一)上海大学: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的实力支撑学校定位:上海大学作为上海市属重点高校,由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高校,同时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在全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学科布局:学校学科门类覆盖全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2 个学科门类,构建了多元化、综合性的学科发展体系。学位授权:目前学校拥有 2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 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30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设立 2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二)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特色鲜明的行业高水平高校发展历程: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始建于 1958 年,前身为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曾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水利部,现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办学历史悠久,行业底蕴深厚。学校定位: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江西省 “十四五”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名单,同时也是国家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实施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军士试点院校以及江西省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学科特色:学校以工学为核心,兼顾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了鲜明的水利电力学科特色。目前拥有 17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水利工程学科为江西省 “十三五”“十四五” 一流学科,也是江西省高校水利工程学科联盟首批牵头学科;电气工程学科为江西省 “十四五” 一流学科。学科实力:水利工程、电气工程、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4 个学科为江西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点,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学科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三、招生核心信息(一)招生计划招生学科:2026 年两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聚焦三个一级学科,分别为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招生规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15 人。查询渠道: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详细要求,可查阅上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发布的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二)培养模式培养机制:采用 “两段式” 培养模式,实行 “双导师” 联合指导制度,结合两校学科优势实现精准育人。阶段分工:第一阶段,研究生在上海大学完成核心课程学习,夯实理论基础;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转入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开展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导师职责:江西水利电力大学负责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的主要指导工作,上海大学导师全程提供支持与协助,双方导师共同完成培养任务。(三)证书授予联合培养研究生修完规定课程、达到学制要求,且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上海大学研究生毕业条件,顺利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后,由上海大学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满足上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由上海大学授予相应硕士学位证书。四、奖助政策与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同等享受上海大学制定的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及相关待遇,具体标准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细则执行。(二)收费说明学费按照国家及上海大学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 “两段式” 培养安排,研究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即向对应培养学校缴纳住宿费用,收费标准以两校官方发布的住宿收费规定为准。五、招生流程本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上海大学与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共同组织实施,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全部流程严格按照上海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密切关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要求完成各项报名及考核环节。2025-11-04 14: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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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旨在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从就业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180 人(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 378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05 人(含 3 名非全日制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6 年,我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2 人,具体为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 人、药学专业学位 1 人。最终实际招生专业与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除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有关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考生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各专业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近 3 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 3 位),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高水平成果(国家级成果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科研奖励排名前 3 位);②近 3 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时,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1**”)中,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的其他领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2)专业代码 105102 的儿科学、105112 的儿外科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业代码 105105 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4)专业代码 105116 的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5)专业代码 105118 的麻醉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6)专业代码 105120 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7)专业代码 105123 的放射影像学、105124 的超声医学、105125 的核医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同时,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2**”)的考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且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报考条件第 4 项第(3)条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国家 2026 年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通知中的报考条件,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五、报考程序报考程序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这些信息在 2026 年 8 月底前有效,以保障招生阶段联系畅通,方便后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的寄送。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此类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错误责任:考生需按规定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相关网站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同时,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101 - 思想政治理论、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 英语(一)、204 - 英语(二)、306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相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我校不指定任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说明”。考试地点:考生需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将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七、复试录取(一)复试及调剂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国家需求、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和细则执行。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复试公平性保障:学校在复试期间,将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管理类专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管理类专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我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调剂安排: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二)体检学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三)录取录取原则: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就业方式相关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拟录取后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若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或定向就业考生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录取资格将无效。报考信息有效性: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生学历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我校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我校相关管理规定为准。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八、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具体学制以各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准。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备案的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 / 生 / 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 / 生 / 学年。(二)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含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两类。研究生奖学金:涵盖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 / 生,覆盖比例按照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生 / 学年,覆盖比例为 100%。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助项目的具体标准,将按照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的有关文件执行。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设有浮烟山校区和虞河校区两个校区,各专业研究生的具体培养地点及宿舍安排,将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毕业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期限,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必修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具体的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十二、违规处理考试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同时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考生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弄虚作假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三、其他事宜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及与教育部管理规定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38联系部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联 系 人:马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36-8462341、0536-8462180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 7166 号邮政编码:2610532025-10-21 1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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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流程公平,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办学实际,现将招生相关事宜明确如下。一、招生专业与计划1. 专业设置:2026年我校共开设1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含1个学术学位专业与11个专业学位专业。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专业为金融、会计、保险、数字经济、工商管理、法律、翻译、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国际商务、审计。2. 专项计划覆盖: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3. 计划查询与说明:各专业招生人数、学习方式、学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及自命题科目样卷,可查阅《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正式招生计划为准。二、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殊身份考生要求1. 在读研究生:如需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法律类专业学位专项条件1.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4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2.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4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四)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1. 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3项要求。2. 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条件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三、报名流程1. 报名阶段: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逾期不再补办。2. 时间与平台:网上报名时间、确认要求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平台动态,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与确认。四、招生考试(一)考试组成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均为选拔录取的必要环节,考生需按要求参加并达到相应标准。(二)考试时间1. 初试:预计于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举行,具体考试安排以教育部通知及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为准。2. 复试:预计于2026年3月至4月开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等具体安排,将以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五、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标准及流程,将由我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要求配合完成。六、政审与录取(一)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二)政审要求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完成思想政治审查工作(简称“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三)个人问题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如工作单位、本科就读学校等)产生的纠纷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沟通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正常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七、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一)收费标准1. 学费: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金融、会计、翻译、工商管理(专业学位):28000元/生·年。保险、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国际商务、数字经济(专业学位):18000元/生·年。学费均按考生实际在读年限收取。2. 住宿费:根据考生入住宿舍的实际标准及在读年限收取,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入学前通知。(二)奖助学金政策为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励学术创新,我校建立了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如下:1. 国家级奖助项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与评选办法按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2. 校级奖励项目: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在读研究生、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获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等,给予相应奖励。3. 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提供帮扶措施,保障其正常学习与生活。八、联系方式(一)咨询与沟通1. 联系人:弓老师2. 联系电话:(020)870532973.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广东金融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4. 邮编:510521(二)信息查询学校及研究生院相关招生信息,可通过学校官方平台及研究生院专属平台查询,获取最新招生动态与通知。2025-10-09 11: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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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与培养需求,现将招生计划、类型、报考条件等核心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为考生提供清晰的报考指引。一、招生人数2026 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5575 名。需特别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标注的招生人数及推免生接收人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作报考参考,非最终录取依据;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结合三方面因素确定:一是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计划;二是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与质量;三是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及专业培养条件(如师资、科研平台等)。二、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一)招生类型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学习方式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具体界定如下:学习方式差异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统考、推免等方式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相应入学方式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兼顾职业或社会实践,以灵活时间、多种方式实现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历学位效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均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标准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两类研究生实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专项计划说明:我校 2026 年不开展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亦不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二)学费标准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统一为 8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专业(领域)执行差异化收费,具体标准(全程费用)如下:工商管理:150000 元;公共管理:96000 元;工程管理:86000 元;社会工作:48000 元;法律硕士:39000 元;建筑:45000 元;音乐(艺术管理方向):81000 元;机械工程:36000 元;土木工程:66000 元;设计:84000 元。以上学费标准参照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福大财〔2019〕17 号、福大财〔2021〕14 号、福大财〔2022〕37 号、福大财〔2022〕44 号、福大财〔2023〕60 号、福大财〔2024〕19 号等文件制定,若福建省出台最新政策或学校调整收费标准,以当年正式公布内容为准。三、奖助体系为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我校构建了 “奖优、酬劳、助困” 相结合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项目如下: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优秀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 12000 元、8000 元、5000 元、3000 元,全程评选两次(中期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助” 岗位津贴:学校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相应津贴,支持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专项奖励:设立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 等荣誉奖项,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产出高水平成果。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 [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 专业除外)。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① 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含)以上本科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需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②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英语水平证明(成绩需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需提供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二)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4 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4 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3 项要求;(2)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免生接收详情,可查阅研究生招生网页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注的推免计划为预计数,实际接收情况将于 10 月下旬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四)免初试考生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可补报;我校将组织免初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报考点或相关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者,不享受相应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说明该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倾斜(理工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总数的 65%),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具体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计划执行;我校遴选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办法:所有考生按初试成绩相对偏差值排序,结合国家下达的各省(区)计划、分门类计划、工程硕士专项计划,以不超过 1:1 的比例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相对偏差值 =(考生初试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 A 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 A 线总分);若偏差值相同,按理工类专业优先原则确定;第一轮复试不合格者,由下一名偏差值考生递补参加第二轮复试,依此类推;国家政策变动时,按最新文件执行。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严格按报考条件与政策选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需准确真实,填写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网,了解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安排及本地区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报考点组织;确认流程: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信息核对、补充材料提交,认真确认本人报名信息;信息修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七、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 3 小时,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命题规则: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并编制考试大纲(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八、初试成绩公布2026 年 2 月中下旬,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主页发布初试成绩,供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发放书面通知。九、复试与录取复试分数线: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相关办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资格复核:复试前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及专项计划、加分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方案,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录取规则:按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方案执行,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十、违规处理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其他重要说明校区分布与办学地点我校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设有多个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位于泉州晋江校区;化工学院研一新生在福州旗山校区、怡山校区学习,后续根据导师科研实验室位置,入驻福州旗山、怡山或泉州泉港校区;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新生具体校区由学校在入学前统筹安排;联合培养项目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我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约 245 人,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为准),具体专业及挂靠学院如下: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工程(085601)挂靠化学学院;化学工程(085602)挂靠化工学院;控制工程(085406)、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机械工程(085501)挂靠先进制造学院;环境工程(085701)挂靠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该项目实行 “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以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考生报名时需在备注中填写 “海西联培”,海西研究院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单独划线,复试安排另行通知;部分学院与其他高水平高校、三级甲等医院开展联合培养,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将注明 “非全日制”,我校目前暂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且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录取类别确认:考生需在拟录取前明确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并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2025-10-09 14: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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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招生培养目标为明确人才培养方向,我校针对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分别制定了清晰的培养目标,具体内容如下:(一)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学生在所学学科领域内,扎实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领域产出创新性成果,最终成长为该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培养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为核心,要求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为国家与人民服务。在专业能力方面,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其中,学术型硕士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应用型硕士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安排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直博生)招生专业与人数设置,严格遵循学科发展需求与培养能力,具体安排如下:(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范围:除公共管理专业外,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面向推荐免试生开放,具体可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详细招生信息。招生人数占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占当年该专业硕士总招生人数的 50%,确保优质推免生源在硕士培养中的合理占比。(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范围: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需以《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且所有直博生招生专业的类别均为学术型,专注于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招生人数占比: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的招生人数,占当年该专业博士总招生人数的 20%,保障直博生培养的质量与资源投入。三、申请条件说明为保障招生质量,我校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与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分别设定了明确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政治素养与品德: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学校与推免资格: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院校,且申请人需已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表现与基础能力:在校期间需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与基础素养。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专业学位报考专业要求:若报考中医、中西医临床专业学位,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若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临床专业学位,本科需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特定学院前置学历及专业要求公共卫生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健康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护理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其中往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的,需在复试前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口腔医学院: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口腔医学专业。学历证书要求:所有申请人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与专业目录要求相符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申请条件政治素养与品德: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学校与推免资格:申请人所在高校需为经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院校,且申请人已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表现与科研潜力: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与基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英语水平:英语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且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50 分。专业背景要求:申请中医学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申请中药学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药学、中药学或生物科学类专业;申请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中医、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申请资格: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本科直博生,通过复试考核后即可录取。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四、申请办法流程为规范申请流程,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需遵循以下步骤:报名时间与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按照我校发布的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报名信息审查与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2026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复试程序,可参考后续发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申请人需提前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专家推荐信”(需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政审表、个人自述(无统一格式要求)、博士期间学习计划(仅申请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色印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材料需在复试时当面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待录取通知与公示: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确认接受;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材料真实性与学历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情况,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与录取资格;入学时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五、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安心学习,我校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与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分别制定了清晰的学费标准与完善的奖助学金政策(2026 年具体执行标准以学校当年最新通知为准):(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8000 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10000 元。奖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第一学年统一发放 10000 元;第二、三学年中,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二等奖学金 10000 元、三等奖学金 8000 元,规培研究生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3000 元、二等奖学金 9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6000 元资助,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三助” 津贴: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6000 元基础津贴,同时导师、学院或培养基地(医院)还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表现突出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其他奖助政策: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还包括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与资助项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确保顺利完成学业。(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学费与学制: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0000 元,直博生学制为 6 年,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博士学位证书。奖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第一、二学年每学年统一发放 15000 元;第三至第五学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5000 元、二等奖学金 12000 元、三等奖学金 10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15000 元资助,为学生学习与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三助” 津贴:学校发放的基础津贴不低于每学年 12000 元,同时导师或学院还会根据学生的科研与工作表现,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30000 元。其他奖助政策:学校奖助体系完善,除上述奖项外,还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与资助项目,学生可通过申请获得相应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六、联系方式与学校地址(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含传真):0571—86613539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二)学校地址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 号邮政编码:3100532025-10-20 10:53:16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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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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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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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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