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26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简章。
请参考《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2.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125100工商管理和125200公共管理外)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拟接收人数和基本学习年限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学科的招生体检要求。
三、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注册: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18日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
(二)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22日9:00开始)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申请人可提前联系招生学院,在填报志愿前按照各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预登记)
2.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申请人报考志愿,并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开始前,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准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4.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组织
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综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给出复试成绩。
复试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五、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位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专家不包含报考导师)的推荐书原件一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在向招生学院提交上述1-5项材料复印件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招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请考生慎重确认。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1)硕士推免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翻译、法律、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研究生(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12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MPAcc)(125300)、金融硕士(025100):10000元/生·年。
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元/生·年;
(2)直博生
10000元/生·年,学制5年。
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奖助体系
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扶持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学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有关奖助体系内容见《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学校有关奖助办法有最新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九、其他
1. 若申请人有出现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
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
未能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
邮箱:yz@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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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工作部署,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我校报考点将全面采用线上确认模式完成统考网报信息核验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规范、高效推进,确保每一位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确认对象范围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两类考生:一是报考范围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要求;二是网报时已选择“西安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对应报名号前四位为6139),且已成功缴纳报名费用。反之,若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条件、未完成报名缴费或网报信息提交未成功,均无法参与本次网上确认流程。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本次网上确认设置材料首次提交与补充提交两个关键时段,考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2日中午12:00至2025年11月5日中午12:00(均以北京时间为准)。2. 补充材料上传时段:针对首次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北京时间)。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后续补充材料时间不足,建议所有考生尽量在11月4日中午12:0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确认期间,考生需持续关注研招网平台动态,实时查询本人材料审核进度,直至显示“审核通过”。若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需立即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本次网上确认全程通过线上系统完成,整体流程依次为:研读网报公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填报身份证有效期限→上传各类证明材料→报考点审核材料→考生查询审核结果。具体操作环节说明如下:(一)材料上传操作指南考生需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该系统支持手机端与电脑端两种登录方式,推荐优先选择手机端扫描对应二维码登录;若使用电脑端操作,建议选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系统。登录后按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材料上传操作。(二)审核结果查询与应对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定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若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则意味着网上确认流程已全部完成;若显示“审核不通过”,务必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时段内,按照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超过时限仍未提交正确材料的,将视为网上确认失败。四、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清单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按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清晰、有效。(一)全体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不得进行修图处理。特别强调: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入学后身份核验、学籍档案存档,以及毕业与学位申请时的信息比对。若因照片不符合规范导致后续毕业或学位授予受阻,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照片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后果同样由考生本人负责。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本人面部与身份证人像一致,具体拍摄标准可参照相关规范执行,未按要求上传的材料将不予通过审核。(二)不同类型考生附加材料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请设置为最长6个月。2. 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自考考生需提交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自考准考证等证明文件;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届时毕业证明”。3. 户口在陕西省的往届生:需同时上传①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②户口本(含户号页及本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个人单页扫描件。4. 非陕西户籍但在陕工作的往届生:需完整上传以下五类材料,缺一不可:①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②本人与陕西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专用章);④近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专用章);⑤近3个月及以上由用人单位在陕西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或公积金缴费凭证(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且缴费单位名称需与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需额外提供相关说明材料)。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者:除按对应身份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注意:《入伍通知书》不作为有效材料;《入伍批准书》通常存放在个人档案中,若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 往届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8. 在校研究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9. 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需上传《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报考硕士审批表》,该表格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获取。10.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若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需重新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清晰照片;若为其他证件类型,需提交对应有效证件的完整照片。五、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在网上确认环节需准确填写身份证有效期信息,务必确保在考研各关键节点,身份证处于有效状态。2. 登录研招网完成确认前,考生需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网上确认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该承诺书,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违约后果。3. 考生需认真研读我校报考点及所报考院校发布的各项公告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选错报考点,将无法在我校完成确认流程;若未按报考院校要求完成报名及确认操作,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 报名费用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缴纳,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无法参与网上确认。5. 每位考生仅能对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多报或重复确认均无效。6. 在以往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被处以暂停参加考试处罚,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考生,不得报考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7. 考生需仔细核对《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要重点核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关键信息。需特别注意的是,网上确认阶段无法修改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8. 我校报考点的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9. 考生需主动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报考点公告及报考院校官方渠道,及时了解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我校研究生招生及报考点的各类通知公告,均会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10. 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任一方式向考生推送的通知、文件及消息,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诚信考试相关提示为引导考生树立诚信应考意识,现将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重点提示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明确: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若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及考试成绩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报考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伪造证件情况的,需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依法依规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要求妥善完成网上确认各项工作,预祝大家报考顺利!2025-11-18 1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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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MBA学位论文提交及答辩通知亲爱的 2019 级、2020 级、2021 级 MBA 全体同学:为顺利推进上半年 MBA 学位论文提交评审与答辩工作,确保各位同学有序完成学位申请相关流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论文正式提交的必备资格想要正式提交学位论文,同学们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已足额缴清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无任何费用拖欠情况;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每门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成功获取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从论文开题获得通过的当天起,至正式参与论文答辩之日,时间间隔需满 1 年,同时还需顺利通过论文预答辩环节;需在指定的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并且该申请要经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特别提醒:只有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同学,才具备论文提交资格。紫金工商教育中心将对同学们的资格进行统一核查,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会第一时间与相关同学取得联系。二、论文答辩关键时间节点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同学们需在此日期前完成论文提交,逾期将影响后续评审与答辩安排;论文答辩开展时间:2024 年 5 月 25 日至 26 日,具体的答辩地址将在后续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密切关注相关消息。三、论文提交的重要注意事项论文提交操作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同学们要仔细阅读并按照学位论文系统送审使用说明,完成论文评审申请提交、匿名论文上传操作。只有当指导教师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才算真正完成论文提交,提交状态方可显示为成功;论文题目是学位论文的重要标识,同学们在提交前务必反复核对所填的论文题目,一旦提交成功,论文题目将无法进行修改。若因提交后题目与相关材料不一致,进而对学位申请造成影响,所有责任需由同学本人自行承担;学校研究生院会直接通过系统下载同学们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电子比对检测。其中,学位论文 “论文复制比” 是关键检测指标,只有复制比不超过 25%、检测通过的同学,才拥有参与论文送审的资格;计划申请参与本次答辩的同学,需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之前,通过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m/mqTQScT.aspx#)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要及时加入专门的答辩微信群,进群后需按照 “年级 - 姓名 - 专业” 的格式修改群备注名,例如 “21 级张三 MBA”。答辩微信群的二维码已发布在各年级的论文 QQ 群以及年级微信群中,同学们可自行查找添加。在答辩准备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均可在答辩微信群内咨询交流;若同学们在论文提交及答辩准备过程中,遇到上述未提及的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为 025-84315998。紫金工商教育中心2024 年 3 月 11 日2025-08-28 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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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公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环节,主要由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部分构成。所有参与研考的考生,都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依据所选报考点的安排完成网上确认流程,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报名才算正式结束。其中,中央民族大学报考点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办理材料审核。一、1152考点网上确认适用人群只有在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明确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1152)的考生,才需要按照本指南完成1152考点的网上确认工作。二、1152考点网上确认时间规划1152考点实行全程线上确认,考生无需前往现场提交材料,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上传各类审核资料即可。若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考生需在指定时段内重新补充上传,只有当网上确认系统显示“审核通过”时,才标志着网上确认流程圆满完成。相关时间节点具体安排如下:1.首次材料上传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2:00(均为北京时间);2.材料补充重传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7:00(均为北京时间);3.网上审核工作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20:00(均为北京时间)。特别提醒1152考点的考生,在开展网上确认前,务必密切关注研招网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失败,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1152考点网上确认操作步骤(一)登录确认系统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研招网平台,使用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二是通过扫描系统提供的专属二维码登录。(二)阅读公告并签署诚信承诺考生需认真研读《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以及《中央民族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两份文件,全面了解确认要求后,在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核对报名信息并完善身份证信息考生需仔细核对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各项信息,确保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身份证的有效期限。若身份证有效期填写出现错误,需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四)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材料上传分为必传项与补充项,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分类准备,系统未要求的材料无需上传。1. 准考证标准照片(所有考生必传)此次采集的照片用途广泛,不仅用于制作准考证,若考生成功录取,还将用于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学生证制作,同时同步至学信网,入学后还会与学籍注册图像进行比对。因此,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影响后续报考流程。照片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背景颜色选择白色或蓝色,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照片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需符合3:4的要求;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应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且头像需左右对称;拍摄姿态需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耳朵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小于2/3,且不能过大或过小;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能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光斑或阴影,同时避免红眼问题;照片人像需对焦准确,图像层次清晰,不得模糊。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禁止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修改,也不能通过翻拍已有照片的方式获取。2. 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必传)该照片用于身份核验,考生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拍摄上传,若不符合标准将影响审核结果。特别注意: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照片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拍摄背景需干净整洁,无多余杂物干扰;拍摄时手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将持证人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拍摄入镜,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闭合,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位置端正;脸部无遮挡,头发不遮挡五官及面部,避免形成阴影;照明均匀,脸部、鼻部无反光,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问题;照片对焦准确,人像清晰不模糊,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禁止编辑修改,不得翻拍;确保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遮挡、无折叠,不被手指捏住关键信息;禁止上传镜像或反向拍摄的照片。3. 其他补充审核材料(按需上传)考生需根据网上确认系统的具体提示,上传对应的补充材料,系统未提及的材料无需准备上传,具体分类如下:1.身份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若网上报名时选择居民身份证作为证件类型,但身份核验未通过,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确保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届考生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每学期注册页的照片(学生证需有本人照片,且每学期注册手续齐全);3.非应届考生需上传与报名时填报学历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且认证书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户口簿本人页照片、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对应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应届生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正在高校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证的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照片(需有本人照片且每学期已注册),或提供在读证明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7.户籍在北京的非应届考生:需上传户口本首页(有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本人信息页的照片;若为集体户口,需上传户口首页(有户口单位盖章)及个人单页照片,也可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8.户籍不在北京但在京工作的非应届考生:需上传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可)的权益证明,证明需为正常缴纳,不含补缴记录。9.特殊情况考生: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2025-11-12 10: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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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我校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1. 计划规模:2026年我校预计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约213人,具体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可查阅《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2. 名额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推免生拟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3. 计划衔接: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计划中使用;直博生招生计划占用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二、申请条件(一)通用申请条件所有申请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身份与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推免资格: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就读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3. 外语水平: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等级考试(如小语种等级考试等);4. 健康状况: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5. 专业匹配:申请攻读的研究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确保专业知识体系的连贯性。(二)直博生专项申请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额外符合以下要求:1. 学业与科研潜质: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展现出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潜质;2. 报考类别: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录取时将按非定向就业类别确定录取资格;3. 导师同意:须提前征得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的同意,明确导师接收意向;4. 推荐意见: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5. 纪律表现:本科在读期间未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三、申请程序1. 系统报名:申请者(含直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具体填报时间请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 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3. 复试确认与准备:申请人需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需仔细阅读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安排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4. 待录取与确认: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等因素,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四、复试录取(一)资格审查1. 材料提交: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方式与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个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注册备案表(需从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体现个人科研能力或综合素质的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著作、发明专利证书、各类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如有则提供);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云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导师审核表》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2. 诚信要求:严禁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3. 承诺书签订:所有考生需签订《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明确就读相关责任与义务。(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2. 内容与计算:复试具体内容、成绩构成比例等,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3. 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仅以复试成绩计算;4. 复试合格标准:考生需同时满足“思想品德与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两个条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加试科目合格要求。(三)复试安排1. 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10月15日;2. 复试方式: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方式及要求请查阅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四)拟录取原则及公示1. 拟录取原则:推免硕士生:各学院依据招生专业计划,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直博生:每位招生导师从报考本人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1名拟录取考生;学校结合差额招生计划及推荐人选总成绩,最终确定直博生拟录取名单;不予拟录取情形: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予拟录取;2. 拟录取公示:资格取消: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公示名单;公示要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最终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内容为准。 (五)体检1. 体检依据:我校研究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2. 体检项目:五官科:检查视力(含矫正视力);外科:检查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内科:检查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状态、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辅助检查:心电图、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胸部X透视(排查肺结核);3. 体检报告提交: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报告需为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出具),具体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奖助政策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完善的奖助体系,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相关文件执行,现行标准如下:1.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人,博士研究生13000元/年·人;2.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人;3.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人,博士研究生20000元/年·人;4. 学校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年·人,二等奖7000元/年·人,三等奖5000元/年·人;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000元/年·人,二等奖10000元/年·人;5. 专项说明: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最终奖助标准以国家及学校最新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文件为准。六、相关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推免生复试费用标准如下:1. 推免硕士生:复试费100元/人;2. 直博生:复试费150元/人。七、申诉与监督渠道(一)申诉渠道1. 受理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联系电话:0871-65128174。(二)监督渠道1. 受理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2. 联系电话:0871-65114879。八、章程解释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30 0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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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自 1979 年起开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教育部首批批准具备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目前,学校拥有 3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与 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26 年,学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2300 名,该计划包含拟录取的推免生人数。需注意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依据以往生源情况预估得出,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结合规划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推免生录取结果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调整。一、培养目标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人才。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本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特殊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时间与信息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参与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流程,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二)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 135600 美术与书法和 135700 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 1235)。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三)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需注意,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五)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如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该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该计划录取人数中汉族考生最多不超过 10%,具体执行需参照教育部关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的相关文件。其余专项计划,按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六)免初试政策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七)政策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括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四、初试安排(一)考试方式与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自命题科目查询关于自命题科目内容范围的说明,考生可咨询相关学院(部),或登录相关学院(部)网站进行查询。五、复试安排(一)复试形式与成绩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二)复试分数线划定教育部会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会在一区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自主确定本校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三)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外)无需加试。(五)特定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我校会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规则(一)录取综合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会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结合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相加得出,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具体权重以录取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二)就业方式与档案要求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考生在报名阶段确认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三)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七、违规处理办法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其他重要说明(一)学制设置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考生可查阅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二)学费标准实际学费标准,以考生报到当日学校财务处主页公布的《天津师范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为准。(三)住宿安排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学校不为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提供住宿。(四)简章效力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提及的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学校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065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3766157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3 号邮编:3003872025-10-20 14: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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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部署,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流程规范与结果公正,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核心工作原则1. 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录取全流程严格执行政策公示、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原则。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科学素养、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秉持实事求是评价标准。3. 遵循"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发掘具备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二、组织管理架构我校全面压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建立校院两级管理、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的工作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研究生处)承担统筹领导职责。负责制定全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范复试各环节操作,审核、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组织开展全流程监督巡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则,审议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校党委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督查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全程参与组织管理。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实施工作。牵头组建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协调;分管院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组织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复试考核内容,遴选培训考官及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工作争议;复试全程执行录音录像、回避及保密制度;按要求将复试工作组名单、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成绩登记表及拟录取名单等材料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3. 纪检监察办公室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负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并核查处理。三、复试实施细则(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工作将于9月23日至10月19日期间开展。各学院需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尽早组织复试工作。首次复试前,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需提前向考生公布。(二)复试操作流程1. 资格初审。各学院依据本学科专业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推免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学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明确告知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2. 材料提交。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原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原创性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提出其他针对性材料要求。3. 复试组组建。各复试工作组由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的考官组成,其中需包含至少1名外语教师或外语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另设1名工作组秘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复试组人员信息及工作分工严格保密,严禁为考生提供补习辅导,严禁泄露复试内容及考核结果。4. 考核方式。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各学科可根据专业需求增设笔试、实验操作或实践能力考核环节。复试各环节权重及成绩计算方式按学科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三)复试考核内容1. 考核重点涵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理论应用及问题解决能力,同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发展倾向的考察。2. 面试考官需结合考生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理论体系及技能要求设计问题,确保问题表述清晰、指向明确、规范严谨。3. 面试实行考生依次入场、随机抽题模式。考官根据抽题内容提问,并可结合考生回答情况进行延伸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低于20分钟。四、录取工作流程1. 成绩要求。复试总成绩及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一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 拟录取通知。各学院完成复试后,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拟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后不得变更录取志愿。3. 后续考核。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参加体检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4. 名单公示。研究生处将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拟录取数据库。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需公示的信息,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处汇总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2. 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及考核结果负全面责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流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3. 复议处理制度。信访申诉实行实名制,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4. 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4900044。5. 咨询渠道。咨询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咨询电话:010—64909005;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2025-10-23 1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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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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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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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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