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办法

2025-09-12 16:16:52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依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精神与规定,结合华东师范大学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的工作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工作准则


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从多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量,最终挑选出最优秀的考生予以录取。


二、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层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着全校推免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以及统筹管理职责,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各招生院系(下文简称 “院系”)设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推免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全面管理,并依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院系实际的实施细则。


三、具体实施流程


(一)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


身份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 “推免生”);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突出,同时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潜力以及扎实的专业基础;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满足报名院系实施细则(近期将陆续公布)中规定的各项条件与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安排


学校积极鼓励优秀推免生选择直接攻博或者报考硕士专业学位,并推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助力考生学业发展。


学校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接收预报名,详细情况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通知》;部分院系或许会同时开通其他报名渠道,考生需及时关注院系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对于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向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可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直接在该系统内完成报名。相关院系会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考生需密切关注院系发布的公告与通知。


(三)复试环节相关规定


院系会对推免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日常表现,然后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院系会在复试开展前组织资格审核工作,推免生需积极配合完成。若推免生不参与资格审核,或者资格审核未通过,将无法获得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9 月 22 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推免生需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的具体内容、形式以及复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等,可查看院系发布的实施细则,若有必要,考生也可直接向院系咨询。


在复试过程中,还会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约定,在学校推免招生复试工作全部结束之前,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四)复试结果、拟录取及公示流程


复试结束后,院系会及时公布并通知考生复试结果。推免生在接到结果后,若同意接受待录取,需及时回复;并且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具体流程包括注册账号、填报志愿、确认复试以及确认待录取等(具体操作以系统实际设置和院系届时发布的具体通知提示为准)。


教育部推免系统预计在 9 月下旬之前开放注册功能,推免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并留意院系的相关提示。


推免生应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意愿。


若推免生未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志愿,或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均将被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院系会按照顺序依次递补复试合格的推免生。


院系会根据待录取确认的进展情况,在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向学校报送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预计在 10 月下旬,学校对名单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示。


(五)其他补充说明


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


推免招生录取涉及的院系、学科、校区、学制、学费、奖助政策以及住宿安排等,均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定为准。若推免生有相关疑问,可向招生院系咨询。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拟录取推免生应密切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招生信息。


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工作通知或提出新的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内容对推免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四、咨询与监督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 021-54344721,


邮箱 yjszs@admin.ecnu.edu.cn。


若需投诉、举报院系推免招生相关工作,可实名向相应院系的监督部门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可查看院系实施细则);若投诉、举报对象为学校相关工作,可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方式为:


电话 021-54345003,


邮箱 dean@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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