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2025-09-10 17:43:36 来源:西点研招

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及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学校层面,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针与重要决策;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同时对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开展指导、协调与监督,确保工作合规有序。


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需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本院接收方案、组织资格审核、安排复试流程等,保障本院推免工作与学校整体要求保持一致。


学科 / 专业领域层面,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从众多申请者中择优选拔符合学科发展需求、具备潜力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专业范围


2026 年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将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专业清单为准。有意向报考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查询具体可报考的专业信息。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要求。


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发放的推免生资格,这是参与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的前提条件。


在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出现过不良诚信问题或违法违纪行为。


满足意向报考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各学院具体条件可查阅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报名流程安排


推免生报名工作分为两个关键阶段,分别为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和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两个阶段均需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阶段


推免生需首先登录意向报考学院的官方网站,仔细查阅该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接收报名通知,明确报名时间、所需材料等要求。在通知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内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


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该阶段报名时间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所有希望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将无法参与后续复试及录取环节。


五、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组织与考核内容


各学院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考核内容围绕推免生的综合能力展开,主要包括英语口语表达与听力理解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知识结构完整性、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意识、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方面。各学院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推免接收工作方案与复试工作程序,具体考核细则可查阅各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


复试形式与流程规范


推免生复试考核将采用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为保证考核效果,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复试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可追溯。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需认真填写《2026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考生的考核表现。


六、公示与录取规则


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


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复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并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一旦确认,我校将不再取消该待录取资格;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正式录取流程


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汇总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公示要求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随意修改。若因特殊情况导致名单需要变动,须对变动原因、变动内容等做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后的部分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确保整个录取过程公开透明。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录取当年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等);


(2)通过虚报个人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伪造、涂改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


(3)经体检确认,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


(4)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


(5)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待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操作;


(6)在公示期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


对于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已入学,我校均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并及时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同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其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本实施办法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推免生工作指导文件为准。


七、信息公开、申诉渠道与监督机制


信息公开要求


各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显著位置,主动公开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保障考生的知情权。


申诉渠道设置


各学院需通过官网公布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电子信箱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确保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与诉求。


监督检查职责


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对全校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申诉处理流程


考生在推免招生过程中,若对学院的资格审核结果、复试安排、考核成绩等存在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在收到申诉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向申诉人出具书面或口头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最终处理意见。


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41;监督举报邮箱:yzb@xidian.edu.cn。


八、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1891244;咨询邮箱:yzb@xidian.edu.cn,考生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学校层面的推免生接收政策、报名流程等问题。


各学院联系方式


001 通信工程学院:


负责老师为李老师

办公电话 029-88204753

电子信箱 xdtyyjs@xidian.edu.cn;


002 电子工程学院:


负责老师为李老师

办公电话 029-88202276

电子信箱 seeyz@xidian.edu.cn;



0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负责老师为负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304,

电子信箱 cs@xidian.edu.cn;


004 机电工程学院:


负责老师为苏老师,

办公电话 029-88204736,

电子信箱 nsu@xidian.edu.cn;


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负责老师为武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360,

电子信箱 wuchengxuan@xidian.edu.cn;


007 数学与统计学院:


负责老师为刘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379,

电子信箱 liuyunrui@xidian.edu.cn;


008 人文学院:


负责老师为王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117,

电子信箱 chzhwang@mail.xidian.edu.cn;


009 外国语学院:


负责老师为齐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2394,

电子信箱 qizhenyi@xidian.edu.cn;


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负责老师为赵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070 转 803,

电子信箱 lanzhao@xidian.edu.cn;


013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负责老师为张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034 转 602,

电子信箱 zhangruixi@xidian.edu.cn;


014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负责老师为汪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878,

电子信箱 wangyinhua@xidian.edu.cn;


015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负责老师为张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650,

电子信箱 zhang1@xidian.edu.cn;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负责老师为张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2383,

电子信箱 zhangjinxd@163.com;


017 人工智能学院:


负责老师为杨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1373,

电子信箱 sai.xd@xidian.edu.cn;


019 光电工程学院:


负责老师为方老师,

办公电话 029-88201480,

电子信箱 fangqian@xidian.edu.cn;


020 物理学院:


负责老师为胡老师,

办公电话 029-88202798,

电子信箱 huxiangtao@xidian.edu.cn;


023 卓越工程师学院: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负责老师为景老师,

办公电话 020-32038303,

电子信箱 xdgyyzs@xidian.edu.cn;

长三角基地负责老师为杨老师,

办公电话 0571-22828365 转 8006,

电子信箱 hzyjsb@xidian.edu.cn;


025 集成电路学部:


负责老师为程老师,

办公电话 029-81892601 转 606,

电子信箱 jcheng@xidian.edu.cn;


026 信息力学与感知工程学院:


负责老师为张老师,

办公电话 029-88203661,

电子信箱 zhangchenhui@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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