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1、北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性质,与北京市正式居民户口存在本质区别,新生毕业后需按规定将户口从学校迁出。依据北京市公安机关关于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的自愿原则,2025 级研究生新生可自主选择将户口迁入北京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也可选择不迁移,继续保留在原籍。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入指标仅在新生入学当年有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户口迁移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资格,且在读期间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入相关手续。此外,北京本地生源新生若户口性质为家庭户或北京单位集体户(即拥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管理规定,无需将户口迁入学校。
2、户口所在地为外省市且计划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需凭借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打印《户口迁移证》。其中,校本部(北京)新生的户口迁入地址需填写为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院”;珠海校区新生的户口原则上迁至珠海校区内,对应的迁入地址为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凤路 6 号 17 栋(学生)”。《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且证上记载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等信息需完整、准确、清晰,籍贯与出生地的填写需具体到地级市或县(区)级别,不可仅填写省级行政单位。若《户口迁移证》存在内容涂改或手工填写的情况,需额外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以确认效力。同时,新生需在《户口迁移证》正面左上角的空白区域,用铅笔注明本人所属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之后将材料交由录取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学校保卫部户籍室。
3、对于户口已落在北京市其他高校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包含北京理工大学本校保研读研、硕士转为博士以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的新生),需将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提交至录取学院,并在登记卡左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标注学院名称与个人联系电话,再由录取学院统一汇总后转交至保卫部户籍室。
4、新生户口成功迁入学校后,将由学校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在读期间,户口不得随意迁出,若因个人事务(如办理证件、考试等)需要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前往保卫部户籍室申请借用。另外,户口在校期间,学校不受理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核心身份信息的变更申请,若新生有此类变更需求,需在入学前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变更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入,或待毕业后将户口迁出学校后另行办理。
5、我校仅接受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于 “定向就业” 的新生(不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新生),按照规定其户口不能迁入我校。
6、《户口迁移证》的签发日期范围为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8 月,在此期间内签发的迁移证均符合要求,即便迁移证标注的有效期已过,也不会对后续落户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7、考虑到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入户审批流程所需时间较长,若新生的身份证临近有效期,建议先在户籍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新身份证的办理,之后再申请打印《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后,需妥善保管本人身份证,在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期间,无法申请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业务。
8、学校保卫部户籍室的咨询联系方式为:010-68912816;珠海校区负责户籍管理相关事务的部门联系方式为:0756-6846135,新生若有户口迁移相关疑问,可拨打对应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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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河北工程大学某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细则制定依据为加强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接收工作细则。二、推免生接收组织机构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推进,我院设立两大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分工:1.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办负责人,核心职责是统筹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全流程工作,涵盖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关键环节。2. 推免接收工作督查小组:由学院纪检员担任组长,组织员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流程公平、结果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推免生接收计划及专业1. 接收专业:我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2. 接收计划:具体接收计划数以《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值,实际人数将根据报考热度、生源质量进行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四、推免生接收条件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确保符合招生与培养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为所在本科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学校推荐结果为准。3. 需在2026年9月1日前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确保按时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4.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研究任务。五、推免生接收程序推免生接收流程分为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材料提交、资格审核、考生复试、拟录取六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志愿填报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2.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10月10日,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明确选择报考我院及对应专业)。3. 志愿类型:推免生需填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志愿,不接收非全日制推免申请。(二)复试通知1.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同意复试”确认参加;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其复试名额。2.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后续通知的时间与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按时参与考核。(三)申请材料提交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整理后,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确保材料完整、真实:1. 《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2. 《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3. 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需清晰展示关键信息)。4.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需从学信网自行下载,确保在有效期内)。5. 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体现完整学业成绩)。6. 补充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可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7.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者需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不得伪造、篡改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并核实,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四)资格审核1. 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接收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考生资格符合性。2. 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及复试考生名单,明确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关键信息。(五)考生复试1. 复试方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操作要求、平台使用指南等,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2. 复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3. 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整数计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拟录取环节。4. 复试管理: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严格遵循公平、客观的评分原则。(六)拟录取1. 名单确定:同一批次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将依次按本科阶段平均绩点从高到低、综合名次从前往后排序录取。2. 拟录取通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部,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同意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3. 后续要求: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六、信息公示与公开1. 拟录取名单审核:学校研究生部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2. 公示要求: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七、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一)学制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学费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费按学年缴纳,具体缴费方式与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三)奖助政策推免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包括: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用于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求。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进行评定,分等级发放。4. 临时困难补助:为遇到突发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临时性资助。5. “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通过承担相应工作获得津贴。具体奖助标准、申请条件及流程,可参考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八、联系方式1. 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了解最新招生政策、专业信息等。2. 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河北工程大学9号楼226房间。3. 邮政编码:056038。4. 学科办咨询电话:0310-3968784(可咨询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等相关问题,建议在工作时间拨打)。2025-10-09 1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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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新生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新生:首先,衷心祝贺您成功获得南京邮电大学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为确保后续入学流程顺利推进,现将拟录取后的重要工作安排告知如下,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并按时完成相关事项: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档案审查与定向合同签订事宜(一)定向就业考生若您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考核与合同签订工作将由招生学院负责推进。招生学院会对您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协调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同时,学院将向您档案所在单位调取《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考生无需将个人人事档案邮寄至学校。请您注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需一式三份,且必须完整填写姓名、学制信息,由甲丙方完成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请于5 月 20 日之前将合同书邮寄至招生学院指定负责老师处,后续由招生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二)非定向就业考生对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以及人事档案审查工作,期间会向您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个人人事档案与《现实表现复审表》。即便您是南京邮电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也需配合招生学院完成《现实表现复审表》的调取工作。各招生学院需在5 月 20 日之前,完成 2025 级硕士拟录取考生《现实表现复审表》的审核、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以及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的签订收尾工作。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审核工作,可延迟至 2025 级新生入学前完成。此外,在提交档案时,需将调档函下方的 “回执联” 填写完整(注明拟录取考生个人姓名及拟录取学院信息),并粘贴在个人档案背面,便于学校接收档案后精准核对;同时,请将以下字条裁剪下来,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确保档案流转准确:二、师生互选工作安排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师生互选工作,计划于5 月中下旬启动,全程通过南京邮电大学 “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bm.njupt.edu.cn/logon)在线操作。届时,请各位同学登录该系统,在 “招生项目” 中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登录后点击【考生导师选择】功能模块填写导师志愿。在此期间,请保持个人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需特别注意的是,2025 年拟录取的 “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生”(简称 “保格生”),无需参与本次师生互选,待后续申请返校入学时,根据当年导师招生专业情况确认指导教师即可;而已申请在 2025 年返校读研的 “保返学生”,则必须参加本次师生互选。关于师生互选的详细操作指南、时间节点调整等事宜,请持续关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专项通知。三、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说明2025 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研招办才会安排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预计于7 月上旬通过邮政快递(EMS)形式寄送给各位录取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寄送期间,研招办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告知快递单号查询方式等信息,方便考生跟踪物流进度。以下情况将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应届毕业生未按要求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往届生未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或《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考生未完成《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签订,或上述材料经审核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后续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及户口迁移相关文件能顺利送达,研招办已开通 “通讯地址确认” 功能。若需修改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或联系电话,请于5 月 31 日前登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更新与确认(建议填写入学前方便接收快递的详细地址,避免因地址模糊导致投递延误)。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若您是中共党员,且在江苏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将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实行无纸化办理;若转接范围超出江苏省,除通过系统线上转接外,还需额外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的操作步骤、所需材料清单等,将在后续发放的《入学须知》手册中详细说明,请以手册内容为准。(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若您是共青团员,需在入学报到后,登录 “智慧团建” 系统自主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团员个人档案材料需随学生档案一同寄送至学校;若您所在的原学校不统一寄送学生档案,需在入学报到时,携带所有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前往报到点提交。五、户口迁移政策说明学校遵循 “户口迁移自愿” 原则,2025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仅可办理一次户口迁移手续。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等细节,将在后续《入学须知》中详细列出,请注意查阅。若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遇到疑问,可联系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5-83492350。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5 月 6 日2025-08-29 10: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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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为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推免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一、组织与领导(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研究生处、网络与信息中心、校医院及各具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接收工作办法,确保接收推免生的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承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二)各学院(含学部、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接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接收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接受推免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责任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接收考核组可由若干考核小组构成,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三)推免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二、招生专业我校2025年接受推荐生专业目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三、报考条件(一)达到我校推荐学生的条件。(二)学生本科专业符合报考研究生专业的培养要求,一般应为相近专业。(三)招生学院规定的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要求。四、申请材料(一)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扫描件。(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原件扫描件)。(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外校学生的材料于复试前提交学院。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五、申请和接收程序(一)具有推荐面试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全国推荐面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以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公布为准) 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二)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三)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六、接收考核(一)接收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接收考核组负责实施。(二)已经参加过本校推荐考核的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接收考核,其接收考核综合成绩与推荐考核综合成绩一致。(三)接收考核以专业面试为主,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四)学院在接收推免生面试,面试均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开展。复试的平台由学院自行选用。面试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五)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接收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接收考核综合成绩占比: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10%;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5%;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俄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1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5%;人文素养10%;举止、表达和礼仪5%。(六)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七)直博生接收考核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八)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九)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不少于7日。(十)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二)考试作弊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三)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八、工作纪律(一)推免工作要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二)实行学院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监督员负责参与学院接收推免生面试阶段收题及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监督员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可立即向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报。接收推免生复试后,监督员应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监督员监督工作记录表》,按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接收推免生面试过程,必须全程摄像。(四)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五)要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经公示的接收学生一律视为无效。(六)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七)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八)各学院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工作方案》上报后不能私自更改,特殊原因须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后须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九)各学院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要提前在学院网站、学院橱窗公布推免实施细则、推免计划等信息,未按照规定提前公布上述信息的,推免结果一律无效。学校及时公布推免接收名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九、其他(一)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2)。(二)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如下: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十、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0081;纪检处:0871-65911266。本办法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为准。(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十一、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681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zsb.ynnu.edu.cn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doc附件1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xls2025-08-15 1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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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规范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及学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志愿填报时间安排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可登录教育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填写志愿,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8 日,逾期将无法提交志愿。二、招生名额与复试名单查询2026 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及具体计划,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查询,系统将实时更新相关招生信息,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各专业招生情况。三、复试形式与内容设定(一)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为保障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可追溯,面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留存相关记录备查。(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涵盖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及思想政治审查四个方面,复试总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具体内容要求如下: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 100 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知识结构的完整性,评估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 100 分,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两部分,主要围绕专业英语展开,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应用水平。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 100 分,考官将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考生的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及创新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及道德品质,考生需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可参照《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相关规定执行。四、复试准备工作要求考场规则学习:考生需仔细阅读《云南财经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充分知悉并理解规则内容,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执行,遵守考场纪律。复试安排知悉:考生需提前了解本实施细则中关于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合理规划个人行程,预留充足时间,确保能够准时参加复试,避免因行程问题影响复试。复试材料准备与提交:考生需按要求准备相关复试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的考生也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需按照指定要求整理复试材料,并依据《云南财经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直博生)提交材料汇编》的格式规范,将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提交。五、复试具体安排事项(一)复试报到、缴费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8:30 至 11:00资格审查地点:南院逸夫楼 711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及复试材料提交。若考生逾期未缴纳费用、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合格且补充材料后仍不符合要求,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各专业面试安排财政学、税收学、税务专业面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13:00 至 18:00面试地点:南院逸夫楼 923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文化管理专业面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13:00 至 18:00面试地点:南院逸夫楼 707六、复试成绩计算与相关要求(一)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只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后续录取环节。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复试合格的判定标准为:考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且复试成绩总分不低于 60 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加试科目合格的要求。(二)总成绩计算规则本次推免生录取的总成绩直接以复试成绩为准,所有涉及的成绩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确保成绩计算的准确性与公正性。(三)复试成绩公布与复核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复试成绩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若考生对本人复试成绩存在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的 24 小时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将根据相关流程进行复核并反馈结果。七、拟录取与公示流程(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将根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招生名额,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低于 60 分)的考生。(二)拟录取公示要求若拟录取考生存在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等情况,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录取及备案。最终的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均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的信息为准。八、体检相关规定(一)体检要求标准学院推免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体检标准统一、规范。(二)体检项目内容五官科检查:主要包括视力检查与矫正视力检查;外科检查:涵盖身高、体重测量,以及淋巴、甲状腺、脊柱等部位的检查;内科检查:包括血压测量,发育及营养情况评估,神经及精神状态检查,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等部位的检查;心电图检查:监测心脏功能状况;化验检查:包含肝功、肾功、血糖测定等项目;胸部 X 透视检查:排查肺结核等肺部疾病。(三)体检报告提交要求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完成体检,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为近 2 个月内(以提交截止时间为计算节点)出具的有效报告,具体要求如下: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体检报告提交方式:以电子扫描件形式提交九、人事档案函调安排对于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学院将进行人事档案函调,具体的函调时间及相关要求,学院将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学院通知,按要求配合完成档案调档工作。十、相关费用说明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推免硕士生复试费用为每人 100 元。所有费用在缴纳后均不予退还,考生在缴费前需谨慎考虑,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操作。十一、违规处理办法复试考生需提前认真学习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各类招考信息,明确考试纪律要求。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触犯刑法,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不遵守应试规范等行为,无论何时被发现,均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若行为触犯法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影响后续报考。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信息。在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等操作;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校复试相关的内容。所有参与复试的涉考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复试过程及内容严格保密,确保复试的严肃性与保密性。十二、监督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各学院纪委委员将参与招生监督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若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发现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投诉。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871-65114879十三、咨询渠道信息学院已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若考生有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咨询:联系部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及咨询方向:丰老师(负责学术硕士咨询)、侯老师(负责专业硕士咨询)联系电话:学术硕士咨询电话:0871-65176509专业硕士咨询电话:0871-65135302辅助联系平台:QQ 群(群号:325113477)2025-10-20 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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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关于不组织综合评价考试培训的声明感谢广大考生及家长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关注与支持!2025年我校将继续在广东、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和福建六省市开展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近期社会上出现部分中介和培训机构利用我校校徽等标识组织针对我校综合评价考试的培训,或通过承诺“综合评价初审保过”等方式对考生收取高额服务费用,针对这些情况,我校特此严正声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从未委托任何个人、企业或组织以我校名义举办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的培训活动,或提供收取费用的咨询服务,且禁止任何在校教职工、学生以及校友组织或参与此类培训服务,望广大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及家长勿被误导,导致利益受损。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方式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子,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文化传承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考试公平、公正、严肃,并无固定模式及规律可循,通过短期的强化培训所培养出来的“应试型学生”也不一定能适应入学后的教学模式,望知悉。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任何有关我校综合评价考试的培训班或服务项目,以免个人利益遭受损失。 特此声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7日2025-08-01 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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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各位考生:欢迎报考西安交通大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所有报考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进行报名。为避免各种意外发生,请各位考生尽早报名。一、考试时间及内容初试方式:笔试。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英语二二、报考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三、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网上预报名和正式报名效力相同),每天9:00-22:00。(二)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网上确认安排。网上确认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邮箱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报名信息招生单位: 61(陕西省) 10698(西安交通大学)考试方式: 21(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0(普通计划)或 7(退役大学生计划)报考类别:12(定向就业)并按要求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报考院系所名称:026(MBA中心)报考专业:125100 ((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05金融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学习方式:2(非全日制)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报考点:户籍在陕西或在陕西工作的考生可选报考点:6111西安交通大学(户籍在陕考生须出具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非本省户籍考生但在陕工作的考生须上传本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其余地区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要关注后续公告及网站通知(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研招信息网http://yz.xjtu.edu.cn)四、网上确认研招统考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点及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和通知,参加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六、其他1、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七、联系方式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电话:(029)826683292、MBA中心(05、06方向)05金融MBA(西安):029-82657245任老师 029-82656851闫老师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MBA(西安+苏州):15262466659吴老师 15062334348邰老师2025-07-25 1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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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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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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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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