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全国首批24所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大学之一,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招收MPA研究生,至今共招收了近6200名学生,生源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多个民族。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依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全校之力办学,覆盖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国内优势学科。项目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为重”的办学方针,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06年10月,浙江大学作为试点单位首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全国MPA教学评估;2009年和2021年两度获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23年获国家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二等奖。2018年,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在全国专业学位评估中荣获A等;2019年,项目以最高等级通过公共管理领域唯一的国际认证——“NASPAA”国际认证。历年来,多篇MPA学位论文获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在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先后多次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案例奖等。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已经成为国内知名且深受考生欢迎的项目。2017年,浙江大学被教育部指定为西藏自治区培养公共管理人才的三所高校之一。
2025年,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继续实施项目制培养。项目名称为:基于中国发展与治理的公共管理创新自主人才培养。
一、培养目标和报考条件
秉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的理念和精神,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致力于为公共部门培养富有国际视野的、能够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型人才。我们以地方政府公务员、驻地方国家机构的公务员,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为目标群体,为这些正处于职业生涯中期的学生提供综合的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和公共治理的课程体系,以及有利于综合能力提升的国内外实践案例教学。MPA教育项目致力于为国家培养一批富有公共服务精神和政策创新能力的专业型公共领导者,使他们成为系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政策分析方法、积极主动推进政策创新和治理变革、矢志不渝服务的“国之大者”。
在2025级学生培养过程设置:行政管理、民生政策与治理、自然资源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与管理、数字治理与信息管理、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科技创新与教育政策、应急管理、政府运行保障管理等9个专业方向。
◆行政管理:关注政府的一般职能、行政行为的一般规律、公共政策的一般过程、公共人力资源、公共资金与公共预算等公共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致力于培养富有国际视野、熟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系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政策分析方法、娴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政策创新精神的专业型公共治理领导者。本方向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管理与创新”“土地制度与国家治理”“比较行政体制”“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行政伦理学”等。本方向的培养内容适用于所有的党政工作人员及大多数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的从业者,也是学习者走向更加专门化的公共管理领域的桥梁。
◆民生政策与治理。基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新的历史起点,面向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本方向聚焦民生政策与治理议题以及风险管理相关领域,立足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专业主干知识,扎实规范研究国家和地方民生保障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培养具有公共服务精神、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人才,为更好从事民生政策制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益慈善、政策性金融和保险,应急管理以及其他有关劳动与收入相关的实务工作提供理论和方法论上的支撑。
◆自然资源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本专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国土空间规划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落实国家赋予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职责、统一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理论基础、系统专业知识、卓越实践能力的,从事自然资源治理、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等理论与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专门性人才。学生掌握坚实宽广、融汇交叉的公共管理学、地理学、城乡规划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注重结合国土空间调查、利用、规划、管理与修复等实践需求,开展创新性学习,系统掌握特定自然资源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践需要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科交叉、理论与实践融合专门人才,服务于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市发展与管理。在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背景下,城市发展与管理方向致力于培养学生具备系统认识城市问题、并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寻求解决方案的专业能力。本方向主要关注三个领域:一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包括城市财政与公共服务、城乡融合与区域治理、住房与社区治理等;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城市,包括低碳城市、环境协同治理、韧性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三是数字文明时代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政策,包括基于复杂系统科学的城市数字治理、数据驱动的城市治理等。
◆数字治理与信息管理。面对大数据时代的变革和机遇,数字治理与信息管理方向聚焦以数据连接、服务在线、智能协同等为特征的经济社会新形态,围绕新兴技术和数据科学对于政府治理形态和社会组织方式的创新驱动,深入分析政策、管理与信息技术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如何进行有效的数字治理与信息管理的理论体系与应用实践。本方向基于社会数字治理与信息管理的重大需求,设置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与政策、政府数据管理、数字素养、大数据建模与公共管理研究、大数据分析课程,通过理论学习、方法训练、实践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创新项目设计和互动等方式,使学生成为具备信息素养、项目管理与应用分析能力、适应于广泛数字治理与信息管理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本专业方向所依托的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是浙江大学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之一,所在学科是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该方向致力于教育和指导学生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和工具等知识体系,研究“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迁规律,掌握现实发展状况,研判未来发展趋势;为涉农政府部门、涉农非政府组织以及涉农企业等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引领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涉农管理专门人才。
◆科技创新与教育政策。本专业方向主要基于国家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亟需和管理实践,通过理论教授、方法训练、情景模拟、实践研讨等方式,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科技创新与教育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改革实践,其中包括:科教创新管理、科教发展战略、区域科教发展规划、科教评估与决策、科(产)教融合、学术创业、知识管理等。本方向还涉及科技教育管理部门的上述管理实践问题。
◆应急管理。本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熟悉应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能用于分析和解决某一领域现实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本方向在注重应急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训练的同时,重点进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事件、安全生产等方面应急管理制度、政策、机制和方法的训练。
◆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本方向重视理论联系实际,致力于培养为保障国家机关运行治理现代化所需的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知识和能力,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机关事务管理复合型专业人才。依托学院多学科交叉的培养优势和多个校地合作研究平台的支撑,围绕政府运行保障制度标准化建设、数字化建设等要求开设包括下述(但不限于)课程:地方政府管理和创新、政府运行保障管理研究、政府采购管理、住房与不动产政策、政府数据管理等。旨在帮助学生充分了解政府运行保障的一般过程和管理服务职能,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能,创新、高效地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府运行保障水平,扎实有效支撑政府职能履行与创新。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本专业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生人数
2025年浙江大学MPA项目计划招收315人(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本专业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考生。
(7)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8)我校MPA招生单位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公共管理学院(代码220)。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专业: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方向选择: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单位为现工作单位)。
2.网上确认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英语二”)。
4.两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MPA教育项目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划线与复试
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由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公共管理学》和《公共政策学》两门课程。相应参考书:《公共管理学》(第三版),蔡立辉、王乐夫,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形式、内容和具体细则在复试前通过MPA教育中心网站发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
(www.mpa.zju.edu.cn)
浙江大学MPA教育项目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则不论初试成绩如何,一律不能录取。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根据实际招生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拟录取并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体检与签协议
1.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政治考核与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学制与教育教学安排
1.学制:3年,允许最多延长2年。
2.教学安排:2025年浙江大学MPA全部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学习,周末授课,以课堂讲授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二学年以完成课程学习为主,第三学年以完成学位论文为主。
教育教学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除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社会实践等环节外,设有专题讲座、师生工作坊、MPA学生成均讲堂、境外访学、案例比赛等拓展实训。
3.奖学设置:设有校级优秀研究生、五好研究生、单项荣誉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项目;设有校级非全日制奖学金、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奖、优秀MPA学位论文奖、校内与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奖等奖励项目。
4.有关规定:录取学生不转户口、不转档案和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
20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12.8万元/生·全程。分三学年在报到注册前缴纳。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规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
十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成均苑9幢223室
邮编:310058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662018
Email:zjumpa@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
邮编:310058
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址:http://grs.zju.edu.cn/yjszs/
欢迎报考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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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工学为优势学科,管理学与艺术学形成鲜明特色,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理学、医学、经济学、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学校是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 “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 试点建设单位,现已构建起本科、硕士至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招生类型及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15 个一级学科与 1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2300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名(包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水平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相应学业要求:获得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考试;本科结业生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三)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0 的 01 方向)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三、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 9:00—22:00,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统考指定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完成报名流程。报名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申请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相关报考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境外学历认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招生单位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报考点与招生单位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初试及复试安排考试阶段划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 -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确定。复试安排: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另行发布;复试办法与程序也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资格审核: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加试办法与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说明:我校不设置破格复试形式。五、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定向就业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办法基本政策:学校将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内容可参见我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费用与奖助说明: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及相关资助政策。七、就业、住宿与培养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学生可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择业;住宿安排: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不转入户口与档案;住宿安排:学校不提供住宿。培养校区: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长宁校区就读;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及全日制工程管理(MEM)硕士研究生:在松江、长宁两校区就读;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松江校区就读;具体校区安排以学校当年研究生入学相关通知为准。八、其他说明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且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政策依据: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91223申诉电话:021-67791257(此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2025-10-20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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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自 1979 年起开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教育部首批批准具备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目前,学校拥有 3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与 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26 年,学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2300 名,该计划包含拟录取的推免生人数。需注意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依据以往生源情况预估得出,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结合规划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推免生录取结果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调整。一、培养目标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人才。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本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特殊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时间与信息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参与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流程,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二)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 135600 美术与书法和 135700 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 1235)。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三)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需注意,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五)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如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该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该计划录取人数中汉族考生最多不超过 10%,具体执行需参照教育部关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的相关文件。其余专项计划,按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六)免初试政策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七)政策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括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四、初试安排(一)考试方式与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自命题科目查询关于自命题科目内容范围的说明,考生可咨询相关学院(部),或登录相关学院(部)网站进行查询。五、复试安排(一)复试形式与成绩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二)复试分数线划定教育部会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会在一区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自主确定本校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三)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外)无需加试。(五)特定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我校会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规则(一)录取综合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会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结合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相加得出,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具体权重以录取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二)就业方式与档案要求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考生在报名阶段确认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三)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七、违规处理办法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其他重要说明(一)学制设置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考生可查阅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二)学费标准实际学费标准,以考生报到当日学校财务处主页公布的《天津师范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为准。(三)住宿安排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学校不为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提供住宿。(四)简章效力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提及的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学校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065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3766157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3 号邮编:3003872025-10-20 14: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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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生申请意向考试校区的通知各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为确保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有序开展,便于考生提前了解考场相关安排,现将我校报考点考场分布及校区选择等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考场分布基本情况本次考试,我校报考点的考场将集中设置在两个校区,具体地址信息如下:1. 海淀校区;2. 昌平校区。二、不同类别考生校区安排规则针对不同报考专业及考生身份,我校考场校区安排规则存在差异,具体分为以下两类情况:(一)可申请意向考试校区的考生范围及要求以下特定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排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后,可自愿申请意向考试校区,具体要求如下:1. 适用考生群体: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这5个专业学位,且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2. 申请时间节点:申请通道开放时间为11月3日19:00,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将无法提交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段内操作。3. 申请操作路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在平台内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校区选择”功能模块,按系统提示完成意向填报。4. 申请注意事项:此项意向申请不具备强制性,并非研究生考试报名流程中的必要环节,仅作为我校后续统筹安排考场时的参考依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填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网上确认工作全部结束后,我校会结合两个校区的实际考场容量以及报考考生人数,进行整体统筹,最终确定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若考生网上确认未通过,其此前提交的意向考试校区申请将自动失效,不再作为考场安排依据。(二)无需申请意向校区的考生范围及安排除上述可申请意向校区的考生群体外,其余所有考生均无需在线提交意向校区申请,具体包含以下两类:1.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上述5个专业学位之外其他专业的考生。针对此类考生,我校将其考场一般统一安排在昌平校区,后续无需额外操作。三、最终考试地点确认及咨询方式1. 最终地点以官方通知为准:无论考生是否提交意向校区申请,最终的考试地点均以我校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及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及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避免错过重要通知。2. 咨询联系方式:考生在阅读本通知后,若仍有疑问,可直接致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2025-11-12 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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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聊城大学报考点公告一、政策规章研习要求所有意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仔细研读相关招生政策及管理规定,具体包括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2026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2026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以及《聊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只有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与报名。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校会在网上确认工作结束后,对已完成确认的考生开展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二、报考点接收范围说明聊城大学报考点仅对报考本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开放接收:1. 就读于聊城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户籍所在地为聊城辖区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就读且将于2026年毕业的本科生;3. 户籍不在聊城辖区,但当前在聊城地区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就读且将于2026年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提供2025年度在聊城辖区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缴纳记录必须包含2025年7月、8月、9月这三个月份。以下报考我校的考生,需选择其他报考点完成报名手续:1. 就读高校不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所在地的报考点进行报名;2.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地点均不在聊城市的往届毕业生,需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报考点报名。三、网上报名流程指引(一)报名时段与平台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两个阶段的每日报名开放时间均为9:00至22:00。报名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二)报考信息填报规范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页面提示的操作流程逐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信息填报过程中,务必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且完整。提交报考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的报考信息及专属报名号。考生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尤其是所选报考点是否准确,若发现错误,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完成更正。为确保毕业信息填报准确,建议应届本科毕业生参照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相关内容;往届本科毕业生则参照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非全日制考生关于定向就业单位的相关信息、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入伍及退役等信息,必须做到填写准确、完整。“备注”栏如无特殊需要说明的情况,可不必填写。(三)网上缴费相关要求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足额缴纳报考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补缴费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四、网上确认操作说明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将视为无效。(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材料首次上传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如需补充材料,补充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将无法上传材料,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聊城大学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需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仔细查阅聊城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确认流程。在进行确认前,考生本人需再次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的整个过程中一律不予修改,因信息核对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重要事项提示(一)报考信息修改说明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会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考生是否已经缴纳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性信息均无法修改。若考生发现关键性信息填报错误,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7日22:00)前,先取消原报名,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报考费,逾期将无法修改。考生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月内由系统自动退还。若考生需修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7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修改。(二)报考费退费相关说明已完成网上确认且已完成考场编排,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所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故障导致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以及已缴纳报考费但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情况,相关报考费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月内由系统自动退还。请考生注意,在缴纳报考费后,不要立即注销用于缴费的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流程的正常办理。(三)自考生报考校验提示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校验时,系统可能会提示“无学籍学历”。遇到此类情况,考生可正常继续填报报名信息,后续按照报考点及我校要求提供自考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四)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若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中规定的可以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条件,请于11月14日前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交申请。(五)报考信息查阅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议考生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站内信”栏目,及时获取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各类招生相关信息,避免错过重要通知。六、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邮编:252000联系部门:聊城大学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635-8239267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5-10-21 14: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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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以城建类学科为核心特色的天津市属普通高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备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目前,学校拥有 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 1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 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开展了与波兰的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成果显著:拥有 6 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 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6 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入选天津市一流(含培育)学科;工程学、环境 / 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 4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前 1%”。学校紧密围绕国家及天津市战略需求,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对接 “十项行动”“12 条重点产业链” 及《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持续强化学科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学校还与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检测所等中央驻津科研院所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为研究生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2026 年,学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一、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城建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工作经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二、报名程序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与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建筑学(081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085100)、城乡规划(085300)、风景园林(086200)、设计(135700)、设计学(1403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 1243);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所选志愿与报考点符合要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特殊考生报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相应规定报考;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在读研究生报考: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信息关注: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报考相关工作安排。(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确认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信息核对: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资格审查报考信息审核: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审核考生报考信息,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复试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国际工程学院报考特殊要求:报考我校国际工程学院的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提供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将影响入学资格。四、考试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考试科目设置:除公共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外国语(满分 100 分);初试科目详细信息可参考《天津城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相关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初试均采取笔试形式。(二)复试复试形式与要求: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的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具体要求,将在复试前我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明确,考生需密切关注。复试分数线: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天津城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跨学科考生要求: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复试时无需加试。公共管理专业专项考核: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需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信息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将在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考生需及时关注。五、调剂规则调剂启动条件: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才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调剂。调剂工作原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学校网站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六、录取流程录取组织与依据: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招生政策规定、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管理办法,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不低于 50%,具体权重比例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历(学籍)审核要求: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应届考生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新生体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录取办法公布:具体录取办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发布。七、学制与学习方式学制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3 年,其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5 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的非脱产学习方式。八、毕业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保留在原单位;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相关手续。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建筑、设计专业 12000 元 / 生・学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 / 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际工程学院):建筑、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风景园林专业:32000 元 / 生・学年;在波兰高校学习期间,需按该校学费标准缴纳费用。普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 元 / 生・学年。(二)奖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具体奖助标准将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确定。十、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前公示:我校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审定后的实施细则,同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后公示: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十一、相关说明招生计划调整:《天津城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数,为各专业 2026 年拟招生人数(不含预留接收推免计划);实际执行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调整。中外合作办学学位授予:国际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此外,符合外方学位授予标准的: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专业研究生,分别颁发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建筑、风景园林专业研究生,分别颁发波兰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特殊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残疾考生权益保护: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政策衔接: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十二、咨询方式联系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6 号天津城建大学现代教育中心 922 室;咨询电话:022-23085040。2025-10-20 14: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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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科技创新MBA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1. 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专业代码和名称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总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125100工商管理01科技创新MBA151 7035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6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排序规则]同一报考方向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统考总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3. 组织形式资格审查、复试均为现场。4. 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5. 具体安排(1)资格审查3日21日07:30-16:00,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际一期C502,按面试报到时间分批次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提前预约确认报到时间)。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携带资料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表。身份证,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收入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创业背景考生提供创业经历证明。考生可自愿携带证明自己英语水平、获得奖励、职业资格等情况的证书复印件(材料准备的详细说明,请参看清华MBA项目网站http://mba.sem.tsinghua.edu.cn科技创新MBA复试相关说明,包含纸质版材料的分类、打印要求以及装订顺序)。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2)复试安排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复试包含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等候室或考场外候场。复试面试:3月21日,具体面试报到时间以在清华MBA申请服务系统中预约的时段为准。面试地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际一期C50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3月29日 19:00-21:00考试地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思楼C1-2026. 注意事项(1)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思想状况、对本人所在行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问答方式考核。(2)考生应在我院系规定时间,按照指定的方式(地点),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参加所有复试考核环节。(3)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4)请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邮箱,关注我院系的通知。(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分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6)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7.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含高职高专学历)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另行安排。加试笔试科目:科目一,战略与营销;科目二,组织与人才。单科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时间:考试科目一和考试科目二各90分钟加试笔试地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华楼A509加试笔试形式:现场闭卷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025-07-01 10: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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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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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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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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