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5-09-04 14:28:52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流程,推动招生工作制度化开展,确保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与严谨性,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需求,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全程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的核心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所有有意向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需仔细研读本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实施细则》及《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我校规定的流程完成调剂申请。


(一)调剂平台要求


我校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互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统一搭建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一律视为无效。


(二)调剂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申请通道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正式开启,各专业调剂名额录满即停止接收申请。请考生密切关注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的实时动态,以及所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调剂通知,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


(三)核心调剂要求


以下为我校调剂的基本要求,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条件,请以《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考生初试成绩(包含符合规定的特殊政策加分)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我校对应调剂专业设定的分数线标准。


考生需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一致或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非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符合一区对应非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按工学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之间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上述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初试成绩需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但其初试成绩需满足我校为该专项计划设定的调剂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至法律(非法学)专业。


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仅能在该计划内参与录取,不得调剂至计划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涵盖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具备调剂资格。


考生需满足报考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类调剂要求。


(四)校内调剂限制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未参与原报考专业的复试,或参与复试后未被拟录取,不得申请调剂至同一学院的相同专业;若专业按研究方向划分招生,则不得申请调剂至相同研究方向。


二、调剂工作流程


(一)调剂信息公布与考生遴选


各学院需在本院 “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及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中,明确各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调剂规则筛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遴选过程中,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筛选依据。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需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


(二)调剂志愿申请与复试通知发送


所有调剂考生需在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中,准确选择目标学院及专业提交申请,并实时关注志愿状态变化。学院将通过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提醒: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专业,需在提交调剂申请时,向报考学院同步提交《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信息更改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否则学院将不予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信息确认与加分材料提交


调剂考生可在每天调剂名单公布后,登录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照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完成复试信息确认,详细流程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若考生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相关要求,还需通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 初试成绩加分申请” 模块,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四)复试组织与材料核验


完成复试信息确认的调剂考生,需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复试期间,考生需保持手机、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看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发布的相关通知。对于学历(学籍)校验存在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否则可能影响复试资格。


(五)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通过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确认,逾期未确认可能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多批次调剂复试与录取


若调剂生源无法满足学院招生需求,各学院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按照批次分别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七)多专业调剂申请规则


考生可同时申请我校多个专业的调剂,但需确保能够按时参加各专业要求的复试环节(包括笔试、面试等),且不同调剂志愿的复试成绩将分别计算,互不影响。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变更


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联系方式,将作为我校沟通的主要渠道,若后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及时与报考学院取得联系并更新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错失重要通知。


(二)调剂信息查询渠道


我校所有调剂相关信息,均以 “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联系方式与监督渠道


考生咨询电话:010-64433759


研招办考生咨询邮箱:yzb@mail.buct.edu.cn


各学院考生咨询邮箱:可登录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查询


北京化工大学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未尽事宜说明


本办法未涵盖的调剂相关事宜,需参照《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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