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有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
(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1、2025年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有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报名。
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在复试前需交验书面材料。
2、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
3.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
3、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4、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5年7月中下旬左右寄达。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奖助体系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奖助体系下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本章程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2025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
4、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邮箱:yjs@wzu.edu.cn
附件【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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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三峡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依据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部署,三峡大学报考点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凡已选择本报考点且符合网报公告相关要求的考生,需通过网络渠道(推荐使用手机操作)提交各类证明材料,经考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全部流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要求,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网上确认时间须知本次网上确认各项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如下:(一)考生材料上传时段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4 日期间完成材料上传与确认操作,每日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其中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 11 月 4 日 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提交操作,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针对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 前重新提交符合规范的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放弃报名处理。请考生提前梳理并准备好各类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合理安排时间完成上传,避免因临近截止日期网络拥堵或材料问题影响确认进度。(二)考点审核工作时段考点将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7:00 期间,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统一反馈,同时会辅以短信提醒,考生需密切关注站内消息与手机通知,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二)协议签署登录后需仔细研读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各项要求后,点击 “同意” 按钮完成承诺书签署,未签署承诺书将无法继续后续操作。(三)材料上传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分类上传相关材料,其中以下第 1、2 项为全体考生必传材料,其余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性上传:准考证电子证件照: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拍摄要求如下: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做技术处理,严禁使用翻拍照片或普通生活照,且不得与手持身份证照片重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影响资格审核、考试入场、复试录取及后续学籍注册等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头肩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需完整、可辨。禁止使用镜像照片或经 PS 处理的照片。户籍、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根据情况上传:户口所在地为宜昌或神农架地区的,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需提供个人单页);户口不在上述地区但选择本报考点报考的,需上传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含电子证件及实体卡片,申领凭证或电子记录无效);在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工作的考生,可提交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若为省直社保参保人员,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证明,且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断缴(社保参保证明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 APP 查询打印)。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内页照片;若入伍时间早于大学入学时间,还需补充提供参军入伍期间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证明;大学专科阶段入伍退役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额外上传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研究生报考证明:现为在校研究生的考生,需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文件,文件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籍学历验证材料: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按以下分类上传对应材料:(1)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3)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传就读高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4)往届毕业生中,2001 年及以后毕业的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 年以前毕业的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额外上传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6)大学期间或毕业后更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需补充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四)提交确认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后,仔细核对无误,点击 “确认并提交” 按钮完成操作,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请考生务必谨慎核对。(五)结果查询提交后持续关注审核结果,若系统显示 “审核通过”,则表明网上确认已成功完成;若显示 “审核不通过”,需按提示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三、重要注意事项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类别窗口上传相关文件,不属于本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类别,可直接点击 “下一步” 跳过,无需额外操作。材料提交后请保持关注审核进度,收到 “审核不通过” 通知时,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意见补充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处理将影响报名资格。考点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提交伪造证件,将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使用临时身份证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考试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便入场时进行身份核验,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针对少数因学历、身份等信息存疑的考生,考点将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核,未收到现场审核通知的考生无需前往考点,按网上确认流程办理即可。考生需对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报名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点将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格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工作需要一定时间,请考生保持耐心,避免频繁咨询,及时关注系统反馈即可。2025-11-11 1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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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落实科学选拔要求,明确工作流程,保障招生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专业与计划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详见《长春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招生计划方面,原则上各专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当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具体名额以学校最终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且无异议。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品行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本科阶段历年学业成绩突出,若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拥有科研成果(如专利、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或在全国性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经历,在选拔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三、申请审批程序(一)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先查阅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拟申请的学院与专业,再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含注册页)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如托福、雅思成绩报告等),提交时需同时提供原件供核验;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科研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提交时需同时提供原件供核验。所有申请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采用 A4 幅面纸张装订,确保材料规范、整洁。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二)申请与审批流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与审批流程,具体步骤如下: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准确填报志愿,选择 “长春师范大学” 及对应学院、专业。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与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结合考生学业成绩、科研潜力、获奖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复试将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与综合评价,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素养及思想政治素质,具体复试形式与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录取确认:学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不可撤销。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接受社会监督。四、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一)学制与学费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同类别专业的学制与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所有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 8000 元 / 生 / 年,学制 3 年,学费按学年缴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学费标准 10000 元 / 生 / 年,学制 2 年,学费按学年缴纳;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博物馆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机械硕士:学费标准 10000 元 / 生 / 年,学制 3 年,学费按学年缴纳;体育硕士:学费标准 12000 元 / 生 / 年,学制 2 年,学费按学年缴纳;音乐硕士、舞蹈硕士、戏剧与影视硕士、美术与书法硕士、设计硕士:学费标准 15000 元 / 生 / 年,学制 3 年,学费按学年缴纳。(二)奖助学金政策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我校推免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支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资金用于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求,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研究生中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评选办法按《吉林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自主设立,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科研,最高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具体评选条件与流程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准。“三助” 岗位津贴: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类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长核发,最高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岗位,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研究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按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问题。五、住宿费用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用统一为每生每年 1200 元,按学年缴纳,住宿安排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六、硕士研究生就业情况近三年来,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毕业生就业去向分布广泛:大部分毕业生进入高等教育单位、基础教育单位、政府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知名企业等,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技术开发等工作;另有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深造,考取国内重点高校或国外知名院校的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七、注意事项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获得我校推免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在本科毕业前需保持良好表现:不得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考核需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否则将影响录取资格。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提交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伪造、篡改等舞弊现象;在 2026 年本科毕业时,未按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出现其他影响正常录取的重大事项(如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本章程所涉及的推免生接收工作,不包含 “硕师计划” 专项推免生的相关安排,“硕师计划” 具体要求另行发布。八、招生信息与联系方式(一)招生信息获取渠道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包括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将实时在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与 “长师研招” 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可随时关注,获取最新通知。(二)咨询与联系信息联系部门: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闫老师、曲老师联系电话:0431-86168862办公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 703 室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 677 号,邮政编码:130032考生若有推免生接收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学校将及时解答考生问题,保障考生知情权。长春师范大学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09-26 1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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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切实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进一步强化科学选拔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范围学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列的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两大类,均开放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直博生面向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旨在选拔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考生需查阅《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二)招生规模说明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时的参考依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免生的报名情况、复试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其中,推免硕士生的接收名额占该专业招生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直博生的接收名额占比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二、申请资格要求1. 政治思想与品德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2. 推免资格方面:须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3. 专业匹配度方面: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潜力。4. 学业成绩方面:本科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在所在专业中排名靠前。5. 学术能力方面: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的学术专长生,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6. 身体健康方面: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三、申请流程安排(一)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与平台: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自9月22日9:00起,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学校志愿,并在参加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2.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有效期内且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体申请方法可参考相关指引);《浙江农林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校期间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直博生专属材料: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3.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二)复试阶段1. 复试通知发放: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复试资格。2. 资格复审环节:研究生院与招生学院将在复试前,统一对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再次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证件信息,以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3. 复试内容设置: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的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含四大模块,分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4.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采用加权折算方式,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X%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Y% +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Z%,最终折算为百分制。其中,X%、Y%、Z%分别代表各环节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该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5. 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体检要求。(三)录取阶段1. 录取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弃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2. 录取类别划分: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选择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矛盾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3. 学制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5-3年,硕士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四、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根据学位层次、学位类型及专业不同有所区别,详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1. 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作物学、生物学、生态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兽医学、园艺学、竹业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 专业学位:风景园林、林业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2. 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生物学、生态学、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林经济管理、设计学、竹业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专业学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农业、林业、食品与营养、中药、图书情报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第二类为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非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城乡规划、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兽医、会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二)奖助体系1. 直博生奖助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无具体等级划分,评选比例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执行,奖励标准为30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仅设一等奖,覆盖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5000元/学年;社会奖学金:包含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000-10000元/学年;荣誉奖学金:针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年。注:直博生将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参与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其中,处于硕士课程阶段时,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设等级,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直博生实现100%覆盖,资助标准为15000元/学年;导师助研津贴:根据考生实际科研进展情况发放,覆盖比例为100%,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资助标准为5000元/学年以上,自然科学类专业资助标准为8000元/学年以上;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要求参与岗位工作的时间≥30小时/月,按一定比例选拔人员参与,津贴标准为4500-12000元/学年。注:直博生的国家助学金与导师助研津贴发放,同样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执行。硕士课程阶段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2. 推免硕士生奖助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覆盖1-3年级研究生,无等级划分,评选比例按国家下达指标执行,奖励标准为20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设置,1年级仅设一等奖,覆盖比例100%,奖励标准10000元/学年;2-3年级设一、二等奖,一等奖覆盖比例20%,奖励标准12000元/学年,二等奖覆盖比例80%,奖励标准8000元/学年;社会奖学金:覆盖1-3年级研究生,包含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000-10000元/学年;荣誉奖学金:覆盖2-3年级研究生,针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年。注:学校额外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阶段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普通全日制专业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依据考生学业背景及水平确定,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覆盖1-3年级研究生,不设等级,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实现100%覆盖,资助标准为6000元/学年;导师助研津贴:覆盖1-3年级研究生(根据实际科研进展发放),自然科学类专业覆盖比例100%,资助标准≥3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专业覆盖比例100%,资助标准≥1000元/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覆盖2-3年级研究生,要求参与岗位工作时间≥30小时/月,按一定比例选拔人员参与,津贴标准为4500-12000元/学年。3. 推免生激励政策为吸引更多优秀推免生报考学校,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激励政策: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最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被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将提供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具体奖励及资助情况,考生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将获得优先考虑;各学院(学科)会优先资助推免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在国家奖学金评定中,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考虑;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时,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安排;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将在其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推免生入校后,可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 4. 其他说明除学校统一设立的奖助体系外,各学院(学科)可能另行制定激励政策,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了解详情。5. 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合作留学单位包括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选派专业涵盖农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助范围为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内的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还可提供学费资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合作留学单位包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选派专业包括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资助范围为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内的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留学单位包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专业涵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森林经理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植物营养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资助范围为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内的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6. 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学校与多所国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出国(境)交流机会,具体合作院校及对应合作专业如下:1.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林学院开设的专业;2.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学、生命及环境科学学院开设的专业;3.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所有研究生专业;4. 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业、政策与发展学院开设的专业;5.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林学院开设的专业;6. 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所有专业;7.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开设的英文授课课程;8. 澳大利亚默道克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商科、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注:当年具体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及相关信息,以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发布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为0571-63740038。五、联系方式(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1300咨询电话:0571-63730919(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研究生招生平台)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30919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监督邮箱:(原文邮箱已省略,可通过学校官网咨询获取)(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 现代农学院: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5905,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7-509;2.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202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6-503;3.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9852,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7-503;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06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9-317;5.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1161,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4-403-3;6. 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3312,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西大楼207(衣锦校区);7.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32737,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实验大楼615(衣锦校区);8.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82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2-306-1;9.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支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508,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10. 艺术设计学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7825,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5-418;1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联系人储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8553、0571-63741870,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1-313;12. 光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3321,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4-507;13.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80337,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9-511;14. 园艺科学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6879,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8-502;15.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592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6-307;16. 竹子研究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8839,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智能楼S300。六、附则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内容与2026年国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2025-09-28 11: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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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公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环节,主要由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部分构成。所有参与研考的考生,都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依据所选报考点的安排完成网上确认流程,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报名才算正式结束。其中,中央民族大学报考点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办理材料审核。一、1152考点网上确认适用人群只有在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明确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1152)的考生,才需要按照本指南完成1152考点的网上确认工作。二、1152考点网上确认时间规划1152考点实行全程线上确认,考生无需前往现场提交材料,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上传各类审核资料即可。若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考生需在指定时段内重新补充上传,只有当网上确认系统显示“审核通过”时,才标志着网上确认流程圆满完成。相关时间节点具体安排如下:1.首次材料上传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2:00(均为北京时间);2.材料补充重传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7:00(均为北京时间);3.网上审核工作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20:00(均为北京时间)。特别提醒1152考点的考生,在开展网上确认前,务必密切关注研招网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失败,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1152考点网上确认操作步骤(一)登录确认系统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研招网平台,使用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二是通过扫描系统提供的专属二维码登录。(二)阅读公告并签署诚信承诺考生需认真研读《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以及《中央民族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两份文件,全面了解确认要求后,在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核对报名信息并完善身份证信息考生需仔细核对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各项信息,确保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身份证的有效期限。若身份证有效期填写出现错误,需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四)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材料上传分为必传项与补充项,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分类准备,系统未要求的材料无需上传。1. 准考证标准照片(所有考生必传)此次采集的照片用途广泛,不仅用于制作准考证,若考生成功录取,还将用于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学生证制作,同时同步至学信网,入学后还会与学籍注册图像进行比对。因此,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影响后续报考流程。照片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背景颜色选择白色或蓝色,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照片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需符合3:4的要求;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应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且头像需左右对称;拍摄姿态需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耳朵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小于2/3,且不能过大或过小;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能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光斑或阴影,同时避免红眼问题;照片人像需对焦准确,图像层次清晰,不得模糊。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禁止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修改,也不能通过翻拍已有照片的方式获取。2. 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必传)该照片用于身份核验,考生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拍摄上传,若不符合标准将影响审核结果。特别注意: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照片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拍摄背景需干净整洁,无多余杂物干扰;拍摄时手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将持证人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拍摄入镜,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闭合,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位置端正;脸部无遮挡,头发不遮挡五官及面部,避免形成阴影;照明均匀,脸部、鼻部无反光,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问题;照片对焦准确,人像清晰不模糊,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禁止编辑修改,不得翻拍;确保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遮挡、无折叠,不被手指捏住关键信息;禁止上传镜像或反向拍摄的照片。3. 其他补充审核材料(按需上传)考生需根据网上确认系统的具体提示,上传对应的补充材料,系统未提及的材料无需准备上传,具体分类如下:1.身份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若网上报名时选择居民身份证作为证件类型,但身份核验未通过,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确保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届考生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每学期注册页的照片(学生证需有本人照片,且每学期注册手续齐全);3.非应届考生需上传与报名时填报学历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且认证书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户口簿本人页照片、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对应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应届生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正在高校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证的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照片(需有本人照片且每学期已注册),或提供在读证明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7.户籍在北京的非应届考生:需上传户口本首页(有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本人信息页的照片;若为集体户口,需上传户口首页(有户口单位盖章)及个人单页照片,也可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8.户籍不在北京但在京工作的非应届考生:需上传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可)的权益证明,证明需为正常缴纳,不含补缴记录。9.特殊情况考生: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2025-11-12 10: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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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来啦~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通知如下:01 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3、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具体要求向培养学院咨询);4、各专业招生简章所要求的其他限制性条件(见所在专业招生简章)。02 招生专业03 网上申请(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蓝色背景证件照(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很重要,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照片规格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网站 http://tdxl.chsi.com.cn/tdxlsqxt/);随后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注:未完成网上申请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三)资格初审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提交资格初审信息供学校预审。预计2025年9月1日在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ce.ahnu.edu.cn/)公布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请关注。04 现场确认(一)办理时间:2025年9月6日(周六)(二)办理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物理楼二楼智慧教室(三)办理流程:材料审查——照片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缴纳课程学习费用——签字确认——离场。(四)需提交的审核材料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必交);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交);3. 本人的学士学位证明(必交);注: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一是 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后打印; 二是 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授予记录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三是 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四是 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4. 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选交);5.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后提交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五)缴费申请人现场登录学校财务处“校园缴费平台”网上缴纳课程学习学费(不接受现金缴费或其他渠道转账)。(六)公示现场确认后3天内在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即可获得学习资格。未录取者退还缴费。(七)相关要求1. 申请者必须亲自到场完成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照片等信息。2. 申请者需现场认真核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3. 申请者需现场缴纳课程学习学费(此次不交论文指导费)。请在银行卡上备足学费金额,并关注限额,以免支付不了学费。05 其他事项(一)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二)学校未与任何机构合作招生或开展统考辅导。培养期间除按上述规定收取学费和论文指导费外,学校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三)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通常在3月份报名,请关注当年发布的全国统考报名安排,在册学员均可报考。(四)获得本次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线上课程学习。(五)学员在读期间须妥善保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个人账号和密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程各环节(注册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查询统考成绩、课程考试成绩备案、提交论文答辩材料及最终发起学位申请等)均需用到此账号。同时,学员须留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与同力申硕相关的信息(www.cdgdc.edu.cn)。06 招生咨询如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1. 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83291。2. 向各专业所在培养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各专业招生简章。3. 加入招生答疑QQ群:群名“25秋招同力报名咨询”,群号642466169。07 附件培养流程及学位授予要求详见下方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请下载查看。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pdf2025-08-11 15: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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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选拔出符合学校培养需求的优质生源,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北京联合大学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明确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规则与流程。一、招生类别设定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严格遵循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办学实际按需招生、全面评估考生综合素质、坚持择优录取标准、恪守宁缺毋滥原则”,2026 年招生类别仅包含以下两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一)招生专业范围2026 年学校开放招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具体可参考《北京联合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通过学校官方招生平台查询详细专业设置及报考要求。(二)招生计划说明2026 年全校硕士研究生总招生名额,需以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学校不自行设定招生总量;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及学科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各专业最终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 “推免生”)的人数,以当年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量为准,不提前划定固定名额,录取过程中结合推免生报考质量灵活调整。(三)专项招生计划本年度学校设置两项专项招生计划,针对特定群体考生开放,具体要求如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覆盖范围:该计划面向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无专业报考限制。录取流程与规则:符合报考资格且通过相关部门初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需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进行折算,再依据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生源数量未达到计划数,可通过调剂方式补充生源并组织复试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覆盖范围:仅面向 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8 工学四个学科门类的专业,不包含其他学科领域。计划调整方式:该专项计划的具体名额,将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初试成绩及学科培养资源等实际情况灵活分配,不设定固定的专业名额比例。三、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致力于培育具备以下核心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以满足国家及行业发展对优质人才的需求:思想道德素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品德优良,具备强烈的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专业能力素养:学术创新型人才:扎实掌握所报考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与系统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科研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高等教育教学、行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工作。实践创新型人才:拥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较强能力,能够承担行业领域内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任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团队协作能力。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与科研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如科研成果、课程学习等补充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报名无效。(二)同等学力考生附加条件同等学力考生仅可报考与本人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除需满足(一)中所有通用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需提供课题立项证明及本人参与证明),且在境内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 1 篇及以上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文章(需提供文章全文及检索证明,确保成果真实性)。(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满足(一)中所有通用报考条件。报考前的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包含本科阶段就读于法学专业,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四)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满足(一)中所有通用报考条件。报考前的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属于法学门类)。(五)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满足(一)中第 1、2、3 条通用报考条件。学业经历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含 3 年)的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标准),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含 5 年)的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含 2 年)的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同时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流程合规。(六)中医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满足(一)中所有通用报考条件。招生对象仅限视障人员,且考生本科阶段需毕业于医学相关专业(如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等)。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考点参加初试,报考点代码为 1154,不可选择其他考点报考。(七)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满足(一)中所有通用报考条件。考生前置学历(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方向相同或密切相关(例如:报考旅游方向需具备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为教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该专业学位。现任高等教育院校(包含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报考该专业学位。不同前置专业考生的初复试内容差异:(1)前置专业为旅游管理、会展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英语的考生,初试与复试均需选择 “旅游学” 相关试题作答;(2)前置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食品类的考生,初试选择 “烹饪化学” 相关试题作答,复试选择 “烹饪化学与营养学” 相关试题作答。报考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考点参加初试,报考点代码为 1154。(八)教育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教育专业学位的考生,其前置学历(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需与报考的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例如:报考学科教学(语文)需具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确保具备后续学习的专业基础。(九)设计学、设计专业报考条件报考设计学(学术学位)与设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考点参加初试,报考点代码为 1154。外语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正常报考,但学校在培养过程中不开设公共日语课程,考生需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建议考生提前做好英语学习准备,以适应培养要求。五、报名流程及要求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 “网上报名” 与 “网上确认” 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操作,未按要求完成者将视为报名无效。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一)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间安排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可在正式报名阶段修改;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具备同等效力,考生无需重复报名,选择任一阶段完成报名即可。报名平台及操作规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扫描件、身份证照片等),不得隐瞒或虚报任何信息。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注意事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报名前主动与报考学院取得联系,确认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该学院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经学院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奖惩情况填报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既往所受的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受到处罚的详细情况。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处罚记录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学历(学籍)校验流程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籍证明等材料),否则无法通过报名审核。初试加分政策说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条件不可累加,仅按最高加分项计算加分:(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或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已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除上述官方明确的加分项目外,学校不自行扩大加分范围,也不增设其他加分标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已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初试加分政策,二者不可同时享受。专项计划报名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对应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明确填报专项计划类型;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如下:(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该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并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审核,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未申请该加分的普通计划考生,不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2)其他专项计划:均按照国家及学校发布的对应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需提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相关细则,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免初试政策申请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学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单独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资格申报与审核流程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他资格由对应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残疾考生便利服务申请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17〕4 号)要求,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的考试支持与合理便利(如延长考试时间、提供盲文试卷、设置无障碍考场等);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推免生报名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截至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需自行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报考点选择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信息查询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名或考试。报考费缴纳要求考生需按研招网及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信息提交完成;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不得参加后续考试。(二)网上确认阶段确认时间与组织主体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操作由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点指定的网上确认平台,按要求完成信息确认,并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书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等)。报名信息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并确认,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信息错误、学籍注册异常等),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审核流程学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不设补报或修改机会;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如学历证书、获奖证明、身份证明等)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025-10-23 1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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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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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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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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