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说明
为保障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有序开展,维护考场纪律与公平环境,现将考场相关规则明确如下,所有考生需严格遵守。
一、考生管理服从要求
1.考生需自觉听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其履行工作职责。
2.考生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正常秩序,同时需保障他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行为。
二、入场凭证与物品存放规定
1.入场凭证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未携带上述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正常进入考场,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非考试用品管理
(1)考生严禁将手机带入考点(即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需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随意逗留。
(2)进入考场前,考生需主动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及随身物品检查工作。
(3)手机等非考试用品的存放,需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规定及考点的具体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存放。
三、考试用品携带规范
1.允许携带的用品
(1)基本考试用具:2B 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用品。
(2)特殊要求用品:若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了需携带的特定用具,考生可按注明内容携带。
2.禁止携带的用品
(1)各类纸质资料:包括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2)通讯及电子设备: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以及具备照相、扫描、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禁止带入。
(3)其他禁用物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同样不允许带入考场。
四、入场后准备工作要求
1.座位与证件摆放
(1)考生入场后需按照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2)入座后,需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员随时核验。
(3)《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若有损坏或涂改,需提前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2.答题材料填涂与问题咨询
(1)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需在指定位置,按照规定时间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关键信息。
(2)若考点有粘贴条形码的要求,考生需按要求规范粘贴,确保条形码位置正确、无损坏。
(3)若出现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信息,或字迹不清导致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若遇到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分发错误,或试卷存在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考生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咨询。
五、答题开始时间规定
考生需严格遵守答题时间,只有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动笔。
六、迟到与交卷时间规则
1.迟到入场规定
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科考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2.交卷离场要求
(1)考生交卷出场的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提前交卷需经监考员同意。
(2)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禁止逗留区域内停留或与他人交谈。
七、答题规范要求
1.答题区域限定
考生必须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内答题,超出规定区域的答案一律视为无效。
2.用笔与用纸要求
(1)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进行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外的答案均无效。
(2)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不得随意更换笔的类型或颜色。
3.答卷标记禁忌
考生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如特殊符号、文字注释等),若有标记可能被判定为违规。
八、考场内行为纪律
1.基本纪律要求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答题。
2.禁止的违规行为
(1)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杜绝任何暗示或传递信息的行为。
(2)严禁夹带资料、旁窥他人答案、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
(3)不得传抄试题、答案,不得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禁止任何形式的协同作弊。
(4)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擅自带出考场,若有带出行为将按违规处理。
3.文具传递规定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向其他考生传递文具、用品等,若需借用需经监考员同意。
九、考试结束后操作流程
1.停笔要求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需立即停止答题、放下笔,不得继续书写或修改答案。
2.试卷与答题卡处理
(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需放在桌子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考生不得自行整理或带走。
(2)自命题科目的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需由考生自行装入原试卷袋内,并按要求密封、签字,确保密封完好。
3.离场流程
所有答题材料处理完毕后,需经监考员检查同意,考生方可逐一离开考场,不得拥挤或提前离场。
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1.处理依据与标准
若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2.诚信档案记录
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后续升学、就业等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
3.涉嫌违法的处理
若考生的违规行为涉嫌违法(如组织作弊、替考等),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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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各位同学: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整体部署,为规范有序开展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免名额分配原则1.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已提交推免报名材料且符合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本院应届本科学生。2.分配规则:不区分专业类别,统一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名额分配。二、申报资格及政策依据1.基本条件:申请学生须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1)规定的各项要求。2.资格审核:学院将依据附件 1 所列标准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作为参与名额分配的前提条件。三、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一)基础材料提交1.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1)需提交附件 3、附件 4、附件 5(纸质版须签字确认,无创新和科研加分项者可免填附件 5);(2)需提供教务处公章的正式成绩单(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3)材料中 "综合测评成绩"" 思想品德成绩 ""专家意见"" 学院意见 " 等栏目无需填写;(4)提交截止时间:9 月 8 日(周一)上午 11:00 前,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5)提交地点:博纳楼 215 房间。2.电子材料报送规范(1)需报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的电子版(无相关加分项者可免附附件 5);(2)接收邮箱:csxj215@163.com;(3)邮件命名格式:"2026 推优保研 + XX 班 + 姓名 + 手机号",未按规范命名的邮件将影响材料审核效率。(二)奖励加分材料提交1.适用对象:符合附件 1 所列奖励加分条件的申请学生。2.材料要求: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获奖等级(国家级 / 市级)、项目属性(集体 / 个人)。3.前置程序:相关成果须先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核备案手续。4.提交时限及地点:与基础材料同步提交至博纳楼 215 房间。(三)科研创新加分材料提交1.专项表格填写:需完整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附件 5)。2.佐证材料要求(1)需提供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 份);(2)所有材料须注明获奖等级(国家级 / 市级)、项目属性(集体 / 个人);(3)须附成果内容说明,详细阐述成果核心价值及个人贡献。3.提交安排:同基础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4.答辩准备:学院专家组拟于 9 月 9 日组织科研创新加分项目的材料审核与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四)其他特殊要求1.申请学生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 1 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班级;2.所有复印件需保持清晰可辨,建议采用 A4 纸张规格提交。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09-08 11: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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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相关手续办理通知各位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为妥善推进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筹备工作,同时规范后续各项手续的办理流程,现将我校 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需办理的录取通知书邮寄确认、调档函下载、组织关系转接、档案转移及户籍迁移等事项详细说明如下,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一、正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1.发放时间与邮寄方式正式录取通知书计划于 6 月中下旬发放,具体时间请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c.sxnu.edu.cn/)发布的最新通知;所有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均通过 EMS 快递寄送,以保障投递的安全性与时效性,避免出现错投、漏投问题。2.邮寄地址填报信息(1)填报网址:考生需登录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进行地址填报,具体网址为https://grs.sxnu.edu.cn:8081/AEO_SXNUYZ/index;(2)填报时间:6 月 4 日至 6 月 9 日,每日 09:00-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填报通道,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3)地址要求:需填报 6 月中下旬能够顺利接收快递的有效地址(如家庭住址、常用居住地等),避免因地址变更、信息不全导致通知书无法签收。3.地址提交与确认细节选择邮寄通知书的考生,需在系统内认真填写或修改邮寄地址,提交时间为 5 月 29 日至 6 月 3 日,每日 08:30-17:00,6 月 3 日为提交截止日,逾期无法补填;填写时需重点注意:(1)务必勾选 “邮寄供选项” 中的 “我要邮寄”,若未勾选将无法触发邮寄流程;(2)需将个人常用手机号准确填写至 “联系电话” 栏目,确保快递员投递时能及时联系;(3)完成信息填写后,需核对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并确认该邮寄地址”,确认记录可在系统内查询(如确认时间、地址详情等)。二、电子版调档函下载1.下载对象界定仅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 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需办理调档函下载手续;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因档案管理方式不同,无需进行此项操作。2.下载流程与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登录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V2.2(招生单位代码:10118)”,在 “考生服务” 板块中找到 “调档函下载” 功能;点击 “激活下载” 后可导出 PDF 格式的电子版调档函,下载后可选择彩色打印(打印件与原件具备同等效力),供调取个人档案时使用。三、组织关系转接1. 党组织关系转接(1)山西省内党员转接流程:由研究生入学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在线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接收单位党组织需准确填写为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其中 “XX” 需替换为考生本人的录取学院名称,如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2)山西省外党员转接流程:由入学前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在线发起转出,接收单位党组织可选择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 或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待新生入学后,各学院将对党员档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无需考生个人单独办理。2. 团组织关系转接新生需在开学前完成两项操作:一是由本人所在的基层团组织(如本科学校团委、社区团组织等)开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需加盖团组织公章;二是登录 “智慧团建” 系统,在系统内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关系转至 “山西师范大学 ×× 学院团委”(“××” 需填写录取学院名称),确保入学后团组织生活正常参与。四、人事档案转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要求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需凭前文下载的电子版调档函,前往个人人事档案的存放单位(如本科学校、人才市场等)调取档案;新生入学时,需将调取的档案提交至录取学院,提交前务必确保档案处于密封完好状态,严禁私自拆封(拆封后的档案将不予接收),学院将统一对档案进行审核与存档。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规定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以已提交至学校的定向就业协议为准),无需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个人档案仍由原存放单位保管,入学后仅需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即可。五、户籍迁移迁移对象与自愿原则仅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以已提交的定向协议为准),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地。1.迁移材料与办理流程(1)省外户籍考生:需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户籍迁移证明”,证明需注明迁移原因(“升学”)及个人身份信息,确保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2)省内户籍考生:无需开具迁移证明,仅需准备本人户口页原件;(3)办理时间:新生入学后,以录取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户籍迁移材料并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无需考生个人提前到派出所办理。2.迁往信息规范户籍迁移的 “迁往单位” 统一填写为 “山西师范大学”,“迁往地址” 统一填写为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 339 号”,考生需确保填写的信息与上述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户籍迁移失败。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务必重视上述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流程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或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顺利完成录取后续流程,按时入学。2025-09-23 18: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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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研究生招生安排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发展对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产业实践的深度融合,吉林大学决定启动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专项推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社会主义制度与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要求此类人才拥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较强的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能够高效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同时具备宽阔国际视野,愿意扎根工程实践与生产一线,成为卓越工程师的储备力量。二、培养模式采用产教深度融合的培养模式,学校将与行业内处于前沿地位的大型企业携手开展联合培养,并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共同指导研究生成长。具体学制与学习安排如下:(1)工程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 3 年,其中约 1 年时间在吉林大学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剩余约 2 年时间需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并完成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相关工作。(2)工程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基础学制为 5 年,其中约 2 年时间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后续约 3 年时间在企业参与专业实践,同时推进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的完成。注:具体培养细节需以各相关专业的正式培养方案为准。三、招生专业及人数本次专项推免招生仅涉及 1 个院系及对应专业,详细信息如下:1.招生院系: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学位类型:专业学位;3.招生专业:代码 085500,名称为 “机械”;4.合作企业:中国一汽模具公司(注册地为长春);5.招生层次:硕士研究生;6.招生人数:1 人。四、报考条件1.资格与成绩要求:申请学生需具备其所在本科学校 2026 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的资格,且在本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需处于前 30% 以内;2.学习实践要求:申请学生须按照学校及联合培养企业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完成在学校的课程学习及在企业的实践环节任务,服从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安排。五、报名与考核1.报名材料提交:有意向申请该专项推免的学生,需在 9 月 20 日 9:00 前,将《吉林大学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研究生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yguo@jlu.edu.cn);2.考核安排通知:关于专项推免的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形式(如笔试、面试)及相关准备要求,将由负责招生的学院单独发布通知,申请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官方渠道的信息;3.拟录取确认流程:预计在 9 月 23 日左右,招生学院将组织通过考核的拟录取考生,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线上报名操作及拟录取通知的确认接收工作,逾期未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六、支持政策学校与联合培养企业将从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等多个维度,对本次专项推免研究生给予重点支持,具体措施包括:1.专项奖学金覆盖:学校专门设立 “吉林大学工程硕博士专项奖学金”,该奖学金将 100% 覆盖所有通过本次专项推免录取的研究生,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及科研提供经济保障;2.创新研究支持:开设创新研究计划项目,鼓励并支持录取学生在双导师(学校导师 + 企业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科研探索与实践;3.竞赛优先资助:对于录取学生参与 “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 等高水平赛事的需求,学校将给予优先审核与资助,助力学生提升实践创新能力;4.平台联合申报:优先推荐本次专项录取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学校院系)与联合培养企业,共同申报 “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为学生搭建更优质的实践与科研平台。七、其他事项1.协议签署要求:通过本次专项推免录取的学生,需在入学前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企业三方共同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明确三方在培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2.待遇享受范围:专项录取学生可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层面的研究生相关政策、联合培养企业提供的实践补贴及福利,以及吉林大学针对研究生的各项优惠政策;3.录取类别说明:本次专项推免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其录取类别均为 “全日制”,就业方式为 “非定向就业”,与学校普通推免研究生享有同等的学历学位授予资格;4.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学生或家长对专项招生流程、要求等存在疑问,可联系郭劲言老师咨询,咨询电话:18543275670。以上为吉林大学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09-25 17: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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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结合自身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需求,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专业领域概况经济与管理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成果显著,拥有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具备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硕士培养领域,设有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MEM)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学院在能源工程管理、技术创新与管理、管理决策与优化、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等重点研究方向上,持续深耕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与科研成果。二、接收专业范围(仅面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3+1+4” 本博贯通培养项目:对应招生专业为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常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分别为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 工商管理学。三、申请资格要求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2.申请人必须成功获得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账号注册与报名操作,确保报名状态有效。四、接收工作实施流程1.已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需在 9 月 21 日之前,按照学院规定的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关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需持续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或直接致电学院教科办咨询详情;2.取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参与 “3+1+4” 本博贯通培养项目,通过 “直接攻读博士” 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直博生的博士阶段专业,需依据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专业及研究课题确定,原则上博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需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若申请人计划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须经本科所在学院与我校接收学院双方审核同意推荐及接收,且通过最终资格核查;3.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 9 月 22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开通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我校研究生院将结合 “推免系统” 的志愿信息与学院报送的接收名单,对推免生的报名志愿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五、申请材料准备要求推免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同时,需将电子版材料按照 “姓名 + 推免申请 + 推免专业(若申请‘3+1+4’本博贯通项目需明确标注)” 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gxy349117059@163.com。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现场审核,所有复印件需统一使用 A4 纸张复印后提交学院留存。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材料信息不真实或存在遗漏、错误,我校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与后续录取资格;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具体材料包括:(1)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由学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含荣誉称号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含结题证明、成果鉴定报告等)等相关材料;(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如 CET-4、CET-6 等)的成绩证书,或由考试机构出具的官方成绩证明文件。六、其他注意事项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后续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在 2026 年 6 月下旬,按照推免生预留的地址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当天未能出示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需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3.推免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体检要求,在录取报到后,需按时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统一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4.其他未提及的注意事项,需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七、联系方式与发布信息学院指定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51-3176702电子邮箱:jgxy349117059@163.com发布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2025-10-11 1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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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发掘与培养力度,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校 2026 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实施简章。一、接收专业及拟招生计划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通道。硕士推免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外,其余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基本学习年限等信息,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2.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3.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4.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储备;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三、申请与接收流程(一)系统注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18 日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操作。(二)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1.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建议申请人提前与目标招生学院沟通,在正式填报志愿前,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预登记)2.复试通知确认: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审核申请人志愿,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3.复试材料提交与参与:复试开始前,申请人需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4.待录取通知确认: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网上确认 “同意待录取”,方可完成录取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四、复试组织安排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将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复试成绩。2.各学院需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具体实施方案,方案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启动前,于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五、复试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 1 份;2.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TOEFL 成绩证明、IELTS 成绩证明等;4.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5.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学术论文、专利证书或科研活动参与证明等;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就读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额外需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 2 位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专家不含报考导师)出具的推荐书原件各 1 份。注: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交上述第 1-5 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材料原件供学院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六、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 7 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5.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 “同意待录取” 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该资格,请考生慎重决策;若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七、体检要求1.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地点为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具体体检标准。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1.硕士推免生(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翻译、法律、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600 美术与书法、135700 设计):12000 元 / 生・年;(3)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10000 元 / 生・年;(4)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 元 / 生・年。2.直博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年,学制 5 年。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奖助体系为帮助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以下类别:1.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2.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3.有关奖助体系的详细内容,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学校后续修订奖助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九、其他注意事项1.若申请人存在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哪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取消其入学资格。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 2 号大街 928 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843082电子邮箱:yz@zstu.edu.cn(二)各招生学院理学院(代码 001):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3245)、江老师(0571-86843439);办公地点 3S-415;邮箱 lxyyzs@163.com;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代码 002):联系人周老师(0571-86843889);办公地点 17-313;邮箱 zstucfyjs@163.com;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 003):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5122);办公地点 24-408;邮箱 zlgclxy@126.com;服装学院(代码 004):联系人赵老师(0571-86843511);办公地点 7-546(临平校区);邮箱 zlgfyyz@163.com;机械工程学院(代码 005):联系人马老师(0571-86843366);办公地点 15-325;邮箱 jkxyyz@126.com;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代码 006):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76);办公地点 10-321;邮箱 xxyjs@zstu.edu.cn;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代码 007):联系人蒋老师(0571-86848856);办公地点 25-1207;邮箱 xkjkb@zstu.edu.cn;建筑工程学院(代码 008):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5470);办公地点 7-513;邮箱 zljgxy2020@163.com;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代码 009):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63);办公地点 6-225;邮箱 gbzkj@yeah.net;化学与化工学院(代码 010):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7861);办公地点 19-529;邮箱 ccejkb@zstu.edu.cn;经济管理学院(代码 011):联系人郑老师(0571-86843392)、朱老师(0571-86843520);办公地点 25-1701;邮箱 zhengbe1@163.com;艺术与设计学院(代码 012):联系人胡老师(0571-86843289);办公地点 5-333(临平校区);邮箱 zjlgdxysxy@163.com;法学与人文学院(代码 013):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694);办公地点 6A-318(临平校区);邮箱 zlfzyjs@126.com;外国语学院(代码 014):联系人葛老师(0571-86843466);办公地点 25-604;邮箱 zlwydocument@163.com;马克思主义学院(代码 015):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579);办公地点 25-1304;邮箱 myzsb@zstu.edu.cn。2025-10-10 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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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旦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一、网上报名安排1.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2.时间节点:(1)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 开放,此阶段录入的信息均属有效网报数据。(2)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 开放,逾期不再补报。二、报考点选择条件(代码 3102)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对应条件方可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1.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院校须位于上海市。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1)户籍在上海的,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户籍证明;(2)在上海工作的非户籍人员,需出具 2025 年度内连续 6 个月的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相关要求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3.单独考试考生:(1)必须选择 “复旦大学” 作为报考点(代码 3102);(2)“报考类别” 需勾选 “定向”;(3)“研究方向” 应选择标注 “单独考试” 的选项;(4)“考试科目” 需匹配所选专业研究方向对应的单独考试科目。三、网上确认要求1.适用对象:报考复旦大学且选择 3102 报考点的考生,均需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2.时间安排: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具体操作规范请留意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3.材料提交:上述户籍、社保等证明材料需按要求提交电子版。4.资格说明:未参与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资格自动失效。四、准考证打印规范1.打印时间:考前约十天(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2.操作方式:凭研招网报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平台自主下载打印。3.使用要求:(1)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2)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3)需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共同作为初试及复试的入场凭证。五、初试相关安排1.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2.考试地点:由复旦大学报考点统一指定,具体考场信息以准考证标注为准。3.重要提示报考点选择及材料提交须严格遵循本须知要求,若因不符规定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以上信息若有调整,将第一时间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持续关注。2025-10-29 18: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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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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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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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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