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2025-09-04 09:43:42 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秉持按需选拔、综合评估、优中选优、保证质量的理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创新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综合素养展开全面考察。复试作为研究生录取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未参与复试或复试成绩未达标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


一、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设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划定,始终将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严格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学科门类进行划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则按照专业学位的具体类别或领域确定。对于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招生计划,其分数线会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与实际生源情况,经过综合研判后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将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 “北大研招网”,官方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正式对外公布。


除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差额复试的模式,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人数,通常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示招生计划人数的 120%。若某一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未能满足差额复试比例要求,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工作。


二、复试时间安排与实施方式


2025 年我校多数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于 3 月中旬启动,复试形式以现场复试为主。各专业具体的复试时间节点与实施方式,考生需密切关注招生院系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避免错过关键信息。


三、硕士招生院系复试细则与考生名单


在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系会综合考量本单位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规模以及复试比例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所需达到的初试成绩标准及其他学术方面的要求。近期,各院系将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复试实施细则与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高度关注报考院系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参与复试。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长通常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的作答,可申请提前结束面试。


四、复试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


1. 复试资格审查环节


所有成功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在复试开始前,院系会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复试前还将通过人证识别技术,并结合相关信息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比对,对考生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或存在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核实,将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复试资格。


2. 硕士考生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已在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选择【硕士研究生】类别,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 “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该登记表。尚未注册的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需重复操作):


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选项进行账号注册;


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成后登录账号,选择【硕士研究生】,准确填写本人 18 位身份证号与 9 位中国研招网报名号,填写完毕后点击 “保存”。完成注册与信息绑定的考生,再次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 “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登记表。


(2)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通过【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路径下载并打印个人陈述表格;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 “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普通招考” 栏目中下载统一表格,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在复试前签订该承诺书,自觉遵守承诺内容,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诚信参与复试。


(6)能够体现考生科研能力与发展潜质的其他材料,例如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已发表的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


(7)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 3 月 17 日 17:00 前,将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发送至报考院系指定邮箱,并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


备注:上述(1)-(5)项材料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交的内容,(6)(7)两项材料,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报考院系的具体要求选择性提交。此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


3. 硕士考生复试费缴纳流程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含内地及港澳台地区考生,不包括外国留学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方式为: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 “复试缴费” 按钮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 100 元,若考生需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需按照实际参加次数缴纳复试费。


4.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考生的外国语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由各招生院系自行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5.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由招生院系自主组织命题与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


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试卷满分 100 分,成绩达到 60 分(含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


7.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我校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复试与录取全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说明


我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学习方式,在复试与录取阶段不得更改。若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硕士考生调剂政策


报考北京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北京大学校本部各院系不开展研究生调剂工作。北京大学医学部的研究生调剂政策,以医学部官方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录取工作流程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统筹与指导下,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要求与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总体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具体办法,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复试成绩为考生在各项复试考核环节中取得的成绩总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权重比例,由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开始前明确公布,一般情况下,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30%。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即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将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细则确定的排名方式(如按一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总成绩排名,以该专业实际剩余的统考招生计划名额为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除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考生以及网络教育考生中,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资格核查工作,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同样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进行统一公示。考生可通过登录报考院系官方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也可访问北大研招网,在 “信息公开 -> 招生公示” 栏目中查询公示信息。


3. 新生体检要求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标准与指定体检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的新生,方可办理北京大学学籍注册手续;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新生,可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体检结果仍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港澳台地区考生相关规定


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复试与录取标准及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 / 领域的考生保持一致,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与一致性。


八、外国留学生相关规定


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同一类型的外国留学生申请人,将采用相同的复试方式进行考核。外国留学生的复试与录取标准,与中国籍同专业 / 领域的考生相同,保障中外考生在选拔中享有同等机会。


九、其他注意事项


本规定中除明确标注仅适用于硕士生的条款外,其余条款均适用于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以诚信态度参与复试考核,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之前,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与复试相关的保密信息。


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破坏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对于在校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政纪处分;对于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若相关行为构成违法,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校本部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 13 层 1317-1318 房间


医学部


咨询电话:(010)82802337、(010)82802338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监督电话:(010)82805630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 328 房间


北京教育考试院


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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