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9-03 18:05:18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一、复试考核与成绩评定规则


(一)复试考核形式与内容设置


复试优先采用现场考核模式,各学院可依据学科(专业)的独特属性及实际工作安排,选择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复试方式,不得混合采用不同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通常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为主要平台,其中一个作为主用系统开展复试,另一个作为备用系统,以防突发技术问题影响复试进程。考生需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纪律规范、系统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提前做好准备。


复试考核内容通常涵盖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对人才实践能力的要求,额外增设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融入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同步进行,无需单独组织。复试重点聚焦考生的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与综合素养,旨在选拔出具备高层次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


专业课笔试着重检验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核心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通过试题全面评估考生的知识体系完整性与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面试针对每位考生的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内容需包含以下核心维度:


(1)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课程修读情况及学业成绩表现。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度、应用技能的熟练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认知水平,以及在本专业领域未来发展的潜力。


(3)考生在科研活动中展现出的创新意识、研究思路与实践能力。


(4)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之外的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如学生干部工作、社团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5)考生的职业理想、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


(6)考生的人文修养、言行举止、礼仪规范、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7)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学院可结合学科特色与实际需求,考核考生对专业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实际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重点评估考生的听力理解、口语表达与交流沟通能力。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实施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理念,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的全面考核,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观念等方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学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品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信息,对考生报考时填报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并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关键内容和录取决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三)复试成绩评定与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果保留至百分位,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环节成绩按照相应权重计算后的总和。各考核环节的成绩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考核重点自行设定(常规情况下,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 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 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 20%)。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0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其复试结果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若因特殊情况(如考生考核表现存在争议、考核内容需进一步验证等),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安排与实施流程


(一)复试时间范围


复试工作将在 2024 年 9 月下旬至 10 月中上旬期间开展,具体的复试日期、时段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基本实施步骤


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确定意向报考的学科(专业)后,需及时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操作。9 月 28 日起,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志愿填报功能,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


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以免影响后续安排。


考生参与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具体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与注册情况页)。


(2)大学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经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审核盖章,且需密封保存,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考生在大学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并获得奖项,或有其他突出表现,需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学院组织复试测试:各学院按照既定安排组织复试测试,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的可追溯性。相关学院可选择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励学楼教室)作为复试场所,在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后,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研究生院将提前做好复试录音录像设备的调试与设置服务。此外,相关学院也可利用本院已有的录音录像设备,自行选定合适的复试场所开展复试工作。


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确认结果将作为最终录取的重要依据。


考生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已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 2024 年 10 月 25 日前,将填写完整、办理完毕的《北方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所在学院。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安排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在 2024 年 10 月下旬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之后由研究生院对经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咨询服务与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电话:010-8880352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解答考生关于复试录取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疑问)。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申诉与举报)。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可通过邮件提交申诉材料,需注明个人信息、申诉事项及相关证据)。


纪检监察室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申诉与举报)。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 5 号(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用于接收考生书面申诉材料或其他相关文件)。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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