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方案
为规范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同时兼顾学校招生实际需求,在保障招生过程安全、公平、科学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考核录取方案。
一、选拔模式
2025 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通过该模式完成考生的选拔与录取工作。
二、管理架构
学校层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与领导,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的具体实施,包括组建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过程等。
人员要求:所有参与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且需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与义务。
三、考核实施流程
(一)申请材料审查
审查小组组建:各招生学院需成立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成员需从报考学科专业的教师中选取,需具备博导资格、正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包含 1 名博士研究生导师。该小组需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查办法与流程开展工作。
材料审查执行: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需结合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潜力及外语水平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首批次考生材料审查需在 5 月 11 日前完成,并给出审查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 “合格”,低于 60 分为 “不合格”)。审查成绩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其官网公示。所有批次的材料审查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全部结束。
进入下一环节条件:仅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负责加试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评卷工作。首批次考生的加试成绩需在 5 月 15 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官网公示。所有批次考生的加试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
进入材料审查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查环节。
(三)综合考核
考核小组组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人数不少于 3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招生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于 5 月 15 日开展,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
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动态、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表现等。
考核方式:若有需要,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情况,最终形成书面考核评语与考核结果(“合格” 或 “不合格”)。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在 5 月 15 日进行,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结束。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潜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
考核方式:采用 “随机确定考生考核顺序”“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的方式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30 分钟。
成绩评定:分别对英语(1001)、专业基础(2001)、专业综合(3001)三个科目进行评分,各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均按 100 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英语成绩 × 英语权重 + 专业基础成绩 × 专业基础权重 + 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综合权重。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色与选拔考核目标,合理设定各考核科目的成绩权重。
体检安排: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各招生学院需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规则
录取依据:各招生学院及导师需根据招生计划,遵循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录取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为准,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仅作为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依据,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不予拟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
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
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检要求;
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
五、信息公示
学院公示:各招生学院需及时在本院官网公示申请材料审查结果、综合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
学校公示: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与申诉渠道: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公开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明确咨询与申诉的方式及联系方式,并按照规定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
六、监督与申诉机制
过程监督: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全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监督范围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申请材料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等环节。学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与社会的全程监督。
申诉处理: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途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考生的申诉与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招生申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23 - 68667302,电子邮箱 yjs@vip.cqut.edu.cn,联系人翁老师,办公地址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 108 室。
违纪违法线索反映方式: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联系电话 023 - 62563040,电子邮箱 jwb@cqut.edu.cn。
七、其他补充说明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单位协调: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前妥善处理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核或考核通过后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相应协议书,协议签订单位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单位一致。
报到要求:新生需按时到校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长一般不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 2 周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方案冲突处理: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重庆理工大学
2025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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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就天津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事宜发布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有意报名参加天津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天津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针对各类考试方式所明确的报考条件。考生的学历(学籍)需符合报考的相关要求。报名期间,招生部门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在线核查,考生可通过网络平台查看学历(学籍)核查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在线核查,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核验工作。二、报名流程安排(一)报考点选择1.就读学校位于天津市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报考天津财经大学,且就读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这 18 所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本人就读学校作为报考点。(2)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的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上述(1)中 18 所院校之外的其他在津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此外,报考外校的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样需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2.就读学校不在天津市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就读学校位于天津市,且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4.其他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的考生(包含工商管理 MBA、公共管理 MPA 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体 / 电子《居住证》;若选择其他报考点,则需满足所选报考点的相关要求。(二)网上报名操作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后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所有考生均可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完成报名,预报名期间提交的报名结果有效,无需重复报名。3.网上填报信息环节:所有计划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充分了解报考信息及天津市、天津财经大学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内容。4.考生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5.依据研招网的相关规定及网上报名的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且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后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6.网上支付报考费:选择天津市内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 月 27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在获得 “支付已完成” 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所选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三)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考生需查看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对于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后续发布的关于网上确认的相关通知。三、其他重要说明1.推荐免试生均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经过招生单位公示及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考生,不得被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2.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若报考点选择天津财经大学,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相应材料;若报考点未选择天津财经大学,则需在复试前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试、复试。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档于个人档案中)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以便开展核验工作。5.报考我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且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研招网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要求。6.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考时须选择 “定向就业” 选项。7.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2025-10-29 17: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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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调整预公告经学院研究决定,为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计划对 2026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组织方式等内容作出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调整2026 年,社会发展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将仅设立社会学这一个招生学科,其学科代码为 030300,该学科下设置五个全日制研究方向,分别是 01 社会学、02 人口学、03 人类学、04 民俗学、05 人才学。在招生工作开展过程中,学院将以社会学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统筹,不再按照具体研究方向分别操作。具体包括:统一设定该学科的总体招生计划,针对全国统考考生组织统一的初试,根据统考情况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以及按照学科整体组织复试环节,并依据复试结果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调整2026 年,社会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中的自命题科目,在考试范围和参考阅读书目方面均有调整,同时取消了以往根据不同研究方向设置的选做题,所有考生的初试自命题科目试题完全一致。(一)620 -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满分 150 分,所有研究方向必考,无选做题)考试范围:涵盖社会学原理、相关基础知识及其实际应用;社会学基础理论,包含古典社会学理论、现代社会学理论以及当代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的基本知识和各类研究方法,具体有质性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方法、社会调查的相关知识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等内容。参考阅读书目:参考书目仅为考生备考提供建议,考生需结合考试范围进行拓展性阅读。具体书目如下:[1] 杨善华、谢立中著.《西方社会学理论》(上卷 + 下卷)[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2] 郑杭生著.《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五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年.[3] 风笑天著.《社会研究方法》(第 6 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 年.[4] 文军著.《西方社会学理论:当代转向》[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年.(二)897 - 城市社会与文化(满分 150 分,所有研究方向必考,无选做题)考试范围:包含城市研究领域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城市社会的特点以及城市文化相关内容;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社会学各分支学科的应用方式和分析方法;人口学的基本概念、相关指标及计算方法,人口地理学知识以及大城市人口面临的各类问题;人类学领域关注的基本问题、社会 / 文化人类学的基础知识、人类学理论发展历史、民族志田野研究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民俗学的基本概念、前沿理论,田野调查的相关理论与方法,该部分内容还涉及对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学术视野的考查;人才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核心概念,以及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等内容。参考阅读书目:参考书目仅为考生备考提供建议,考生需结合考试范围进行拓展性阅读。具体书目如下:[1]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城市社会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年.[2] 安东尼・吉登斯、菲利普・萨顿著.《社会学》(第八版)[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 年.[3] 张善余著.《人口地理学概论》(第三版)[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年.[4] 庄孔韶著.《人类学概论》(第四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5] 周星、王霄冰著.《现代民俗学的视野与方向:民俗主义・本真性・公共民俗学・日常生活》(全二册)[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 年.[6] 叶忠海等著.《新编人才学通论》[M]. 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 年.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整2026 年,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复试工作,将以社会学招生学科为单位开展,不再按照具体研究方向分别进行。具体操作包括:以学科为单位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统一组织复试,并依据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考生入学后的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其报考的具体研究方向进行针对性培养。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两大模块:专业口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社会学学科专业基础掌握程度、学习志向与规划、对所报研究方向的认知与理解、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外语口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进行测试。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035200(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2026 年招生考试相关安排暂无变化,仍按原有方式执行。五、信息查询与咨询方式信息查询: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网站,后续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两个网站及时发布。咨询方式: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人为王老师,办公电话为 021-34756050,电子邮箱为 xxwang@soci.ecnu.edu.cn。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咨询:全日制方向联系人为郭老师,非全日制方向联系人为李老师,办公电话均为 021-54345171;郭老师的电子邮箱为 jguo@soci.ecnu.edu.cn,李老师的电子邮箱为 yyli@soci.ecnu.edu.cn。本预公告所涉及的招生考试调整内容,最终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公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信息为准。欢迎各位有志考生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5 年 7 月 23 日2025-09-17 09: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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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正声明近期,学院监测到一些网络平台及个人发布关于我院研究生招生的虚假信息。据考生及家长反映,有不法机构、网络平台和个人冒用 “外交学院” 名义开展考研辅导、售卖考研资料,误导考生甚至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权威、公正与严肃,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郑重声明如下:一、我院严格遵循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从未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各部门及师生举办、参与考研辅导,也不出售任何辅导培训资料。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以 “外交学院” 名义擅自开展考研辅导、虚假招生宣传的行为均属侵权,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我院研究生招生官方信息仅通过研究生部官网(https://yjsb.cfau.edu.cn/)及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发布,所有招生通知公告以官网信息为准。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均与我院无关。我院严正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淘宝、微信、小红书、微博等平台上的相关虚假信息,终止网络虚假销售宣传。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招生信息与承诺,谨防受骗。联系方式:电话:010-68323297邮箱:yzhb@cfau.edu.cn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11 日外交学院 CFAU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24 号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323297E-Mail:yzhb@cfau.edu.cn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cfau.edu.cn2025-08-15 15: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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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须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流程主要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关键环节。所有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均需依据所选考点的具体要求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未在网报阶段缴清初试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确认流程;而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直接视为无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作为本次研招考试的指定考点(考点代码1118,以下简称“1118考点”),现将本考点网上确认的详细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1118考点网上确认仅面向两类考生:一是符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各项要求的考生;二是已在网上报名阶段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考生。两者需同时满足,方可参与本考点的网上确认。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为确保网上确认工作有序推进,1118考点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考生需精准把握各阶段时间要求,避免因延误影响报名资格:1. 首次上传确认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此时间段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首次上传的材料。2. 补充修改材料时间:针对审核后需完善材料的考生,系统开放重新提交通道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5日12:00。3. 考点审核时间:1118考点将在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7:00期间完成所有材料的审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或补办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在2025年11月4日17:00前仍未上传任何确认材料,或截至2025年11月5日17:00审核仍未通过,1118考点将不再受理其确认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指南为提升操作便捷性,1118考点建议考生优先使用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步骤十分简便,考生在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后,只需输入本人网报时所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可顺利登录并开展后续操作。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凭证为网报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仔细核对系统显示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与网报信息一致。(二)材料上传要求登录系统后,考生需按照系统页面的指引,逐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清晰、完整、真实,具体要求如下:1. 一寸电子证件照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颜色可选白色或蓝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等重要环节。格式上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拍摄姿态方面,要求考生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3,且不能过大或过小。若提交的照片存在模糊不清、无法准确辨识人像等问题,考点将直接标注“审核不通过”,考生需重新拍摄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2. 居民身份证图片需上传考生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图片,且需分开上传。上传时务必保证身份证边框完整无缺,证件上的字迹清晰可辨,图片亮度均匀,无反光、阴影等影响识别的问题。3.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将考生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姿态。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需确保五官清晰外露;同时要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可见,无遮挡、模糊情况。上述三类照片均有统一规范:考生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摄环境需保证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及五官,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特征。照片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任何形式的修改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调整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以及通过照片翻拍的方式获取图片。4. 补充证明材料针对不同情况的考生,需额外上传对应的补充材料,具体分类如下:(1) 学历校验未通过者:因姓名变更、身份证号修改或持有境外学历等原因导致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且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2)应届学历待认证者:自考应届毕业生、境外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及留服认证而导致学历认证未通过的,需上传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原件照片(自考考生),或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及在读证明(境外在读考生)。(3)二学位在读考生:非北京户籍的往届生,若在京高校就读二学位,需上传就读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在校研究生考生:已在读的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户口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北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含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的原件照片;若为集体户口,则需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含户口单位盖章)及个人单页的原件照片;户口正在迁入北京的考生,可提供北京相关单位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证明材料。(6)社保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记录单,保险类型可为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记录无效),且记录单上必须清晰显示红色公章。考生需谨慎核对所上传材料是否符合上述全部要求,因材料不符导致审核延误或未通过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考点审核及结果查询1118考点完成审核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在确认时间范围内随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系统将以红色方框标注具体结果,主要包括“待审核”“审核通过”“待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四种状态,各类状态的说明如下:1. 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有效。2. 待补充材料:意味着考生提交的材料存在瑕疵,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3. 审核不通过:若因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1118考点接收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其报名信息将直接无效。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1118考点咨询。五、咨询方式及服务时间为便于考生解决确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118考点设立了专属咨询渠道,具体信息如下: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4:00-16:30(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请考生合理安排咨询时间)六、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报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避免因个人疏忽影响报考。2. 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文件要求,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及录取,相关问题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3. 已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若获得招生单位的准考资格,需在考前约十天内,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需同时出示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已缴纳的初试费用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为2025年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为保障退费顺利到账,特别提醒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若出现退费异常,需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七、诚信考试专项提醒研招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报考是考生的基本义务,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对违规行为有明确约束,考生需强化法律意识,避免触碰红线: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明确: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若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及考试成绩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中明确要求:考点及招生单位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行为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本次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1118考点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依据其提交的材料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强化自身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及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5-11-12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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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含经管学院专硕中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6 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领导机构设置在学校统一领导框架下,经济管理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制定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学院推免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招生流程规范、有序推进。二、申请基本条件说明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需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良好。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在本科学习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良好,本科阶段未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任何处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若本科阶段有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经历,在申请时将被优先考虑。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院提交推免生申请。三、招生专业范围凡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能够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属于我院推免生接收范围。关于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及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查阅《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一)预报名阶段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9月16日下午 15:00 前,通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由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该承诺书模板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招生工作 - 下载专区” 中获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提交材料需包含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以及学生证注册页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需同时提交身份证正面与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若为五年制院校,则为前四年)所修课程的成绩证明,且该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能够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例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可有效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单。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学术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考生务必确保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复试开始前,学院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与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只有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准予进入复试环节;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安排复试。此外,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若发现信息不符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二)正式报名阶段推免生需在 2025年9月22日 9:00 之后,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交正式报名申请。仅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而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正式报名流程的,其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三)复试通知确认我院将于 2025年9月23日 9:00 后,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按照分批、择优的原则,向符合复试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正式报名阶段,我院仅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收到的复试通知,否则将无法参加复试。五、复试流程及要求复试工作坚持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录取考核的首要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意识等方面。在复试考核过程中,还会着重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以及创新潜质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的具体时间以及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邮件等通讯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二)复试形式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复试均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三)复试考核内容及规则复试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在德、智、体、能、勤等多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口试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过程中,会着重了解考生是否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是否具备发展潜力,同时考查考生对所学学科的认识程度、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以及个人知识背景等情况。面试时,将安排多位教师共同对每位学生进行提问,教师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质量进行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该时长包含英语测试环节的时间。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也不得将复试过程中的相关内容向外界泄露,同时考生参加复试的场所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也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材料。若考生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无论在何时被查实,学院都有权对其进行追责,并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若考生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学院。六、录取规则推免生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学院将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2)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3)已完成报名但未参加复试;(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5)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考生的复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的 2 天内,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中进行公示。学院将于 2025年9月23日 9:00 后,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按照分批、择优的原则,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包括在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的考生),都需在规定时间内分别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七、奖助政策说明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享受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推免生,学院将优先为其提供研究生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以及勤工助学机会。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综合情况择优筛选,为部分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前往海外暑期学校学习等国际交流机会。在同等条件下,推免生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推免生在正式入学前,可提前参与研究生课程学习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八、违规处理办法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推免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入学前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无论在何时被查实,学院都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推免生本人承担。九、其他注意事项推免生若在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在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其原有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北京化工大学的各类招生信息均通过网上发布,考生需注意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结果为准。本实施细则将报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工作。对于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将以上级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十、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4448681联系邮箱:jgyz@mail.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8 日2025-09-11 1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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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2026 级推荐免试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确保天津大学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面向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本招生章程(两类招生对象统一称为 “推免生”),具体事宜规定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2.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3.申请人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果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4.申请人必须被所在推荐高校列入 2026 年推免生选拔名单;5.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要竞赛中斩获奖项的经历,将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量;6.申请人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可能影响录取的纪律处分或处罚。7.凡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天津大学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其中,天津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若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可通过本校在学硕士生选拔通道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二、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1.预报名阶段要求:在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于 9 月 22 日开通前,所有有意向参与天津大学推免考核的考生(含本校应届本科生),均需通过天津大学推免申请专属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交各类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的红色公章(需为原件扫描件)。2.特别提醒:考生在天津大学推免申请系统完成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再次完成报名操作,未完成此步骤的报名将视为无效,务必高度重视。3.免重复报名情形:已参与天津大学 2026 级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 “优秀营员” 称号,或通过招生宣传导师团选拔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无需再通过上述推免申请系统重复填报志愿。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在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9 月 22 日开通前,所有有意向申请天津大学直博生的考生(含本校生),需按以下流程完成报名:(一)报名关键说明特别说明:该报名网址的开通时间为 9 月 8 日中午 12 时;考生在本校博士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补充报名,未完成此操作的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留意。(二)报名材料明细及整理要求所有材料中,证件、证书类需提供原件核验,核验后留存复印件;具体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1.《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格由报名系统在考生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无需考生手动编辑,生成后需由考生本人手工签署姓名。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考生需点击对应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内容需包含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知、对未来课题研究方向的思考及规划等。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的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需清晰呈现正反面信息)。5.学生证复印件 1 份(需包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6.应届本科生证明: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天津大学校内考生无需提供此证明。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 份:需点击链接下载,由两位具备教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与意见,并手工签署姓名。8.材料整理与上传要求:所有材料需使用 A4 纸张规格(成绩单纸张规格不限,若为其他规格需复印至 A4 纸),并按照上述 1-7 的顺序整理;其中,第 2-6 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文件需保证内容清晰可辨,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 20M;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需将全部纸质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教务老师处。(三)其他重要说明1.报名时,考生需在 “考试方式” 选项中选择 “本科直博”;因本科直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在网上报名时,“学历” 与 “学位” 选项均选择 “本科”,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 “0” 即可)。2.直博生招生计划纳入天津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确保招生计划顺利落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若考生在被拟录取后希望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3.报名系统开通后,考生可通过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左侧的 “2026 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直博生报名系统查询直博生招生目录。4.其他未明确说明的事宜,请考生关注后续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校级公告《2026 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以该公告内容为准。四、接收工作安排1.正式申请时间: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 10 月 20 日),向天津大学相关专业提交正式申请。2.材料审核与考核通知:天津大学将分批次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分批次对申请材料开展初审工作,确定是否接收申请人的考核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所在学院单独通知参加后续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获得《合格单》的考生,具备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申报天津大学的资格,最终录取结果需通过学校与考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本单位招生名额,结合材料审核结果与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并划分拟录取批次。3.考核内容与形式:考核内容: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能、勤等综合素质,重点关注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报考学科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知识背景等;其中,对于在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中获得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在 “挑战赛” 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具备突出科研创新表现的考生,若取得推免资格且通过天津大学考核,将予以优先录取;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单独通知考生,考核内容可参考 2025 年相关大纲;4.考核时间:各学院可根据申请人情况适时开展遴选工作,发送考核通知并分批次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但所有考核工作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前完成。5.待录取确认:对于通过考核并被天津大学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6.录取公示:所有被天津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均需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7 个自然日。五、其他说明1.专业目录参考说明:2026 年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正式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显示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作为参考,不作最终依据。2.补报名安排:未参与预报名但仍有意向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本单位剩余招生名额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3.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保证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无任何虚假信息;若在推免申请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天津大学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4.纪律与法律责任要求: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存在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学历资格要求:申请人若在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体检安排: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单独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次年新生开学报到时进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信息查询渠道: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申请进度、报考状态、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天津大学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最新招生动态与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该网站,避免错过重要信息。2.申诉流程:若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的相关安排或结果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需对申诉内容予以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明确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3.具体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022-27406405;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022-27409520咨询电子邮箱:硕士研究生咨询 yzb@tju.edu.cn;博士研究生咨询 tiub27401195@126.com注:本章程中涉及的政策要求与时间节点安排,均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若后续教育部发布最新文件调整相关要求,将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2025-10-10 11: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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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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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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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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