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网络招生宣讲会全解析
一、宣讲会举办背景与基础信息
1. 宣讲会举办的核心背景
(1)国家战略层面: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重要性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行业对高质量专业人才的需求愈发迫切。
(2)学校项目推进层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国土空间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匹配行业人才需求、推动专业领域发展,学校计划于 2026 年启动该项目首批学生的招收工作,此次宣讲会正是为了让优秀学子全面了解项目而开展的关键活动。
2. 宣讲会的基础组织信息
(1)主办方:本次网络招生宣讲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程负责组织与筹备。
(2)举办时间:宣讲会确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10 点正式开启,全程采用线上腾讯会议形式进行。
二、宣讲会详细流程安排
本次宣讲会流程清晰、时间节点明确,各环节围绕项目核心信息展开,具体安排如下:
1. 学院整体情况介绍环节
(1)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00-10:10
(2)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宏山教授
(3)内容:杨宏山教授将从学院学科优势、师资团队实力、教学科研资源、学术影响力等方面,全面介绍公共管理学院的整体发展状况,帮助参会学子建立对学院的整体认知。
2. 专业学位项目核心介绍环节
(1)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10-10:25
(2)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书海副教授(由主持人引导开展介绍)
(3)内容:张书海副教授将聚焦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学位硕士项目本身,讲解项目的设立意义、培养框架、课程体系、毕业标准等关键内容,让学子深入了解项目特色。
3. 行政管理研究方向解读环节
(1)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25-10:32
(2)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教授
(3)内容:王丛虎教授将详细介绍项目下设的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包括该方向的研究重点、核心课程设置、实践平台资源以及未来就业方向,为意向学子提供参考。
4. 土地管理研究方向解读环节
(1)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32-10:39
(2)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郭珊副教授
(3)内容:郭珊副教授将围绕土地管理研究方向,解读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定位、主要研究内容、师资支持以及相关实践项目,明确该方向的学习与发展路径。
5. 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方向解读环节
(1)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39-10:46
(2)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磊教授
(3)内容:张磊教授将重点介绍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方向的特色,涵盖城市空间布局、城市治理模式、规划实施管理等研究重点,以及该方向与国土空间规划整体工作的衔接逻辑。
6. 互动交流环节
(1)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46-11:00
(2)内容:该环节为参会学子提供提问机会,学子可就项目报考条件、学习安排、课程细节、就业前景等疑问与主讲老师交流,老师将现场解答,帮助学子消除报考困惑。
三、宣讲会参与方式与注意事项
1. 入会时间
有意向参与的学子需在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前做好准备,确保准时进入会议平台,避免错过关键内容。
2. 入会渠道
本次宣讲会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开展,参会学子需通过扫描官方指定二维码的方式加入会议(具体二维码可参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方发布的指引信息)。
3. 参与限制
由于会议平台承载能力有限,本次宣讲会设置 1000 人的参与上限,采用 “先到先得” 的原则,建议学子提前熟悉入会流程,提前做好准备。
四、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学位硕士项目培养定位
1. 核心培养目标
该项目以培养国土空间规划领域 “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 人才为核心目标,致力于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输送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跨领域思维的高水平规划与管理人才。
2. 四大核心研究方向
项目围绕国土空间规划核心需求,设置四大研究方向,具体如下:
(1)国土空间规划方向:聚焦国土空间整体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规划实施评估等内容,培养学子核心规划能力。
(2)国土空间治理方向:侧重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构建、治理机制创新、跨区域协同治理等研究,提升学子治理实践能力。
(3)城市治理方向:围绕城市空间治理、公共服务优化、可持续发展等主题,培养学子解决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能力。
(4)乡村规划与治理方向:关注乡村空间规划、乡村振兴实施、治理模式创新等内容,助力学子服务乡村发展。
3. 人才培养模式与定位
项目创新采用 “新时代跨学科交叉创新型” 人才培养模式,整合公共管理、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多学科资源,打破学科边界,培养学子跨学科思维与综合应用能力,目标是将项目打造为国内领先的国土空间规划人才培养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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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说明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 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 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 号)、《湘潭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4〕7 号)及《湘潭大学 2026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招生说明。一、公共管理学院概况学校与学院基础湘潭大学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同时也是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湖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8 年 9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期望湘潭大学能持续提升办学质量、彰显办学特色。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 2007 年,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 “博学笃行,盛德日新” 的校训,大力弘扬 “公为天下” 的精神,凭借扎实的办学基础与深厚的学术积淀,汇聚众多高层次精英人才,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搭建、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等领域均取得优异成果,稳步向国内一流公共管理学院迈进。学科与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拥有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 2 个一级学科,这两个学科均为湖南省重点学科与湖南省一流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突出成效。学科授权方面,学院具备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 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对应的 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拥有这 2 个学科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还设有公共管理硕士(MPA)、图书情报硕士(MLIS)2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系设置上,学院下设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知识资源管理系、信息管理系、电子政务系 4 个教学系,开设 6 个本科专业,具体包括:行政管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湖南省 “十三五”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应急管理、图书馆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档案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自 2018 年起,学院还开设 “公共管理类韶峰班”,作为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师资队伍实力学院师资队伍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且高层次人才集中。全院现有教职工 12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00 余人,教授与副教授各 40 余人。此外,学院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顶尖高校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35 名,还从党政机关、图书馆、档案馆等事业单位选聘 “双师型” 教师及硕士生导师 75 人。在高层次人才方面,教师团队中包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 人、自然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 1 人、国家级档案专家领军人才 1 人、国家级档案专家 2 人、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委员 1 人、教育部高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4 人,还有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湖南省 “五个一批” 人才等荣誉或称号的优秀教师多人,湘潭大学 “韶峰学者” 入选者达 28 人。学院发展方向在学校推进 “双一流” 建设的新征程中,学院将始终牢记 “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 的嘱托,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的重要批示精神,立足伟人故里,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聚焦发展目标、凝聚团队力量,全力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公共管理学院。二、培养对象面向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共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三、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高效从事管理工作或承担专门技术任务的能力,熟练掌握公共管理领域相关研究方法,能够胜任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四、培养模式1.教学形式采用集中线下面授、线上课程学习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兼顾在职人员的工作安排与学习需求,保障教学效果。2.指导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为每位学员配备专属导师;同时依托导师组开展集体培养,整合多位导师的专业优势,为学员提供全方位的学术与实践指导,保障培养质量。五、招生专业及论文研究方向1.招生专业专业名称: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00。2.论文研究方向(1)行政管理(2)公共政策(3)社会保障(4)应急管理(5)数字公共治理六、申请条件(1)政治素养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素养。(2)专业能力要求:在申请学位所属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提交的教学、科研、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需确认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以及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3)学历学位要求: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工作满三年;或虽未取得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持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4)单位意见要求:需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确保在学习期间能有充足时间参与课程学习、学术研讨及论文撰写工作。七、申请流程1.网上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9 月 30 日。(2)报名平台: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通过 “快速入口” 进入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3)报名操作:完成平台注册后,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2.资格审核与复试考核阶段(1)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与复试: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③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考核组织:学院组建由研究生导师构成的专家组开展考核,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考核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详细要求将由学院另行通知。3.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阶段(1)办理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 —11 月 1 日。(2)办理材料:携带经学院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资格审核阶段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3)办理内容:完成资格核查、现场照相及指纹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核表》,申请人需仔细核对表中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的,不予注册,且逾期不再安排补采。4.录取名单确定阶段(1)名单审议:学院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结果、复试考核成绩、信息采集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2)名单报送与审定:2025 年 11 月 10 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录取名单。(3)录取后续操作:录取人员登录 “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项目;登录用户名为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注册生成的 “注册 ID”,初始密码为本人 18 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 X 的,需大写);登录系统后完成申请学位培养费缴纳,缴费完成后,研究生院将在国家信息平台为学员通过资格审核,并将其转入在册库管理,同时纳入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入学报到时间、课程学习安排等事宜,需申请人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八、学费缴纳说明缴费阶段划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分两个阶段缴纳。1.第一阶段费用:申请人被确定录取后,需一次性缴纳申请学位培养费 2.6 万元,缴费完成后方可在国家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并转入在册库管理。2.第二阶段费用:学员通过全部课程考试,且经批准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后,需一次性缴纳申请学位评审与答辩费 1.5 万元,缴费完成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流程。费用说明:若因考试不合格、答辩未通过等原因,导致学员最终未获得硕士学位,已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第二阶段费用的具体缴纳方式,以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c.xtu.edu.cn/)发布的公告为准。九、学习年限按照《湘潭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4〕7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十、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术论文、专著等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若已为其颁发学位证书,将依法撤销该学位证书,已注册的证书由学校注销,并报湖南省教育厅宣告无效。(2)在校学习待遇: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评奖评优活动,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3)招生合作声明:湘潭大学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合作,也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招生宣传或代收学费。请申请人切勿轻信非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信息,避免向第三方机构缴纳费用,谨防上当受骗。(4)学位申请要求:申请人需完全满足学校告知书中明确的各项要求,方可正式申请硕士学位。(5)申请限制:申请人在向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的期间,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十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31-58293334;0731-582921912025-09-26 1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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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同建设,作为国家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及首批 “211 工程” 建设高校,在国内外商科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开放办学氛围浓厚,是新中国早期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高校之一,国际交流合作已成为学校办学的核心特色与重要发展动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学校始终聚焦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领军人才培育,毕业生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熟练的外语能力、活跃的思维模式及较强的实践能力,深受社会各界认可。30 余万校友扎根改革开放前沿领域,服务国家经济主战场与重大战略需求,始终践行 “博学、诚信、求索、笃行” 的校训。此外,学校学科优势突出,现设有 57 个本科专业,拥有 14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4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8 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及 7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七大学科门类,并包含国家安全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交叉学科。其中,应用经济学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国际贸易学、国际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法学、企业管理、会计学、世界经济、法经济学、低碳经济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数字贸易” 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学校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办学实力雄厚,校园环境优雅。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严格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一、招生类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核心阶段,其中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二者均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初试方式分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我校不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硕士研究生分类标准:(1)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与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所有招生名额均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招生专业及计划1.招生专业查询: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具体信息,考生需查阅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2.招生计划说明:(1)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及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因 2026 年硕士招生计划尚未公布,当前专业目录中所列 “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为参考数据,不代表最终录取人数。(2)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结合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人才需求、生源实际情况及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进行适当调整。(3)专业目录中 “拟招收人数” 不包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3.推免生招生范围: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数字经济硕士四个专业外,我校其他硕士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要求:(1)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若考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需按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学业要求: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425 分及以上),或具备同等英语水平证明;② 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或具备同等学术水平成果;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交该认证书,未提交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二)其他专项报考条件1.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的具体报考要求,及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考生需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单位招生简章;2.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需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专项招生简章;3.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情,需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具体要求如下:(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推免生)的所有报名、录取流程,均通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免生招生系统” 及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推免生无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网上确认;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2)退役人员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该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三)特殊考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若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报名程序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 “网上报名” 与 “网上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操作,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根据相关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后续手续。(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2.报名网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3.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且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 1 个招生单位的 1 个专业。4.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纳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查看 “网报公告” 获取详情。5.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报考须知,及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 “网报公告”,按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本人所受奖惩情况,重点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4)符合 “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 或 “报考专项计划” 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无法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5)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确认要求: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采集;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1)选择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的考生,网上确认安排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确定,考生需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2)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需关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安排,逾期无法补办。3.确认注意事项:(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在读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 “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非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的考生,需将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在所属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发送至邮箱:yzb@uibe.edu.cn。(三)其他注意事项联系方式:为确保我校能及时联系考生,考生需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研招微信公众号提醒,考生务必关注 “uibeyzb”。身份信息一致性: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的 “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 等身份信息,需与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从报名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修改信息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负。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开展全面审查,仅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招生各阶段(含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所需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六、考核程序(一)初试1.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2.考试地点:(1)选择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考场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注;(2)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及考场参加初试。3.入场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4.考试文具:初试使用文具的具体要求,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注;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若对文具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准考证》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5.考试科目: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详情,考生需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6.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方式,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二)复试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2.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将在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3.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方式分为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或 “仅面试” 两种;复试过程中,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评估与综合评价;各专业复试的具体要求,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4.资格审查:复试前,学校将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工作,通过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手段,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及 “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 / 加分政策” 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或录取;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具体审查要求详见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发布的复试通知。5.复试管理: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我校在复试期间将采取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工作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等措施,且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与监督。6.考生需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7.调剂:我校所有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若有调剂需求,相关调剂通知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8.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9.体检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七、录取1.录取原则: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 “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 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得出,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通常不低于 50%,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自主确定。2.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重点评估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参考依据;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录取通知书发放:对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学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中旬,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八、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一)学制我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常规学习年限为 2 年;其中,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国际中文教育等专业的学制为 3 年。(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 2014 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对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需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最终以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复为准。(三)奖助政策我校已构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基础奖助: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 6000 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 6000 元的助学金(分 10 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设有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额外补助。详细政策可查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印发 < 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 的通知》。学术奖励与资助:学校实行 “多维一体” 的学术奖励资助政策,助力研究生全面发展:(1)学术创新奖励:每年评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术之星”、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等荣誉,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与物质奖励;(2)学术会议资助:为研究生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提供资助,最高资助标准为 1 万元 / 次,同时辅以学院、导师的配套资助;(3)联合培养资助:鼓励研究生参与国内外联合培养(含课程学习、联授学位、跨境研究等),学校层面提供 2-3 万元 / 次的资助,研究生院额外提供 1-2 万元 / 次的资助,为学生出国(境)交流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九、违规处理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1.考试纪律: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违规后果: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1)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2)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3)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4)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诚信档案: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4.特别提醒: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十、其他事宜招生信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公告;其中,学术学位各专业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考生需查阅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各专业单独发布招生简章,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同时查阅相关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1.2026 年专业调整情况:(1)专业招生单位调整: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原招生的政治经济学(020101)、西方经济学(020104)、数量经济学(020209),及国际经济研究院原招生的世界经济(020105),2026 年均调整至经济学院招生,以上专业初试科目保持不变;经济学院 2026 年新增产业经济学(020205)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产业经济学(020205)一致。(2)新增招生专业:国际关系学院 2026 年新增国家安全学专业(140200),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3)暂停招生专业:国际关系学院的中外政治制度(030202)、国际政治(030206)、外交学(030208),及政府管理学院的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2026 年暂停招生。(4)学制调整:数字经济(025800)非全日制专业的学制,由 3 年调整为 2 年。2.非全日制招生范围:我校仅在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数字经济硕士(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中国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商学院)、审计硕士(国际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政府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要求可查阅各专业招生简章。3.档案调入: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期限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按定向协议相关规定办理档案手续。4.学位攻读提醒: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同时攻读学位产生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5.住宿安排: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项计划除外),学校不提供住宿,需由学生自行安排。6.弄虚作假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在招生哪个阶段(含入学后),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7.信息公开公示:我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的相关信息,将通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网站及时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8.学历学位授予: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9.历年试题与书籍咨询: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周三、周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746;若考生需购买考试相关书籍,可咨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10.政策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其他未尽事宜,需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十一)联系方式招生信息查询:考生如需查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咨询电话:010-64492151(工作日 8:00-17:00);传真:010-64495202;学校总机:010-64492001;电子邮箱:yzb@uib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6# 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29;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2025-10-23 1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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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公告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招生工作安排,现对我校报考点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予以明确。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须仔细研读本须知,并严格遵照执行。一、报考基本资格考生须首先符合教育部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各项报考基本条件,这是参与硕士招生考试的前提要求;同时需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具体报考规则,以及我校报考点针对考生身份、地域等方面的相关限定。二、报考点选择条件我校报考点仅接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考生,不符合者请勿选择本考点:1.拟报考我校,且当前就读本科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拟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需具备北京市户籍,或在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时长不计入在内);3.拟报考我校,且为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研究生;4.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5.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地区为上海市(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对应的招生单位及军事院校)的考生,具体包含以下几类:往届考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研究生。其中,往届考生需满足 “具备北京市户籍” 或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有效社保(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不含补缴)” 的条件。三、网上报名流程(一)网上填报信息1.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与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查阅《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各类公告,全面了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的各项要求,避免因信息遗漏导致报名失误;2.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3.网上报名时,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新的信息,但每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修改。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需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这三项关键信息,一旦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均不能直接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流程并支付初试费;4.对于正在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在相关备注栏注明 “××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其中 “×× 学校” 需替换为考生实际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院校名称),未备注者可能影响报名审核。(二)学历(学籍)校验1.在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及时了解校验状态;2.为保障学历(学籍)校验工作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若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正;3.若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确保报名流程不受影响,未按时完成核验者可能无法通过后续审核。(三)网上支付要求1.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即网上正式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的方式缴纳初试费用,支付渠道以研招网系统提示为准;2.考生在确认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我校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若未按时缴费或未完成网上确认,均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3.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初试费支付,逾期我校报考点将不接受补缴费申请,未缴费者报名信息自动失效。四、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要求及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网上确认;若未在我校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材料不全、信息不符等)未通过报考点、招生单位审核,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获得考试资格;2.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登录网址、操作要求及流程,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 中详细说明,考生需自行关注该通知,定期登录网站查看;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导致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3.考生需按照我校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审核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如模糊、过期、信息不匹配等),须在报考点指定时限内重新上传,逾期未重传或重传仍不合格者,审核不予通过;4.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报考条件不相符(如身份不符、学历造假等),经核查确认后,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五、其他重要事项(一)初试费退费说明1.在报名过程中,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已缴纳的初试费将在研招网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办理退费:取消已填报的报考信息、重复缴纳初试费、未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通过;2.退费款项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如银行卡、支付宝等),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或支付平台处理进度为准;3.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无论是否实际参加考试;4.为确保退费流程顺利,考生在退费到账前不要急于注销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如逾期未到账、金额不符等),需及时与研招网客服取得联系,寻求协助。(二)特殊群体合理便利申请1.在北京市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申请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辅助器具使用等);2.考生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按照我校报考点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残疾证明、便利需求说明等),具体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我校报考点后续发布的专项通知,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申请不予受理;3.我校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真实性及需求合理性后,将初审意见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4.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如残联、医疗机构等)对申请考生的情况进行联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最终由我校报考点将评估结果及具体便利安排告知考生。(三)准考证打印要求1.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的白纸打印,不得使用彩色纸张或其他规格纸张,打印时需确保内容清晰、信息完整(包括考生照片、报考信息、考试安排等);3.特别提示:《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如笔记、标记等),若发现涂改或书写痕迹,将按违规处理;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均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四)未尽事宜说明本须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报考流程符合所有规定。2025-10-29 16: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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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简介一、学院概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1949年中原大学时期的工厂管理系与贸易系。2000年,原工业经济系、贸易经济系、农业经济系等合并组建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原MBA学院并入,学院开启了经法管融通一流商学院的新征程。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营销管理等8个系(中心)及21个研究所(研究中心),拥有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优质教学平台。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涵盖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两大一级学科,其中应用经济学的国际贸易学等三个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10,位列A-(前5%-10%);工商管理学科排名第25,位列B+(前10%-20%)。学院拥有多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湖北省重点学科,课程建设成果显著,9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完备,拥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涵盖多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丰富多样,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本科学生2500余人。师资力量方面,学院现有教职工202人,专任教师148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72人,讲师37人,博导36人,硕导138人。学院还拥有国家级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优秀人才。科研与国际交流成果丰硕,近5年来,学院获省部级奖50余项,承担国家级项目50余项,省部级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70余项,科研经费年平均800余万元,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400余篇。学院与多国高校和境外研究机构保持长期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是中国大陆第一个获得AMBA国际认证的财经院校,2021年2月正式通过BGA本硕博国际认证(金牌),成为全国第4所AMBA&BGA双认证院校。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积极承担高校社会服务功能,与武汉市委组织部联合创办“卓越汉商学院”,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战略合作。学院高端培训中心(EDP)面向社会各类组织和机构提供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积极为湖北省大中型重点骨干企业提供多项服务,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拥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等优秀成果。未来,学院将秉持“立足中南,面向世界,成为经法管融通的一流商学院”愿景,实施发展战略,把握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的商业实践和国际化趋势,坚持中国问题导向,以“创造商学新知,贡献商业智慧、培养商界精英”为使命,努力打造中国和世界商科教育领域的“中南派”。二、学院风采(一)学院发展学院举办过首届学科建设终身成就奖颁奖典礼暨商学院院长论坛、学科建设研讨会等活动,通过BGA认证线上访视,MBA项目入围“2019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50”排行榜,“经法管融通MBA项目”荣获“2019年度中国商学院最具特色MBA项目”,AMBA国际认证会等活动也取得圆满成功。(二)科学研究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举办“贫困、增长与不均等”国际研讨会、“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论坛、第一届海峡两岸青年学术论坛、国际贸易与区域科学前沿研讨会、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2020教学年会暨营销学科发展论坛、中美旅游与接待业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活动,推动学术研究与交流。(三)人才培养学院成为国际丝路创业教育联盟合作示范基地,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等单位开展战略合作并建立实习创新基地,与新东方等机构签约实习与实践基地。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如2018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有道商创杯”商务谈判竞赛中斩获佳绩,博士生、硕士生获评“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等。(四)社会服务与校友工作学院召开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暨实体经济校友会扩大会议,邀请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丁学东、两获孙冶方经济学奖的胡必亮教授、汤臣倍健董事长梁允超、万科总裁祝九胜等嘉宾出席。学院积极为省科技厅、省人事厅、武烟集团等政府和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课题研究以及人员培训等多项服务,为省国税地税系统、中石化湖北分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培训。三、专业招生介绍(一)企业管理(公司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国家机关、党群团体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组织管理、决策分析等高层次专门型人才,以及能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教学等部门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专业特色 :研究视角宽广,涉及多个研究方向,注重多学科交叉,培养学生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利于从事管理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研究。核心课程 :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管理前沿专题、财务管理(双语)、运营管理(双语)、管理研究方法等。毕业生去向 :多数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管理等工作,或赴科研院所、国家机关等机构处理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等。(二)企业管理(运营与供应链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相关知识和研究能力,能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解决管理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经法管融通人才。专业特色 :学科方向前沿,专业领域前景广阔,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高、科研水平突出。核心课程 :运营管理(双语)、供应链管理、高级运筹学、管理决策分析、数据分析方法与模型、商业流程建模、仿真与设计等。毕业生去向 :部分学生继续深造,就业学生多前往知名企业从事咨询、运营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工作。(三)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能从事宏观和微观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特色 :以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为主,实行多学科交叉渗透,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注重社会实践与实验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核心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管理研究方法、绩效管理等课程。毕业生去向 :大部分学生进入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另有少部分学生进入政府、高校,一部分学生继续深造,赴国内外高校读博。(四)旅游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旅游管理理论与系统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熟悉跨学科基础理论,能熟练应用科学研究方法,独立从事旅游管理相关领域研究,在理论或应用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特色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师资与课程具国际水准,培养特色为扎根田野实践与追踪理论前沿、国际化与应用型相结合。核心课程 :旅游规划理论与方法、旅游社会学研究、旅游消费者行为研究、旅游信息化管理前沿、酒店管理前沿、服务经济与管理创新、旅游学术论文写作指导等。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外高校深造或进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单位从事旅游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或在旅游与休闲行业自主创业。(五)技术经济及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 :结合专业优势及特色,在全国最早培养标准化管理专业方向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注重标准化原理与多学科理论知识的融通,培养出色的标准化管理高级人才。核心课程 :标准化管理、技术经济分析、大数据与网络科学、信息化与标准化、系统建模与仿真、统计质量控制等。毕业生去向 :在科研院所、政府机关、大型国企、金融机构等从事专业研究及管理工作,以及继续在国内外读博深造。(六)土地资源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能系统掌握土地资源管理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土地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与专业素养,且具备解决土地资源管理实际问题能力的,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管理与应用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 :紧跟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改革对国土资源人才需求,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形成兼具“财经”特色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特色的有效培养机制,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有机结合。核心课程 :土地资源管理实务、土地利用理论与实践、土地科学与GIS空间分析、土地资源评价与规划等课程。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高校继续深造;入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以及银行、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七)农业经济管理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高等学校教学、农业企业经营和农业行政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融通型高层次人才。专业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点,追踪农业经济理论前沿,聚焦农业支持政策,探讨农村发展客观规律,研究农业农村高质量绿色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核心课程 :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经济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外国农业经济专题、现代农业企业管理、现代林业经济专题(双语)。毕业生去向 :各层次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升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八)营销管理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工作,或独立从事企业综合管理,或部门经营管理,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特色 :强调正心、诚意、赋能,坚持通过科学研究和营销实践来推动教书育人。核心课程 :营销管理、战略管理、消费者行为学、营销研究与设计、营销前沿专题、论文写作与指导等。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念博士,或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涵盖金融、房地产、IT科技、汽车、咨询等行业。(九)电子商务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电子商务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意识与专业素养,能在各行各业独立从事电子商务领域的科学研究、经营管理、项目规划与运营、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 :突出经管学科导向,培养学生遵循数字经济的内在规律,运用信息技术与数字化思维的能力解决信息时代的商业经营问题。核心课程 :网络经济研究方法、商务决策的量化方法、电子商务模式研究、数字营销研究、商务信息技术研究、商务智能与数据挖掘、数字化运营管理。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入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与电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等行业工作。(十)国际贸易学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化、国际化需要,能从事国际贸易学的高、中层管理工作和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必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决策能力。专业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点,注重国际贸易学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的教学,着力实现学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核心课程 :国际贸易学(双语)、国际贸易前沿问题研究、国际贸易制度、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等课程。毕业生去向 :每年有约20%的硕士毕业生前往国内外重点高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大约80%的毕业生选择直接就业,就业单位包括:华为、苏宁易购等知名企业,以及银行和证券公司。(十一)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产业分析的基本方法,通晓产业经济基本理论,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对产业政策和市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具备微观管理技术和技巧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专业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点,注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比较前沿的研究方法,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调研活动。核心课程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结构与政策、产业分析与预测、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等课程。毕业生去向 :大部分同学进入银行、国内较大规模的企业、证券公司行业分析机构从事产业分析和政策分析工作,另有少部分同学进入政府机构和高校。就业地域范围大部分在省会城市。(十二)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位类别 :学硕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系统掌握产业分析基本方法,通晓贸易经济基本理论,熟悉产业政策、市场政策与流通运行,具有系统专业知识、较高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专业特色 :以内贸为主,兼顾外贸,适应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系统介绍商业交易活动、现代服务经济与服务贸易的基本理论与实践进展。核心课程 :市场与流通理论、流通产业组织学、商品流通体制研究、零售管理研究、服务经济与贸易、服务管理研究等。毕业生去向 :少量继续深造,多数到机关事业单位与金融、房地产、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大型国企或民企就业,主要从事科研或管理工作。(十三)国际商务(专硕)学位类别 :专硕培养目标 :培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运营与管理的应用型、职业性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专业特色 :以应用经济学国家一流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为依托,注重产学研融合,通过“双师制”和“双师型”导师培养,提升实践应用能力。核心课程 :国际商务(双语)、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管理(双语)、国际商法等。毕业生去向 :大中型企业国际商务运营与管理、国内外名校读博深造、涉外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管理专才。(十四)资产评估(专硕)学位类别 :专硕培养目标 :按照与学科建设相融、与人才培养需求相符、与评估实践相通的发展思路,形成“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等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向。培养“专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并重,经、管、法融通”的资产评估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 :以经、管、法交融的学科群为基础,强调“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高素质”的培养特色,培养具备从事资产评估相关职业及企业管理、政府事务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等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核心课程 :经济学原理、统计分析与运用、技术经济学、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战略管理、高级财务分析、机电设备评估2025-08-15 1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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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公告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0 日本报考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并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 “国科大”)的实际招生情况制定。特别提醒:考生须仔细阅读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国科大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类公告。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目标报考单位发布的招生简章,严格依照该单位设定的报考条件及国家、地方相关招生政策完成报名操作,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质,避免因资质不符导致报名无效。二、报考点选择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 “考生身份要求” 和 “报考信息要求” 两类条件,方可选择国科大(1188)作为报考点参加考试。(一)考生身份要求(满足任一即可)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生,户籍是否在京不影响报考资格。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1)持有北京市户籍;(2)在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已在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 6 个月(含 6 个月),且缴费记录不含补缴情况;特别提醒:2025 年 10 月 27 日网上报名截止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等部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若因考生不符合本考点报考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3)在读研究生:若选择国科大报考点,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在京高校就读第二学位的考生:选择本考点时,需提交所在高校开具的 “第二学位在读证明(学生证)” 及 “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要求以后续本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二)报考信息要求(满足任一即可)1.报考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4430)旗下各培养单位的统考生(含北京市内外各研究所、各院系);2.报考北京市内以下 5 个招生单位的统考生: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85401)、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85402)、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85405)、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85407)、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86001);3.报考单位所属省份为安徽省的考生(需同时排除以下情况):(1)排除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2)排除报考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这 9 个专业的考生;(3)排除 “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第一位为 “5” 或 “9” 的考生;4.且考生需属于以下三类之一: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5.国科大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单位为京外招生单位(需排除以下情况):(1)排除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2)排除 “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第一位为 “5” 或 “9” 的考生。三、网上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与信息修改1.报名时段:(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2.操作要求: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完成初试费用网上支付,后续还需按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3.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或重填;需重点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3 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缴费均无法直接修改,若需调整,须在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费。(二)学历(学籍)在线校验1.校验流程: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提前准备: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3.未通过校验处理:(1)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务必在网上确认截止前提交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因更改姓名 / 身份证号码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报时需用当前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 + 证件号码)注册填报;网上确认时,除提交上述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及扫描件。(三)初试费用缴纳1.缴费要求:选择国科大(1188)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 10 月 27 日 22:00 前通过 “网上支付” 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还需按报考点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2.注意事项:初试费需在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网上支付的具体操作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网上报名公告” 相关内容。四、网上确认安排(一)确认方式与材料上传1.确认模式:国科大(1188)报考点 2026 年采用 “网上确认” 模式,考生无需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2.操作流程:所有选择本考点的考生,需按后续发布的 “网上确认公告” 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完成确认;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审核材料,若材料不符要求,须在指定时限内重新上传;系统提示 “确认成功” 后,方视为报名生效。3.信息查询:网上确认的网址、材料清单、格式规范等,考生需密切关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及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的通知,避免遗漏。(二)信息核对与审核要求1.信息确认:所有考生需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允许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审核要求: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确认;未按时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3.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五、其他重要事项(一)材料审核与诚信要求1.审核结果查询:考生上传材料后,需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看结果;未通过审核的,需按提示按时补充材料,未补充导致确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2.诚信承诺:考生需确保所有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 / 考试 / 录取资格的,一律取消。(二)考试相关信息获取信息通知方式:自网报启动至考试结束,因教育部系统未开通 “招生单位下载考生联系方式” 功能,考点无法通过短信 / 电话通知信息;考生需主动关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及研招网的考务通知,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特殊群体便利申请1.申请范围:在京报名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合理便利服务。2.申请流程: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截止前,将个人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联系方式发送至考点邮箱(ao@ucas.ac.cn);考点初审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院联合相关部门评估确定便利事项,由考点告知考生。(四)初试时间与准考证打印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2.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用网报用户名 + 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 A4 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 书写,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3.入场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任何考生 / 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区、考场,具体安排由国科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五)初试费退费政策1.不予退费情况: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调配资源,一律不予退费。2.可退费情况: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未确认 / 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考生请勿注销缴费账户,遇退费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六)未尽事宜说明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0-28 16: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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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为规范有序推进我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0〕54 号)、《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处发〔2025〕95 号)两份文件的核心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工作安排。一、组织领导架构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由学院院长与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统筹推免工作整体方向与重大决策;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协助组长推进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各环节衔接;成员:涵盖各系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及推免年级辅导员,负责推免过程中的信息传达、材料审核、资格初审等基础工作。二、推免申请条件推免申请需满足 “基本条件 + 对应类别专项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需首先符合以下基础要求:1.身份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参与推免的群体除外;2.思想素养: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3.学术品行: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实践能力,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4.行为规范: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记录;5.身心状况: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二)综合推免专项条件申请综合推免的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成绩:学业表现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全部课程均通过考核,公共必修课与专业课(不含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围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需在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全体学生中排名前 20%;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英语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3.优先条款:参与综合推免时,若学生在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推荐资格。(三)专项推免专项条件申请专项推免的学生,需先满足 “必要条件”,再符合至少一项 “特色条件”:1.必要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不含辅修课程)全部通过考核(高水平运动员以课程成绩转换后结果为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围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名前 50%;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特色条件(符合其一即可):(1)在学校官方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2)在科学研究领域(如论文发表、课题参与)、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如作品获奖、成果展示)取得突出成果,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活动中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兵役且于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3)具备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特长,在体育竞技比赛(如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社会服务工作(如重大项目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组织)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与荣誉;若学生竞赛成绩格外突出,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其专业成绩排名要求。三、学院推免工作流程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步骤推进,确保各环节透明可追溯:1.信息传达与排名公示:9 月 2 日,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向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推免相关文件精神与工作安排;同时,公布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处于各专业方向前 20% 的学生排名情况,并启动首次公示;2.综合评分核算:推免综合评分采用 “权重分配制”,其中加权平均成绩占比不低于 85%,综合素质测评占比不超过 10%,各类加分项目占比不高于 5%(综合测评细则与加分标准按学院内部规定执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入围学生的基本信息、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证明),并完成得分核算;教务办公室对材料真实性、得分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加分数据录入学校教务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综合排名;3.资格审查与名单公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 20% 的比例确定推免初选名单;9 月 8 日前,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数量,在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平台对符合推免入围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需在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前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学校教务处办公室;4.学生资格确认:已入围的学生需在 9 月 18 日下午 14:00 前,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推免专属模块,完成个人推免资格的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5.材料汇总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需在 9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从教务系统推免模块导出推免学生成绩单,按 “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 的规则命名为 PDF 格式电子档,再以 “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成绩单” 为文件夹名称打包,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四、其他重要规定1.推免机会限制:学生在校期间仅可参与一次免试研究生推荐,不可重复申请;若学生在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九学期)开始申请休学或办理留级手续,将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推免工作;2.解释权划分:推免综合加分中,“加权平均成绩” 相关疑问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答;“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加分项目” 相关疑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答;其他未在本安排中明确的事项,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3.资格取消情形:若学生存在以下行为,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在推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信息,存在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2)已获得推免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单位;(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处分或司法处罚;(4)毕业时未能如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 日2025-09-25 1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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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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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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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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