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9-03 09:57:55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为保障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际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安全保密工作。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承担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二、复试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察,涵盖政治立场、思想状况、道德水准、科学态度、诚信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综合能力评估,包括创新思维、专业涵养、综合素养以及外语的听力和口语等能力测试。


学术学位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修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则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管理类联考” 考生(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了上述 “(一)至(二)” 的考核内容外,复试时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其成绩将计入复试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参加上述 “(一)至(二)” 的考核外,复试时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具体以《重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且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复试资格


报考重庆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包含二次划线),或者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免初试资格的考生。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根据选拔需要,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手段。


五、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安排在 2025 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请考生留意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qu.edu.cn)


六、复试流程与要求


(一)专项计划及相关政策材料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材料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材料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的考生,需提交相应项目的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加分项目不累计,若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一项加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3)个人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报考本校,且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材料提交方式


截止到 2025 年3月20日17:00,考生需将上述材料(全部扫描并合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邮箱 yanzhao@cq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复试考生名单公布


从 2025年3月18日 09:00 开始,考生可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http://syk.cqu.edu.cn)


查询报考学院的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


2025年3 月18日后,各学院会陆续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招生计划、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流程、复试内容、复试权重、成绩计算、排序办法、合格要求、申诉渠道和拟录取规则等。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审查材料如下: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若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见附件 1)。


能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和相关奖励、表彰证明。


《重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2)。


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获取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查实,都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


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考场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通过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方式,严格核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核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费缴纳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50 元 / 人。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所报考学院的要求缴纳。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会逐一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一般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选拔需要,可能增加实验、实践操作等环节。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学术科研 / 实践创新潜质,包括对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


“管理类联考” 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管理类联考” 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及成绩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具体以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考试时间由学院自主确定,具体以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六)成绩公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 “通过” 和 “不通过” 两类,加试成绩分为 “合格” 和 “不合格” 两类。


复试成绩的具体计算办法以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一般为 30%—50%,具体权重由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


总成绩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公示,考生可登录该系统查看。


七、拟录取


(一)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不合格。


面试成绩不合格。


学院规定的其他科目成绩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管理类联考” 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


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二)普通计划


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学习形式,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三)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标准分数(计算方式见重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生源地区(以考生报考信息中的 “户口所在地” 为准)的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分学科专业、学习形式,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四)其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拟录取,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八、拟录取名单


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通过,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会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7 日。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九、体检


体检要求以《关于重庆大学拟录取研究生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https://yz.cqu.edu.cn/news/2022-04/1853.html)


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违规违纪处理


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监督申诉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联系电话:023-65106714


联系邮箱:cqujw@cqu.edu.cn


十二、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或学院若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附件:下载



(二)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如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及时与学校、学院沟通。


(三)拟录取考生经本人申请并获得学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1 至 2 年。


(四)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应及时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下载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合同,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十三、附则


(一)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事项,或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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