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5-09-02 15:14:48 来源: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为做好学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在保障复试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遵循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把德放在首位,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实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复试管理。复试前严格执行 “两识别”(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 “四比对”(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强化考生身份复核。复试期间坚持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安排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严格调剂管理。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严格录取管理。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细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发布调剂、录取信息,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规程,审议并决策考试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应急处置、舆情应对以及录取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院系的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进行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调剂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二)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调剂复试工作。


(三)各招生学院具体开展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派专人对调剂复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环节规范统一。招生学院组织的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同时向考生开通咨询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渠道。


三、复试


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一)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由招生学院分别组织,从 4 月 8 日开始,4 月 28 日前完成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考生需按要求向招生学院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包括(原件):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并将以上证件按顺序复印到 A4 纸上交报到处备案。同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提供六级成绩单,拥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书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提交《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1)。


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 (学籍) 信息有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2)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 2),考核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或二级单位)党委填写。


(3)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交《报考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 “户籍证明”、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 “民族成份证明” 和单位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项目的考生,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加分相关证书以及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证明或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项目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复试的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文件,复试费 100 元 / 人,全校统一标准,通过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缴费,不缴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还。


缴费方式:


①用手机搜索并关注 “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进入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菜单 “学生缴费”-“学费缴纳”,进入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②进入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登录界面后,输入本人用户名及密码。


用户名:身份证号(末尾是字母的请大写)


初始密码:Lzufe@身份证号后 6 位(末尾字母为大写字母)


预计缴费时间:4 月 8 日 - 4 月 15 日


③登录成功后,首先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 “其它缴费”,选择 “缴费项目”, 点击右下角 “缴”-“填入本人手机号”-“确认支付”- 完成后续支付操作。


④发票打印:缴费完成后 “点击左上≡”-“已缴费查询”-“点击右上≡”- 选择 “其它缴费”- 点击交易记录 -“电子票据查询” 即可查询打印缴费发票。


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复试中,坚持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


1 号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涉及的专业有:经济学院的政治经济学 (0201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 (020104)(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经济思想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6)(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区域经济学 (02020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劳动经济学(020207)(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劳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的世界经济 (020105)(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 (020205)(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020206)(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实务与政策》);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国民经济学(0202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管理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的财政学 (含税收学)(020203)(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财政学》《税收学》);“一带一路” 经济研究院的区域经济学 (02020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经济学院的数字经济(0258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经济思想史》);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的国际商务(0254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


2 号笔试科目为计量经济学,对应的专业是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数量经济学(020209)(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国民经济统计学》)。


3 号笔试科目为国民经济统计学,对应的专业是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0270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抽样调查》)。


4 号笔试科目为统计学专业综合,对应的专业是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应用统计(02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抽样调查》)。


5 号笔试科目为金融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金融学院的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4)(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0202Z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财政学》《金融学》)。


6 号笔试科目为金融与经济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金融学院的金融(0251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金融学》《管理学原理》)、保险(0255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金融学》《管理学原理》)。


7 号笔试科目为财务会计学,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会计学(1202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管理学》《会计学原理》)。


8 号笔试科目为会计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会计非全(125300)(专业学位)。


9 号笔试科目为财务管理学,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资产评估(025600)(专业学位)。


10 号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对应的专业是法学院的法学(0301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11 号笔试科目为法理学,对应的专业是法学院的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经济法》《商法》)、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宪法》《民法》)。


12 号笔试科目为中国共产党历史,对应的专业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


13 号笔试科目为市场营销学,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企业管理(12020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 微观部分》《人力资源管理》)。


14 号笔试科目为旅游学,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旅游管理(120203)(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旅游经济学》《市场营销学》)。


15 号笔试科目为技术经济学,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 微观部分》《创新管理》)。


16 号笔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1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市场营销学》《战略管理》)。


17 号笔试科目为旅游学概论,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旅游管理非全日制(1254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旅游经济学》《市场营销学》)。


18 号笔试科目为运筹学,对应的专业是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程序设计(语言任选)》《算法与数据结构》)。


19 号笔试科目为 C 语言程序设计,对应的专业是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的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库原理》)。


20 号笔试科目为设计综合理论,对应的专业是艺术学院的设计学(1403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素描》《色彩》)。


21 号笔试科目为素描,对应的专业是艺术学院的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学位)。


22 号笔试科目为新闻与传播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商务传媒学院的新闻与传播(05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新闻编辑学》《广播电视学》)。


23 号笔试科目为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法,对应的专业是商务传媒学院的国际中文教育(0453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语言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


24 号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对应的专业是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2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


25 号笔试科目为英汉互译,对应的专业是外语学院的英语笔译(055101)(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英语阅读》《英语写作》)、英语口译(055102)(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英语阅读》《英语写作》)。


26 号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会计(非全)、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非全)、旅游管理(非全)、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非全)(均为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参考相应专业)。


专业课笔试科目大纲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包括以下考察内容:


(1)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8)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9)综合素质面试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


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全面评估考生的外语水平。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会计(非全)、工商管理(非全)、旅游管理(非全)、公共管理(非全)的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笔试考核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其他专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的评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核算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政治理论(会计 [非全]、工商管理 [非全]、旅游管理 [非全]、公共管理 [非全])满分均为 100 分。


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管理类专业学位除以 3)×70%+ 复试成绩 ×30%


专业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5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0%+ 英语测试成绩 ×20%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3)×60%+ 复试成绩 ×40%


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3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0%+ 英语测试成绩 ×20%+ 政治理论成绩 ×20%


(五)同等学力加试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工商管理 [非全]、旅游管理 [非全]、公共管理 [非全],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加试科目为笔试形式,满分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六)调剂


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金融、保险、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数字经济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接受调剂,初试成绩达到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仅限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限新疆生源。


(8)具体调剂信息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调剂规则


(1)学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 12 小时。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须在研究生院报备后,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需随时关注公告。


(2)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遴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向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3)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七)体检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四、录取


调剂考生需在 4 月 28 日前完成录取,录取名单以总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初试无专业基础课的以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和政治理论成绩任何一项<60 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加排序,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申诉和投诉受理


考生反映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及进行的申诉和投诉,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931-5252132


邮箱:jwjczybgs@lzufe.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 496 号


邮编:730020


联系电话:0931-4670578


邮箱:yanban@lzufe.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lzufe.edu.cn/


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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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已下载21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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