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9-02 12:15:17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桂林理工大学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准则


(一)注重综合考量,着力提高招生质量。


(二)秉持严格管理原则,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三)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完善考生服务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协调各项相关事务,其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驻校纪检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办法。


公布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


审核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联合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严肃处理。


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各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商议通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各项招生工作:


依据相关文件及本办法,制定学院的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


学院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可在实施细则中提出其他学术要求并提前公布。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其科学性。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依据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或设置歧视性条件。


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资格。


精心挑选本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 5 人,设组长 1 名。


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严格管理复试过程,复试试题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要求,原则上需命制多套试题。严禁复试小组成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审核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结果,汇总审核本学院考生成绩,将拟录取、候补录取、不予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复试全过程需规范录音录像,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 2 年。


三、复试安排


(一)时间规划


学校计划在 4 月 24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需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复试时间、方式等具体规定。学院发布复试通知时,对于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


(二)复试方式


学校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且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需使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考生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复试的,由本人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与现场复试的考试流程、选拔标准必须一致。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运用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防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三)复试资格


考生必须达到《桂林理工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比例


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该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余额的 120%,原则上不超过 30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面试时长


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


四、调剂基本条件


(一)成绩及相关要求


需符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调入学校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各专业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的《桂林理工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二区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达到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二区分数线。


(二)专业及考试科目要求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各专业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学校调剂仅接受初试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五、初试成绩换算


(一)换算方式


方式一:按初试总分换算


总分满分为 300 分的: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 ÷3


总分满分为 500 分的: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 ÷5


方式二:按各专业规定的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换算


统考分满分为 200 分的:初试成绩 = 统考分 ÷2


统考分满分为 300 分的:初试成绩 = 统考分 ÷3


统考分满分为 350 分的:初试成绩 = 统考分 ÷3.5


(二)换算规则


只有一门统考科目的调剂考生按方式一将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成绩;其余调剂考生可选择方式一或方式二换算为百分制成绩。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初试成绩换算方式需保持一致。


六、调剂考生遴选与复试


(一)调剂平台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


(二)考生遴选


各学院的调剂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设定的专业(6 位代码)进行调剂,依据换算后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总名单,不得在专业下设小组(专业方向)单独遴选,确保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入围复试考生的标准一致。


(三)复试形式(任选其一)


不分组面试:各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等,选择按专业进行复试,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候补录取和不予录取名单。


分组面试: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按考生填报调剂的研究方向合理分组(相近研究方向可合并为一个复试小组),各组复试标准需一致。可采用小组录取成绩汇总后统一排序的方式确定相关名单,也可按小组确定名单,但需提前公布分组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各组招生计划余额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于 4 月 8 日开通,具体时间以实际开通为准。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若某专业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不足,可申请再次开放。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若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期间,每日 22:00 至次日 8:00 不向考生发布拟录取或复试通知,确保考生有不少于 4 小时的确认时间。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具有动态性,过程中会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七、复试流程与内容


(一)资格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加强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考生的身份审核,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二)复试机制


复试采用 “三随机” 工作机制,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三)诚信要求


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各学院加强复试录取过程监管,严防作弊,保障公平公正。


(四)缺额递补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其名额可由各学院按该专业(方向)其他考生的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学院需记录自愿放弃复试资格考生的情况,并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多次复试


如学院第一次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数,可根据需要进行多次复试。


(六)心理测试


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七)加试安排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每门加试课程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由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课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英语复试:包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 25 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非英语研究方向可用其他外国语复试代替英语复试。


专业课复试:分值 75 分。


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的复试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英语复试成绩 25 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5 分,专业课复试成绩 60 分。


(九)复试加分


对符合规定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进行加分。学院需对 “加分项目考生” 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核实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十)责任追究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因审查不严、成绩核算错误,甚至违规操作等原因,导致学校和考生利益受损的,经学校相关部门查明后,将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 ×(1 - 复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为 0.3~0.5,由各学院在复试细则中自主确定)。


(二)拟录取通知确认


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需在 12 小时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做出 “同意” 或 “拒绝” 录取的回复。


(三)名单公示


各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四)入学复查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73-8983117,E-mail:yjsyyz@gl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3-5891506,E-mail:jiwei@glut.edu.cn。


办公地点:雁山校区行知楼 B602(东)、屏风校区教八楼 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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