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
1、查询起始时间: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
2、查询方式:考生凭本人考生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网址:http://yz.chsi.com.cn/apply/cjcx/)
二、成绩复核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试卷和自命题试卷均采用计算机阅卷、合分,初试成绩已经过严格核对。如果考生确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不接受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申请复核成绩。
1、申请复核时间
请于2025年2月25日18点前,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每位考生有一次申请复核的机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复核内容
试题漏评、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我单位不受理任何现场书面申请。
3、申请复核方式
考生将本人申请材料pdf版以压缩包(命名规则:考生编号+姓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yjsc@zut.edu.cn,申请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申请复核分数登记表(见附件)三个文件。
4、受理及结果通知
复核结果确属成绩有误,将上报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成绩更正并告知考生本人;成绩无误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其他事项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安心备考,切勿擅自来校。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5060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 17:00
电子邮箱:yjsc@z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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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关于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的补充通知经大学研究决定,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补充如下:一、选拔程序(一)材料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确定初审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查看审核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录取。(二)面试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查看面试安排。二、录取原则(一)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二)综合成绩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构成,其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及最佳两门选修科目(甲类19门)计算总分(每*号计算1分,即5*计6分、5**计7分)。(三)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英国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四)最低录取标准:1)中国语文科达第3级;2)英国语文科达第3级;3)数学科达第2级;4)公民科达标;5)选修科目一达第3级*;6)选修科目二或数学延伸单元一/单元二达第3级*。*备注:有意报考理科试验班的同学,选修科目须包含生物科、化学科、物理科中任意一门。(五)“校长推荐计划”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同第(四)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12日2025-08-01 1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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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一、档案调转全日制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完成调档,全日制考生将无法参与评奖、评优及评助等项目。而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调个人档案。考生需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 XX 学院 2025 年调档函》(详见附件),并进行彩色打印;仔细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名称、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专业名称;携带填好的调档函前往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密封后,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邮寄时需注明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新生档案”,且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需在 5 月 20 日前寄出(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并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时间可延后,但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具体的邮寄地址、接收单位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为准。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相关事宜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已转至我校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方式分为以下三种:(1)陕西省内通过自建系统转入:根据所录取的专业,向转出党组织提供党支部全称(即原纸质版介绍信中的 “去向”),由转出党组织通过 “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 发起转入操作。(2)省外通过跨省系统转入:需先向转出党组织确认是否已与陕西省开通跨省系统转接通道。若已开通,将学院党委全称和转入党支部全称提供给转出党组织,由其发起跨省系统转接。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操作时,务必选择对应的学院党委(例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并在可填写区域注明具体转入支部,不可直接选择学校党委。各学院党委全称如下: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3)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对于省外未与陕西省联网,以及省内无自建系统(如五大行或央企驻陕单位等)的情况,需通过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 需填写具体接收支部名称。(4)“去向” 根据录取专业选择相应支部:经济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涵盖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涵盖金融、税务专业)统计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统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应用统计专业)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审计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会计(全日制)专业)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信息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电子信息专业)法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法学、法律(法学)专业)文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专业)外国语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翻译专业)数学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数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办理时间:组织关系办理的有效期通常为 3 个月,因此请在 7 月 1 日之后再联系转出党组织发起系统转出或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切勿提前操作)。9 月开学后,各学院党委将依据《关于做好 2025 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统一开展审核接收工作。党员档案:党员档案若在人事档案中,待开学后一并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转交所属支部审核;若党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需贴好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开学后交予所属党支部审核。对于身份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2025 级研究生,可在开学后将积极分子期间的全部培养材料交至所属党支部,经审核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继续进行培养考察。若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关问题,可关注 “西财大先锋” 微信公众平台并直接留言咨询。(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三、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遵循国家政策,采取自愿原则,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了解此事项。入校时将户口迁入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将按分配方案指定的地址迁出,可迁回原籍,也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保留期满仍未迁出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保留期间若需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已将户口转入学校的学生,中途若需迁回,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迁出户口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省外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省内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户口迁移证需加盖齐全印章,包括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迁移证右下方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且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后的迁移证无效。若迁移证上的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身高)不清晰,需在开具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区或县一级。信息不完整的,需由本人补充完整后才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的空白处须加盖空白章或机打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类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的印章,否则无效。(注:该迁移地址隶属于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属于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将收取办理户口迁移学生的户籍材料,并集中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已在教委注册,若在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更改姓名,毕业时毕业证上的姓名将与注册姓名不符,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如需更改姓名,可在大学毕业后进行。户口集中办理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20 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底至 7 月初。我校计划于 5 月下旬组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确认及修改工作,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五、其他事项说明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或录取资格,或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先后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检,录检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学校将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联系方式:029-81556499(研究生院招生科)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24 日附件【调档函-经济学院.pdf】附件【调档函-统计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工商管理MBA).pdf】附件【调档函-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信息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文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法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公共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外国语学院.pdf】附件【调档函-马克思主义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数学学院.pdf】附件【关于2025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pdf】2025-08-22 1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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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新生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新生:首先,衷心祝贺您成功获得南京邮电大学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为确保后续入学流程顺利推进,现将拟录取后的重要工作安排告知如下,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并按时完成相关事项: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档案审查与定向合同签订事宜(一)定向就业考生若您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考核与合同签订工作将由招生学院负责推进。招生学院会对您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协调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同时,学院将向您档案所在单位调取《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考生无需将个人人事档案邮寄至学校。请您注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需一式三份,且必须完整填写姓名、学制信息,由甲丙方完成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请于5 月 20 日之前将合同书邮寄至招生学院指定负责老师处,后续由招生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二)非定向就业考生对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以及人事档案审查工作,期间会向您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个人人事档案与《现实表现复审表》。即便您是南京邮电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也需配合招生学院完成《现实表现复审表》的调取工作。各招生学院需在5 月 20 日之前,完成 2025 级硕士拟录取考生《现实表现复审表》的审核、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以及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的签订收尾工作。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审核工作,可延迟至 2025 级新生入学前完成。此外,在提交档案时,需将调档函下方的 “回执联” 填写完整(注明拟录取考生个人姓名及拟录取学院信息),并粘贴在个人档案背面,便于学校接收档案后精准核对;同时,请将以下字条裁剪下来,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确保档案流转准确:二、师生互选工作安排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师生互选工作,计划于5 月中下旬启动,全程通过南京邮电大学 “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bm.njupt.edu.cn/logon)在线操作。届时,请各位同学登录该系统,在 “招生项目” 中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登录后点击【考生导师选择】功能模块填写导师志愿。在此期间,请保持个人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需特别注意的是,2025 年拟录取的 “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生”(简称 “保格生”),无需参与本次师生互选,待后续申请返校入学时,根据当年导师招生专业情况确认指导教师即可;而已申请在 2025 年返校读研的 “保返学生”,则必须参加本次师生互选。关于师生互选的详细操作指南、时间节点调整等事宜,请持续关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专项通知。三、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说明2025 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研招办才会安排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预计于7 月上旬通过邮政快递(EMS)形式寄送给各位录取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寄送期间,研招办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告知快递单号查询方式等信息,方便考生跟踪物流进度。以下情况将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应届毕业生未按要求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往届生未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或《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考生未完成《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签订,或上述材料经审核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后续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及户口迁移相关文件能顺利送达,研招办已开通 “通讯地址确认” 功能。若需修改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或联系电话,请于5 月 31 日前登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更新与确认(建议填写入学前方便接收快递的详细地址,避免因地址模糊导致投递延误)。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若您是中共党员,且在江苏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将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实行无纸化办理;若转接范围超出江苏省,除通过系统线上转接外,还需额外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的操作步骤、所需材料清单等,将在后续发放的《入学须知》手册中详细说明,请以手册内容为准。(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若您是共青团员,需在入学报到后,登录 “智慧团建” 系统自主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团员个人档案材料需随学生档案一同寄送至学校;若您所在的原学校不统一寄送学生档案,需在入学报到时,携带所有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前往报到点提交。五、户口迁移政策说明学校遵循 “户口迁移自愿” 原则,2025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仅可办理一次户口迁移手续。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等细节,将在后续《入学须知》中详细列出,请注意查阅。若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遇到疑问,可联系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5-83492350。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5 月 6 日2025-08-29 10: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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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必看|大连医科大学考点考生须知为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障考生健康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平稳进行,现将2020年12月26-27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连医科大学考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试时间安排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大连医科大学主教学楼B区。 三、疫情防控要求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辽事通”APP申领的健康绿码、准考证及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缺一不可。 2. 未提供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 考生需每日监测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若出现身体异常须及时报告。所有考生须签署《考试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留存。 4. 考前身体或行程异常的考生,须接受卫生健康、疾控及医疗等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的安排。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上述要求接受评估。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并配合处理。 5. 考生不得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若因隐瞒或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导致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6. 考试当天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学校完成健康检查与登记。 7. 进入考试区域前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可休息后复测,复测合格者方可参考。 8. 进入考点及考场时,佩戴口罩不得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离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 9.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监考员指令有序分批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或在考点内逗留。四、考务管理规定1.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身份无法确认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可提前候考(上午7:20、下午12:50),在主教学楼B区南侧准备好准考证、健康绿码及核酸报告,按规定时间(上午7:40、下午13:10)从B区南侧2个入口有序进入考试区域。 3. 进入考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经监考教师核对本人、考场名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致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与考试无关物品统一存放于考场外。 4. 入场后,需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试卷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等导致评卷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仅限携带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用品(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准考证注明的用具。严禁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相机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等。 注意: (1)除“315农学门类联考化学”(本考点无此科目)外,其他全国统考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草稿纸由考点提供,不得自带。 6.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表等计时器。 7. 若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 8. 上午8:45后、下午14:15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9. 开考15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交卷后不得再次入场或在考试区域逗留交谈。 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待监考教师收齐试题册、答题卡(自命题科目需自行封装)并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违者按规定处理。 11. 考试结束后,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将回放考场监控,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2. 考生查询考场信息时,须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信息真实、服从管理、遵守法规。 13. 不服从管理或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网上评卷对答题有特殊要求,考生须遵守《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 五、其他说明1.考试前后请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做好个人防护。2. 请持续关注研考相关信息,若防控要求调整,将及时通知。2025-08-13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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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关于 2026 年推免工作的最新要求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推免工作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全面考查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对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查,强化过程性评价,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不单独组织针对推免生的选拔考试(含笔试、面试等)。(二)客观公正,量化评价原则推免选拔成绩需进行量化计算,综合素质考核需明确等次结果,避免主观随意性;可将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如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定各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加强综合考核,既要评估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与创新潜质,也要考核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服务国家、追求真理、坚守学术诚信的理念。(三)公开透明,监督保障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与流程,所有关键信息(如遴选办法、拟推荐名单等)均需公开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及社会监督;畅通异议反馈渠道,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推免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四)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效率,充分利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展工作;遵循 “积极引导、以人为本” 理念,做好推免报名指导与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环境。(五)亲属回避,廉洁自律原则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学校及学院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若有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参与本次推免选拔,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审核、评审或决策环节。二、推免工作组织管理(一)校级组织架构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领导小组职责:统筹管理全校推免工作,制定学校推免工作办法,指导各学院开展资格审查,监督检查推免各环节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汇总、系统操作等事务性工作。(二)院级组织架构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院长或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学院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本院推免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本院推免资格审查、成绩核算、名单公示等工作,监督推免过程公平性,处理本院推免相关异议。(三)学院细则制定要求各学院需在本办法框架下,依据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制定本院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明确遴选指标、计算方法、工作流程等核心内容;强化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与推免的监管,需在细则中明确相关回避与公示要求,避免利益冲突。三、推免名额分配规则(一)校级名额统筹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总名额,结合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入学方式(普通高考、专项计划等)、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重点扶持学科情况,统筹分配各学院推免名额;各学院根据本院专业设置、学生规模、培养方式等实际情况,参照学校分配原则细化名额至各专业,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备案并向本院学生公示;为保障替补生源充足,学院可在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内,按实际需求确定拟推荐人数(可适当超出计划数,以备替补)。(二)专项计划名额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 号)要求,学校单列部分推免名额,用于从以下 11 个师范类专业中推荐优秀生源,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适应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教师: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四、推免生基本申请条件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条件: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纪律条件: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含校级)纪律处分经历;学业条件: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已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前 6 学期教学计划,取得相应学分;排名条件:前 6 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50%(含 50%);普通推免计划:前 6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20%(含 20%);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需排名前 40%(含 40%),“研究生支教团计划” 需排名前 50%(含 50%);专项条件:申请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等专项计划的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各专项计划实施文件的特定要求(如服务年限、岗位匹配度等)。五、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推免综合成绩以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为基础,由 “平均学分绩点”(占比 90%)与 “发展性综合评价”(占比 10%)两部分构成,满分 100 分。(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课程范围:在体育类通识必修课程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学生类别确定计算课程范围:师范类学生:教师教育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非师范类学生:政治英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计算标准: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确保结果准确统一。(二)发展性综合评价计算评价内容: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本科阶段表现,从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创新创业训练、志愿服务、参军入伍等维度开展测评,满分 100 分;成果要求:科研成果需为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首位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竞赛获奖需为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全国科研竞赛(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低于国内要求);所有成果时限需在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取得;审核机制:各学院成立不少于 5 人的审核小组(成员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学生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保真实有效;满分情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发展性综合评价直接按满分计:学科竞赛类:本科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按学校认定名单),获 A1 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 A2 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体育竞赛类:体育类专业学生本科期间,在国际比赛(仅限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派出参赛,不含邀请赛)或全运会、全国顶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性比赛(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篮球等项目)中取得前 8 名(集体项目需为绝对主力),或在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等省级比赛中获上述项目冠军;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分规则: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合理设定各测评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避免某一指标过度影响结果;学生在同一维度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重复累加;发展性综合评价需注重过程性表现,不得通过组织专门考试(笔试、面试)进行测评。(三)最终综合成绩核算学院在计算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后按 90% 权重计入)与发展性综合评价(按 10% 权重计入)的基础上,汇总得出最终综合成绩(百分制),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为学生排序,作为推免遴选的核心依据。六、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 “方案公示 — 学生申请 — 学院推荐 — 学校审核 — 教育部备案” 的流程分步实施:(一)方案公示与细则制定学校发布本推免工作办法,各学院结合本院专业实际制定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报请学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向本院学生全文公示;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涉及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推免的师生,需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回避;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公平性的,取消学生推免资格,对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在学校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需录音录像,重点考查学生成果的创新质量及个人实际贡献,根据答辩情况给出发展性综合评价的测算成绩。(三)学院推荐与名单公示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后,按本院细则计算学生最终综合成绩并排序,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等关键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至《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同时需汇总 “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原因”,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声明。(四)学校审核与结果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计算依据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全校拟推荐名单;全校拟推荐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学生,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学生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举报或申诉,领导小组需在 5 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五)教育部备案与系统注册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将拟推荐名单上报教育部备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报名,未按时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9 月 3 日前)各学院公示本院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申请材料。(二)细则公示与申请阶段(9 月 5 日前)9 月 5 日前,各学院公布本院推免工作细则;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材料。(三)学院选拔与公示阶段(9 月 8 日前)学院完成学生申请资格审核、综合成绩计算与排名;公示本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处理公示期间的异议,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四)学校审核与上报阶段(9 月 10 日 —9 月 17 日)9 月 10 日 9:00 前,各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9 月 11 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名单并全校公示;9 月 17 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上报拟推荐名单至教育部。(五)学生注册阶段(9 月 18 日后)通过上级部门审核、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后续按系统要求填报志愿、参加接收单位复试。八、推免工作材料提交要求(一)学院细则与监管材料(9 月 1 日 —9 月 5 日)9 月 1 日 —9 月 3 日,学校审核各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包含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发展性综合评价计算方法、实施流程等内容;9 月 5 日前,各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院推免工作细则(需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XXX 学院校内教工子女参加推免统计表》(需如实填报本院参与推免的教工子女信息)。(二)拟推荐学生材料(9 月 10 日 10:00 前)各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按学生最终综合排名排序,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分专业填写,需标注未被推荐学生原因);拟推荐学生本科成绩单 PDF 扫描版(文件命名格式:身份证号_姓名.pdf,需加盖学院公章,确保命名无误)。九、其他重要说明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属于定向推荐,所有支教团推免生均需推荐至我校相关研究生专业就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发布,相关学院需按专项通知执行。推免名额类型: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由学校统筹用于各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阶段划分: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前结束,接收录取工作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启动2025-09-26 16: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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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学校自主划线学科专业如下:(二)其余学科专业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B类考生对应的学科门类分数要求。(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在国家线B类考生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降分,报考学科专业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30分,报考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或总分达到B类考生相应学科专业规定的国家线。(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总分不得低于国家确定的该学科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在学校确定的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降分,报考学科专业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20分,报考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二、相关说明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至指定邮箱,详见《吉首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交复核材料的通知》。(https://yjsc.jsu.edu.cn/info/1167/6966.htm)2025-08-26 1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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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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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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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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