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5年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5-09-01 17:15:31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满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求,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同时结合学校 “一体两翼” 的发展定位,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育人的各个环节。现就 2025 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制定的整体准则


各学术型学位点所在的培养学院,要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为根基,同时参照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校字〔2018〕73 号)、《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校字〔2017〕188 号),来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


各专业硕士点培养学院在制定方案时,需结合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培养方案制定的最新规定,并且依据《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校字〔2018〕73 号),所制定的培养方案不得低于《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教指委的相关要求。


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融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体系当中。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将其贯穿于育人的各个方面,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民族观,培养出更多能够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人文社科类学科要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凸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


各一级学科或专硕点所在学院要成立院级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必须经过该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或副主任,成员包括各研究方向(领域)的一线教师代表,秘书由研管办教师兼任。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日常培养与管理工作、审议学位点培养方案、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开展日常教学检查、组织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以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二、具体工作规范


各学位点要在原有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课程信息进行完善,对于已经明确开设的相关公共课程,不得进行删除。


在制定 2025 年培养方案时,在课程设置一览表中公共必修课之后,要预留出一个平台课板块,相关后续工作将另行通知。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军训,因此实践环节中与军训相关的课程应予以删除。


请各学位点在 7 月 6 日前,将培养方案的 PDF 电子版报送相关老师处,其中硕士学位点报送至周艳老师,博士学位点报送至王兴标老师。


联系人:周艳(办公地点:103 办公室)


王兴标(办公地点:307 办公室)


贵州民族大学 研究生院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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