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等工作的通知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已完成公示,现就调档、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以及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确认等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调档与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
(一)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学校需向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档案所在单位调取其人事档案。往届生要在 5 月 15 日前,通过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 下载并打印调档函(也可联系拟录取学院办理),随后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应届生(包括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档案材料暂时无需转接,待本科毕业之后,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依照调档函的相关规定邮寄到我校。
(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考生需与我校签订《海南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根据《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确认自己的拟录取类别,并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 “定向就业” 考生,将无法正常收到录取通知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的定向非在职考生,除了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还必须把人事档案转到我校,相关流程可参考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流程办理。
二、档案邮寄说明
人事档案需由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公章,通过机要通信或者中国邮政 EMS 邮寄到我校,不允许由本人携带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邮寄。
三、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确认
我校会在对全体拟录取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及定向培养协议书审查合格后,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考生务必在 5 月 20 日前,登录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2025 硕士招生”,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方式、邮寄地址以及联系电话,以保证能够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
网址: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请使用电脑端访问,浏览器语言设置为中文),用户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考生编号。
若有疑问,可联系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海南大学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相关事宜,请查看学生工作部的通知,网址:https://student.hainanu.edu.cn/info/1008/13976.ht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符老师(学生工作部)0898-66291852
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陈老师(校团委)0898-6626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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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生,诚信考试哪些行为不能有考试,不仅是对所学知识的检验,更是对个人品质的考验。2025年研考(初试)在即,考生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在考前充分了解相关法规,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规考纪,规避违法违规行为,以真才实学书写满意答卷。特别提醒切勿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按规定要求集中存放手机,通过智能安检门,并接受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无论是否故意、是否使用,均将视为作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切勿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请立即放下笔,抢答拖答,均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切勿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考生需特别关注以上提醒,以免因大意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录像可回放查看,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处理。违纪将取消该科目成绩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作弊则各科成绩无效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违法将面临刑事处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司法解释明确,对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罪行将严惩: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2025-08-12 09: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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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的相关要求,凡选择"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534)的考生,需严格遵照本指引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特别提醒,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确认;若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内通过系统提交确认材料(包含补充材料),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其报名资格将自动失效。一、网上确认时间划定2026年研考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将集中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开展,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考生需合理规划时间。具体时间节点如下:1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2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3 考生补充修改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完整上传所需材料,并持续关注个人网上确认的审核进度。若收到审核未通过的通知,需在规定时限内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基础材料上传要求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后,需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一上传以下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确保信息完整可辨:1 近期拍摄的免冠彩色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需符合证件照标准。2 本人手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照片,身份证需处于有效期内,若已过期或临近过期,考生须提前完成补办手续。3 学籍验证材料,即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截图。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额外需上传《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于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的清晰照片。5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可选用记载有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原件照片,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二)证件照规范说明考生上传的证件照需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中关于材料规格的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照片是否符合标准,避免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审核进度,确保提交的照片真实、清晰、规范。三、审核结果查询方式审核流程启动后,考生需主动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结果,及时掌握审核动态。系统反馈的审核结果包含以下三类情形,考生需根据对应说明采取后续行动:(一)审核通过此结果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工作并重新上传提交,避免错过时间节点。(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若因考生不符合国家研考报考条件,或未满足本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不通过的,其研考报名将视为无效,考生需做好相应准备。四、其他注意事项网上确认期间,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将设立现场服务点,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咨询协助。具体地点为: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逸夫楼二楼23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若遇系统操作等问题,可前往现场寻求帮助。2025-11-13 0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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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相关事项说明为进一步做好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现将录取相关事项说明如下:1.录取通知书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0日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默认为网上报名时所填的通讯地址和移动电话内容。2.党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转入单位为所录取二级招生单位所属党委,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外开具的纸质介绍信。3.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时,纸质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团委”(本校应届毕业生可不办理纸质介绍信)。此外,全部团员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转入组织为所录取二级招生单位管理的团支部。4.档案全日制非定向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入学前必须转到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毕业学校寄送,非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具体档案接收信息见调档函。2025-08-22 16: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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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有序开展,严格遵循《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商学院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次推免工作将始终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对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细致的考察,择优推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继续深造学习。二、组织机构设置为确保推免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商学院专门成立 “2026 届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以及 “监督小组”,全面统筹、落实与监督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各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余剑、魏刚副组长:胡艳成 员:陈春、汪瑞、吕沙、吴良平、吴萌、周敏、吕品一、钟亚伟(二)工作小组组 长:胡艳成 员:李爽、李岷韩、沈大庆(三)监督小组组 长:余剑成 员:陈淑华为保障推免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秩序,本次推免全过程将由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学院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反馈,具体为:党政办公室电话 84480719。三、推免名额分配学校已向我院下达 2026 届推免总指标 25 个,其中包含基础性指标 14 个、奖励性指标 7 个以及支持性指标 5 个。学院结合各专业学生基数、2026 届各专业学生考研(含出国深造)意向人数、A 类学科竞赛获奖人数等实际情况,对基础性指标和奖励性指标进行合理分配;支持性指标则按对应标准分配至指定专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基础性指标与奖励性指标根据各专业上述核心因素综合核算后分配至各专业;支持性指标分配明细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2 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会计学专业 1 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市场营销专业 1 个、财务管理 + 大数据创新实验班 1 个。备注说明:若某一专业的推免名额在遴选结束后仍有剩余,剩余名额将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调剂分配至本院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四、遴选条件、流程及实施办法(一)遴选条件本次推免学生的遴选条件,将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推免工作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遴选条件执行,确保标准统一、要求一致。(二)遴选流程自接到学校推免工作通知之日起,学院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推免政策的广泛宣传与学生动员工作,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2025 年 9 月 5 日 15:00 前,学院完成推免申请的接收工作,并组织专人对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2025 年 9 月 8 日 12:00 前,学院针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学生,依据既定的评价办法完成总评成绩的核算与排名工作。按照排名优先的原则,根据总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名单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并将在学院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三)总评成绩核算办法总评成绩的核算公式为:总评成绩 = 综合成绩 + 加分项,各项成绩的具体核算标准如下:其中,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核算)= 前三年学业成绩 × 80% +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20%前三年学业成绩核算规则:除英语课程(因英语四级为推免基本门槛,且 A、B、C 类班学生的课程学习内容存在较大差异,不具备统一可比性)、通识教育(素质教育)选修课(学生选课自主性强,课程差异较大,无可比性)外,其余学生修读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所有课程,均纳入学业成绩核算范围,计算方式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特殊情况处理:课程成绩仅有有效成绩的,直接按照该课程学生首次考试取得的成绩进行核算;课程成绩同时存在有效成绩与无效成绩的,该课程成绩在推免学业成绩核算中按零分认定;前三年学业成绩若为等级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则按对应标准折算为百分制后核算,具体折算标准为:“优” 对应 95 分、“良” 对应 85 分、“中” 对应 75 分、“合格” 对应 65 分、“不合格” 对应 55 分。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核算标准:以学校学生工作部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采用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式为准。若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特殊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存在差异的,统一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中的规定,以基本分 75 分进行归一化处理后核算。加分项核算规则:加分成绩严格遵照四川师范大学推免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确保加分项目合规、加分标准统一。2025-11-04 09: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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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一)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各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二)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招生类别、本专业各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类别、本专业各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MBA、EMBA官网查询复试名单(附件1,可通过“阅读原文”链接跳转至官网查阅)。(三)EMBA接受院内MBA其他方向考生转报。院内MBA全日制方向考生可申请转报非全日制方向。(四)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资格审查请所有复试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周六)18: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均为彩色图片)的形式,通过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在线报名申请系统提交(https://mba.sysu.edu.cn/index/login), 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一)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应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其中一种即可)。3.学历证明。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其中一种即可),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如从存档单位提取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如以硕士或博士报考,请一并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6.当前为在读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报考证明和承诺书均应注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7.网上报名出现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8.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本科毕业等现阶段学历证明文件。另需提交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和学术论文。上述原件在复试当天现场核查。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在复试当天现场核查。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考生下载打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已审核版)。(二)复试补充材料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根据系统内说明提供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三)提交要求1.MBA考生:以上资格审查材料1-3项请上传至系统“文件上传”对应位置,4-10项请将所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整合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文件上传—其他”。其他复试补充材料请根据系统内说明完成。2.EMBA考生:以上资格审查材料1-2项请上传至系统“文件上传”对应位置,3-10请将所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整合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文件上传—其他”。其他复试补充材料请根据系统内说明完成。3.以上资格审查材料6-10项非所有考生都需提交,请按实际情况完成。4.往年曾在系统中提交过材料的考生,请自行检查资料是否需要更新,如有变化请务必及时更新。5.上传文件为JPG/JPEG/PNG/PDF格式。所有上传的资料,需保证图像清晰,文件可适当压缩,尺寸不宜过大,以免影响上传速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形式1.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2.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3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3. 考核方式: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二)复试内容所有考生须参加全部复试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专业基础课。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240分)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管理潜质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方式:面试。(1)国际工商管理(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50分钟/组)、个面(英文,约15分钟/人)。(2)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包括04综合方向及06医疗管理方向):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50分钟/组)、个面(中英文,约15分钟/人)。(3)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个面(中英文,不少于20分钟/人)。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60分)考试时长:90分钟考试形式:现场笔试(闭卷)考试参考资料:(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三)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的60%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四、复试录取(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二)本专业各方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也同分,则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共用指标的招生类别,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复试成绩同分,则以初试成绩排序。(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考卷卷面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4.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体检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提交时间及方式将于拟录取后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信息公布将在我院MBA、EMBA项目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招生类别/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在我院MBA、EMBA项目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七、其他事项(一)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二)学校将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八、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MBA中心、EMBA中心、MPAcc中心、MAud中心)电话:020-84112615、020-84115585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二)申诉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MBA中心、EMBA中心、MPAcc中心、MAud中心)电话:020-84113622(三)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邮箱:yzba@mail.sysu.edu.cn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3月18日2025-07-29 1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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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科技大学考点公告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22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温馨提示如下事项:一、准考证打印请于2024年12月11日起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考试楼栋安排我校考点设四个考试楼栋,分别是南校区第五教学楼、北校区第八教学楼、北校区第九教学楼、北校区美术楼(齐白石艺术学院)。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考场信息,可于2024年12月20日15:00前到学校相应教学楼栋熟悉考场,及时了解有关考试通知和要求。三、考试安排考生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上午7:30、下午13:00),经安检门安检后入场,不得将手机(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可穿戴电子设备带入考楼(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迟到15分钟(上午8:45、下午14:15)者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有绘画、书法等要求的自命题科目,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提示注意《业务课二》的考场变化情况(考场安排在北校美术楼121、122、123、124教室,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相关考生相互提醒、做好准备,携带好相关工具(按准考证上提示)参加考试。四、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试楼栋前,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安检门安检后方能进入考试楼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可穿戴电子设备赴考。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可穿戴电子设备带入考试楼栋,考生进入考试楼栋前要经智能安检门进行通讯工具等智能设备安检。对于携带手机(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可穿戴电子设备的考生,将单独进行登记并重新排队进行安检,因此耽误的时间由考生负责。请各位考生尽量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考点不负责对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包括手机、书包、纸笔等物品)进行保管。对不听劝阻、强行带入考试楼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第一款“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进行处理;考生擅自携带规定以外的作答工具确认为**材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五、统一作答工具说明1.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考点统一提供作答工具和草稿纸,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自带作答工具(自命题科目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携带必需的用具)。2.考点在开考前将统一作答工具摆放在考桌上。考生在每科考完后将配备的作答工具和草稿纸放在桌子上,由考点负责管理,不得带出考场。3.统一作答工具确有问题的,由监考人员负责及时更换。对考生故意损坏或丢失统一作答工具或要求重新提供的,考生应按标准支付费用。4.报考我校的考生以下自命题科目考试可携带表中标明的工具:六、诚信应考1.我校所有考试楼栋均已配备安检门、手机信息号屏蔽仪、电子监控设备,考试期间将全程监控录像。2.自2006年起,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都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按照规定,作弊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资格1-3年。在校学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以身试法,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90301;湖南科技大学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31-58291312;湖南科技大学考点咨询电话:0731-58291000。请各位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保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2025-08-26 1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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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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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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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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