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须知
一、复试时间与形式安排
复试时段
网络远程复试: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下午启动;
现场复试:安排在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13 日进行。
复试形式对应的专业
需参加现场复试的专业包括: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的 081300 建筑学,体育学院的 045201 体育教学和 045202 运动训练。
除上述明确要求现场复试的专业外,其余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规范要求
考生务必遵从学校及所报考学院的统一调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复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参与的,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保持素颜、露出耳朵、梳理好头发,严禁佩戴耳机。进行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房间内只能有考生本人,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或离开。若违反此规定,将按作弊处理。
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正对着主摄像头,保持端正的坐姿,双手平放在桌面上,确保双手和头部完整地出现在复试评委的可视画面中。
三、复试前期准备事宜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要持续关注报考学院官网发布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确认自己进入复试后,需依据学院的通知要求,及时与报考学院取得联系,确认个人的联系方式(如本人手机号、通讯地址等)。具体的联系和确认方式,请留意报考学院官网的通知。
各学院的联系方式如下:

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网络环境及设备条件
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符合复试要求的网络环境和设备。
(1)复试需在安静、封闭、光线适宜且网络状况良好的房间内进行,房间要保持整洁干净,除复试必需的设备外,不得放置其他电子设备和任何书籍,并且要保证复试期间只有考生本人在房间内。
(2)需采用 “双机位” 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有摄像头的设备,可以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加一部手机,也可以是两部手机。其中一台设备(优先选择电脑)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手机)从考生的侧后方拍摄。如果必须使用智能手机,建议连接 Wi-Fi 网络,并在复试开始时将手机调至飞行模式,避免复试过程中因意外来电导致网络中断。
复试期间,考生要保证用于复试的网络终端畅通,关闭微信、QQ 等软件的音视频通话功能,同时退出微信、QQ、闹钟、音乐等与考试无关的应用程序。
(3)复试所使用的软件平台是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要提前按照要求安装复试所需的软件(例如使用学信网面试系统需要的谷歌浏览器以及人脸识别所需的学信网 APP 软件等)。
学信网的使用说明可参考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按照学院通知的安排,提前进行设备调试和模拟演练。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网络远程复试设备调试中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1)连接后存在明显杂音
解决办法:退出所有正在运行的无关软件;或者重启电脑,只运行指定的复试平台。如果周围有噪声源,尽量远离噪声源,或者将麦克风朝向远离噪声源的方向。
(2)连接后学校方面无法看到考生图像
解决办法:重启电脑,仅运行指定的复试平台,确保摄像头没有被其他程序占用。
(3)连接后学校方面无法听到考生声音
解决办法:重启电脑,只运行指定的复试平台,保证麦克风没有被其他程序占用。
(4)切换系统后声音变小
解决办法:调整系统的麦克风输入音量和扬声器输出音量设置。
(5)经过集中演练后,确认网络环境不佳
解决办法:建议在复试当天更换到网络状况较好的亲戚朋友家或酒店房间;如果确定是硬件问题,一定要及时采购补充相关设备。
(6)学信网验证次数过多,导致无法登录考场
解决办法:联系复试学院登记相关信息,由复试学院进行处理。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要按照学院复试须知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四、复试实施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考生准备阶段
考生需使用实名制账号登录复试系统,并进行实人验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
(2)考生等候阶段
考生根据系统的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并按照要求对入境画面进行调试。
(3)考生复试阶段
1)考生首先进行中文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仅限姓名和报考专业。
2)考生通过视频向评委展示复试场所的全景信息。
3)考生按照评委的提示,依次进行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问答、专业知识问答、毕业设计问答等环节。考生回答问题时,要正对着声音采集设备,控制好语速,在每个环节回答完毕后,要向复试评委报告 “答题完毕”。
4)若复试中途出现网络卡顿严重或掉线的情况,该考生需暂停复试,由候场考生先行复试,暂停的考生要听从考场安排重新排队候场。对于复试中途掉线的考生,要求在 3 分钟内与该复试组的联络员取得联系。如果掉线后 3 分钟内无法取得联系,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现场复试流程
请考生第一时间登录相关学院的官网,按照学院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五、其他相关事项
我校会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考生点击 “确认待录取” 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提出取消录取资格的申请。本次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会在官网发布待录取名单。
待录取培养形式为 “非全日制” 的考生,必须是定向在职人员,需与我校及所在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详见附件)。不能提供经单位签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将不予正式录取。《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收取时间和方式,详见报考学院的通知。其他考生如果是在职攻读的,要在复试前向学院说明情况。
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会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35-8057077。
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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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调剂办法。一、工作原则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至关重要。学校按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规范、科学、有序开展调剂工作。二、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调剂工作,并对调剂工作结果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工作方案、调剂复试办法、调剂复试名单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完备的调剂实施工作细则,经审核后方可发布。3.学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复试方案、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和调剂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三、接收考生调剂时间学校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开通时间统一设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学校严格依照调剂工作程序,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四、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符合A类国家线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原则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等相关待遇。7.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要求等详见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和调剂公告。8.报考条件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为准。五、调剂工作流程(一)调剂前准备事项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的方式。申请调剂的考生应提前阅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和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并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准备:(1)用于复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2)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配备的摄像头和话筒请确保复试使用期间画面和声音清晰,不影响复试效果。2.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电子版: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国外学历)等。满足加分政策的考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3.考生一志愿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如申请调剂我校全日制专业,需提前准备“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二)调剂志愿填报凡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先仔细阅读《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和相关调剂公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后,登陆查看我校相关调剂专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三)调剂复试通知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必须在复试通知中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不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各招生学院将尽快解锁。(四)调剂考生复试各招生学院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由各学院依照复试实施细则执行,考生密切关注各招生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处了解复试相关信息。(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符合拟录取资格,我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及时接受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在参加调剂复试后,如已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学校将不撤销更改待录取通知。六、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凡有意愿调剂的考生可关注各招生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和调剂公告,了解学院接收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信息。学院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符合调剂复试要求。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4.调剂考生复试,严格依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和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七、监督复议调剂工作执行回避制度、监督制度、责任制度。学校和各学院根据教育部、上海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调剂结果负责。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研究生处电话:021-64163253;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1-671054672025-08-20 1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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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依据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部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代码 4425)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环节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开展。凡已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且符合本考点前期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均需通过指定网络平台上传各类证明材料照片,待考点完成审核后,即可顺利完成 2026 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流程。考生可通过系统反馈信息查询审核结果,若显示 “审核通过”,即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一)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4 日,每日 9:00-17:00。此为首次材料上传的唯一时间段,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及时完成所需材料的上传操作,切勿延误。(二)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再次上传,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事宜。(三)集中审核安排:11 月 1 日 - 2 日期间上传材料的考生,考点将统一在 11 月 3 日进行审核,考生可在审核结束后关注系统反馈。(四)咨询服务时间:10 月 31 日、11 月 3 日 - 4 日(每日 8:30-12:00,14:00-17:00);11 月 5 日(8:30-12:00),考生如有疑问可在此时间段咨询。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系统登录:考生需凭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该系统仅在网上确认期间开放)。公告阅读与承诺签订:登录后,考生须仔细阅读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后,认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片上传要求:(1)本人近期证件照:须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选择白色或浅蓝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若考生成功录取,还将用于人事档案材料及在校期间各类证件制作)。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 3:4,拍摄时需保持坐姿端正,双眼自然平视镜头,耳朵完整露出,肩膀保持水平,头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 2/3。(2)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头肩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同时需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等信息完整、可辨认。(3)身份证核验补充材料:若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须额外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拍摄时需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无缺失,字迹清晰可辨,画面亮度均匀。特别提示:所有拍摄或上传的照片,均不得进行化妆处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摄;拍摄环境需保证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需真实呈现本人近期相貌特征(禁止使用翻拍照片,不得通过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修改处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1)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广州市户籍证明(广州市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单页照片);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需提供广州市内普通高校或教学点位于广州市的成人高校在读相关证明(具体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尚未毕业的自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尚未毕业的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此外,在广州市实习的非广州市户籍、非广州市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以及实习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2)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广州市户籍证明(广州市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单页照片);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需提供广州市单位出具的工作合同或工作证明,同时附上广州市 2025 年 7 月 - 10 月期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所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即男性 / 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需为 A4 竖版单页样式,注意区别于入伍通知书,可到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申请复印)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4)在校研究生:需提供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学历、学籍特殊情况证明材料上传:以下情况的考生,须额外上传相应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1)网报阶段未通过学籍校验,且预计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以及能够证明届时可顺利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2)网报阶段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并上传电子认证报告照片。(3)学历证书由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且认证报告上的 12 位在线验证码或 7 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无遮挡。(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所上传材料及照片,确保完全符合上述所有要求,避免因材料不符影响审核进度。不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需按照所在地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报考点的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特别提醒事项材料提交后的审核结果查询:考生完成网上确认材料提交后,需及时登录确认系统关注审核结果反馈。若系统提示 “审核不通过”,请务必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如因报考材料审核未通过或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在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前主动与我校报考点取得联系。信息真实性承诺:考生须对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信息造假,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特殊情况沟通:网上确认期间,若考生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报考点进行沟通协调。四、报考点联系方式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类相关通知,确保及时获取最新信息。2025-10-31 10: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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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徽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徽财经大学报考点已确定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开展报名信息核验工作。在确认阶段,报考点将通过线上系统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并实时向考生反馈审核进度及结果。所有选择本考点的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本须知条款,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按照要求在指定时段内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或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无法参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须参与安徽财经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一是报名时已选择本考点作为指定报考点;二是在10月27日报名截止前已成功完成网上缴费。具体包括两类考生:1. 安徽财经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 报考安徽财经大学,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考试科目中涉及画板类工具使用、需采用非常规考试用纸,或有单科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二、网上确认时间规划本次网上确认各环节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节点,避免因延误影响报名资格: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11:00,此阶段为考生初次提交各类审核材料的唯一时段,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无法补传;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11月5日下午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修正材料的重新上传;3. 考点集中审核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每日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此特别提醒,建议考生尽早完成材料上传,切勿集中在11月5日当天提交。若因材料问题审核未通过,充足的时间余量可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对于11月5日前已完成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务必在当日下午17:00前完成材料补充,逾期系统将停止审核工作。三、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考生需通过指定的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材料提交及审核结果查询,该系统支持手机端登录操作,方便考生随时查看相关信息。四、考生需上传材料及具体要求考生登录系统后,需依据系统提示逐一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图像(严禁上传复印件,所有材料需清晰可辨):(一)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用于准考证制作)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及录取阶段的重要身份凭证,需严格遵循以下规范:1. 照片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照,背景颜色限定为蓝色或白色;2. 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图像宽高比例为3:4;3. 头像需水平居中放置,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缘的距离,需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3;4. 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露出;5. 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面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6. 图像对焦清晰,人像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等问题;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通过PS等图像编辑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考生需高度重视照片规范性,若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进而对初试、复试及录取环节造成不利影响。(二)手持身份证电子照片该照片用于身份信息核验,具体拍摄及上传要求如下:1.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2.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3.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形成阴影,确保面部特征清晰可辨;4. 身份证信息需完整清晰,所有文字、图案及个人信息不得被手指、衣物等遮挡;5. 光线均匀,面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无红眼问题;6. 人像对焦准确,图像层次清晰,无模糊现象;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有效,严禁通过图像编辑软件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材料不符合规范将导致审核不通过。(三)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1. 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证个人信息页的清晰图像;2. 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像,如有学位证书可一并上传。(四)专项计划附加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图像。(五)其他补充材料根据考生个人情况,需按以下分类提交相应补充材料:1. 身份证核验异常补充材料身份证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图像;使用非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完整图像。2. 学历(学籍)认证异常补充材料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认证的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类型上传相应认证材料或毕业说明。其中,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导致认证不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具体材料要求按以下类别区分:- 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届时可毕业的证明原件图像;-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的任意一种;-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的任意一种。3. 在读研究生补充材料已在读的研究生考生,需提供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图像。五、网上确认审核流程说明1. 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一般在提交完成后24小时内,考点会完成审核并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消息反馈结果;2. 若审核结果显示为“待补充材料”,说明部分材料不符合要求,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修改与重新上传;3. 补充材料提交后,考生需再次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确保材料最终通过核验。确认期间,考生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短信通知,同时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度,避免错过补充材料的关键时间。六、其他注意事项1. 诚信报考要求:考生需确保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凡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如逾期未确认、材料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特殊情况处理:因身份证遗失、学历认证报告办理中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在对应材料上传页面提交证明(如身份证挂失回执、学历认证受理回执或网页截图),并前往现场审核地点签署承诺书;3. 审核结果查询: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招网报名信息并非实时同步,考生需以网上确认系统内的提示信息为准;4. 现场咨询及审核地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1号行政楼B203;5.未尽事宜:本须知未明确的内容,需参照《2026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安徽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须知》执行。2025-11-14 14: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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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一志愿招生情况,我院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旅游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尚有部分调剂名额,现对调剂专业信息及联系咨询方式进行公告,请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尽快申请调剂。一、接收调剂的学科农林经济管理(120300)公共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125200)旅游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125400)二、联系方式(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王老师电话:0580-2261623 邮箱:jgxyzsb@zjou.edu.cn(公共管理)杨老师电话:0580-5550693 邮箱:mpa@zjou.edu.cn三、调剂要求及流程达到2025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学院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院。学院将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从研究生调剂系统中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学院详细介绍及导师简介均可在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查询。(http://jgxy.zjou.edu.cn/)调剂复试工作将在4月8日正式启动,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待系统开放后及时在系统内提交调剂申请。四、资助政策为了更好地帮助我校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加大了对全日制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目前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资助在研究生院网页有公布,请自行查看。2025-09-04 17: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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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我校仅在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风景园林、工程管理,且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被录取前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其他要求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专业目录。(二)拟招生计划202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5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4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7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含招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19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预计20名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等各类计划。各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公示拟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用于招收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招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五、报考程序(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风景园林专业(代码为086200、初试科目第四门代码为910)的考生,需自带绘图板、绘图尺、绘图笔、白色A2规格空白绘图纸等常规绘图工具,报考点须选择南京农业大学。(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13)我校今年暂不招收单独考试人员。2.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初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七、复试录取(一)复试及调剂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综合成绩初试权重不低于50%,调剂考生可优化调整。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安排将于复试前公布。1.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3.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项目以教育部文件通知为准。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三)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或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八、学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制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MEM)、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学制为2年。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二)奖助体系学校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0.5-0.7万元/年)及导师助研津贴(0.24万元/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3万元/人)及各种冠名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困难补助、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奖助政策。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分为卫岗校区、滨江校区、无锡渔业学院和三亚研究院等。其中,动物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学院和草业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地点为卫岗校区;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园艺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工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前沿交叉研究院等学院研究生培养地点为滨江校区;渔业学院、密西根学院、联合培养等专项研究生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若新生入学培养地点发生变化,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学校根据现有的住宿资源情况,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一、其他事宜(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十二、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666号行政楼B305电话:025-84395345邮箱:yzb@njau.edu.cn2025-10-15 1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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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年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发展概况我校会计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2003年正式获批,其依托的会计学本科专业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77年,该专业于2020年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奠定了坚实的本科教育基础。本学位点立足办学定位,以服务黑龙江垦区经济建设与现代化农业发展为核心特色,肩负"为国家粮食安全筑牢智力支撑,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培育专业人才"的使命。学科聚焦会计实务创新与学术前沿动态,形成了财务会计理论及方法、管理会计理论及方法、审计理论及方法三大稳定且具优势的研究方向,持续为垦区及地方经济输送专业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创新意识活跃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73.33%,博士学历教师占比46.67%,4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40%,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高知化特点。专任教师中包含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涌现出黑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1名、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名,以及2名黑龙江省国资委"投资咨询专家库"特聘专家,已构建起以教授、博士为核心的高水平学术梯队。学科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等科研平台,同时依托北大荒集团八五九农场等单位建立2个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并设有1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为产学研融合培养提供有力支撑。近五年来,学科团队累计承担国家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0项、横向合作课题9项,研究成果有效推动了现代农业企业的财务规范化建设与智能化转型。二、培养定位与核心要求本专业遵循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管理现代化对会计领域提出的新需求,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中胜任会计、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传承"北大荒精神",兼具奉献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高级会计专门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熟悉学科相关知识体系与学术研究伦理,掌握系统的科学研究方法,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严谨的治学态度,拥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及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适应行业发展动态。2. 深入理解会计学学科发展现状、核心问题与前沿趋势,在某一研究方向形成独到见解与深入研究能力,可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有效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3. 具备运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进行中外文文献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网络信息检索与学术交流的能力;拥有出色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阅读、翻译外文专业资料。4. 严格恪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底线,养成严谨务实的学风,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三、核心研究方向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特色,确定以下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各方向均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一)财务会计理论及方法该方向以财务基本理论与会计概念框架为理论支撑,以各类企业为主要研究载体,重点开展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实务操作、公司财务管理策略、财务报告体系优化、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等领域的研究,同时密切关注会计学与财务管理领域的前沿议题。(二)管理会计理论及方法以管理会计核心思想为引领,突出会计控制在企业整体管控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研究重心集中在成本管理理论与实践方法、成本控制与决策优化理论、责任会计制度设计、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及管理者业绩评价体系构建等关键领域,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支撑。(三)审计理论及方法聚焦审计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研究内容涵盖国内外审计行业发展历程与现状、审计准则体系与实务操作规范、内部控制理论与实施方法、审计活动与经济社会环境的互动关系、审计信息化建设及审计管理体系优化等重要领域,助力审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四、学制与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设定为3年,在此基础上,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学习与研究进度,在2至5年的区间内完成学业并毕业。五、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学分折算标准为16学时计1学分。学生毕业需修满的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少于27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固定为5学分(包含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 公共学位课(共计6学分)课程编号XS07005,课程名称硕士第一外国语,48学时,3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12005,课程名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12002(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第1学期)与XS1200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第1学期),此两门课程需任选其一修读。2. 公共必修课(共计1学分)课程编号XS12007,课程名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3. 公共选修课(可修1至3学分)课程编号XS07004,课程名称英语二外,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学生需必选;课程编号XS00001,课程名称美育,20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13001,课程名称体育,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2260,课程名称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4. 专业学位课(共计12学分)课程编号XS04083,课程名称科技论文写作与研究方法论,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1,课程名称会计理论研究,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2,课程名称高级财务会计研究,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3,课程名称高级财务管理研究(双语教学),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7,课程名称管理会计研究,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4,课程名称审计理论研究,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5. 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7学分)课程编号XS04090,课程名称专业英语,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为限选课;课程编号XS04086,课程名称数据分析软件应用,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6,课程名称企业战略管理,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4092,课程名称大数据与财务决策,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4002,课程名称中级计量经济学,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7,课程名称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8,课程名称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9,课程名称会计财务理论前沿,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0,课程名称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1,课程名称管理经济学,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3,课程名称金融资产投资技术分析,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1,课程名称农垦预算管理,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2,课程名称农垦税费政策与会计制度设计,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3,课程名称会计系统设计与财务共享,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4,课程名称企业税务筹划,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34,课程名称会计前沿专题,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4091,课程名称北大荒精神与农垦发展战略,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6. 必修环节(共计5学分)环节编号XS05030,名称开题报告,计1学分,安排在第3学期;环节编号XS05031,名称中期考核,计1学分,安排在第4学期;环节编号XS05032,名称学术活动,计2学分,安排在第5学期;环节编号XS05033,名称实践环节,计1学分,安排在第4学期。7. 补修课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包括:课程编号XS05B01,课程名称微观经济学,64学时,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B04,课程名称会计学,70学时,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B05,课程名称成本会计,40学时,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B06,课程名称管理会计,50学时,第2学期开设,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需考核合格。六、培养实施与考核管理(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组,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学生个人学术背景、研究兴趣,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计划中需明确课程修读安排、开题报告时间、学术活动要求、科研任务节点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等内容,经学院与研究生处审核后分别存档备案,作为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二)学术交流与实践要求根据学校培养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需累计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少于12次,其中本学院组织的专业相关学术活动参与次数不得低于4次;同时需完成至少一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相关活动安排主要集中在第3至5学期。通过学术交流与实践锻炼,提升学生的学术视野与实务操作能力。(三)开题报告管理开题工作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广泛查阅文献、开展学术调研,确定学位论文选题范围。开题报告需由学院组织公开评审,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至学生毕业。报告内容应涵盖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目的与意义、核心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设计及参考文献等,要求表述简明、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8000字。开题报告通过者方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并启动学位论文研究;未能按期开题或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需提前提交延期开题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签字、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参与下一批次开题,其后续中期考核及毕业答辩时间相应顺延。(四)中期考核评估中期考核安排在第4学期,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由本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明确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重点审查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已修课程学分完成情况、科研阶段性成果及论文研究进展等,研究生需提交纸质版考核报告,并通过幻灯片演示形式向考核小组进行汇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在半年内申请重新考核,若重新考核仍未通过,将按规定终止培养,作肄业或结业处理。七、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一)学位论文要求1. 选题规范:论文选题需兼具科学性、新颖性与实用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与创新价值,选题范围应聚焦会计领域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能够运用科学理论与方法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避免选题过于宽泛。2. 格式规范:学位论文的撰写需严格遵循《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论文结构完整、格式统一、表述严谨。(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标准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以下学术成果要求之一:1.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第三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1篇;3. 独立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正式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4. 独立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1项,被规模以上企业采纳(需提供完整报告及正式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相关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补充说明:(1)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且内容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学术成果所涉及的通讯作者,必须为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3)我校研究生以同等贡献者身份参与完成,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自然指数期刊上的研究论文,可作为学位申请的学术成果依据;(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在答辩前提交学术成果及佐证材料,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见刊,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缴费证明;(5)学术论文需发表在具有ISSN号和CN号的正式刊物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发表的论文需达到RCCSE B+级及以上层次,增刊、会议集、收录集等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三)答辩组织与要求1. 预答辩环节:学位论文提交评阅前,学院需组织专家开展预答辩。评委结合开题报告情况及论文初稿内容进行质疑,对论文学术水平、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及核心结论进行评价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明确预答辩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预答辩合格者,需根据评委意见完成论文修订,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学院进入论文评阅环节;预答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正式答辩程序,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修改后的论文随下一批次研究生重新参加预答辩。2. 正式答辩环节:研究生完成预答辩且论文修订合格后,由学院将论文提交研究生处组织校外盲审。盲审通过且达到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学生,方可获得正式答辩资格,由学院组织开展答辩工作。2025-11-14 15: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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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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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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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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