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2025-08-29 17:03:34 来源:河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 号),以及《河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与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录取办法。


一、核心准则


公平性保障:强化复试组织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招生政策,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风险防控到位。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科学性把控:合理设定复试比例,科学规划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通过全面评估、综合研判、择优筛选,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


安全性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平稳推进。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二、组织架构


校级统筹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全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与统筹推进职责,严格遵循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原则,审议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审核各招生单位复试调剂细则、发布调剂信息、监督巡查工作、审核复试录取名单及办理相关手续。


院级执行层面: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分别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及由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本单位复试、调剂与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确保工作合规。


监督监察层面: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国家政策、法规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复试准入成绩标准


普通专业分数线: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A 类考生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公布的该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仅按总分划定分数线(单科不降低),依据专项计划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以报考专业对应的 A 类考生分数线为基准,总分降低 14 分、单科降低 1 分,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单独考试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 A 类考生分数线,根据专项计划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1)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对应群体),3 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且加分项目不累计。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享受该政策考生总分要求,单科分数线按满分 100 分科目不低于 30 分、满分超 100 分科目不低于 45 分划定。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报考点初审、学校复试前复审通过后方可享受政策,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者不重复享受。


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学校组织复试,合格者拟录取。


四、复试比例设定


普通考生比例:一志愿考生按招生计划的 120% 确定复试人数;调剂考生按计划缺额的 200% 确定复试人数。出现小数时进位取整,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复试。


专项计划比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计划”,均按专项计划名额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且单独录取。


并列成绩处理:进入复试最后一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所有并列考生均进入复试。


特殊考生名额: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不占用裸分考生名额,纳入普通计划录取。


五、复试组织实施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在上级及学校规范框架内开展。


复试形式: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相同复试方式,确保选拔标准统一。复试不收取费用。部分学院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具体要求见学院细则),部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以 “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为主平台,要求双机位,侧重面试)。复试前将组织模拟演练,考生需关注通知了解流程、平台使用及设备要求。


复试时间:按国家规定节点分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于 3 月 28 日前完成;4 月 8 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组织调剂考生复试;4 月 28 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与录取依据,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学术学位重点考查学术素养、学科知识运用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及职业素养。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需加试至少两门报考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笔试形式,科目不与初试重复,每门满分 100 分(具体形式见学院细则),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标准: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者,亦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构成:各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组长需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与保密制度。


复试资格审查:严格核查考生身份与资格,考生复试前需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PDF 格式):


(1)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需专科层次认证材料,国外学历考生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初试准考证原件备查。此外,享受加分、退役士兵计划、免初试、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接收复试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证明材料快递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按 “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 要求另行通知。


六、调剂工作规范


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调剂考生需符合国家及学校招生学院(中心、系)确定的调剂条件,学校将在调剂前发布具体办法与程序,考生可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录取工作流程


录取规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结合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总成绩计算方式: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 6:4 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公式如下:


(1)初试满分 500 分:总成绩 =(初试成绩 ÷5)×60% + 复试成绩 ×40%;


(2)初试满分 300 分:总成绩 =(初试成绩 ÷3)×60% + 复试成绩 ×40%。


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两者均相同则按初试第一至第四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2)一志愿录取完成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调剂复试比计算调剂名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与录取。


(3)第一轮调剂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情况,按分配原则与程序重新分配。


(4)获得重新分配指标的专业,若有成绩合格未录取考生,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延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无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7 日。


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全日制定向考生与所有非全日制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仅限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 10 日内,将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邮寄至学校研招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学校、工作单位(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档案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校;全日制(定向)与非全日制考生不调档案。


报考信息与资格核查: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学历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需诚信复试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研读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学院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录制、复制、传播复试内容,或在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


对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体检要求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联系方式


咨询指导: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0312-5079636;电子邮箱 hbdxyzb@hbu.edu.cn


材料寄送: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 180 号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中国邮政 EMS 快递),接收人姜老师,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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