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规范开展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江苏省相关会议精神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核心工作原则
(一)综合评价,提质增效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构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体系,强化综合评价维度,提升复试环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招生质量。
(二)严格管控,保障公平
对复试录取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公正、结果及时公示,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精准回应考生疑问,强化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招生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组织管理架构
(一)学校层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校领导小组”)承担核心管理职责,具体包括:审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并监督执行、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核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组建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
(二)学院层面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复试的统筹推进,主要工作包括: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对本院复试流程、信息公开及录取结果负责,保障复试工作有序开展。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
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两种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且需提前向考生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必须采用相同形式。
若采用网络复试,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分配与调整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向各学院分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学院统一公布,并严格按公布计划执行;按研究方向拟录取的专业,需单独公布分方向招生计划,计划可在本专业内部进行调整。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至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学校可根据复试实际情况,对各学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1. 复试分数线划定
各招生学院需在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量本学院生源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复试比例要求、学科专业特色及复试考核需求等因素,自主划定本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分数线需保持一致)。
2. 复试比例要求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组织,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复试时间节点
学校将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需对外公布。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4 月 3 日前完成。
(五)破格复试政策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加分政策适用
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中相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录取排序。
(七)复试资格审查
1. 审查材料要求
对照《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对考生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与核验,并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查: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生需提供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非必需提供;
(4)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官方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6)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包含在职公函等在内的在职证明;
(9)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2. 审查结果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需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及相关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
3. 其他审查要求
复试前需通过比对相关数据库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行为。同时,考生需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八)复试考核内容与要求
复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旨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既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及政治思想表现等。复试考核总分为 3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15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50 分。
1. 专业能力考核
通常以复试笔试形式开展,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上机考试、设计类考试时间不超过 6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需涵盖以下三方面,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
(1)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跨学科学习与科研实践经历(含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由复试小组成员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3. 特殊考核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考核总分。
各学院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院发布的复试细则。
(九)复试特殊说明
若有必要,学院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但考生在同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仅能参加一次复试。
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需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及未获学校授权的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细节,违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需严格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也需相同或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的调剂考生,需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学位;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二)调剂时间安排
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简称 “调剂系统”)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我校 “调剂系统” 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
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录取基本流程
1.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3)×40%;
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3)×40%。
2.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专业或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具体以学院复试细则为准)分别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排序顺次录取。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也相同,以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
(4)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
(5)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6)存在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3. 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 7 日的公示。
4. 体检安排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非全日制考生除外):
已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已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至招生学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录取相关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拟录取前,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以及在职公函和相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人事档案,但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保留入学资格;确需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在拟录取前经学校同意,可先工作 1-2 年,再入学学习,此类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结束后,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印发取消入学资格的正式文件,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复试录取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复试,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工作。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将在官方相关网站及时公布以下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含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三)复议制度
畅通投诉与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监督权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由各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需上报研究生院。
(四)监督检查制度
学校纪委办与研究生院共同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监督联系方式:
纪委办:联系电话 0512-69379060,电子邮箱 jcc@usts.edu.cn;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0512-68093182,电子邮箱 yzb@usts.edu.cn。
七、其他补充规定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继续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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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待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结果无误后,拟定于6月中旬(具体见我校后续通知)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录取通知书,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修改说明我校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是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如有变动请通过以下链接地址申请修改。1.申请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修改申请。2.若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等信息没有发生变化,请不要修改。3.修改地址:点击登录选择“硕士招生”界面,登录个人账号密码,进入“拟录取”栏目,展开“通讯信息确认”后可更改通讯信息。考生的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考生本人“考生编号”。考生登录系统后请立刻更改密码,以防个人信息泄露。二、调档函相关内容说明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如有变化及时通知考生),考生收到调档函后按要求及时调档。应届新生因毕业派遣需要,可按以下信息填报就业派遣内容: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接收部门:研究生档案室 李检舟(0553-5910553)邮政编码:241003邮寄要求: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密封完整,于2025年9月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达我校,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不可由本人携带。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说明1.全日制新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安徽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为录取的具体学院名称);安徽省外的,具备网上转接条件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为录取的具体学院名称),同时需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去向为“**学院 或 具体党支部名称”(**为录取的具体学院名称)。详细情况可向各学院咨询。2.全日制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全日制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在新生入学后进行。线下转接工作,由所在团组织在团员证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应届生须在毕业前由学校院系团委在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新生须在入学后1个月内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线上转接工作,新生来我校报到入学后,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员信息从原支部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具体由录取学院在考生入学后组织实施。未尽事宜以录取通知书中《入学须知》为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5月15日2025-08-11 15: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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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聚焦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以工学为核心支柱,兼顾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 年,学校成功入选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正式开启研究生教育篇章;2020 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跻身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行列。作为上海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及上海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稳定在 96% 以上,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良好赞誉。学校秉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专业功底扎实、实践应用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能够精准解决企业一线实际工程技术难题,且具备创新精神的卓越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目前,学校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能源动力、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国际商务、数字经济、国际中文教育、会计、工程管理、设计等 10 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覆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和教育学 5 个门类。依托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与上海电气、中国重燃、临港集团、东方航空、振华重工、积塔半导体等行业头部企业深度合作共建实践平台,在人才协同培养、前沿科学研究、产业服务赋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围绕 “智能制造、能源装备、集成电路、民用航空” 四大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前沿引领技术,学校重点构建 “高端装备制造与服务” 学科群,成功推动 “工程科学” 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在学科平台建设方面,智能制造领域搭建了 “电机精密检测与智能诊断平台”“高可靠性风电装备传动系统实验室” 等特色平台;能源装备领域建成 “透平叶片传热实验室”“储能材料性能实验与测试平台” 等科研载体;集成电路领域打造 “超宽禁带半导体实验室”“半导体精密测量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等创新基地;民用航空领域与先进纤维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 “滴水湖实验室”,并成立 “先进航空材料与结构测试联合实验室” 等高水平研究平台。此外,学校还拥有上海市高压电机数字化智能运维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大件热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6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载人航天相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上海市经信委工业强基项目、市教委 UIC 项目等重大任务,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 40 余项。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校全力打造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师资团队,汇聚了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通过与头部企业开展合作,实施高层次人才共引、共育、共用机制,创新团队引才、以才引才的聚才模式,持续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与行业对接能力。二、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将由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于 2026 年 2-3 月正式下达。我校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结合 2025 年实际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作为考生报考参考。在复试阶段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学科方向发展需求等因素,对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进行合理调整。招生专业的详细目录,考生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发布渠道公布的内容。三、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学制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通常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3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同样设置为 2-3 年。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相关要求,2026 年研究生学制及学费具体标准详见《上海电机学院 2026 年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表中学费为暂定金额,最终费用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奖助体系:我校已构建起涵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等在内的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达 80%,国家助学金资助实现 100% 覆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若表现特别优异,可申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 万元 / 年(具体获奖名额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承担 “三助一辅” 岗位工作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上述奖助学金政策。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业水平条件考生须满足以下学业水平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已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按同等学力报考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②通过国家组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④不得跨专业报考;⑤初试成绩合格后,需加试 2 门专业课;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此类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需向研究生处邮寄以下材料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须满足上述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第③④⑤⑥条,同时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本科课程成绩单,且成绩单中至少包含相应专业本科阶段的 8 门专业课程成绩。此类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需向研究生处邮寄以下材料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上述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凡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复试资格审查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三)工程管理类专业报考附加条件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工程管理 [专业代码:125601] 和项目管理 [专业代码:125602]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代码:125604] 两个方向,报考人员也须符合上述两项附加条件。五、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或补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报名平台及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信息真实性: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招生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自动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供复核。报考资格核查: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责任: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办理补确认手续。具体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材料提交: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须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根据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费缴纳: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须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资格核查:考生在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若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准予参加考试;考生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均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六、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诚信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考试要求,诚信应考。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核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核科目为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核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考核科目为业务课(二)。所有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七、复试安排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凡在网上报名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复试资格审查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 2026 年 3 月另行公布。复试细则:复试相关的具体事宜,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学校将在 2026 年 3 月另行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八、录取规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明确公告,包括录取流程、录取标准及拟录取名单公布等相关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其他事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或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招生专业目录中 “拟招人数” 栏所列数字均为参考人数,实际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所有考生均须满足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确认自身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即使通过考试,我校也将不予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类型及所在单位名称)。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高水平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及项目式住企培养模式,积极拓展研究生联合企业培养基地,并根据实际培养需要,动态统筹校内外住宿资源,为研究生学习实践提供保障。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5-11-04 16: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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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 2025 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水准,完善研究生培养类型、学科规划及专业架构,保障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且高效开展,特制定本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一、资格审查(一)审查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08:30-12:00(二)审查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内大厦 2 号楼 706 室(三)审查材料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应届考生额外需出示学生证原件;非应届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①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② 若考生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需提交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 “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书面证明;③ 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有复试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开始前,通过线上渠道缴纳复试费用 100 元,具体缴费流程可关注后续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未参与资格审查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将视为无效,同时取消复试资格。二、复试录取工作(一)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标准依据教育部制定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考生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研究生院会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标准,具体内容可查阅《2025 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考生需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且被列入本院公布的复试准考名单的考生,方可参与复试。本院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准考名单已于 3 月 21 日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二)复试安排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思维以及英语水平,主要由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构成。其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工商管理专业且参与过提前批面试的考生,若达到本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无需参加本次复试,但仍需通过线上缴纳 100 元复试费。复试考核包含以下形式:(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伴随面试同步开展考核;(2)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安排:第 1 组(报考金融学、金融专业考生):2025 年 3 月 29 日 08:00-18:00,3 月 30 日 08:00-12:00;第 2 组(报考企业管理、MBA 专业考生):2025 年 3 月 29 日 08:00-18:00;第 3 组(报考 MBA 专业考生):2025 年 3 月 29 日 08:00-18:00,3 月 30 日 08:00-12:00;第 4 组(报考国际商务专业考生):2025 年 3 月 29 日 08:00-18:00,3 月 30 日 08:00-12:00;第 5 组(报考会计学、会计专业考生):2025 年 3 月 29 日 08:00-18:00,3 月 30 日 08:00-12:00;第 6 组(报考会计专业考生):2025 年 3 月 29 日 08:00-18:00,3 月 30 日 08:00-12:00。面试地点安排:第 1 组:北外国际大厦 306 室;第 2 组:北外国际大厦 310 室;第 3 组:北外国际大厦 327 室;第 4 组:北外国际大厦 318 室;第 5 组:北外国际大厦 322 室;第 6 组:北外国际大厦 326 室。候考地点安排:第 1 组:北外国际大厦 321 室;第 2 组:北外国际大厦 339 室;第 3 组:北外国际大厦 343 室;第 4 组:北外国际大厦 361 室;第 5 组:北外国际大厦 365 室;第 6 组:北外国际大厦 369 室。面试内容设定:报考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涵盖英语、相关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包含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2024 年 4 月 —2025 年 3 月期间的重大时事);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包括英语与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采用全英文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核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定。(三)成绩折算与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将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遵循择优录取原则进行。成绩折算方式(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2)总成绩计算方式:对于初试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总分 ÷5×50% + 复试成绩 ×50%;对于初试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总分 ÷3×50% + 复试成绩 ×50%。录取规则说明(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工商管理专业且参与提前批面试的考生,在满足本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与正常批复试考生统一按照 “初试总分 ÷3×50% + 复试成绩 ×50%” 的公式计算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所有复试考生中,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且不再参与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考生的招生名额单独核算,不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排序;(4)若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均相同,则该几名并列考生均不予以录取。未参加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三、信息发布与申诉途径考生可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与国际商学院网站(https://ibs.bfsu.edu.cn/),查询本院最新的复试方案、调剂方案以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为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方便考生反馈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本校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如下:国际商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8818121,010-88818052;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国际商学院2025 年 3 月 21 日附件:1、2025年复试考场规则2025-09-05 16: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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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各环节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与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总体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深度融合全国教育大会核心要求,秉持 “综合评估、优中选优” 的录取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强化工作纪律约束,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考生服务质量,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实现平稳高效推进。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一)校级统筹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校级领导小组”)作为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核心决策机构,依据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与规章制度,承担以下职责:统筹规划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整体布局与组织管理;制定学校层面复试录取相关政策与实施细则;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指导并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对重大事项进行最终决策。(二)校级执行机构研究生院在校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将复试录取政策转化为具体操作方案,包括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落地实施,同时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与规范性。(三)院级工作机构各学院需组建三类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院级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简称 “院级监督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简称 “院级思政考核小组”),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复试命题小组与若干面试小组。以上机构的组成与工作细则需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备案,涉及特殊情况的需报请校级领导小组审批。院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招生工作,制定本院招生管理办法(含导师评分标准与管理规则),组织实施复试考试与录取相关工作,对本院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与录取结果的合理性承担直接责任。院级监督小组:对本院复试工作的全流程进行监督,重点核查考核环节的公平性、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院级思政考核小组:在复试全过程中完成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具体工作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南财研字〔2020〕9 号)执行。复试命题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与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复试试题命制工作,确保试题质量与考核针对性。复试面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 5 名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 3 名),原则上指定 1 名教授担任组长,且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人员数量、职称结构需保持等效性,确保考核标准统一。线下复试专业:小组需包含至少 2 名英语水平突出的专业教师,负责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至少 1 名思政考核小组成员,与其他组员共同开展思政考核;配备至少 2 名秘书(主考秘书、候考秘书),主考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内容、整理考核材料,候考秘书负责场外考生联络与秩序维护。线上复试专业:小组同样需配备至少 2 名英语专业教师负责外语测试;至少 1 名思政考核小组成员,除参与思政考核外,还需承担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配备 2 名秘书,主考秘书负责记录、录音录像与材料整理,候考秘书负责与考生沟通、测试考生端设备。三、复试环节具体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思维、专业功底与综合素养,是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环节,亦是录取的必备前提,复试不合格者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一)复试对象确定学校严格参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与《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结合各学科(专业)的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学科特色及复试考核需求,划定并公布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与学术要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未参与复试者不予录取。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未达招生计划,学校将开放调剂通道接收调剂考生。调剂政策要求: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调剂基本规定,初试总分与单科成绩需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需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如经济学类仅可调剂至经济学类专业,管理学类仅可调剂至管理学类专业);初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我校初试含统考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对应科目为统考的考生;初试第三单元含数学统考科目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必须包含数学统考科目,且数学(一)可调剂至数学(二)或数学(三)专业,数学(二)可调剂至数学(三)专业;初试第三单元为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的专业,可接收初试为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的考生。此外,调剂考生外国语语种仅限英语,英语(一)可调剂至英语(二)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调剂考生的二外需为日语、法语或英语。专业学位硕士调剂有特殊限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 7 个专业学位硕士考生,仅可在符合条件的同类别专业间调剂,不可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可调入此类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生不可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可调入该专业。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的调剂考生,学校将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调剂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需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复试结束后,学校向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同样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二)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院需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同时核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标准可参考《南京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以下简称《复试考生须知》)。(三)复试时间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后逐步启动,具体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详见《复试考生须知》,各学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补充通知。(四)复试形式选择2025 年复试形式分为线下与线上两类:第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除外)采用线下复试;第一志愿非全日制专业(美术与书法除外)、所有调剂批次专业采用线上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一志愿与调剂志愿均采用线上复试;美术与书法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一志愿采用线下复试。线下复试的详细时间安排可查阅《复试考生须知》附件 2《南京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线下复试日程表》;线上复试的具体时间将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线上复试采用统一软件平台,具备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功能,并通过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强化考生身份核验,同时采取技术与管理措施防范作弊,尤其针对 AI 作弊风险制定专项防范方案,操作指南详见《复试考生须知》。(五)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18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复试内容分值构成如下表所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 6 个专业学位硕士需参加,满分 30 分,12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采用线下复试的专业(会计、旅游管理)以笔试形式进行,试卷满分 60 分,最终成绩按 “卷面成绩 / 2” 折算后计入;采用线上复试的专业,以 “随机抽题 + 面试小组提问 + 考生作答” 的形式开展。专业课测试:测试科目需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南京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执行,不得变更科目名称;命题范围不得超出网站公布的《南京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线下复试采用笔试形式,线上复试采用 “随机抽题 + 面试小组提问 + 考生作答” 形式。综合测试:各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设定测试内容,核心包含四大维度:一是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查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理论掌握程度、问题解决能力及学科发展潜力,通过 “随机抽题 + 提问作答” 考查;二是综合素质与能力,涵盖跨学科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精神、职业素养、人文素养等,通过面试小组提问考查;三是跨学科考生或特殊专业考生,需额外考查相关领域知识与能力;四是在职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重点考查工作实绩与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面试小组结合学科特点,通过 “提问作答” 或 “随机抽题 + 提问作答” 的形式,考查考生外语基础与口语表达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 2 门科目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两门均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复试实施要求面试过程需严格执行 “三随机” 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组建面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公平性。针对线下与线上两类复试形式,需统筹安排考生考核流程,保证面试小组组成、选拔标准的一致性,避免形式差异导致的不公平。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问题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各面试小组需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进行现场记录与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研究生院与各学院分别存档,以备核查。学校若对考生复试结果存在疑问,有权组织二次复试。(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考生的思政考核均在复试面试中完成,重点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状况、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对本院考生的思政考核结论承担主体责任,考核标准依据教育部文件与《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八)特殊考生政策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其复试安排按教育部相关专项政策执行。调剂考生的材料转寄与索取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四、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具体公式如下:(一)第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 +(复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总和 ÷ 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满分)×100×70% +(复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五、录取流程与要求学校研究生院依据教育部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思政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参考初试与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级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因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本人向学校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六、心理测试与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复试考生须知》。体格检查: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与《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七、监督机制与复议流程(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监督与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共同构成复试录取监督体系,通过现场巡查、录像抽查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杜绝舞弊现象。(三)复议制度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开通专门的投诉与申诉渠道,确保考生诉求能够及时受理。对经调查核实的投诉与申诉问题,由校级领导小组责成院级领导小组开展复议工作。(四)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存在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复试的情况,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任何环节的工作。(五)问题核查与处理校级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与录取结果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联系方式:纪检监察部门 025-86718705,研究生院 025-86718872。八、工作纪律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政策性强、纪律要求高,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查处违规行为:对复试中存在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原则、廉洁自律,杜绝徇私舞弊,对违纪人员将严肃追责。九、办法生效与实施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正式实施。2025-08-27 16: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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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考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现将南华大学报考点(代码:4310)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基本方式拟选择南华大学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需首先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同时满足招生单位及本考点发布的各项要求。报名流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操作: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最后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有效。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二)网上缴费时间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足额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费申请,未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三)网上确认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为网上确认时间段。所有选择南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均需在该时间段内按要求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手续。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无法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后续无法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南华大学报考点(4310)仅接收以下类型考生报名:南华大学(含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船山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不包含报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上述范围的考生,需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报考点报名。四、网上缴费具体要求所有选择南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确认无误后,须在网上预报名或正式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确认报考资格,其报名信息无效。关于报考费缴纳标准、退费条件及流程等详细要求,考生可查阅研招网网报公告栏中《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公告》。五、网上确认操作说明选择南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期间,按报考点要求准备并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及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具体的确认程序、材料清单及上传要求,考生需以南华大学研究生处(部)发布的《(4310)南华大学报考点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无法参加后续初试。六、报考特别提醒(一)账号安全管理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若因账号信息泄露导致个人利益受损,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名信息规范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且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个人报名信息中的非关键内容;若需更改报考点、招生单位等系统不允许直接修改的项目,需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再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三)报名信息核对责任考生需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若因以下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四)学历(学籍)校验提示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网上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五)通讯方式保障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真实准确且能正常使用,同时关闭信息屏蔽、拦截等设置 —— 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期间,各类重要通知将通过这些渠道发送。若考生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 “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 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若因通讯方式不准确、信息接收不顺畅导致错过重要通知,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要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在报名期间查阅湖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专项通知,确保符合报考流程。(七)残障考生报考提示残障考生在报考前,需先咨询目标招生单位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若需在考试中申请提供便利服务(如特殊考场、辅助工具等),需在报名期间向南华大学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所需便利服务的具体内容及理由。(八)特殊学历考生报考注意事项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完成学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仔细查阅目标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确认自身符合要求后再报名。若因不符合条件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政策与信息查阅要求考生需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详细查阅目标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南华大学报考点发布的各类公告,确保及时掌握报名、考试等环节的最新要求,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十)考试文具准备要求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不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携带符合规定的文具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文具需用透明文具袋包装,便于监考人员检查;必备文具包括:0.5mm 黑色字迹签字笔、2B 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工具(如直尺、圆规等,根据考试科目需求准备);若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需携带其他特殊用具(如计算器等),考生需按要求额外准备,未注明的不得擅自携带。2025-10-23 16: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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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教育部、民航局、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考生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学校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飞院发﹝2024﹞208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飞院发﹝2024﹞209号)文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院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学校纪委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三)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二级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当年招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进入复试小组),并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提出,并经研究生院同意。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二、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一)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公示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以及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等,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院招生官网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网址:http://grs.cafuc.edu.cn/zsgz/zsxx.htm)(二)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旁听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要根据复试安排,派监察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旁听监督,以便直接了解复试的工作程序、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复试工作积累经验。(三)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议制度。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公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的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咨询和监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相关部门在3日之内给予妥善答复。对于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应进一步组织复试。(四)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培训制度。学校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明确要求,确定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统一把握政策和复试尺度。三、复试的基本原则、资格、内容、方式(一)基本原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各二级学院复试的具体原则、方式和办法都应在这一总的原则之下确定。我校对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各专业的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复试考生人数。(二)复试资格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规定的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对我校一些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生源不够的学科,可从校外调剂,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调剂政策,具体参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执行。(三)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2.外语口语。3.专业课考试。4.综合情况面试(含思想品德、科研能力、既往学业、综合素质考察及心理测评等)。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笔试考试。6.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须组织思想品德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方式根据招生工作要求,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高效性,2025年我院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体育(0452)采取线下复试,其他各学科、专业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1.专业课考试原则上采取综合面试环节提问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5分钟。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时间≥5分钟。3.综合素质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时间≥10分钟。4.体育类同等学力的两门业务课加试线下笔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律采取远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整个复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四、复试工作的实施(一)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要求,学校提出研究生复试的方案及规范;相关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学科专业的要求,组织各研究方向导师组做好复试工作。(二)全校选用统一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远程复试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三)复试阶段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主要是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复试应充分运用身份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若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规定者不予复试。(四)专业课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环节提问方式,专业课科目要求与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复试专业课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的命制由二级学院组织,命题教师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各研究方向导师组组长商议并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确定,试题及其答案均系保密材料,涉密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专业课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侧重于考生科研能力、科研潜质的考核。试题在使用前由复试小组组长随机抽取。(五)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必须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六)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秘书应对面试全过程做好记录。面试需全程双机位录音录像。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要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面试前,由面试小组组长随机确定面试小组导师组组成成员,由面试小组秘书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面试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七)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由二级学院组织,成绩在规定期限内报研究生院。(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商管理(1251)思想品德考核须组织考生笔试,成绩须量化(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学科专业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时由复试小组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结合考生档案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等,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其他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O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如飞行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管制员、签派员等)参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25号)执行。五、复试的具体要求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严把招生质量关的关键。为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对研究生复试提出以下要求:(一)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复试的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规则和复试纪律、复试工作流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的责任,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复试质量,以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三)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双机位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字。(四)各二级学院对复试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由专人负责复试场搭建及平台管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于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包括在校生),应提前与考生联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正常参加复试。(五)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期间,如遇断电、网络中断、突发事件等情况导致复试中断或停止的,复试小组可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六、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可接受所有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的考生等)调剂应遵守国家调剂政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规定的具体要求。(二)调剂程序我校所有接受调剂的考生均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应遵照国家规定相关政策要求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七、录取(一)复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工商管理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思想品德考核(满分100分)×1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只要有一门科目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必须专项专用,不得挪用。(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思想品德考核(考试不及格小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个人档案不能调取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只要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八、复试考试费1.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九、其他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精神,应届和非应届考生可以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逾期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单位定向合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为准。十、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将于3月、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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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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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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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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