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2025-08-29 10:37:36 来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23 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发布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 “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研究生录取原则,结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实际情况,为统筹推进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与录取基本准则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注重全面评估考生,将品德表现置于优先位置,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核心内容与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强化复试管理流程,通过严格规范的措施,确保复试环节公平、安全且有序开展。


严格把控录取环节,坚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试成绩、思想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筛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分数线设定与加分政策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位于一类地区,在遵循教育部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与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标准,具体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保持一致)。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的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按照 “见小数即进位” 的规则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参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分数线参照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的复试分数线,需按照报考专业或门类,在满足教育部公布的单科要求基础上,总分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复试分数线,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该计划总分要求。


(二)加分项目规定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加分项执行。符合上述加分条件且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且需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复试。


三、参与复试的考生范围


一志愿考生:达到我校公布的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线上同分考生均纳入复试名单)。


依据教育部文件享受照顾政策,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部分专业的调剂复试考生。


四、复试实施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考生需前往我校现场参与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根据各学院的具体安排执行。


五、复试内容构成


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下午,具体安排及特殊情况处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需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 1,需打印并完整填写);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5 年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获取);往届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获取,申请方式详见附件 2);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考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党组织填写);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 4);


考生 CET-4、6 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报考 “定向” 类别的考生,还需出示工作单位同意其为该单位 “定向培养” 的公函(附件 5);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6);


单独考试考生需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考生需在 3 月 26 日前缴纳复试费 80 元,可扫描指定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支付(支持支付宝支付,二维码标注 “2025 硕士研究生复试费 喜糖 云瓣校园 YUNBAN CAMPUS”)。


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考生需自行留存底稿。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二)心理素质测试


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3 月 25 日 8:00 至 27 日 16:00 期间,登录心理测试网站


(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手机号码为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后进入测试板块,需完成所有测试项目方可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


(三)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上午 8:30-11:30,具体安排及特殊情况处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满分 15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可参考《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


(四)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与同等学力加试


2025 年 3 月 29 日下午至 31 日期间,安排综合面试与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安排及特殊情况处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其中包含 50 分的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与综合能力,以及外语能力等方面。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物流与工程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形式及分值由各学院在复试细则中公布,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历码为 3 或 4)的加试科目,参考我校《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2 小时,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在复试细则中公布。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加试不合格。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面试。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通过面谈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破格复试相关规定


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


七、生源调剂要求


根据 2025 年各专业生源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政治思想端正,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符合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满足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


我校调剂工作在相同学科门类内开展(考生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数字需一致),且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原则上仅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的调剂考生,原则上需为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


满足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具体调剂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中明确。


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完成报名、相关信息确认等操作。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我校将在 “调剂系统” 中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信息确认和待录取信息确认,待录取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说明情况。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灵活调整学校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考生需及时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我校的相关通知。调剂复试内容参照本办法执行,调剂复试时间安排、相关流程等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说明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学校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教育形式,结合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推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障同等教育质量。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二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录取流程与费用标准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4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结果。


对于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


对于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3×0.6 + 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


(二)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报考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将单独进行成绩排序,确定录取结果。


(三)体格检查安排


体格检查将在拟录取考生新生报到后开展,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四)不予录取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体格检查不合格;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五)录取责任与申诉


各学院对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承担责任,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需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


(六)档案与协议要求


拟录取为 “非定向” 类别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将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送至录取学院,否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 “定向” 类别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同样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与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审查批准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


(八)入学复查


录取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费用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2025 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查看我校财务处官网发布的收费公示表。在校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也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十、保留学籍政策说明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的考生将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推免生中的支教团考生外,原则上不允许其他考生申请保留学籍。若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申请保留学籍,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 7),并在 2025 年 5 月 30 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十一、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与各学院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要求,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一)信息查询渠道


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可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b.nuist.edu.cn/)


查询,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二)申诉流程


考生若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交书面具名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三)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321 办公室;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 219 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咨询电话:025-58731201;


电子邮箱:yzb@nuist.edu.cn;


各学院联系电话: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招生学院” 栏目查询。


十二、其他补充规定


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按学院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未经学校授权,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违反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

附件【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表.doc】已下载5768次

附件【附件2、如何申请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doc】已下载3664次

附件【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5206次

附件【附件4、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已下载5448次

附件【附件5、定向培养公函.docx】已下载1629次

附件【附件6.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4293次

附件【附件7、保留学籍申请表.doc】已下载15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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