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东北石油大学是一所伴随着大庆油田的发现而诞生的全国重点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管理专业,2001年获批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2年获批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批会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授权点,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项评估。
依托学校的石油石化学科优势和石油行业背景,我校MBA项目在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创新活动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和特色。在MBA办学过程中,秉承“用大庆精神育人,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的办学理念,逐渐凝炼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集中体现在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和石油石化行业特色两个方面。目前,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是大庆市唯一、黑龙江省省会城市外唯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MBA项目,也是我国最北方的MBA项目,同时,也是我校招生规模较大、联系石油石化行业和区域经济较紧密的专业硕士学位项目。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拟招收96人(最终以研究生部公布为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前获得本科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前获得专科学历);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9月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
学制3年,非全日制,最长不超过5年。
可在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方式中任选其一。
学费1.5万元/人/年,总学费4.5万元。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报名及录取流程
网上报名(10月15日-10月28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12月中下旬,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2月21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或俄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两个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
复试在我校进行,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简章由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解释,如有调整,以学校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东北石油大学:http://www.nepu.edu.cn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http://yjsb.nepu.edu.cn
咨询电话:0459-6503721
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http://jjglxy.nepu.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13351891826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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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区域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学术型专门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学术领域工作。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样满足上述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且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适配行业实践与社会发展需求。二、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及学制(一)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将在 2025 年 1088 名实际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进行浮动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后续将根据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分专业计划。(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培养质量底线,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就业方式对应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三)学制我校各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专业的学制信息详见《青海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根据目标专业查询对应学制要求。三、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国籍与政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招生专业目录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博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二)专业学位硕士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除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1)学习形式限制:均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基础要求:符合 “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健康要求)的规定。(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报考类别要求: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为考生现工作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后,须按要求提交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5)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需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执行。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三)推免生接收要求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条件、流程与时间安排,将另行制定专项文件,后续通过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四)特殊政策报考条件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在报名时按要求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仅面向以下专业招生: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 [125100]、旅游管理 [1254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五)免初试专项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第 1-3 条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录取流程: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四、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多专业报考;(2)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学历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3)需详细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影响报名资格。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及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推免生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我校遵循残疾人参加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为有需求的考生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诚信承诺与责任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内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未获同意者不得报考;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阅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与组织: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信息核对与修改限制: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信息错误等),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采集及身份验证,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资格符合性、政策享受条件有效性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 “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确保招生公平。六、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考试形式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及准考证为准,考生需严格按时间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不得入场。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要求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七、复试安排复试基本信息: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组织: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线上 / 线下)、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后续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复试进度:全部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获取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成绩要求,达到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身份证、准考证、人脸比对)、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复审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专项科目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 266 梵文(含 40% 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再次复试:若有必要(如考生成绩相近、考核结果存疑等),我校可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复试成绩依据。八、调剂安排调剂启动条件: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某专业的合格生源(达到复试分数线且通过复试)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校考生调剂。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我校不受理线下调剂。调剂信息查询:调剂工作启动后,考生可通过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调剂计划余额、调剂条件、调剂流程等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九、体检要求考生在被我校拟录取后,需按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重点核查考生诚信状况。诚信档案核查: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若考生存在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被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的,我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录取。复试阶段考核:复试期间,我校将组织专人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将通过 “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发函)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面谈或外调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后核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核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录取流程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检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开展全面录取检查,重点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如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合同无法签订等)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证书进行核验,未按时取得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新生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费用根据所分配公寓收费标准确定。我校面向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具体发放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招生咨询等活动。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青海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各招生学院官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指定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信息。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748通讯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马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邮政编码:810007联系电话:0971-8237294五、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规定为准。2025-09-29 1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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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1.2026年我校全日制博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202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202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若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未使用完,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统筹安排到考试招生等计划中。二、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2.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3.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6.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具有优秀的学业成绩、突出的科研潜质、强烈的学术抱负和较高的外语水平。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1.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原件和复印件;3.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6.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四、申请程序(一)报名1.报名平台:教育部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2.报名时间:9月18日起,推免生可在“推免系统”注册;9月22日9:00,请登录“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程序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3.报名确认: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二)复试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知识、学术兴趣、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复试具体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复试工作原则上于10月16日前完成。体检在拟录取之后,考生可以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三)录取与入学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2.学校对各学院待录取名单进行审核,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3.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6年6月中下旬寄达。5.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学费、学制、奖助与就业(一)学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公布。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公布。3.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推免生不招收非全日制或定向(在职)类别的研究生。(二)学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上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2.直博生学制5年。(三)奖助学金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硕士推免生、本科直博生提供了丰厚的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2.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设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学年奖学金两种类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本科直博生18000元,硕士推免生10000元,第一志愿录取硕士生4000元。研究生学年奖学金全员覆盖:依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0%)20000元/年,二等奖(≥90%)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15000元/年,二等奖(≤20%)8000元/年,三等奖(≥70%)4000元/年。3.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一定比例评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4. 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四)就业我校毕业研究生一直保持着社会需求旺、就业薪酬高的好形势,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在98%以上,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居省属高校第1名。六、培养所在校区录取在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部分新生(根据研究生导师团队和学科方向决定)培养所在校区:第一年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第二年开始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校区。七、其他1.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2.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规定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未发布,待发布后,若有变化,以全国管理规定为准。)八、咨询、申诉方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电话:0571-869191402025-09-16 1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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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北方大学、华北大学。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自建校以来总共培养38万余名优秀人才,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人民大学目前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4个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名单,在教育部历次学科评估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着力培养在中国式现代化伟业中堪当大任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共有66个学术学位专业、33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共拟招生约4300人,其中非全日制学生约1000人。学校坚持全面从严、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实际招生规模届时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最终确定。一、招生信息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可浏览:(一)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称“教育部研招网”;(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pgs.ruc.edu.cn,以下称“人大研招网”;(三)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二、考试形式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复试由中国人民大学自行组织。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水平且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论文1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3篇。(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通知。6.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详见所报考院系网站上公布的本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三)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报考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202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5年援藏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四、报名程序(一)推荐免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填报志愿、复试确认、复试缴费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2.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报考时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方向,均备注“仅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字样予以提示,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选择报考专用方向。(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9)除“强军计划”外,我校不接收在职军官(含警官)攻读硕士研究生。(10)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应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提前10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请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在参加复试时备用。六、考试程序(一)初试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准考证》上会作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说明。5.初试科目:请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查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6.初试成绩查询: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二)复试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差额的比例,以及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2.复试信息发布:我校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2025年3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同时登录所报考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所报考院系网站。4.复试内容: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招生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时须按所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6.在必要时,我校可再次组织复试。七、录取程序(一)拟录取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4.在被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将于2025年7月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二)学习及就业方式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人大研招网”。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学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八、培养校区、学习年限和住宿情况按照学校章程,我校办学地点包含中关村校区、通州校区以及苏州校区。国际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智慧治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地点在苏州校区。各专业基本学习年限详见“人大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对非全日制学生不提供宿舍。九、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院系网站上发布的招生简章。十、奖助办法我校通过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在“规章制度”下“培养制度”专栏查阅相关介绍和管理实施细则。十一、信息公示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阶段,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及时发布信息公示。十二、违规处理(一)报考纪律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考试纪律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其他(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二)2025年,我校哲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院、社会学院、人口与健康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等学院将结合实际采用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院系。(三)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四)若教育部在202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布。十四、联系方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pgs.ruc.edu.cn。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崇德东楼四层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515340。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各院系咨询电话可查询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2025-06-30 1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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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学校概况辽宁科技大学是省属本科高校,始建于1948年,时为鞍山新华中学专科部,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经教育部批准,2002年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建校76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五年,毕业生近2.8万人,25%在宝钢、鞍钢、五矿、中铁等央企就业,38%在建龙重工、沙钢、腾讯、格力等知名民企就业,60%在辽宁就业创业。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宝钢、河钢、鞍钢、中矿、五矿、包钢等国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面积约2763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8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训练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66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生“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3815人,其中,本科生20483人,全日制硕士生2997人,博士生233人,留学生102人。此外,另有非全日制研究生281人,函授生12485人。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三个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67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86项,科技经费6.34亿元。授权专利1604件,获评第二批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71项,其中,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学校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为冶金行业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钢铁冶金领域,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宝武、本钢等企业共建创新联盟、研发中心,助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在菱镁新材料领域,与辽宁菱镁产业基地和企业集群全面实施产学研合作,建立镁产业专业研究院4个,实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示范工程10余项,助力辽宁菱镁产业转型创新发展。在精细化工领域,学校科研团队研发的“耐高温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膜)”,作为“天问一号”和“嫦娥五号”的关键组件材料,与探测器一同飞上火星和月球,解决了国内在该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技术成果与奥克集团合作落地转化,列入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项目,总投资达4亿元。面向未来,辽宁科技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定不移朝着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辽科大贡献。报名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五、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得只接收推免生。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一)网上报名要求: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址:https://www.chsi.com.cn)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 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规定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1.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八、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九、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十、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初试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四、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一般只允许自带符合要求的常规文具(不含计算器)参加考试,参加第四单元专业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自带马克笔、水彩笔等,具体要求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组织进行。复试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以及有关照顾专业将根据情况单独划线。二、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及其他学术要求。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择优进行复试录取。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长与复试要求一致,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九、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调剂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录取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制、学费标准一、学制:我校学术学位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MBA全日制为2.5年)。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MBA为43000元/全程、国际商务学费标准待定、戏曲与曲艺学费标准待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8000元/年/生(法律为12000元/年/生、MBA为49000元/全程、国际商务学费标准待定、戏曲与曲艺学费标准待定)。奖助体系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置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分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6000元/年(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30%)。4.其他奖学金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具体资助办法详见学校相关文件)。其它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4.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联系方式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邮政编码:114051电话:0412-5929419 5929930网址:http://www.ustl.edu.cn/yjs/微信:“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电子信箱:lkdyzb@ustl.edu.cn联系人:成老师、王老师2025-08-22 0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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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始建于 1953 年 1 月,1992 年 12 月正式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学院,2020 年 9 月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作为中共江苏省委直接领导的党的领导干部培养院校,既是省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也是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同时承担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能,是区域内重要的智库机构。校(院)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 49 号,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 5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 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一、培养目标定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报考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兼具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划分硕士研究生按不同维度划分为以下类别,具体要求如下:(一)按学位类型划分学术学位: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校(院)需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专业学位:包含社会工作、公共管理两个领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采用非脱产学习模式,利用周末时间相对集中授课,校(院)不安排住宿;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校(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办理户口迁移与人事档案调转,毕业时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二)其他说明考生报考专业学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因报考与录取问题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纠纷,校(院)不承担相关责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2026 年校(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02 名,具体分配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4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 名(其中公共管理硕士 MPA 39 名、社会工作硕士 MSW 9 名)。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细信息,可查阅《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校(院)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最终招生规模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上线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校(院)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以下两项要求:①完成报考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本简章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通用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 “完成报考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两项要求);(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报名流程与要求(一)报考类别确认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报考类别,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选择 “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选择 “定向就业”。(二)报名阶段划分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1. 网上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平台;(2)报名操作:考生需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校(院)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志愿填报: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需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学习经历与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责任提醒: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相关问题,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2. 网上确认要求(1)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关注报考点公告;(2)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需求提交补充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交验以下材料:经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 8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学籍档案(网上确认后寄送至校(院)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六、入学考试安排(一)初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校(院)自行命题;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考试地点: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指定的考场,具体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二)复试复试原则: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成绩使用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加试要求: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①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在校(院)拟录取后组织,具体时间与要求届时通知。七、录取规则录取原则: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的原则,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资格审核: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材料提交:全日制学术学位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转入人事档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责任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校(院)不承担责任;后续通知: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与实施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发布。八、学制与学费标准(一)学制所有招生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二)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①社会工作硕士(MSW)15000 元 / 年;②公共管理硕士(MPA)18000 元 / 年。九、奖助体系设置(一)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9600 元,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 12000 元 / 年、8000 元 / 年、6000 元 / 年;其他奖励: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帮扶政策:校(院)开通 “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同时设置 “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与额外补助。(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级奖励。十、学习与生活条件(一)学习条件指导模式:实行导师 “一对一” 或 “多对一” 指导,结合小班化教学,确保培养质量;管理保障:配备专业辅导员与专职班主任,对研究生学习、生活进行全过程管理;资源支持:自习室资源充足,图书信息丰富,拥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提供印刷型与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保障服务。(二)生活条件住宿安排: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双人间宿舍,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及 WIFI;运动设施:网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运动中心等场所,向全体研究生免费开放。十一、其他注意事项辅导与资料说明:校(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考试试题,考生需通过正规渠道备考;通信信息填写:考生网报时需准确填写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6 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误投或遗失;信息查询渠道:校(院)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官方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考生需在报名、考试、复试等阶段随时关注最新通知;专业学位参考资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参考《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说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政策衔接: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校(院)将按新政策调整执行,并及时公布。2025-10-22 1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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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明确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一、招生学科专业2026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涵盖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体学科专业可参考“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在学科建设方面,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工商管理、审计、能源动力、知识产权等14个学科专业,获批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同时,学校拥有智能汽车、智能制造、智能仪器、智能会计等4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坚实学科支撑。招生专项与推免方面,学校仅在非全日制专业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点(125100工商管理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二、招生计划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192名,其中全日制1986名、非全日制206名。计划包含拟接收推免生202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18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生情况可查阅《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各学院及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为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的权利。三、报考条件(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用条件(不含特定专业学位)适用于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代码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00)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代码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00)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 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三)推荐免试生报考条件接收推荐免试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必须是经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无不及格科目),未受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毕业时能正常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 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具体详情可参考《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具体详情可参考《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上所有报考条件均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一)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二)报名程序报考学校的统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及网上确认程序由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具体信息可向当地招生报名考试点咨询。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1.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 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 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② 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⑤ 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 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通知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①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② 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 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五、考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六、初试考试科目初试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非统考科目的试题由学校自行命题,具体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目可查阅《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复试考试科目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目可查阅《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学制与学习方式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类管理。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具体规定,可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九、学费标准及住宿事宜(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 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含药学):7000元/生·年;药学(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2. 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年(不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工商管理硕士(MBA):13000元/生·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 会计硕士(MPAcc):26000元/生·年。2. 公共管理硕士(MPA):23000元/生·年。3. 知识产权硕士(MIP):30000元/生·年。4. 工商管理硕士(MBA):29000元/生·年。最终学费标准以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并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标准为准。(三)住宿事宜1. 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寝室住宿。3. 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学科专业归属,学校可安排其在花溪校区或两江校区住宿。十、奖助学金政策学校设有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包括:国家级奖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励: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访学助学金。社会奖学金:西南兵工研究生奖学金、胡亚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其他补助: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津贴、研究生临时补助。资助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多项绿色通道。具体资助对象、条件、金额等内容,可参考学校相关政策文件,最终执行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十一、毕业与就业1.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2. 就业方式: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毕业后根据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后需严格按协议规定回原定向单位就业。十二、咨询及申诉渠道(一)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3-68667302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二)申诉渠道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62563040。2025-10-09 15: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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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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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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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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