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寄送档案及确认定向培养单位的通知

2025-08-28 10:50:48 来源: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为保障后续录取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档案寄送、录取通知书通信信息确认及定向培养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通与关键信息确认


我校定于 4 月 25 日开放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打印调档函(特别提醒:本校拟录取考生无需打印调档函;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无需办理档案调动,切勿寄送个人档案)。


同时,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该系统内核对并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其中,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同步完成定向培养单位信息的确认工作。若上述信息存在变动,务必在 4 月 25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登录系统完成修改,逾期将影响后续材料寄送。


二、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合同签订


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纸质版定向合同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至考生预留地址,考生需妥善保管,待开学报到时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


三、党团关系转移说明


近期,部分考生及本科院校就党团关系转移、档案调动等问题进行咨询,现将相关流程统一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江苏省外考生:需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 “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党组织明确为 “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党委”(如 “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党委”),介绍信需在入学报到时现场递交。


江苏省内考生:实行网上转接,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搜索目标党组织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委员会”(如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委员会”),系统将自动生成转接路径,按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需携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完整团员档案材料,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至转入学院。


已使用 “智慧团建” 系统的团员,需联系原就读学校团组织,由原团组织与本人共同登录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南京林业大学对应学院的新生团支部。


四、档案寄送相关信息


档案寄送地址仅适用于应届生就业信息填报(往届生档案调动工作将于 8 月启动),具体信息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 159 号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老图书馆 310 室)


邮编:210037


收件联系人:施老师


收件电话:025-85427772


咨询联系人:顾老师


咨询电话:025-85427772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咨询电话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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