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安排
2025-08-28 10:31:22
来源: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即将迎来202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现将相关安排予以说明。
一、答辩时间
2025年6月7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学生们需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不得迟到。
二、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设在安徽财经大学蚌埠东校区的广学楼一、二、六楼。具体教室安排稍后会另行通知,参加答辩的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通知,确保知晓自己所在的具体答辩教室。
三、参与人员
此次答辩会的参与人员包括需要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以及他们的指导老师。学生们要带着精心准备的论文和相关资料,以最好的状态迎接答辩。指导老师们则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的答辩表现进行公正的评价和指导。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在2025年5月23日发布了这一答辩安排,希望所有参与人员都能充分准备,确保答辩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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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BA方向)金融管理招生简章一、项目简介山东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BA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领导才能的优秀管理人才,为推动中国企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重要贡献。该项目自1999年成立以来,始终紧跟时代潮流,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该项目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企业实地考察、案例分析和团队合作等方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此外,该项目还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资源。该项目师资力量由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教师组成,他们不仅在学术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教学指导。该项目凭借其优秀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经验,为学生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工商管理体系,助力学生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二、招生概况山东大学MBA/E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招生培养工作,目前金融管理方向在济南中心校区。项目类型:工商管理硕士(MBA)授课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含金融管理方向)(一)招生计划我校MB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2025年(金融管理方向)预计招收50人。注: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公布人数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二)学位学历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并成绩合格,完成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三、MBA报考条件及流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获得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如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全国联考考试内容及报名网站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联考形式为全国统一笔试。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请参考由教育部指定的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联考报名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联考报名时间一般在9月份预报名,10月份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五、录取安排(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要求,我校综合考核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二)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三)非全日制学生的户口和档案不转入山东大学。具体安排以当年入学通知为准。(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六、住宿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七、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一)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为准。八、联系方式(一)招生咨询电话济南校本部:孔老师0531-88362168(金融管理)(二)官方网站:http://www.mba.sdu.edu.cn(三)官方微信公众号:sddx-mba2025-04-18 1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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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习指南2025年9月4日发布的本指南,旨在为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清晰梳理入学后的学习相关流程与安排,助力新生顺利开启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一、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2025 级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8日启动报到程序,后续的入学教育、网上注册、师生互选、网上培养计划制定以及网上在线选课等工作,均由各学院统筹组织实施。(一)网上注册操作步骤新生需先访问研究生院官方主页,在主页中找到 “管理信息系统” 入口,选择 “学生” 类别登录。登录时,用户名即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设定为八位出生日期,例如学号 “125101010001” 对应的初始密码为 “20000302”。成功登录后,务必第一时间修改个人密码,保障账号安全。完成密码修改后,点击 “培养管理信息” 菜单,选择 “学期注册信息管理” 选项,仔细准确地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无遗漏、无错误,填写完毕后点击 “提交” 按钮,完成信息注册流程。随后,进入 “个人基本信息管理” 板块,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完善与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师生互选相关事宜师生互选工作的具体开展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决定,相关安排会由各学院单独通知到每位新生。新生在确定好自己的指导导师后,需在管理系统内完成导师选择操作,具体路径为:进入 “个人基本信息管理”,依次点击 “学业 / 其它”“指导教师”“设定”,完成导师信息录入后,点击 “保存” 按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导师信息后,新生才能在管理系统里提交个人培养计划。(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流程9月7日至 9月21日期间,各学院会集中组织在线入学教育、师生互选、网上培养计划制定以及网上选课等工作。其中,网上选课系统的开放时间为 9 月 14 日 8:00 至 9月30日 17:00,自 9月22日起,新生需按照课表安排开始上课。新生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需在导师的专业指导下,严格依据所属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完成培养计划制定后,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且需经导师在系统内审核通过方可生效。系统操作具体步骤如下:点击 “培养管理”,选择 “培养计划信息管理”,进入培养计划选课界面后,依据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挑选符合要求的课程加入培养计划,先点击 “保存” 按钮。只有当所选课程的学分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后,才能点击 “提交” 按钮提交培养计划。提交成功后,若系统显示提交状态为 “已完成”,则表明培养计划制定成功。培养计划提交后将无法直接修改,若确有修改需求,需先提出申请,经导师撤销审核,并由学院教务员在后台撤销提交后,方可进行修改。此外,在点击 “保存” 按钮后,新生即可开展选课操作,若在选课过程中遇到课程时间冲突,或某门选定课程因特殊原因不开课的情况,可及时与导师沟通协商,更换其他合适的课程。培养计划提交后,新生可进入 “培养计划信息查询” 页面,随时查看个人培养计划的详细内容。各专业培养计划中关于学分的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在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总”(https://gs.njust.edu.cn/5e/55/c4534a351829/page.psp)中查询。(四)网上选课操作指南在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后,新生需结合本学期的课表情况,进行网上选课。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 “培养” 模块,选择 “课务管理” 模块,再点击 “课程网上选课管理”,根据自身所在校区,选择 “校本部” 或 “江阴校区”,之后查询课表并进行选课。在 “班级名称” 栏目中,筛选出培养计划内包含的课程,点击 “选择上课班级”,确定所选课程的具体班级。选课完成后,新生可在 “课务管理” 栏目中,点击 “学期课表信息查询” 菜单,查看本人本学期的选课课表,并严格按照课表时间按时上课。同时,在 “课务管理” 栏目中,点击 “开课目录信息查询”,可了解本学期各学院的开课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各学院的课程会区分校本部和江阴校区开设,新生需参考 “班级名称” 确认课程所属校区,避免选错。(五)其他重要培养环节专业实践、开题报告、科研实践、学位论文等其他研究生培养环节,新生需严格按照相关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确保各环节顺利完成。二、2025 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安排说明关于 2025 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具体安排,新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阅《2025 级研究生选课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获取详细信息。三、研究生培养常见问题及解答1、研究生选课课程冲突如何处理?(1)若学校统一安排的政治课与其他课程出现时间冲突,新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 “网上办事” 板块,选择 “选课调班申请管理” 提交调班申请,自主选择合适的班级上课,申请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在后台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仅政治课可申请调班,其他课程若发生冲突,需新生自行退选冲突课程后,重新选择其他班级的该课程。(2)若两门专业课之间存在时间冲突,新生可先选择其中一门课程学习,另一门课程可安排在第二年学习;也可选择改选其他与这两门课程不冲突的专业课。2、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未找到如何处理?当遇到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无法找到的情况,新生应及时联系该课程的开课学院,确认该课程本学期是否正常开课。若因选课人数较少,导致该课程无法开课,建议新生改选其他本学期正常开课的课程。3、培养计划提交后如何修改?若培养计划已提交且经过导师审核,新生如需修改培养计划,需先向导师提出修改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若处于系统培养计划开放阶段,由导师在系统中撤销审核,新生即可在系统内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需请导师重新审核;若处于系统培养计划修改未开放阶段,新生需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修改申请,待导师审核通过后,联系学院教务老师进行修改。此外,已经取得成绩的课程,不得在培养计划中删除。4、研究生如何补考、重修课程?若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不及格,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补考;若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需进行课程重修,新生需在系统中提交重修申请,待申请审核通过后,重新进行选课并参加该课程的学习。5、如何在培养计划中增加《实验室准入教育》或者《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艺术素养》等综合素养选修课程?新生若需在系统中的培养计划里添加《实验室准入教育》《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艺术素养》等综合素养选修课程,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培养计划管理页面,点击页面右上方的 “添加” 按钮,在搜索栏中输入相应课程名称,找到课程后进行添加即可。6、其它课程问题可咨询哪些部门?若新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课程相关问题,其中公共课程(数学、政治、英语)问题以及教室使用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专业课程相关问题,可咨询该课程的开课学院。同时,新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ust.edu.cn)发布的日常通知,以及各学院建立的联系群,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研究生院设有多个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25-84315256,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25-84303162,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25-84315496,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25-84315274。机械工程学院可联系成老师,电话 025-84315928;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可联系张老师,电话 025-84315378;化工学院可联系王老师,电话 025-84303137;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可联系李老师,电话 025-84315431;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可联系薛老师,电话 025-84315960。经济管理学院中,全日制硕士相关问题可联系陈老师,电话 025-84315665;非全日制和 MPAcc 相关问题可联系徐老师,电话 025-8431555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可联系严老师,电话 025-84315989;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可联系赵老师,电话 025-84315266;自动化学院可联系李老师,电话 025-84318726;物理学院可联系肖老师,电话 025-84315133;外国语学院可联系李老师,电话 025-84303103。公共事务学院中,全日制研究生相关问题可联系王老师,电话 025-84318189;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问题可联系蒋老师,电话 025-8431456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联系蒋老师,电话 025-84314985;知识产权学院可联系朱老师,电话 025-84303389;瞬态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可联系马老师,电话 025-84315646;体育部可联系王老师,电话 025-84315196;马克思主义学院可联系华老师,电话 025-84315976。中法工程师学院可联系王老师,电话 025-84303145;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可联系谭老师,电话 0510-82182215;微电子学院可联系钟老师,电话 025-84315317;智能制造学院可联系胡老师,电话 0510-82182399;新能源学院可联系常老师,电话 0510-82181220。数学与统计学院可联系田老师,电话 025-84315601;安全工程学院可联系张老师,电话 025-84315830;国际教育学院可联系王老师,电话 025-84303135。2025-09-10 15: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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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1.为保障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录复试环节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科学的人才选拔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相关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2.组织机构方面,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同时设立复试专家组和资格审查组,具体落实复试考核与考生资格审核工作。3.在复试资格要求上,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复试名单将依据学校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招生计划确定,并在学院官网公示。4.复试安排上,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计划于3月30日—4月18日期间分批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复试形式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等多个环节。5.复试内容主要涵盖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专业课笔试按《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面试将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与表达能力。6.关于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复试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7.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8.复试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对在复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9.本院提醒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工作。10.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所有。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2025-08-26 15: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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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 | 我院成功举办第二十二届中国信息资源管理论坛暨第二届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高峰论坛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18 日,第二届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高峰论坛暨第二十二届中国信息资源管理论坛在四川大学顺利召开。本次论坛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评议组指导,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联合主办,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成员全力支持。来自国内 87 家信息资源管理领域学界、业界单位的 200 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该领域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为学科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一、论坛基本概况(一)论坛主题本次论坛以 “面向‘十五五’的信息资源管理变革与创新” 为核心主题,聚焦新时代国家战略背景下信息资源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前瞻性。(二)举办背景中国信息资源管理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发起,此前已成功举办 21 届,成为我国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高端交流平台。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于 2023 年正式成立,四川大学作为发起单位之一,全程参与并见证了联盟推动学科内涵建设的重要过程。二、开幕式环节亮点纷呈(一)出席嘉宾及主持人员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韩芳教授,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监事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马费成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陈传夫教授,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夏志强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致辞。四川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姚乐野教授担任开幕式主持人。(二)嘉宾致辞核心内容韩芳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四川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科拥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学科扎根西部、面向全国,始终以服务国家及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在我国信息资源管理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本次论坛聚焦学科发展机遇与挑战,探索 “十五五” 时期创新方向与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前瞻价值,期待以论坛为纽带,加强与全国兄弟院校的合作,共同为构建中国特色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马费成教授指出,在 “十四五” 规划实施背景下,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应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中发挥更大效能。构建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需注重继承与创新,突出原创性、时代性、民族性,兼顾系统性与专业性。他强调,要以学科体系为基础聚焦中国问题,以学术体系为载体推动中国理论创新,以话语体系为桥梁传播中国价值、走向世界。陈传夫教授结合 “十四五” 收官与 “十五五” 开启的关键节点,提出三点学科发展思考:(1)精准把握 “十五五” 时期核心使命,充分彰显学科价值;(2)构建中国特色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发挥我国信息资源优势并迈向国际;(3)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信息化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夏志强院长详细介绍了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科的发展历程,以及在本硕博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表示,未来学院将围绕国家战略推进学科建设,聚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和学科创新变革,探索中国特色信息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路径。三、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扩容仪式顺利举行(一)仪式流程联盟扩容仪式由联盟发起单位代表、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刘越男院长致辞。上一届轮值主席、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杨瑞仙院长宣读了联盟第三批 21 家扩容单位名单。国务院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评议组的陈传夫教授、孙建军教授、张斌教授、李月琳教授为扩容单位代表授牌。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袁莉教授担任仪式主持人。(二)仪式意义此次联盟扩容进一步壮大了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力量,为学科交流合作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助力推动全国信息资源管理学科的协同发展。四、大会主旨报告聚焦学科创新发展(一)报告嘉宾及主题在大会主旨报告阶段,多位知名教授围绕 “十五五” 时期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发展展开深入分享:南京大学人文社科大数据研究院院长孙建军教授,主题为 “‘十五五’时期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创新发展思考”;南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柯平教授,主题为 “蓝图与智慧:关于‘十五五’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发展规划的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长张斌教授,主题为 “数字时代档案价值的新思考”;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金波教授,主题为 “人工智能助推档案数据治理现代化”;南京农业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黄水清教授,主题为 “DeepSeek 范式下的计算人文研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校长李泽锋教授,主题为 “重构叙事,激活价值:信息资源管理驱动下的文化遗产未来图景”;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王晓光教授,主题为 “AI 泛在环境下信息资源管理学科研究与教学的发展思考”;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裴雷教授,主题为 “从‘小特精’到‘真精锐’:教育强国背景下的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规划与展望 —— 以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为例”。(二)主持人员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李纲教授、南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院长李月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院长刘越男教授、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马海群教授、山东理工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曹树金教授、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张洋教授、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马捷教授分别担任主旨报告环节主持人。五、平行活动丰富多元,助力学术深度交流(一)学科发展圆桌会下午的学科发展圆桌会以 “‘十五五’文化强国建设中的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发展” 为议题,马费成、孙建军、张斌、柯平、姚乐野、李纲、陈力、李月琳等 23 位信息资源管理领域资深专家学者,围绕学科定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四川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发展指明方向,也为学科在国家文化强国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宝贵思路。(二)三个平行分论坛分论坛一:聚焦 “中国特色信息资源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前瞻”,上半场由南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樊振佳教授主持,《中国图书馆学报》常务副主编吴澍时、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臧国全教授等专家共同讨论;下半场由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毛太田教授主持,《图书馆杂志》常务副主编曲蕴、辽宁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院长赵彦昌教授等展开互动交流。分论坛二:以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信息资源管理新使命” 为主题,上半场由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申静教授主持,《图书情报工作》编辑部主任杜杏叶、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马海群教授等与在场师生互动交流;下半场由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琳教授主持,《现代情报》执行主编马卓、河北大学管理学院金胜勇教授等参与讨论。分论坛三:围绕 “信息资源管理变革的技术赋能与范式创新” 展开,上半场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系主任秦春秀教授主持,《情报理论与实践》主编王忠军、山东理工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曹树金教授等进行对谈;下半场由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黄体杨副院长主持,《图书馆建设》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陈丽丽担任对谈人,与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蔚海燕副教授、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峰教授互动交流。(三)期刊交流互动会10 月 17 日晚,期刊交流互动会如期举办。来自《中国图书馆学报》《情报理论与实践》《图书情报工作》《图书馆杂志》《图书馆建设》《Data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北科技图苑》等多家期刊的编辑,围绕期刊选题方向及青年学者写作中的常见问题展开学术研讨,并与在场青年学者进行互动交流,为青年学者的学术写作提供了针对性指导。六、闭幕式圆满落幕,交接仪式顺利完成论坛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闫慧教授主持。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王彬在闭幕式上致辞,总结了本次论坛的成果与意义。下一届论坛主办方、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王晓光教授发言,并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袁莉教授进行了简洁友好的论坛交接仪式。至此,第二届信息资源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高峰论坛暨第二十二届中国信息资源管理论坛圆满结束。2025-11-03 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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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5年秋季本科生国家励志学金、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学院严格落实 2025 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本次评选主要参照三份核心文件,分别为《川北医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北医发 [2025] 129 号》《川北医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川北医发 [2025] 127 号)》以及《管理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保障评选工作的规范性与公正性,管理学院按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了此次评审各环节工作。二、评审流程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评审严格遵循以下三步流程:1.学生自主申请(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材料,作为评审工作的起始环节。2.年级评议小组评议(1)年级层面组建专门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提出初步意见。3.院系评审小组复核(1)管理学院评审小组在年级评议基础上,对申请材料及初步意见进行全面复核,最终确定拟推荐名单。三、公示内容及异议反馈1.公示内容(1)经上述评审流程后,管理学院现对 2025 年秋季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2)拟推荐名单详细内容分别见于对应公示文件(原附件 1:管理学院 2025 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原附件 2:管理学院 2025 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2.异议反馈(1)若对公示的拟推荐名单存在异议,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2)反馈截止时间为 10 月 16 日晚 12 点,反馈时需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反映。四、公示发布信息本公示由管理学院发布,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截至公示发布后,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文件已被下载 8 次,原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文件已被下载 9 次。2025-11-03 16: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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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固铨档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激励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学专业本科学生勤奋向学、积极进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上海固铨档案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特在我校捐资设立 “固铨档案奖、助学金”。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 2025 年该奖、助学金的评选事宜,正式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范围本次评选面向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学专业,拥有全日制学籍的 2022 级、2023 级、2024 级本科学生。二、评选核心条件1.思想素养方面(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条文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3)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主动关心集体,团结身边同学,无不良生活嗜好。2.学业与能力方面(1)真心热爱档案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违法违纪等情况。(2)在职业技能提升、社会实践参与、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在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3.专项申请要求(1)单项奖学金申请者,需在某一特定领域有显著突出表现,且需在申请表中重点说明,例如科研成果优异、践行见义勇为行为、学业成绩进步幅度明显等。(2)助学金申请者,须为 2024-2025 学年经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三、奖励资助标准与名额设置1.固铨档案综合奖学金(1)一等奖:每人 2000 元,每个年级的获奖名额按本年级总人数的前 5% 计算,计算结果向上取整。(2)二等奖:每人 1200 元,每个年级的获奖名额按本年级总人数的前 15% 计算,计算结果向上取整。(3)三等奖:每人 600 元,每个年级的获奖名额按本年级总人数的前 25% 计算,计算结果向上取整。2.固铨档案单项奖学金每人 500 元,每个年级设置若干名额,不设固定数量限制。3.固铨档案助学金每人 600 元,每个年级设置若干名额,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及资助需求统筹安排。四、评选工作时间规划10 月 18 日之前:学生本人完成申请手续,填写相关材料后提交至班级,由班级统一汇总。10 月 19 日 - 10 月 21 日:班级组织开展初步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班内公示且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10 月 22 日 - 10 月 24 日: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组织开展正式评审工作。10 月 24 日之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所有材料上报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及捐赠单位。五、所需提交申请材料《2025 年上海师范大学固铨档案奖助学金申请表》(具体表格参考对应附件类型)。《2025 年上海师范大学固铨档案奖助学金评分明细表》。《2025 年上海师范大学固铨档案奖、助学金申请学生简明情况汇总表》。学生本人上一学年的系统成绩单打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仅助学金申请者需提供)。竞赛科研评分、专业实践评分、综合素质评分中各项得分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发表期刊论文、实习证明、荣誉证书等。六、注意事项说明学生提交的评选材料必须严格遵循通知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信、格式规范合规。若出现材料逾期上报、信息填写不全、信息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影响评选申报的,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本次评选工作须严格坚守评选标准,严守工作规范,确保评选质量;参与评选工作的相关人员须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评选过程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涉事学生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责任。本次设立的各项奖、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获取,学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1-03 17:28:07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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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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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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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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