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依据学校的相关部署,现将 2024-2025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期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安排告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全体授课教师及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学期注册事宜
依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研究生在每学期报到之后,必须按时完成学期注册。各学院需通知本院所有研究生,务必在 3 月 15 日之前登录江苏科技大学信息门户,完成本学期的电子注册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2024-2025 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即附件 1)。
在研究生电子注册期间,若遇到学费缴纳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财务部门咨询电话:84401059;若出现信息门户登录及密码相关的疑问,可联系信息办,咨询电话为 84401044 或 84402122;若有学费缓交的需求,可向研工部咨询,电话是 84499501,也可联系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班主任;若发现学籍信息存在问题,可拨打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电话:84445705。
二、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1. 课程教学开展计划
(1)本学期研究生所有课程的线下教学工作,将于 2 月 17 日(也就是第 1 周周一)正式全面启动,所有课程都要严格依照既定课表进行授课。
(2)非全日制研究生,对于未开设周末班的课程,可申请开通线上课堂参与同步学习。各学院需对相关申请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在 2 月 17 日之前填写附件 2 报送至培养办,由培养办统一提交给信息办,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申请。为保障未返校研究生能够顺利进行线上同步听课,任课教师在授课时,必须使用教室配备的电脑,并同时开启讲台上的麦克风。
2. 教学秩序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各学院分管领导需组织相关人员,在本学期第 1-2 周对本院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展开检查。检查过程中,需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的 “培养工作 - 资料下载 - 教学区” 栏目中获取)。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在 3 月 5 日之前,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此外,研究生院也将安排人员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研究生成绩管理相关安排
1. 成绩登记工作
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在 2 月 1 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的提交工作,一旦超过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录入功能。各学院需在 3 月 30 日之前,汇总并上交本院的课程成绩登记表,同时做好本院研究生教学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 课程重修与补修安排
各学院需通知 2022 级、2023 级以及往届尚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依据个人制定的培养计划,仔细核查自身课程学习状况,其中包括课程结构、所获学分等方面。对于课程学习不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必须及时办理重修或补修手续。
需要进行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可在 2 月 14 日至 2 月 17 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系统办理重修申请。若无法通过系统正常申请重修,可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 3)。其中,专业课的重修申请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办理;公共课的重修申请,需由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后,在 2 月 17 日之前提交至培养办。需要进行课程补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期选课系统开放期间,及时完成选课操作。
3. 课程补考与缓考工作
各学院需在开学后的 2 周内(即 2 月 17 日至 3 月 2 日),完成上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中需要补考的学生,以及上一学期申请缓考且审核通过的研究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工作(具体的考试安排及考生名单将另行通知)。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配合相关安排,将本通知内容准确传达给所有研究生及研究生任课教师,并安排专人积极协作,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过程中的协调与辅助工作,确保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够高质量、有序地推进。
附件
2024-2025(春)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开通线上直播统计表.xlsx
研究生院
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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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级硕士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一、政审表除我校应届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位学生)外,其余拟录取硕士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即政审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于2025年6月前将《政审表》邮寄至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更新“政审表接收登记”状态。已经邮寄政审表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政审表接收状态,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二、定向就业协议书1.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即定向就业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及时将《定向就业协议书》邮寄至研招办。2.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研招网“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签订就业协议。将纸质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邮寄至研招办。三、关于调档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全日制定向”的非在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请准确填写“寄档标签”中的各项信息,并将“寄档标签”粘贴在档案袋的外面,在拟录取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方式或EMS邮寄人事档案。如档案所在单位要求使用纸质版调档函,考生可联系拟录取院系邮寄纸质调档函。请勿将政审表放进档案袋内。各院系联系方式和调档函下载链接如下: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512/c1392a207030/page.htm2.档案在我校的应届生、在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调档。拟录取为“定向”的在职考生不调档。档案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寄达的,之后将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学发〔2022〕35号)】,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单位)。3.请勿将政审表放进档案袋内。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市内转入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市外转入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中科院及其所属机构,外省、市单位,部队、银行系统、国家金融监管系统、证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转接:(1)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含已对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党组织、中央直属企业党组织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同),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党员本人提供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信息应准确详实,不得有缺失,党费交至月份为介绍信开具当月。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介绍信交至各学院党组织。各学院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平台发起市外转入【线下转接】操作,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审批通过后,再由学院党组织完成党组织关系接收。组织关系转入全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各学院党组织方可填写介绍信回执并加盖公章,再交由党员本人交回原所在党组织。3..各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名称、编码及介绍信抬头及目标党组织名称请见通知附件(官网通知链接: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529/c1392a207579/page.htm), 党员本人可根据录取情况,将党支部名称及编码提供给原所在党组织,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特别注意:(1)2025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无需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 党员材料已并入人事(学籍)档案的,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党员材料单独成档的,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辅导员处,请勿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请勿将介绍信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可联系党委组织部:010-64434910。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般为9月),将根据班级情况成立团支部,新生在团支部成立后方可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办理。具体事宜请在报到后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若毕业院校要求9月份前转接,可先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移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具体转接方式及流程请按毕业院校要求,9月份前我校暂不接收新生线上团组织关系】六、户口迁移1.户口迁移条件及流程(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转移户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无法迁移户口。(2)户口迁移线下提交材料,请新生入学后将纸质版户口迁移材料原件提交至院系辅导员,由学校统一报公安机关审批。(3)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4)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限制迁移户口),不等于北京常住户口,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毕业后必须迁出。(5)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后,除退学外在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2.户口迁移注意事项(1)户籍为北京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2)户籍在京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3)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须与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填写至具体市或县,不能只写到省一级(直辖市除外)。户口迁移证原件需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含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迁出地派出所公章)。集体户落户当年不受有效期限制,故《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如若超期无需延期。(4)新生的落户工作需要经过教育部、公安部审批,落户周长约为10个月,在此之间无法办理更新或补办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大家妥善保管证件,如需更新证件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5)户籍相关问题咨询可发送邮件至huji@mail.buct.edu.cn。七、体检和住宿1.我校将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2.学校统筹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分别在朝阳校区、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住宿,其中,朝阳校区和海淀校区为五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20元/(生*学年),昌平校区为四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具体入住校区详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安排住宿。八、注意事项1.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2. 请使用顺丰、邮政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3.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邮寄后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2025-08-06 1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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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硕士调剂生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一志愿及前期调剂录取结果,我校尚有少量专业需要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20日9:00—4月21日9:00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二、调剂复试安排采用线下复试形式,本轮复试时间预计在4月23日左右,请提前安排行程。三、调剂专业方向非临床专业缺额情况临床专业缺额情况四、调剂流程(一)本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对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由招生学院/学科具体通知,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及时关注并按时参加复试。(二)我校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对待录取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三)复试、录取相关程序及工作要求,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公告要求。五、其他说明(一)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二)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本人联系电话通畅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2025-08-01 1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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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审计大学报考点(3233)网报公告一、报考点基础信息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南京审计大学作为指定报考点,其基础信息如下:报考点代码:3233报考点名称:南京审计大学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报考南京审计大学,且网上报名时选择南京审计大学(报考点代码 3233)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届考生:本科就读学校位于南京地区,且需提供学生证作为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地区(需提供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注册在南京地区(需提供 2025 年 7 月至 9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作为材料)。(一)报考点选择补充说明除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报考南京审计大学的考生需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应届考生:应选择本科在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三、网上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与平台报名阶段划分:(1)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2)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信息修改权限: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逾期将无法补报,已填报的信息也不能再修改。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二)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校验流程: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自查建议: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与学历(学籍)信息一致。特殊情况材料要求:(1)自学考试本科生:若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2)国(境)外学历考生:若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三)报名考试费缴纳选择江苏省内报考点(含南京审计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缴费申请。四、网上确认安排(一)确认核心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南京审计大学报考点的要求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按规定提交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及时关注本人材料的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二)确认时间节点确认准备:2025 年 11 月 1 日前,考生需登录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关于网上确认的公告信息,了解网上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提前做好确认准备工作。正式确认时间:2025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5 日,具体时间要求如下:(1)考生初次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中午 12:00。(2)考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晚 17:00(注: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必须在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前有初次提交材料的记录,否则无法补充)。提交建议: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且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而影响确认,建议考生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 17:00 前提交审核材料,预留充足的补充修改时间。(三)确认后审查与后果信息审查:网上确认信息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其参加考试。未通过校验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我校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逾期后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五、准考证打印说明打印时间:考生需及时关注研招网发布的相关公告,通常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要求:(1)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2)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否则准考证无效。保管建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使用准考证,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避免遗失或损坏。六、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清单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基础身份与学历材料:(1)网上报名号。(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信息页及注册章页;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户籍相关材料(仅限户口在南京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含户主页及本人页);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个人单页,且单页上须有单位盖章。工作相关材料(仅限工作单位在南京的往届考生):需提供 2025 年 7 月至 9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待获取材料(仅限特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学历(学籍)校验补充材料:(1)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应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补充材料(仅限国(境)外求学考生):(1)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出具在读证明。七、特别提醒事项报名考试费标准与退费说明:依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文件规定(文件编号: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需按每生 120 元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已完成报名交费但未参加考试的情况,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报名前政策研读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省级教育考试院、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避免因政策不了解导致报名失误。报名信息有效性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需仔细核对信息后再确认。信息填报责任: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或错填,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无法录取,或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所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准考证提醒关注:考生需重点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标注的提醒说明,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与我校报考点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5-58313060,025-58318146),按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考试工具限制: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均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考生无需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2025-10-22 1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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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调档、思政考核及通知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就后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结果按照有关规定,我校须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检、审查,录检和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方为我校2025年录取的研究生。二、户口迁移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拟录取在职考生,不迁户口。2.拟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由本人联系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地址:兰州市城关东校区学生8号公寓东侧;联系电话:0931-8912161)。在学期间如有迁移户口需求请咨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具体流程可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bwb.lzu.edu.cn/htmlfile/read/article_463.shtml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①《户口迁移证》原件(用铅笔在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院);④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另:入学后,保卫处将统一安排采集新生电子图像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党团组织关系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除外)的拟录取考生,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定向工作单位,不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其党组织关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转至学校。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省内外党组织,从系统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至“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不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为“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报到时及时交至学院党委。团组织关系转移在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另行通知安排统一进行。四、通信地址变更(一)调档函打印我校2025年调档函为电子调档函。硕士拟录取考生可于5月25日后(博士拟录取考生预计于6月10日后)登陆兰州大学调档政审平台(http://yjszs.lzu.edu.cn/lzudd/)打印调档函。如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动,考生可登录平台更改调档信息后再行打印。所有拟录取考生一般应于6月25日前完成调档函打印。(二)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变更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预计为7月初,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为拟录取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收件人为考生本人,邮寄方式为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如因个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请务必于6月25日前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调档政审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dd/)更改信息。通信地址格式:××省××市××区××路(街道)××号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单位全称)”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五、定向培养协议书、调档、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一)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定向单位、兰州大学),不需将档案转递我校录取学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将档案转递我校录取学院。如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请与录取学院联系获取协议书样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非在职考生(无工作单位),须将档案转递我校录取学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在职考生(有工作单位),不需将档案转递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的签署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以上级部门相关通知为准。(二)调档应将档案转递我校的拟录取考生,在打印调档函后应速与本人档案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转递档案事宜。往届生档案须于2025年7月5日前邮寄至录取学院;应届生可根据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安排邮寄,原则上于2025年7月20日前邮寄至录取学院。所有寄送的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学校拒绝接收未密封的档案和由本人携带的档案。拟录取考生档案一般应包括的材料:1.本(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高中阶段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2.获硕士学位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决定、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高中阶段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于2025年7月5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寄至录取学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和档案可分别寄送,无需放入个人档案袋内。(四)邮寄方式以上邮寄材料请选择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机要邮寄直接寄送至录取学院,邮寄地址见调档函。六、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请拟录取考生于2025年8月15日前登陆兰州大学研究生调档政审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dd/),如实准确填写证书编号,以便查验入学资格。七、其他重要说明(一)学校在入学报到前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请考生和家长警惕各类(电信、网络等)诈骗,避免经济损失。(三)如有问题请与录取学院联系,或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信息发布渠道: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2025-08-01 1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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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修订沈阳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为利于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 号)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深化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改革,使初试更加侧重考察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一、审核原则有利于选拔人才,有利于吸引生源,有利于考生复习,有利于考试公平。招生单位自命题的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凝练内容。二、审核内容1.根据上一年度学院学科招生目录,拟编制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请学院校准。如有修改意见,请标注。研究处将汇总各学院修订意见后,统一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26 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设置情况以教育部文件及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2.同一一级学科下设的招生专业,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群)设置相同考试科目。3.专业学位同一领域中,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的,设置仅限全日制招生、仅限非全日制招生的两个不同招生方向。三、材料提交及说明1.《2026 年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一览表》需经学科、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并签字,于 7 月 31 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2.各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需经学科、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于 8月 25 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招生科,考试科目与 2025 年不变且考试大纲不变的不用重复提交。2025-08-22 13: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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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亲爱的 2025 级研究生新同学:为确保各位顺利完成入学报到及注册手续,现将报到相关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重要事宜告知如下:一、报到日期2025 年 8 月 30 日(周六)。二、报到地点分布(一)东区报到单位以下培养单位的新生需前往学校东区办理报到手续,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001 历史与政治学院:0851-83227236002 法学院:0851-83227226003 文学院:0851-83227193004 教育学院:0851-83227284005 外国语学院:0851-83227273006 数学科学学院:0851-83227509007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0851-83227627008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0851-83227339009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0851-83227362010 生命科学学院:0851-83227349011 体育学院:0851-86751983014 经济与管理学院:0851-83227254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0851-83227486019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0851-83227438020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0851-83227431022 国际旅游文化学院:0851-83227452023 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0851-83227315024 传媒学院:0851-83227552025 心理学院:0851-83227287026 教师教育学院:0851-83227480(二)西区报到单位以下培养单位的新生请前往学校西区办理报到,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012 音乐学院:0851-86786001013 美术学院:0851-86702082016 贵州省山地环境重点实验室:0851-88653801017 喀斯特研究院:0851-86690199三、报到需携带材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8 张;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申请课程免修的硕士研究生需准备相关材料;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以所在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四、新学期注册流程8 月 30 日之前,全日制研究生新生要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mis.gznu.edu.cn/gmis/home/login),完成入学报到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登记流程》(附件 1)。登录用户名即为学号,学号可在录取通知书上查询,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五、其他注意要点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无故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两周仍未报到的新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均会被取消入学资格。入校报到前,新生必须认真完成新生安全教育网上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具体要求详见《贵州师范大学 2025 级新生安全教育通知书》(附件 2)。报到期间,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盗窃和诈骗。若入学报到相关事宜有变动,将以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六、到校交通指南(一)迎新接待安排报到当天,学校在多个交通枢纽设有新生接待处,并安排迎新专车接送新生到校,具体地点包括:火车站(贵阳站、贵阳北站、贵阳东站、花溪大学城站)、客车站(金阳客站、客运东站)、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含高铁站)。(二)公共交通路线从贵阳站出发:可乘坐 255 路公交车到栋青南路口公交站,之后步行至学校;也可乘地铁一号线到北京路站,换乘地铁三号线至花溪公园站,再转乘 207 路公交车到数博大道思雅路公交站,随后步行到校。从贵阳北站出发:乘坐 808 路公交车至数博大道思雅路公交站,步行即可到校;或乘地铁一号线至北京路站,换乘地铁三号线到花溪公园站,转乘 207 路公交车至数博大道思雅路公交站,再步行到校。从贵阳东站出发:先乘 276 路公交车到北京路公交站,换乘地铁三号线至花溪公园站,再转乘 207 路公交车到数博大道思雅路公交站,之后步行到校。从花溪大学城站出发:乘坐 710 路公交车到栋青南路口站公交站,步行即可到达学校。从金阳客站出发:可乘 220 路公交车到甲秀南路(中)站,换乘 255 路至栋青南路口公交站,步行到校;也可乘 223 路至花溪平桥站,换乘 207 路公交车到数博大道思雅路公交站,再步行到校。从客运东站出发:乘坐花溪 9 路公交车到中曹路口公交站,换乘 207 路公交车至数博大道思雅路公交站,随后步行到校。从龙洞堡机场出发:乘地铁二号线至延安西路站,换乘地铁三号线至明珠大道,再转乘 404 路公交车至师大西门公交站,步行到校。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8 月2025-09-01 17: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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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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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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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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