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查询公告

2025-08-26 18:19:44 来源: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拟录取工作总体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东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已大致完成。各学院、系(所)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主要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核心依据,同时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各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开展筛选工作。


在此基础上,各院、系(所)还将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进行专项考核,若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或被取消拟录取身份。关于新生体检,学校将在 2025 年秋季入学阶段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当前考生所获得的为拟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需经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审核通过后才能最终确定。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通过 EMS 快递方式寄送给考生。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身份信息及学业水平展开全面复查。若复查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将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拟录取结果查询及材料邮寄要求


考生需登录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查询个人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需根据自身的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以及生源性质(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相应材料。为保障材料能够安全、及时送达,考生必须通过邮政 EMS 邮寄,严禁使用其他快递公司。


(一)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含硕士推免生)


拟录取硕士推免生的考生编号可参考附表,系统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时,需选择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作为招生项目。


附:2025年拟录取推免生考生编号信息表.xls


考生需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现实表现情况表》,将该表交由本科学校所在院系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后于 5 月 20 日之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以《现实表现情况表》上标注的信息为准)。


备注:若考生为东南大学应届毕业生且被本校院、系(所)拟录取,则无需提供《现实表现情况表》。


考生需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调档函》,并尽快将《调档函》提交给本科学校所在院系。待考生完成本科毕业手续后,由所在院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以《调档函》上标注的信息为准)。


备注:东南大学应届毕业生无需下载打印《调档函》,拟录取院、系(所)将直接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本科学号调取档案。


(二)非定向往届毕业生


非定向往届毕业生需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调档函》,随后尽快将《调档函》交至个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需在 5 月 20 日之前将考生完整人事档案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以《调档函》上标注的信息为准)。若考生未按时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学校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生


定向生需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现实表现情况表》,将该表交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后于 5 月 20 日之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以《现实表现情况表》上标注的信息为准)。


定向生需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定向培养协议》(备注: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签订两方协议或三方协议,若签订三方协议,需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 5 月 20 日之前将协议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以《现实表现情况表》上标注的信息为准)。


额外说明:强军计划考生的定向协议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寄送给考生本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简称 “少民计划考生”)及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的定向协议,需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签订;强军计划考生需在 5 月 20 日之前将定向协议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以《现实表现情况表》上标注的信息为准)。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户口与党(团)组织关系办理依据


考生办理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必须凭借录取通知书办理,无录取通知书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二)户口迁移地址及相关规定


常规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


苏州联合研究生院考生的户口迁移地址为: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具体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林泉街 399 号)。


非定向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无强制要求。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要求(非定向考生必须办理)


党组织关系转接:


江苏省内考生:由当前所在单位基层党委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手续,转入单位需精确到拟录取学院党委;


江苏省外考生:需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党组织关系,同时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需转至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且组织关系去向需精确到拟录取学院党委。


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通过 “智慧团建” 系统进行转接。新生入学后的 1 个月内,拟录取学院团组织将在 “智慧团建” 系统中为新生建立专属团组织。新生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及新生本人,需在新生团组织建立完成后,通过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东南大学拟录取学院团委,严禁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入东南大学团委。


特殊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和软件学院的考生,党组织关系需转至中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体育系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体育系党总支;


苏州联合研究生院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苏州校区党委;


建筑研究所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建筑学院党委;


雷恩研究生学院中,资产评估专业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经济管理学院党委,计算机技术专业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中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化学工程专业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四)定向单位确认(操作路径:系统内 “确认通讯地址” 菜单)


录取类别为 “定向” 的考生,需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完成定向单位确认工作:若系统中定向单位信息为空,需如实填写;若定向单位信息需变更,需如实修改。此项操作的截止时间为 5 月 6 日,逾期将无法修改。


(五)通讯地址与调档函单位信息确认(操作路径:系统内 “确认通讯地址” 菜单)


考生务必在 “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再次核对个人通讯地址及手机号码,上述信息将用于后续录取通知书的寄送,若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无法收到通知书。同时,考生需确认调档函相关信息(包括档案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确保调档工作顺利开展。通讯地址与调档函单位信息的修改截止时间为 5 月 20 日,逾期不可修改。


(六)《调档函》公章相关说明


考生从系统下载的《调档函》已加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色印章,打印时建议选择彩色打印机,以保证印章清晰可见。若档案管理部门明确要求《调档函》需加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体公章,考生可本人前往或委托他人携带打印好的《调档函》,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盖公章。联系电话:025-83790123。


温馨提示:为确保相关材料能够正常下载打印,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拟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操作。此外,各院、系(所)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系统中陆续发布,若考生登录系统后提示 “未提交拟录取结果”,请耐心等待,无需重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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