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 聘任工作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
为深入贯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正式启动2025年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本次聘任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为核心目标,严格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基本方针,确保选任过程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 聘任岗位设置与适用范围
1.岗位范围
本次开放聘任的岗位涵盖:院行政办公室、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核心业务部门的正、副科级岗位。
2.适用对象
面向全院在编在岗的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系列教师(具备管理经验者)及符合条件的研究系列人员。
三、 聘任基本资格条件
(一)共性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廉洁自律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强度
(二)特定条件
1.正科级岗位
需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备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独立负责过部门核心业务工作
2.副科级岗位
具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 聘任工作实施步骤
阶段1:动员部署(8月25日-26日)
1.发布聘任公告
2.组织政策解读会议
3.接受资格咨询
阶段2:个人申报(8月27日-29日)
1.提交《科级岗位聘任申请表》
2.附个人述职报告(1500字以内)
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阶段3:资格审查(8月30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阶段4:竞聘评估(9月1日-3日)
1.材料评审(30%)
专家小组评估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度
2.现场述职(40%)
竞聘者进行8分钟岗位认知陈述
3.综合面试(30%)
聘任领导小组结构化面试
阶段5:结果公示(9月4日-6日)
1.按综合得分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2.公示5个工作日
3.受理异议申诉
阶段6:聘任决定(9月7日)
1.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2.颁发聘任通知书
3.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五、 聘任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含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各2名。
2.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不准拉票说情,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干扰评审,不准泄露信息。
3.确保程序透明
各环节结果均通过学院公告栏和办公平台同步发布,全程接受师生监督。
4.人文关怀保障
设置聘任工作热线(0554-6683398转8001),专人解答政策疑问。
六、 其他事项
1.聘任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
2.聘任期间岗位调整需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所有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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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通知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作为国家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核心职责是承担全国农业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高新技术研究任务,致力于破解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育高层次农业人才、促进国际农科交流合作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院始建于 1957 年,1981 年成为我国首批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自 “十三五” 时期起,我院科研成果丰硕:以第一完成单位斩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37 项,其中由自主培养研究生担任第一完成人的有 16 项,占比达 43%,另有 63 项奖励有研究生参与,参与比例接近 84%;同时,以第一完成单位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国际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0 篇,彰显了强劲的科研创新实力。在科研平台建设方面,我院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的国家级设施与创新平台,包括全球规模最大的大动物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单体设施、亚洲最大的大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集群、全球单体规模最大且原生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作物种质库,此外还有 2 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5 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1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与工程研究中心等,为科研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支撑。国际合作领域,我院已与 330 余家外国机构、近 50 个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农科交流网络覆盖全球 5 大洲 85 个国家,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我院研究生教育体系特色鲜明,由 37 个培养单位共同构建 “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 模式,形成涵盖硕士、博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时包含中外合作办学与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多类型、国际化、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这一体系将我院科研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特色办学优势,为研究生开展课程学习、学术研究、课题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提供了农业科研国家队独有的广阔平台。导师队伍建设上,我院汇聚 2800 余名优秀导师,由 38 位院士牵头引领,同时包含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等高层次人才,其中博士生导师数量达 1040 人,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质师资保障。学科授权覆盖广泛,以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为基础,设有 63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与 80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构成研究生教育的主干学科体系。我院学科实力雄厚且特色鲜明:在学科评估中拥有 10 个 A 类学科,包括 5 个 A + 学科(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3 个 A 学科(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2 个 A - 学科(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B + 及以上学科在全部一级学科中占比达 75%。依据科睿唯安(Clarivate Analytics)最新数据,我院有 2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万分之一(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5 个学科跻身 ESI 全球前 1‰(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微生物学、药理学与毒理学),15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与国内高校相比,ESI 全球前万分之一学科数量并列全国第 4 位,ESI 全球前 1‰学科数量在农业院校中位居首位。现诚邀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报考我院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具有为科学事业奉献的精神,具备较好的科研潜力,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考生所在学校须为教育部明确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的高校,非此类高校考生不具备申请资格;3.考生须获得所在学校 2026 年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将占用学校当年推免生名额,未占用名额的推免资格无效;4.学习成绩与表现需满足以下要求:(1)在校前三年(本科四年制)综合成绩排名优异,需达到所在学校推免相关成绩标准;(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未达到该分数者不满足申请条件;(3)在校期间无课程重修记录、无考试补考经历,且未因违反纪律受到任何处分(包括警告及以上处分);5.在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学术研究等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在相关活动中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将在申请审核中予以优先考虑;6.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压力。二、申请及接收程序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确认、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拟录取确认等全部工作,均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相关手续均无效;1.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前,考生可提前进行预报名,具体流程如下:(1)登录我院 “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完成账号注册与个人信息填写;(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预报名申请信息,需注意:预报名的起止时间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考生若对预报名时间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拟申请的培养单位咨询;(3)按系统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整理为 ZIP 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 30M)并上传,提交后等待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4)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本人学生证与身份证扫描件、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国家英语四 / 六级成绩单扫描件、已发表论文 / 文章 / 奖励证书扫描件、至少两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 / 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报考攻读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仅限直博生)、其他可证明科研实力的材料扫描件;2.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收到培养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复试相关安排需遵循以下要求:(1)复试时间与形式以我院及各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北京市规定制定的实际安排为准,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复查,考生需携带与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版材料,复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复试资格;(3)复试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主制定,通常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笔试或面试形式)、综合面试(考察科研潜力、专业认知等)、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考察外语交流能力);(4)各培养单位需对每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3.拟录取确认流程如下:(1)复试成绩合格且体检通过的考生,将被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2)拟录取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拟录取等手续;(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参加统考,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三、其他说明1.招生专业与导师查询相关事宜:(1)2026 年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可参考《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1,若后续发布 2026 年最新专业目录,需以最新目录内容为准;(2)原则上,我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但博士生招生专业中的 0710J3 农业合成生物学、0710J4 农业生物智能设计、1203J5 乡村振兴理论与政策专业,暂时不接收直博生,考生需注意避开;(3)招生导师的具体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查询;2.成绩与意向生效规则:推免申请考生的复试成绩、培养单位给出的拟接收意向,均需在考生正式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具备法律效力,未取得正式推免资格的考生,其复试成绩与拟接收意向无效;3.学费减免与奖学金政策:(1)所有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均可享受第一年学费全额减免政策;(2)对于本科毕业学校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对应的学科在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结果为 “A-” 及以上的优秀推免生,可享受基本学制内全部学费减免(推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3)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原则上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直博生含第四、五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将按照我院研究生院发布的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四、咨询方式1.招生单位基本信息:(1)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2)招生单位代码:82101;2.通讯信息:(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邮政编码:100081;3.联系渠道:(1)咨询电话:010-62162692(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法定节假日除外);(2)电子邮箱:yzb@caas.cn(邮件主题请注明 “2026 推免咨询 + 姓名 + 本科学校”,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回复)。2025-10-09 14: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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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确保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升研究生招生生源质量,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22〕2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本细则中所提及的 “免试”,具体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而 “推荐” 则是指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遴选工作,在确认其具备免试资格后,向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单位进行推荐。3.推免工作需坚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全面衡量,且始终将 “德” 放在首位,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在考核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荐。4.推免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始终秉持 “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学院需以本细则为依据,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集体讨论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推免工作的流程透明化、操作规范化以及结果公开化。二、组织领导1.学院将成立推免工作专项小组,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与院长共同担任;小组成员则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及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教学办公室、学生科(团委)、各系等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2.该专项小组的具体职责包括两项核心内容:一是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确保细则符合校院要求且贴合实际;二是统筹推进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等全流程工作,保障各环节有序衔接。3.为维护工作公平性,推免工作专项小组成员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成员存在可能影响推免结果公正性的情形(如与申请推免学生有亲属关系等),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环节的决策与操作。三、推免生基本条件1.推荐范围(1)我院推免工作的推荐对象,仅限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2)明确排除两类学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不在本次推免的推荐范围之内。2.申请推免需满足的核心条件(1)思想道德与身心素养方面: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推免相关要求。(2)品行与综合素质方面:日常品行表现优良,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考试作弊记录,也无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截至推免工作启动之时,学生各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必须全部处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的前 50%(含 50%)。(3)学业成绩与学分要求方面:学习态度勤奋踏实,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达到优秀水平;需按期完成前 6 学期的本专业教学计划已开设课程学习(若为五年制本科专业,则需完成前 8 学期课程),且顺利取得相应课程学分;截至推免报名截止时,已开设的所有课程均无考核未通过的情况;加权平均学分绩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15%(含 15%);此处加权平均学分绩的计算课程范围明确为: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及主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2025-10-11 14: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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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告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宁夏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报名时段与操作方式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设置网上预报名和网上正式报名两个阶段,不同阶段针对的考生群体及时间安排有所区别,考生需留意对应时段:(一)报名时间安排1. 网上预报名:面向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开放时段为9:00至22:00。2. 网上正式报名:所有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均可参与,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9:00至22:00。(二)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办理报名手续。登录后需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网上报名要求完成操作,准确、真实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也无法进行修改。二、报考点选择规范报考点是负责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及考试组织管理的专门机构,考生需注意区分报考点与考点、报考单位等不同机构的职能。不同类型考生在报考点选择上需遵循相应规则:(一)各类考生报考点选择规则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选择外,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特殊科目考生: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由招生单位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统一组织考试。3. 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4.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二)宁夏地区报考点设置及范围2026年宁夏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10个报考点,仅接收以下三类考生报名:在宁夏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宁夏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位于宁夏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严格按照各报考点的接收范围选择报考点,避免因选错报考点导致无法通过网上确认,进而影响报名资格。各报考点具体接收范围如下:1. 宁夏大学(代码6402):仅接收宁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中卫学部应届毕业生)报名。2. 宁夏医科大学(代码6403):仅接收宁夏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3. 北方民族大学(代码6404):仅接收北方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4. 宁夏师范大学(代码6405):仅接收宁夏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5. 宁夏理工学院(代码6406):仅接收宁夏理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6.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代码6411):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银川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科技学院、银川能源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7. 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代码6412):仅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石嘴山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8.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代码6413):仅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吴忠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9. 固原市教育考试中心(代码6414):仅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固原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10. 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代码6415):仅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中卫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三、报名考试费缴纳事宜宁夏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180元,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缴纳,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交申请。只有完成考试费缴纳并获得报名号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未交费或交费未成功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及支付考试费前,务必仔细核对“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申请照顾政策”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操作。若需修改报考点,考生需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并再次缴纳考试费。以下两种情况不予退还已缴纳的考试费:一是网上报名结束后,因考生自身原因选错报考点的;二是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四、网上确认流程及要求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除推免生外,所有完成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未办理或未通过确认的,报名无效。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的信息,届时考生需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平台,完成以下流程:核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图像照片、上传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后,由报考点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细则可查阅《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的通告》。审核结果将通过平台反馈给考生:审核通过的,即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确认,或因个人材料不符合要求等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视为无效。五、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一)前期政策了解考生在报名前,需全面查阅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目标专业招生目录、拟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报名要求,充分掌握各项招生政策及具体要求。(二)专项计划报考要求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研招网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缴纳考试费。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24日22:00,考生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根据要求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该计划不设预报名环节,具体政策可登录自治区教育厅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951-5559314、5559091;档案管理咨询电话:0951-5559314。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经历信息,复试前需向招生单位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三)户籍及工作证明要求1. 户籍在宁夏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2. 工作在宁夏但户籍不在宁夏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证明在宁工作情况,方可在宁夏报考:宁夏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2025年7月至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在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可自行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台账》。(四)照顾及便利政策申请1. 照顾或加分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未填报或填报不准确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2. 残疾考生便利服务: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服务(如提供盲人试卷、辅助设备等),需于10月27日前主动与所选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沟通并提交申请。若招生单位对报考点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要求选择报考点。(五)报名信息修改及责任承担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更正或修改报名信息。因未按本通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未按时完成网上交费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准考证打印及考前准备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七)信息获取渠道请考生持续关注研招网及以下单位官方平台,及时查看最新通知通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其他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宁夏教育考试院、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宁夏理工学院研究生院、银川市教育局。六、咨询联系方式1.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0951-20610962.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0951-69801833.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0951-20682034. 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0954-20797825. 宁夏理工学院研究生院:0952-22101606.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0951-6888725、6888695、6888584、68889547. 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0952-20134618.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0953-2121553、20379679. 固原市教育考试中心:0954-203210510. 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0955-702869111. 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0951-555931412. 宁夏教育考试院高招处:0951-8559305宁夏教育考试院2025年9月30日2025-10-21 16: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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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开学初选课安排的通知2025 年 8 月 29 日各学院(部):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类学员顺利完成课程选择与相关手续办理,现将开学初选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涉及各年级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及进修生的各项操作,均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选课时间界定本学期开学初选课及相关手续的集中办理时间段为 9 月 1 日至 9 月 12 日。所有需办理选课、增退课、重修申请等业务的人员,须在此期间完成线上操作及线下材料提交,逾期将影响课程学习资格及成绩记录。二、不同类别人员选课及配套手续操作要求1.首次选课人员操作流程针对尚未完成选课的 2025 级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进修生,以及 2026 级本博贯通博士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选课操作。此选课过程同时等同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需严格参照自身培养方案选择课程,确保所选课程符合学业要求。2.非 2025 级人员增(退)课办理规范非 2025 级研究生及进修生若需办理课程增选或退选,需根据具体原因按以下流程操作:(1)因已选课程停开需退课:登录管理系统后,进入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退课信息查看” 菜单,在此菜单中导出《开学 2 周内退课申请表》,并按表格提示完善个人及课程相关信息;(2)因已选课程时间冲突需退课:需自行前往研究生院网站,通过 “学术培养 - 下载服务” 栏目下载《开学 2 周内退课申请表》,并如实填写课程冲突的具体情况;(3)因课程停开或时间冲突导致学分不足需增课:先登录管理系统,在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增修申请” 菜单中提交增课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导出并打印《开学 2 周内增课申请表》。特别说明:所有办理增(退)课的研究生,须在 9 月 12 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签字确认的申请表提交至本人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院,个人直接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3. 课程重修申请操作非 2025 级各年级研究生及进修生若有课程重修需求,需登录管理系统,在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重修申请” 菜单中提交重修申请。申请时需仔细核对重修课程的本学期开课时间、授课教师等信息,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重修申请无效。4. 缓考学生考试申请要求此前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若计划在本学期参加对应缓考课程的考试,需登录管理系统,进入 “培养 - 课务管理 - 缓考课程考试申请” 菜单提交考试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本学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需等待后续学期重新申请。5.2025 级硕博连读生成绩转入安排2025 级硕博连读生中,已在 2024-2025 学年提前选修博士生课程的人员,研究生院将在 9 月 16 日之前统一完成该部分课程的成绩转入工作。相关学生需在成绩转入后 3 个工作日内登录管理系统核对成绩信息,若发现成绩有误或缺失,需在 9 月 19 日之前将疑问反馈至本人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处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成绩更正申请。6.2024 级硕博连读生博士生课程选修通道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 2024 级硕士研究生,若需在本学期选修博士生课程,可登录管理系统,通过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增修申请” 菜单提交增课申请。申请需符合学校关于博士生课程选修的资格要求,待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选课成功并参与课程学习。7. 同等学力人员上课手续办理各年级同等学力人员若需选修本学期课程,需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 “学术培养 - 下载服务” 栏目下载《同等学力人员上课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所选课程等内容后,携带申请表前往本人所在学院办理上课登记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手续的同等学力人员,其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成绩将不予认可,相关学习记录也不纳入学业档案。三、其他说明本通知所提及的各类申请表及操作流程,若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或联系研究生院学术培养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2025 年 8 月 29 日附件:中矿大京研培字〔2025〕45 号 —— 关于开学初选课的通知.pdf(截至本通知发布时,该附件已累计下载 289 次)2025-09-04 11: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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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优化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安排。一、基本原则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核心精神,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 “招生过程亦是育人过程” 的理念,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2.进一步健全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导向,坚持对考生能力考核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强化对考生创新潜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估。3.充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鼓励考生跨学院申请就读,同时积极吸纳其他高校的优秀推免生加入我校。4.进一步扩大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限,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同时规范导师参与选拔的流程与标准。5.坚持 “以人为本” 理念,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监督。二、组织实施1.学校层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部署;研究生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落实,并对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2.各学院需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资格初审、复试组织、结果公示等。3.各学科或专业领域需组建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考核,结合考核结果完成择优选拔工作。三、招生专业2026 年我校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招生专业,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考生可登录该系统查询详细信息。四、接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考生。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要求。4.已成功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5.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6.满足所报考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五、报名流程所有有意向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必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线上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环节。六、复试安排1.各学院将按照接收工作方案,先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知识结构完整性评估、科研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意识考察、综合素质与个人发展潜力评价。考生可登录报考学院官网,查阅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及复试具体流程。2.复试以综合考试为主要形式,单次复试时长通常不低于 20 分钟;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需如实填写《2026 年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七、公示及录取办法1.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报考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后,我校将不再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先经学校层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不得对名单内容进行修改;若公示期间需调整名单,需对调整部分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并对调整后的内容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此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2)通过虚报个人信息、隐瞒关键事实、伪造或涂改相关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疾病的;(4)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未达标的;(5)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全流程的;(6)在公示期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若考生在推免生申请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若考生已入学,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学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同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其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信息公开、申诉渠道与监察机制1.各学院需在官网显著位置公开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复试流程及录取办法等关键文件,确保招生政策透明化。2.各学院需明确公布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电子信箱及通讯地址等咨询与申诉渠道,并保障上述渠道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保持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与诉求。3.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4.考生若在招生过程中对审核结果、复试安排或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所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给出书面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申诉。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3858211九、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83858211各学院联系方式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215,咨询邮箱 mkszhaosheng@xust.edu.cn;理学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250,咨询邮箱 1xy85583136@163.com;机械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59,咨询邮箱 jxxyyjs@xust.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任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7373,咨询邮箱 cailiaoxueyuan@163.com;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朱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83,咨询邮箱 xkhg_2011@163.com;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苗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354,咨询邮箱 xustdkyjs@163.com;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259,咨询邮箱 241020437@qg.com;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395,咨询邮箱 jsjx@xust.edu.cn;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田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53,咨询邮箱 jgxyyzb@xust.edu.cn;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人宋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76,咨询邮箱 cehuiyjs@126.com;地质与环境学院:联系人白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88,咨询邮箱 dihuanyjs@xust.edu.cn;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43,咨询邮箱 nengyuanxueyuan@xust.edu.cn;管理学院:学硕、MEM、MPACC 方向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511;MBA 方向联系人童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7517;统一咨询邮箱 guanyuanyjs@163.com(注:MBA 方向另可联系邮箱2765020990qq.com);艺术学院: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262,咨询邮箱 yishuxueyuan_xust@163.com;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姚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97,咨询邮箱 anquanxueyuan@xust.edu.cn;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邓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073,咨询邮箱 XUSTRWYJS@163.com。2025-10-11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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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510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要求,为确保考生顺利完成网上确认,现将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5102)网上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将通过线上方式集中审核考生上传材料,并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材料。教育部规定: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二、网上确认时间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中午12:00。审核未通过重新提交材料或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20:00。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其中网上审核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22:00。三、网上确认对象报名缴费成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一)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的考生;(二)四川省内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建筑设计”类专业且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前二位为“91”的考生(四川音乐学院除外)。四、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行网上确认。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时使用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五、考生上传材料要求(一)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的材料1.彩色证件电子照证件照上传要求:①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请用白色背景);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③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为宜;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⑥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⑦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按上述要求对照准备。2. 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即人像面、国徽面分别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有效证件照片。3.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请注意:①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②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③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④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⑥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⑦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⑨在手持身份证照片下方正中备注考生本人24小时畅通的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4.其他报考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需有照片且每个学期均完成注册,非校园一卡通及类似卡片)扫描件;(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②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工作地为四川省,但户口未迁入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二)不同类别需另行上传的材料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2. 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还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本科毕业生提供)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未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网上确认。往届生若不能在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需向学信网申请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认证方法可参考以下网页内容: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4.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5. 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6. 在校研究生和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报考还应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特别提醒:考生上传过程中,选择自己所需填报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相应材料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考生上传材料后,建议在网上确认期间每半天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材料,应根据要求按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六、查询审核结果我校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说明:(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七、注意事项(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1.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如果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 未交费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已交费考生但未按规定完成网报信息确认、或完成网报信息确认但未参加考试,或因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问题等原因无法参考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二)考前十天左右,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三)根据教育部规定,网上确认阶段,研招网系统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报考点对考生学历学位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招生单位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允许网上确认。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我校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全程音视频监控并录音录像)内进行,考场内设有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铃声信号为准),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不得携带除规定可用的特殊用具以外的任何文具参加考试),并对考生严格执行考场入场安检措施(包括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金属探测、移动设备信号探测等)和考试违规处理工作。对在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最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Html/201811/Newsdetail_857.html查询下载)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等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申请。(六)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025-08-04 15: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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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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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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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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