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扎实推进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调剂流程,切实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障考生“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平稳有序,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号)、《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6号)及《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导向: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衡量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亦是育人环节”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并培养能够担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重任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
2. 聚焦选拔质量提升:落实分类选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复试环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质生源。
3. 严格规范决策流程:重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4. 秉持考生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暖心的复试相关服务。
二、复试组织领导
1. 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具体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 学院层面:各学院(含系、中心、研究院,下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且吸纳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该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3. 学科(专业)层面:各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明确复试内容、制定评分标准、确定复试流程。
三、复试方式和准备工作
(一)复试方式
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区分志愿类型确定: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专业具体复试方式以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二)复试组织筹备和工作人员遴选
学院需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方案、监管机制及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各项安排详实具体、清晰可操作。提前开展考生情况摸排,收集考生复试所需材料;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与消毒制度,在复试现场配备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主使用。
网络远程复试以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用平台,同时准备性能稳定的备用平台,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小组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作风公道正派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参与复试。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操作程序、评判规则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中的作用,同时规范导师行为,明确其在复试中的权利、责任与纪律要求。
(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普遍采用差额形式,具体比例根据志愿类型划分:一志愿复试阶段差额比例约为120%;调剂复试阶段差额比例范围约为120%-300%,具体比例详见各学院调剂细则。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差额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符合国家分数线、学校复试线及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将纳入复试考生名单。所有专业均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申请,调剂工作须严格遵循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学校自主公布的调剂要求与办法,各学院可在学校调剂要求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更高的调剂标准。
调剂程序与要求如下: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专业缺额信息,考生需在该平台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各学院,依据复试工作方案确定的调剂原则、遴选规则、要求及程序,在平台上筛选并确认调剂考生名单。所有调剂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 调剂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我校属于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也需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
3.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7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7个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至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4.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的人员。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复试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或设置歧视性报考条件。
5.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全校调剂工作,包括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调剂相关手续。学院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信息。
(四)复试加分项目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加分项执行。加分后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范围与标准外,学校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加分标准。
(五)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方可被录取。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规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但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分数线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政策,则不得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较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生22人,具体分配如下:内蒙古7人、四川4人、贵州2人、云南4人、西藏3人、甘肃2人,其中包含“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9人。除“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申请调剂至该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八)考生资格进一步确认
各学院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生资格审核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其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登记表》。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文件及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学业能力要求。
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或复试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向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均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开,确保考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与安排。
四、复试时间、科目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底至4月初开展;4月8日开通调剂系统,每次系统连续开通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二)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下简称“外国语”)、专业课与思想政治理论,各科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课考核满分80分,由50分专业课笔试与30分专业课面试构成。
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采用面试形式;专业课考核满分70分,由40分专业课笔试与30分专业课面试构成;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分,以面试形式开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细则),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学院可自主决定是否组织加试,相关加试办法须在复试前公布。
考生须参加全部复试科目考试,任一科目缺考均视为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各学院可在复试前制定并公布分招生专业、分计划类别的外国语与专业课成绩合格线,以及复试结果排序规则,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自行组织所有科目复试,可在规定分值范围内,结合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综合加权计算科目成绩。若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三)复试内容
学院需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安全保密。
复试面试环节需重点考查以下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与学业成绩。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语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开展,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内容。
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
五、复试组织要求
(一)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
各学院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做好复试导师的遴选与培训工作,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提升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采用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措施防范作弊行为,提前研究防范AI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
复试前,需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复核;组织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提醒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复试过程中,需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管理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严肃考风考纪
各学院需加强复试导师与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及管理,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政治意识,杜绝导师及工作人员擅自违规操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积极优化考生服务
各学院需及时、准确解读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重点明确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咨询,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指导,详细介绍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强化人性化关怀与个性化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关爱帮扶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能顺利参加复试。
六、复试费、体检要求
(一)复试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收取复试费,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缴费,并保留缴费截屏图片提交学院备查。
家庭困难考生、残疾考生、退役军人考生等符合国家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备案后,可免交复试费。
(二)体检要求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学校在新生开学后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成绩计算与录取排序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外国语(满分20分)+ 专业课(满分8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外国语(满分20分)+ 专业课(满分70分)+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学校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该考核环节不进行量化评分,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加试成绩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若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作弊处理
复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无论何时发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结果公布与上报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与追究
实行复试工作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与巡考制度
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录像抽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三)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前,需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及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需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等信息,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四)复议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为7天。考生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学校将在收到申请后一周内予以答复。
咨询申诉电话:内蒙古大学 0471-4992114
举报电话: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0471-3261818
九、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存在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相关规定执行,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执行。
十、办法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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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2025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就我校2025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结项鉴定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立项申报工作(一)申报选题与数量限制1 项目申报人的选题方向,需参照《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进行自主拟定,确保研究主题契合省级项目导向。2 鉴于省教育厅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机制,我校本次推荐至省级的项目数量明确如下:重大项目申报限额为2项,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3项,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15项。各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此限额组织推荐工作。(二)申报基本条件1 申报项目需契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申报单位应具备扎实的学位管理及研究生教学改革基础。研究内容需兼具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价值,能够有效助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2 项目需确立清晰的研究目标与明晰的研究思路,制定完整的实施规划,明确预期成果形式。其研究成果应具备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与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3 项目主持人须为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且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同时需拥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经验,具备扎实的研究功底与较高的研究水平。对于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职人员,鼓励积极参与申报;其中,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历的专职人员,申报时可不受职称与学历条件的限制。(三)申报工作要求1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恪守科研诚信,近5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填写,确保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若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查确认,将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且项目主持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资源将重点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牵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本校申报限额总数的30%。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参与人员(独立单位申报项目的前3名成员、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前5名成员),每人仅限申报或参与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总数(包含主持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中,每增加1个合作单位,成员数量可增加2人,但合作单位最多不超过5个,成员总数最多为15人。3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未形成重大创新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本次项目。4 本次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其研究执行周期统一设定为4年。(四)立项申报流程1 学院初审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整合内部资源,聚焦优势研究方向进行凝练,对申报项目开展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2 专家评审遴选:研究生处将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束后,将依据评审结果及项目排序,确定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其中,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及重点发展学科的项目,将予以优先推荐。3 结果公示上报:推荐名单将在研究生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将统一上报至河南省教育厅。二、项目结项工作(一)结项核心原则结项工作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保障整个过程的科学性、严肃性与规范性。通过结项评审,全面落实项目管理计划,确保达成课题研究目标。同时,对研究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其学术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并提出完善建议,推动成果的广泛应用与交流共享。(二)结项适用范围1 本次结项范围涵盖两类项目:一是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3〕435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二是《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3〕428号)中明确的延期结项项目。上述两类项目均需参加本次结项工作。2 对于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关延期审批表格,经所在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至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办理审批手续。(三)结项必备条件结项审核将严格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同时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要求:1 已全面完成立项申请书中明确的研究目标与实施方案,并形成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的研究报告。2 项目研究需精准把握国内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改革创新亮点,已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3 不同层级项目需达成对应成果要求:重大项目应紧密围绕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形成重要成果;重点项目需聚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形成具有创新性与特色的成果,对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与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且具备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4 项目研究成果需在两所及以上高校或行业单位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得到应用验证。5 需拥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直接相关的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公开发表且可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平台查询到的论文(或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正式出版的相关著作,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或自主开发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等。(四)结项工作要求1 项目研究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若因工作变动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相关信息,需由项目主持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格,经所在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至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2 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需明确标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成果,需同时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佐证材料。三、材料报送相关事宜(一)立项申报材料准备1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确保所有签章完整无遗漏,并将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文档内材料排序依次为: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2025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例如“2025年立项申请书_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_张三.pdf”,完成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224办公室。2 各学院、部门需以单位为主体,统一填写立项申报汇总表,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成PDF电子文档。(二)结项申报材料准备1 项目主持人需撰写完整的结项报告,并认真填写结项申请书,确保所有签章完整无遗漏。将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文档内材料排序依次为: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2025年结项申请书_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例如“2025年结项申请书_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_张三.pdf”,完成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224办公室。2 各学院、部门需以单位为主体,统一填写结项申报汇总表,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成PDF电子文档。(三)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各学院、部门需以单位为单位,集中提交以下材料:1 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3份,每人单独装袋;结项申报书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1份,每人单独装袋。2 汇总表材料:立项申报汇总表需由院长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1份;结项申报汇总表需由院长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1份。3 电子材料:将所有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后,按要求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电子文件标题统一规范为“XX学院研究生教改”。(四)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224办公室,具体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密切关注相关工作安排。2025-11-17 1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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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作为湖北省率先启动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的四所试点高校之一,湖北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紧扣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精准对接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诉求,秉持 “校企协同、多方联动、项目引领、动态优化” 的核心理念,以实际科研项目为纽带,深度衔接理论教学与产业实际需求,构建系统化工程教育体系与深度融合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2026 年将面向全国广纳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为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注入新活力。一、招生核心背景学院定位:作为全省首批 4 所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单位,学院聚焦国家战略与区域产业需求,致力于打造工程技术人才培养高地,推动工程教育改革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招生范围:2026 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总规模 100 名,具体分专业、分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可查阅《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卓越工程师学院专属招生专业目录。二、培养体系构建(一)核心培养目标以服务国家高层次急需人才储备为核心任务,聚焦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前沿产业领域,通过系统化工程教育熏陶、深度校企联合培养历练及高端教学实训实践锤炼,培育兼具爱党报国情怀、敬业奉献精神与深厚家国情怀,扎实掌握特定职业领域理论知识,具备突出工程技术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及复杂工程问题解决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二)四大培养特色科研项目引领实践: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目标及优势产业技术需求,筛选特色鲜明、目标明确、产业结合度高的优质科研项目,让学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直面真实课题、攻克实际问题,切实提升专业实操本领。双导师联合指导:组建由高校高级职称教师(需具备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经历)与企业资深技术人员构成的双导师团队,在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敲定、日常教学指导、研究课题选定及成果转化应用等环节实现全程协同,共享优质教学与产业资源。工学交替培养模式:采用 “两阶段” 工学交替培养机制,第一阶段(首年)学生在校完成核心理论课程学习,筑牢知识根基;第二阶段起,学生进入合作企业参与实际科研项目研究与专业实践,院校与企业将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及学生个人发展规划,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开设校企联合专属课程与案例式实战课程。成果导向评价机制:打破 “唯论文、唯奖项” 的传统评价模式,学位授予标准更侧重学生创新能力与实际学习成果,将实践创新能力表现与实际创新贡献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三、专项激励支持政策为助力学生成长发展,学校为卓越工程师学院量身定制系列专属激励政策,全方位保障培养质量与学生权益:单列招生指标:学校每年为学院预留专项招生指标,保障招生计划的稳定性与针对性。专项科研津贴:设立校企联合卓越工程师培养奖学金等专项奖励项目,学生进入企业参与实践后,可享受相应科研津贴补助。奖学金指标单列:在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项评选过程中,为学院单独划定指标,提升学生获奖覆盖面与机会。高质量就业保障: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后,可优先获得合作企业的签约录用资格,为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报考报名指南(一)报名方式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段内,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流程需严格遵循《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执行。(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报志愿时,需准确选择 “017 卓越工程师学院” 对应的报名入口,随后根据自身报考意向,进一步选定相应专业及研究方向,确保志愿信息填写准确无误。2025-11-10 1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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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复试工作的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进行。一志愿复试工作于3月21日开始启动,现场复试集中安排在3月28-29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1日起陆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官网。现就复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确认复试科目3月24日起,一志愿考生根据学院联系群内要求完成复试科目选考,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二、支付复试费3月24日-26日,一志愿考生须根据学院发布的二维码缴纳复试费(80元/生),调剂考生在收到学院复试通知的第二天缴纳复试费。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复试费用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三、上传资格审查材料3月26日前,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上传以下电子材料,具体方式见学院复试办法及通知,现场复试考核前交给考务人员(电子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M,扫描文档按序排号)。1. 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2. 本人准考证;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4.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 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6. 反映本人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竞赛、论文等,具体见学院相关要求);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四、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于3月24日-26日期间登录“南京林业大学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登录系统后,请在1小时内一次性完成心理测试(超出时间则测试结果无效)。电脑端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60675登录账号: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Y+身份证号后六位(含X)(注:不要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操作说明:登入测试系统后,点击进入系统——点击页面左侧“心理测评中心—心理普查”。之后,依次完成《测测你最近的状态》、《最近的心情怎么样?》、《测测你最近的感受》,共三个量表。手机端微信测试方式: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林心理”,关注公众号。点击“咨询介绍——心理信息系统”,进入登录界面。登录信息同上述网页版。登录成功后,依次完成上述量表。五、复试相关要求01考生参加现场复试需准备的相关用品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其他资格审查材料;2. 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考试用品。02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1. 环境要求: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2. 网络及设备要求:良好稳定的网络,建议有线网络、Wi-Fi、5G中至少准备2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1部智能手机。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3.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我校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要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4.其他: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须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以便学院协助解决。03纪律要求所有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离考场,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否则视为违纪。六、注意事项1.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 网络远程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如下图所示,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4. 远程复试如遇网络卡顿或者特殊情况断网者请及时接听电话,我校复试小组会有专人进行联系,问清情况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暂缓复试或者安排再次复试,期间考生请勿焦急,根据指示做好相关动作。七、联系方式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5-854277722025-08-11 1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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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公告一、报考资格审核核心类别及要求(一)学信网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处理办法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首先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若存在填报错误,需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修正,直至校验结果显示通过。若修正后校验仍未通过,需按以下分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因毕业时间较早无法在线获取验证报告,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证明文件;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类型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成绩证明,且需在成绩证明空白处手写承诺内容。承诺内容为 “本人已仔细研读 2026 年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确认网报信息与所提供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承诺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按时取得,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承诺结尾需签名并标注日期;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记录的考生:若曾更改姓名,需提交户口本个人页(页面需包含曾用名信息);若曾更改身份证号,需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二)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考生的处理部分考生不符合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的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报名期间我校已通过系统短信对相关情况进行提示,但仍有部分考生存在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情况。此类考生需仔细对照审核结果、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我校将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准考。(三)全日制定向就业报考考生注意事项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在录取阶段,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定向就业三方协议》。相关考生需仔细核查个人报考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存在信息偏差需及时按要求修改。(四)同等学力报考考生的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若考生未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则不符合报考条件,需及时改报其他志愿,否则我校将不予准考。关于同等学力身份认定的说明: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时间计算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必须满足我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材料提交及其他重要说明(一)材料提交具体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需将材料以扫描或拍照的形式整理好,在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中午 12:00 前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材料命名格式需为 “报名号 + 姓名 +《证明材料名称》”,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准考;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与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一同按要求提交。(二)考生自查与志愿修改提醒所有考生需仔细对照审核结果、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确认自身是否满足报考条件。若审核结论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及时改报其他志愿;若对审核结论存在异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受网上报名信息传递限制,我校无法通过电话逐一通知到每位考生。未出现在相关审核名单中的考生,不代表其完全符合所有报考要求,仍需自行对照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进行全面检查核对。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若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准考。(三)责任界定与信息填报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以下情况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是不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与条件;二是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三是填报虚假信息;四是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所有考生务必仔细查询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条件,若未满足要求,我校将不予准考。2025-11-05 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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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各招生院系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各位参与调剂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河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河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通知(含调剂录取办法)》的要求,各院系的调剂复试工作安排会陆续对外公布。请报考各专业的调剂复试考生按院系持续留意相关信息,并依照所报考院系的规定准时参加复试。同时,调剂复试考生要仔细研读我院官网发布的《河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中的相关内容,为调剂复试做好充分准备。院系所代码及名称各院系调剂复试链接002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3商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4教育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5职业技术学院、中燃工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6体育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7文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8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09新闻传播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0音乐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1美术与设计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2历史文化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3数学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4物理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6地理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7生命科学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8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19家政学院(学前教育系)复试工作安排020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复试工作安排021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022教师教育学院复试工作安排023初等教育系复试工作安排2025-09-01 1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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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考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北京林业大学 MBA 专业(专业代码:125100)现开放调剂通道,计划招收 39 名非全日制调剂考生。若后续招生计划有所增加,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的开通时间为 4 月 8 日(星期二)00:00,每次开放时长通常为 12 小时,有意向的考生请密切关注。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北京林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考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一、复试工作原则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在确保公平、科学的前提下,精心规划、精准施策、规范管理,扎实推进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考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着力提升复试考核质量,选拔出优质且符合要求的生源。二、复试组织管理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 MBA 招生复试工作组与复试专家组。复试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复试事务,复试专家组则依据专业标准和流程,具体实施对考生的各项复试考核工作,确保复试过程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三、复试对象调剂对象限定为报考管理类联考专业,包括公共管理 MPA [1251]、会计 MPAcc [1253]、旅游管理 MTA [1254]、图书情报 MLIS [1255]、工程管理 MEM [1256]、审计 MAUD [1257] 的考生。同时,考生需满足 MBA 报考的基本条件,并且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专业国家 A 类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要求。具体的调剂要求,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详细查看。四、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现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地点设置在北京林业大学校内。通过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五、复试时间安排(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根据整体工作部署,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的 “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 已于 3 月 28 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 将于 4 月 8 日正式开通。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查询我校 MBA 专业的调剂余额,提前做好调剂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务必通过此系统准确填写调剂信息,以确保调剂申请的有效性。(二)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资格审查材料准备: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用于上传系统):考生本人亲自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过程中的诚信行为。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有效身份证,用于确认考生身份。毕业证书原件,证明考生的学历背景。学历认证报告,进一步验证学历的真实性。复试费 100 元缴费界面截图,完成费用缴纳是参加复试的必要条件之一。若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需填报类别修改申请,将报考类别转为定向考生。资格审查资料上传时间: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系统(http://yzb.bjfu.edu.cn/)的预调剂系统已开放注册。第一批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务必在 4 月 9 日 18:00 前,通过该系统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若提交的材料在系统中无对应的名称目录,可统一上传至 “其他” 目录下。若因网络异常等特殊原因,导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通过网络上传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以 PDF 格式发送至学科联系人指定邮箱,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按照 “准考证号 + 学科专业 + 姓名” 的格式命名,以确保材料的准确识别与接收。资格审查方式:复试资格审查将采用系统资料查看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将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确定:我校将对系统中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缴费方式为登录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进行操作,具体的操作指南可查看附件《用户缴费流程及操作手册》,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缴费。(四)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调剂考生需参加专业知识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综合面试等考核环节。面试题目将现场随机抽取,考生的面试顺序将通过随机抽签确定。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市场营销》(笔试闭卷,时长 1 小时)和《战略管理》(笔试闭卷,时长 1 小时)。特别提醒考生,复试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随意拍照、录像,或以任何形式发布有关复试的信息及内容,以维护复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六、复试内容及要求(一)专业知识测试(满分 100 分)采用笔试形式,重点考查本学科的基础知识,旨在检验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为后续的专业学习奠定基础。(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测试(满分 100 分)同样为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引导考生关注国家政治动态,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观。(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以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现场随机抽题作答,考官随后进行提问或与考生展开自由交谈。要求考生能够准确理解考官意图,并清晰、标准、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全面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四)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面试过程中,考生先随机抽题回答,之后考官针对考生的回答及个人情况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背景、专业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意识以及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五)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强化对考生诚信品质的要求。对于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被核查发现,均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生需下载打印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入学后,学校还将对考生的个人材料等进行复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六)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考核通过网络调查问卷以及面试环节,综合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的学生。(七)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市场营销》和《战略管理》,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题型为简答题和论述题。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理论的应用能力。加试成绩 60 分(含)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同等学力考生能否被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七、入学总成绩(最终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法(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分为 450 分,270 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总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测试(100 分)+ 专业知识测试(100 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00 分)+ 综合面试(150 分)。(二)入学总成绩计算入学总成绩(即最终录取排名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总成绩 ×5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通过这种综合计算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考生的整体水平,为录取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八、调剂工作(一)调剂系统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操作。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二)考生申请调剂流程调剂考生在研招网上填写调剂申请,提交个人调剂意向。学院汇总 MBA 调剂复试申请,并上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处。研究生院招生处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将通过网络平台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同意复试确认,明确参加复试的意愿。研招网下载同意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为复试做好准备。学院组织考生参加复试,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各项考核。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调剂考生需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http://yzb.bjfu.edu.cn)和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相应操作,确保调剂流程的顺利进行。九、录取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以及调剂招生名额,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 “国家调剂网” 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 “待录取” 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 “待录取”。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待录取” 资格。学校将根据调剂复试批次,按照调剂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进行分批次排名,同一批次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招生名额。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仅录取定向就业考生,不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且不涉及档案调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不符合我校的人才选拔标准。复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即低于 270 分。体检不合格,无法满足学习和未来职业发展的身体要求。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无法确认学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市场营销》笔试或《战略管理》笔试不合格(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含)以上。学科专业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十、政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政审环节。考生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政审表》,完成后加盖公章,以证明个人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状况。十一、体检安排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体检。体检可在校医院统一进行,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校医院体检,也可选择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自行进行。自行体检的考生,需将体检结果寄送至 MBA 学科联系人,确保学校全面了解考生的身体状况。十二、MBA 学科复试工作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将在学校相关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 微信公众号、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北京林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网站以及 “北京林业大学 MBA” 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联系信息。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在 6 月 10 日前,将政审表、体检表(自行体检考生)、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盖章、个人签字,一式三份)寄至学科联系人。为防止邮寄过程中材料丢失,建议考生在邮寄前自行拍照保存一份,以备不时之需。监督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10 - 62336238(MBA 教育中心),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和疑问解答服务。申诉电话:010 - 62336463(MBA 教育中心)(mbawy@bjfu.edu.cn),受理考生的申诉事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10 - 62336079/8214/8380(研究生院)(yzb@bjfu.edu.cn),接受社会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举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持续关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 微信公众号、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北京林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网站以及 “北京林业大学 MBA” 微信公众号,学校将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北京林业大学期待优秀的你加入,共同开启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学习之旅,携手创造美好的未来!2025-09-05 11: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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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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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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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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