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主线,旨在培育适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这类人才需兼具前沿学科理论素养与丰富实践经验,既拥有国际视野,又深刻理解中国国情与地方实际,同时具备开拓创新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实现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
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 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认知,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准则;涵养企业家精神、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领导潜质,兼具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敬业态度;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与社会适应能力。
2. 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及工商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熟知企业运营管理的基本方法与工具,精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职能领域知识;具备基础外语沟通能力,可在跨文化场景中有效交流;掌握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形成全局视野与系统思维。
3. 实践训练: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场景,能够开展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设计,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学位论文需扎根实际案例与管理实践,凸显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
4. 基本能力:具备战略思维与全局把控能力,可在全球化背景下开展决策分析;拥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与创新能力;具备团队协作意识、高效沟通协调能力及组织领导能力;养成自主学习习惯与持续创新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通用管理方向:涵盖组织与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聚焦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提升。
2. 投资、财务与税收筹划方向:围绕企业投资决策、财务管理、税收规划等核心议题,培养专业财务与税务管理人才。
三、培养方式
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1. 多维培养结合:融合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大环节,助力研究生夯实行业领域基础理论、拓展专业知识广度,培育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塑造严谨的科学作风与优良的职业素养。
2. 三级管理体制:构建学校、学院、导师三级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学校统筹规划研究生培养各项事务,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培养工作,导师则全程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及专业实践活动。
3. 双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牵头的指导机制,强化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专家“双导师”协同指导。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撰写学位论文与开展专业实践,还需组织指导团队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学术与实践支持。
四、学制安排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年(计算周期自入学起至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止)。其中,第一、二学年主要开展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活动,第三学年重点推进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 学分制管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研究生需修满不少于45学分方可毕业。
2.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配:课程分为公共课与专业课两大类。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2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14学分;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计7学分。
3. 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以笔试为主,考查可采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多样化形式。原则上,公共必修课以考试为主要考核方式,其他课程可根据教学需求选择考试或考查方式。体育课通过户外拓展训练形式开展,完成训练后可获得1学分。
4. 跨专业补修要求: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方式为跟随本科生听课,该课程所得学分不计入研究生必修总学分。课程设置详情参见附表。
六、专业实践与创新
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总计7学分,具体内容及学分分配如下:
1. 学术报告(讲座)参与(1学分):研究生需在校内或校外参加至少5次学术报告或行业企业专家讲座,填写《研究生学术报告(讲座)登记考核卡》。鼓励研究生跨专业听取学术报告(讲座),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与材料备案。
2. 专业实践(实习)(4学分):研究生需依据培养要求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模式,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或开展与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调研实习,研究生需先制定包含实习项目、实习目标、实习方法及时间安排的实习计划,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后实施。调研实习完成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实习报告及调研单位鉴定意见,由导师评定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合格者获得4学分,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
3.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相关活动,具体形式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调研撰写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竞赛、发表案例研究类学术成果等。由导师组对活动成果进行成绩认定,合格者获得2学分。
七、中期考核
1. 考核时间与流程: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需参加中期考核,3年学制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4学期末前完成。考核实行“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审核”的工作流程。
2. 考核内容: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及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从政治思想与道德素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实践与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维度进行综合考核。
3. 组织实施:工商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4. 考核结果与认定: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判定为“不合格”:(1)存在思想品德问题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2)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要求或未修满应修学分;(3)未经批准未参与中期考核。
5. 申诉机制:研究生对中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工商管理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需组织核查与仲裁,并及时向申诉研究生反馈处理结果。
八、学位论文
1. 选题要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需为应用研究型专业学位论文,不侧重理论创新贡献,重点立足管理实践。需针对特定企业组织的真实管理问题或有价值的实践主题,运用恰当的理论框架与分析工具开展系统分析,进而提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或实践总结。选题需紧密结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议学员以本人所在企业或产教融合合作企业(如实习实践基地)为分析对象,通过论文撰写梳理工作思路,提升对所在单位管理实践的总结、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传播优秀中国管理实践经验。
2. 开题答辩:确定选题后,研究生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答辩,答辩工作需在第4学期末前2周完成。开题未通过者,由导师协调安排二次开题,最终完成时间不得晚于第4学期期末。开题通过后,论文研究方案需严格执行,若需重大调整,需重新开展开题工作。
3. 预答辩:开题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撰写,为保障论文质量,需在第5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4. 查重要求: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在提交评审前需进行内容查重,具体标准参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查重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5. 评阅流程: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制度。不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不予送审;延期提交的论文不再单独安排评阅,按延期毕业处理。导师或研究生对评阅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
6. 答辩安排:通过评阅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需在第6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7. 论文分类:根据撰写格式与组织形式差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主要分为专题研究型与案例研究型两类。两类论文的基本构成要素、考核内容及评价重点,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执行。
8. 伦理规范:学位论文内容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论文涉及企业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管理制度等内容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严格保护商业秘密。
9. 格式规范:学位论文需符合形式规范,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制定的格式要求撰写,遵循国家及相关专业部门制定的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依次通过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十、其它
1. 本培养方案自2024年8月起正式实施,由研究生院与工商管理学院共同负责解释。
2. 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内蒙古财经大学发布的最新规定,及时对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备注:
1. 表中带※课程为限选课程,研究生需按要求选择修读。
2. 跨专业入学的研究生需补修1门本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学分不计入必修总学分。
3. 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包含3学时集中授课与6学时劳动实践(每次1学时),实践内容包括企业参访、社会公益活动,或参与校院大型活动(如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等)。
4.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涵盖调研实践、科研实践、创业实践等活动(如“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根据活动类型与成果档次,每次计6-17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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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的形式,接收全国范围内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研究生。为进一步强化并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学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及拟接收人数,将以 2026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准。除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学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会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是否接收推免生,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凡是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都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公布。学校部分专业(导师)会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之后,身份即为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五年。学校 2026 年将继续推行本科直博生 “卓越博士” 计划,有关该计划的具体办法以及各院系的相关要求,申请人可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成功入选 “卓越博士” 计划的学生,在入学后将获得 “卓越博士” 奖学金。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德,遵守法律法规,拥有端正的学风,身心健康。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良好,综合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的前列。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拥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对专业抱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大的培养潜质。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名额。申请 “卓越博士” 计划的研究生,还需符合学校 “卓越博士” 计划的相关要求。三、申请及考核程序01 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人(包含夏令营营员以及学校本校本科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推免申请系统(https://yzh.bnu.edu.cn/www/tm/xs/login),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并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学校各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会在网上申请系统的公告中发布,截止日期有可能提前或延后,申请人请留意查阅。各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的联系方式,可复制链接(https://yz.bnu.edu.cn/detail/d145d708)进行查阅。申请前需准备的材料如下: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 200 像素、宽 150 像素,格式为 jpg 格式,大小在 30k 以内)、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扫描为 PDF 文件,大小在 1M 以内)、个人自述。其他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1)《北京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 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 份。此表需由申请人在 “推免申请系统” 中填写信息后进行打印,打印前需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由本人签字。(2)外语水平证明,例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 成绩、雅思成绩等。(3)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4)两封专家推荐信(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附件 2,空表由专家填写,该材料仅限申请博士的申请人提交)。(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用于证明自身综合素质与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 “推免申请系统” 中的 “上传材料-其他材料” 板块。所有材料需在复试时提交给学院进行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02 复试与接收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复试时间。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在参加复试前,通过学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 100 元 / 人。学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拟接收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同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03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被接收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需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而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以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四、学费及奖助政策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0.8 万元 / 生 / 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普通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即 1 万元 / 生 / 学年;“卓越博士” 计划本科直博生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为 1 万元 / 生 / 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可参考硕士招生简章。学校的奖助学金包含:基本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其他荣誉类及专项类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等,具体内容可查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学校将持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的待遇。五、其他关于申请人能否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拟录取等受理状态,学校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在推免过程中,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入学前受到处分,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若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邮箱:yanzh@bnu.edu.cn复制链接查询各院(系)联系方式:https://yz.bnu.edu.cn/detail/d145d7082025-09-09 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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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项通知一、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转移事宜各招生学院(含研究院,下同)档案接收联系人信息见附件1。(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若着急办理档案转移的,请直接联系拟录取学院开具调档函原件;不着急办理档案转移的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原件后再办理(预计6月底邮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正常毕业且个人档案齐全后尽快将人事(学籍)档案邮寄到招生学院,档案未到的原则上不予入学报到或注册学籍。(二)往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即日起请尽快主动联系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开具调档函原件,若原档案单位认可调档函电子版扫描件(附件2),则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并自行填写相关信息,最迟须于7月1日前将人事(学籍)档案邮寄到招生学院,档案未到的原则上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不予入学报到和注册学籍。二、全日制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92-6160150转接时间。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一般在9月份集中办理。省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由福建省外转入我校的可通过所在地使用的线上系统进行线上转接,搜索并转入学院党委,如“中共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也可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委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学院党委名称,拟转入支部见附件3,入学报到后交至学院党委组织员办理。省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由福建省内转入我校的通过“党员e家”平台进行线上转接,拟转入党组织名称见附件3。具体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学院党委组织员。(二)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校团委咨询电话:0595-22693537团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同时完成“纸质档案转接”和“网络转接”两种方式:纸质档案转接。所有学生团员均应携带团员证及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于入学报到注册时统一由班级团支书收集核对,并上交学院保存。网络转接。属于福建省外的,学生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属于福建省内的,学生团员本人通过“福建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学生团员入学报到成功后方可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具体团支部名称由学院团委及班级团支部确定。未入学报到不要提前转接,学院基层团组织根据团员纸质材料档案进行审核接收,网络转接一般于入学当年10月底前完成。若学生团员电子团籍或纸质版团员档案缺失,请学生团员回原团组织开具相关团员证明(材料需盖入团所在单位团委公章)和线上团籍录入后再进行转接手续办理。三、其他事项(一)新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研究生秘书咨询。(联系方式见:http://yjszs.hqu.edu.cn/lxfs.htm)(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等通知。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各学院(研究院)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联系人信息表.xlsx】附件【附件2:华侨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新生人事档案调档函.pdf】附件【附件3:华侨大学各学院(研究院)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名称汇总表.xlsx】2025-09-03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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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现将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一)查询开始时间: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二)查询方式: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选择“报考单位”后,凭姓名、证件号码(网报时所填写的证件号码)和准考证号(考生编号)查询。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apply/cjcx/)在我校复试分数线未正式公布之前,对考生分数是否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排名等问题暂不予回答。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将于2月28日18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发布,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 请考生使用电脑登陆自行查询(该网址不支持手机查询)。该排名为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的考生在所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同一学习方式的初试成绩(不含加分)排名。申请加分政策考生的审核结果已公示,上述网址考生排名已更新,为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的考生在所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同一学习方式的初试成绩(含加分)排名。二、成绩复核申请 初试成绩在省、校评卷过程中已经过严格核对。如果考生确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采用“网上填报申请”方式,其他途径概不受理。(一)申请渠道:考生可通过填写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录复核网站,进行网上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申请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申请时每位考生须一次性提出复核申请,提交信息后不可修改;同时,需上传考生居民身份证载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码)的正面页面,待工作人员核准身份后受理。(二)申请时间:2月25日-2月27日,过期将不予受理。(三)复核结果:将于3月4日以后,统一通过我校复核网站反馈,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四)复核须知: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复核范围包括有无漏评、有无登分与合分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不在复核范围。三、复试工作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遵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要求执行。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等,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特别提醒: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中,有些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复试预计3月下旬开始,请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按前期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相关通知参见:2025年硕士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3-3329034 邮箱:hnsfdxyzb@163.com。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373-3326187 纪委申诉电话:0373-33258642025-09-01 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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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通告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安排,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00后向社会公布。请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告进行成绩查询,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成绩。 (www.jseea.cn)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5日至26日,按照招生单位公布的申请方式和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告知考生。2025-08-14 1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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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6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或方向停招或调整招生的公告各位考生: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布局,更好地适应学科发展需求与社会人才培养导向,经各相关学院充分调研、论证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方案已按程序报研究生院审核,且经研究生院审议通过。现正式将 2026 年我校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或方向拟停招、拟调整招生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一、停止招生的专业或方向本次拟停止招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或方向共涉及 2 个学院,具体明细如下:外国语学院:该学院有 2 个学术学位类别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拟停止统考招生,分别是专业代码为 050202 的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为 050207 的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专业;医学院:该学院有 1 个学术学位类别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拟停止招生,即专业代码为 100100 的基础医学专业下的药理学方向。二、调整招生的专业本次拟调整招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共涉及 4 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 3 个学院,调整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取消与新增、招生学院变更、初试科目调整等类型,具体情况如下:医学院专业调整:该学院拟停止专业代码为 101100 的护理学学术学位专业招生,同时新增专业代码为 100201 的内科学学术学位专业,并在该专业下设置临床护理学方向,后续将通过该新增方向开展相关领域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且该方向的初试科目与原护理学专业保持一致,不做调整;应用心理专业招生学院调整:专业代码为 045400 的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其原招生学院为人文学院,2026 年拟将招生学院调整为医学院,调整后该专业的初试科目维持不变,仍按原有科目设置执行;外国语学院专业初试科目调整:该学院有 2 个学术学位类别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拟调整初试科目,分别是专业代码为 050201 的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为 050211 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调整内容为取消这两个专业初试第二门科目中的 245 俄语(外)科目,其他初试科目保持不变;统计学专业招生学院调整:专业代码为 071400 的统计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其原招生学院为数学学院,2026 年拟将招生学院调整为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调整后该专业的初试科目不做变更,延续原有科目设置。特别提醒:以上公布的 2026 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或方向停招、调整招生的相关安排,仅为我校当前拟定方案。若在后续推进过程中,遇到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调整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届时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动态,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报考。2025-09-12 14: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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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2026 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5〕30 号)要求,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报名。政治素质过硬,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满足所申请二级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补充条件。二、接收专业范围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预先分配推免接收计划的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资格。直博生招生专业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硕士专业目录可通过指定渠道获取。三、考生申请流程有意向报考我校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可直接联系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复试接收的具体安排(各二级单位招生联系方式可通过指定渠道查询)。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确保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可申请提前进入硕士阶段学习。为保障研究生阶段学习进度,申请提前入学的推免生,须在 10 月 10 日(含 10 日)前,填写《推免生申请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申请表》,并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四、学校接收流程(一)个人注册与志愿申报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待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即可填报志愿(推免整体流程及各环节时间安排,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温馨提示:推免生的复试通知接收、拟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请考生确保在学信网注册的手机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信息推送。(二)复试组织安排各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后,需按照通知内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推免生需缴纳复试费 120 元。需注意:推免生报名数据需待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结束后,方可下载并导入学校财务系统,因此考生可稍后登录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缴费系统登录用户名为 “26 + 手机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将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登录研招网,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完成网上拟录取全流程。(三)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将于 10 月 17 日前,汇总研招网推免系统中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学校党委审定。待学校审定完成后,将正式公示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QQ 咨询群:群 1:1021103073群 2:856067136群 3:924612336群 4:883517792群 5:883492935群 6:820188575短信接收号:13330600943通讯地址及邮编: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 46 号,邮编:625014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 211 号,邮编:611130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 288 号,邮编:611830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信息,可通过研究生院指定渠道查询。六、纪律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本次推免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公正。监督电话:028-86291638四川农业大学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10-20 14: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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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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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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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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