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一、本报考点(4305)在标准考场容量内仅接受下列考生报名:
吉首大学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报考管理类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查看报考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遵守其中的有关规则。
三、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时考生账号必须实名注册,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个人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果要更改报考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如报考点、报考院校等),只能取消(报名期间内)该报考信息的有效性,并重新填报有关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凡是网报系统提示无法核实学籍学历的考生,必须到有关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未毕业自考生除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证结果提交报考的招生单位,否则责任自负。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费网上支付
1.预报名和网上报名期间均可以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缴费时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报名考试费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规定为每生200元。
2.考生按照网报要求填报好本人所有信息并确认有效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网上缴费界面。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支付完成,请务必及时核实是否支付成功。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的考生,网上确认系统无法调取网报数据,报考点将拒绝考生确认。
4.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④错过网上确认。
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五、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4日。考生均需按照有关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程序和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吉首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未经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和影响考试。
七、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八、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在此特别提醒:敬请诚信考试!
2.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3.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在我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使用湖南省统一配备的作答工具答题,除科目有特殊要求(如使用绘图工具等特殊用品)外,考生不得自带作答工具,否则,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九、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吉首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浏览查询公告通知。
(https://yjsc.jsu.edu.cn/zsgz1/sszs.htm)
吉首大学报考点联系方式:0743-856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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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公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3日,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三峡大学考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三峡大学考点(4220)接受报考生源范围1.三峡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不含推免生);2.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3.报考三峡大学且户口或长期工作在宜昌、神农架地区的考生。二、报名步骤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考生选择报考点2025年研考报名公告等,了解研考报考条件、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考试报名要求等重要信息,谨慎填报报考信息。(一)网上报名1.网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所有考生可以选择在预报名时间或者网报时间内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2.网报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还需按报名程序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以便接收研考相关信息。报考点的选择即是考试所在地点的选择,三峡大学考点代码为4220。考生应严格按照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凡提供虚假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非本考点生源范围内考生不予以确认。(二)缴纳报名费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者报名无效。完成网上缴费后,须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考生应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缴费后发现关键信息错误需要取消原报名信息进行修改的,则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缴费。因重复报名等原因多次缴费的,研招网在报名结束后将重复所缴费用自动按原路径返还,请勿注销缴费账户,否则无法完成退费。因个人原因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报名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登陆网报系统取消本人网报信息。网上确认审核通过、但未参加初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三)网上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按照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做好网上确认准备。网上确认期间(具体时间以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为准),考生须尽早登录研招网,按照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能上传或者补充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1.签订承诺书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2.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3.上传资格审核材料(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底),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不得使用翻拍照片,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的照片。(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4)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和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使用鄂汇办APP,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6)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本报考点将通知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未接到通知考生不予现场确认。4.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资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5.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和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其他要求详见《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附件2)。三、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此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报考办法另行通知。四、报名注意事项(一)政策注意事项1.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严格按照研考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将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2.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3.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应认真阅读各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严格按照范围选择报考点。若选择了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报考点,报考点审核网上确认将不予通过。2.网报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将对异地报名考生的户口、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等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3.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等为关键信息,一旦提交生成报名号将不可修改,应慎重考虑、仔细核对后再填写提交。4.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1)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2)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否则可能导致报考点无法联系或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等后果。(3)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时需选择“其他”。5.如果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或者报名且已缴费但仍有报名信息需要修改的,无需重新注册,可以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已取消的报名信息无效,重新报名并缴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有效。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7.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研考网上报名平台系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部署,考生须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费,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8.考生应认真填写各项信息。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9.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严肃处理。10.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试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理。(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网上确认期间,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等,报考点审核网上确认将不予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仍可以拒绝其报考。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上传材料准确完整。2.考生应考虑网上确认期间资格审核和审核可能不通过时修改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合理安排本人上传网上确认材料的时间,按照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要求在其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则网上报名无效。3.考生要妥善保管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所有考生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五、其他1.在审核考生资格时,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将通知公安机关。2.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保存电子档。《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考试期间正反面均不得涂改,考试时应保持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成绩查询、复试、新生报到时使用。3.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4.报名咨询电话:0717-6392638、6393256。2025-08-27 14: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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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 关于寄发2025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一、录取通知书的邮寄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如有变动,将通过我校迎新网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2025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15日起陆续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相关信息。1.邮寄地址以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维护的为准,考生可以凭物流单号(附件1)通过中国邮政快递跟踪查询系统(http://www.ems.com.cn)或“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查询通知书的物流状态。2.我校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矿冶研究总院录取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生,如第一导师为上述院所,则通知书由科研院所发放。3.定向就业单位为“北京科技大学”的博士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北京科技大学人事处发放。4.选择自取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培养单位联系人近日将电话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请在培养单位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培养单位领取通知书,具体地址和联系信息见下表。5.如发生邮件未寄达等问题,7月18日前可联系研招办,电话:010-62332484,邮箱:yzb@ustb.edu.cn。7月18日后可联系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3。二、新生报到注意事项1.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2025级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报到注意事项》(电子版见附件3)和《2025级博士学位研究生新生报到注意事项》(电子版见附件4),于8月28日携带《注意事项》中提示的材料,由本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以境外学历身份报考并被录取的新生还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自报到之日起,2周之内(截止到9月11日)无故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提前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郑重提醒:新生报到前,请勿更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否则无法办理报到手续或注册学籍。3.研究生新生报到校区详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xc.ustb.edu.cn/)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4.2025年9月报到新生含:2023和2024级保留入学资格应返校的硕士生,名单见附件5。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的2025级研究生(名单见附件6)2025年8月无须来校报到,保留年限期满时随当年新生一起报到,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请关注报到当年“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相关通知。5.如录取通知书不慎遗失,新生应于报到当天或前一天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院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楼研究生院310室。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报到前,需已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完成在线签约,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7.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定向培养协议一份。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的定向培养协议一份。2025-07-31 09: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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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推免生预公告2026年我校将继续加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招收规模,凡有机会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一、学校简介广东工业大学校本部坐落于中国南方名城广州,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教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大陆高校第41—57位,2024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列全球第301—400名。二、推免生招收对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6年全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等)的人员。三、推免生招收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及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专业;报名法律(法学)专业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四、招收计划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总计划数的50%(约2000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8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五、申请程序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6年研究生均需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推免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含本校推免生)。申请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于复试时提交。2.申请人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申请资料,包括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四六级或者托福雅思)、其他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等材料。每个电子版文件采用pdf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为宜。3.我校将于9月中下旬起陆续开始复试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后,学院将联系考生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意向申请考生务必在9月18日前在我校预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4.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相应学院网站查阅所报读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根据复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5.通过我校复试并拟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按照学院(系)规定时间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我校将在系统功能开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6.请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六、学费、学制与奖助政策(一)学费与学制我校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与学制请见学校研招网有关通知,直博生学制为5年。(二)奖助政策1.奖学金体系涵盖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拔尖创新型人才奖学金、卓越应用型人才奖学金等。(1)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生·学年,原则上100%覆盖;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覆盖率一般达80%。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第一、二年,参照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执行;培养阶段的第三年,参照该学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奖助学金政策执行;培养阶段的第四至五年,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一等奖18000 元/生·学年,二等奖15000 元/生·学年,三等奖 12000 元/生·学年,覆盖率一般达 80%。(2)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每年评选一次。(3)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学生优先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或“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通过考核者,可按学校规定获得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或卓越应用型人才奖学金。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申请国际合作交流专项时优先推荐。2.助学金体系涵盖助学金、联合培养基地补助及导师资助金等。(1)国家助学金100%覆盖,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学年。(2)联合培养基地补助和导师资助金将按照参与基地项目及导师课题的成效进行确定,包括生活补助与科研奖励等。(3)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担任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3.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助学金作适当调整。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0-393227222025-09-16 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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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处理提醒为帮助各位参与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顺利通过网上确认与准考资格审核环节,针对部分考生出现的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问题,我校结合不同考生群体特点,制定以下针对性建议,供考生参考落实。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群体此类考生包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应对措施如下:(一)信息自查与更正首先,考生需仔细核查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确认是否存在填写错误。其中,与学业相关的信息(如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籍编号等),需严格按照学信网显示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与修正。多数情况下,通过更正错误信息,即可顺利通过学籍学历校验。(二)材料补充提交若完成信息更正后,学籍学历校验仍未通过,考生需准备并提交两类材料:一是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二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此证明自身学籍的有效性。二、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群体对于以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形式攻读学历,且在考试当年可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按以下要求操作:(一)报名信息填写规范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需确保所填内容准确、合理且真实,避免因信息填写偏差影响报考院校的审核进度与结果,为后续校验通过奠定基础。(二)证明材料准备要求该类考生需根据自身学习形式,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自学考试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学考试准考证,以及加盖公章的自学考试成绩单;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教育学生证,以及加盖公章的网络教育成绩单。三、国(境)外留学考生群体国(境)外留学考生因学历获取渠道特殊,学籍学历校验需按以下区分情况处理:(一)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此类考生在报名时,需确保所填个人信息准确真实,便于报考院校审核。同时,需准备两类材料:一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是由就读的国(境)外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该材料需明确说明考生 “届时可毕业” 或详细体现考生完成学业的具体情况。(二)已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已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证书的考生,除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此证明其国(境)外学历在国内的有效性。四、往届考生群体往届考生涵盖具有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与本科结业生,该群体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多与信息填写或学历认证相关,具体应对步骤如下:(一)报名信息核查与修正考生需对照学信网显示的学历信息,逐一检查并更正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两者完全一致。(二)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毕业学校更名问题:若考生毕业学校已更名,在报名系统的毕业学校列表中无法找到毕业证书上的原学校名称,此时若直接选择更名后的学校,会触发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 提示。正确操作方式为:在毕业学校列表中选择最后一项 “00000(其他)”,系统将弹出新的输入框,考生需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原学校名称,在输入框中准确填写。毕业专业未收录问题:若毕业专业未在系统的专业列表中收录,处理方式与毕业学校更名类似。考生需在毕业专业列表中选择最后一项 “000000(其他)”,随后在弹出的输入框中,依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手工填写。(三)学历认证材料补充若完成上述信息修正后,校验仍未通过,考生需根据毕业时间,准备对应的学历认证材料:2001 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 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五、本科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群体此类考生因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易导致学籍学历信息与当前身份信息不匹配,需按以下要求处理:(一)必备材料准备考生需同时准备三类材料:一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二者任选其一);二是本人居民户口页(户口页中需包含曾用名信息),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的正式证明。(二)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将上述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并在网上报名结束前,按指定方式提交。提交时需注意邮件主题格式,主题需标注为 “报名号姓名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材料”(其中 “***” 需替换为考生本人的报名号与姓名)。六、重要说明事项(一)材料提交时效与诚信要求若考生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按要求规范提交材料,我校将直接将其数据认定为 “不准考数据”,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考试;我校在研究生招生的全流程中(包括报名、审核、考试、录取等环节),若发现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一律取消其准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绝不姑息。(二)学历获取时效要求国(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境内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入学时仍未取得,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2025-10-22 09: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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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事宜通知为进一步健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体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自身办学实际,现将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免类型说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指符合招生条件的单位在规定专业范围内,选拔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直接获得硕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形式。直博生:指符合招生条件的单位在规定专业范围内,选拔拥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形式。二、申请资格要求(一)硕士推免申请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品德优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已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整规范,各类申请材料齐全有效。3.本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同时拥有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二)直接攻博申请条件除需满足上述硕士推免的全部条件外,申请直博生还需额外符合以下要求:1.科研能力突出,且拥有明确、显著的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2.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等职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申请人学术潜力。3.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直博生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三、接收专业范围及名额安排1.硕士推免接收范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外,其余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开放接收推免生,且不同学科专业之间允许跨专业报考。2.直博生接收范围及名额:我校一级学科(具体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矿业工程、设计学)及其对应的招生二级学科,均面向推免生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年度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博士生年度招生计划的 20%。四、推免生奖励政策1.可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该奖学金设两个档次,金额分别为 8000 元 / 生・学年、5000 元 / 生・学年,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硕士推免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学年,资助期限为 3 年;博士推免生(含直博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3000 元 / 生・学年,资助期限为 4 年。3.推免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自主选择研究生阶段的指导教师。4.学术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硕博连读项目,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学校将优先予以接收。5.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支持推免生参与公派出国留学、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访学交流等国际化培养项目。6.在同等就业推荐条件下,学校优先为推免生提供就业信息对接与就业推荐服务。五、接收流程安排(一)预申请阶段(“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即 9 月 22 日前)此阶段为提前申请通道,有意向的考生可提前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需填写《2026 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并将上述表格与加盖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一同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及邮件主题需统一命名为 “推免生申请 + 姓名 + 本科学校”,发送至对应学院指定的邮箱或加入学院指定 QQ 群(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文 “七、联系方式”)。2.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学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于 9 月中旬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如有)、参与科研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复试考核组查验。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将被我校预录取为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拟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的考生,在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后,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该系统将于 9 月 22 日 9:00 正式开通,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完成拟录取确认流程即可。(二)正式申请阶段(“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未参与预申请或预申请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流程申请:1.志愿填报已成功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无误。2.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校将对考生在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复试考核考生需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如有)、科研活动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供复试考核组审核;复试内容与考核标准同预申请阶段一致。4.拟录取通知接收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该通知,确认后即完成拟录取流程;逾期未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六、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可靠,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申请。2.若申请人在本科毕业时未能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享受特殊奖学金的资格。3.已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将其按统考考生对待,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244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1)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376,指定 QQ 群:905078864。(2)土木学院:联系人张老师、樊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256,指定邮箱:tmyjs@xauat.edu.cn,指定 QQ 群:719638219。(3)建筑学院: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742,指定邮箱:3393044838@qq.com(发送邮件时需注明 “推免生 + 姓名 + 本科专业 + 本科学校 + 一志愿专业”),指定 QQ 群:823647544。(4)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431,指定邮箱:yskyb@xauat.edu.cn(发送邮件时需注明 “推免生 + 姓名 + 本科学校 + 一志愿专业”),指定 QQ 群:731530190。(5)环境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520,考生需先登录网址http://t1.ink/f/zhlaax填报并提交表单数据,同时加入指定 QQ 群:387703750。(6)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994,指定邮箱:glxyyjszs@126.com,指定 QQ 群:320990428。(7)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670,指定邮箱:468105528@qq.com。(8)材料学院: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328,指定邮箱:1632177677@qq.com。(9)冶金学院: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937,指定邮箱:243160858@qq.com。(10)信控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599,指定邮箱:xkkyb@xauat.edu.cn。(11)机电学院: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1483,指定邮箱:jdxykyb@163.com,指定 QQ 群:758668829。(1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446,指定邮箱:12926377@qq.com。(13)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380,指定邮箱:379622461@qq.com。(14)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1431,指定邮箱:xjdtyxykyb@163.com。(15)建科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433,指定 QQ 群:750133145。(16)公管学院: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303,指定邮箱:xjdgg_yjs@126.com,指定 QQ 群:772157792。(17)化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378,指定邮箱:ygwang2022@126.com。(18)资源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408,指定邮箱:908386542@qq.com。(19)城市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434,指定邮箱:307889517@qq.com。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8 日2025-10-11 1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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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博士生复试工作应充分体现导师的意见。导师作为博士生培养的责任人,应充分发挥积极、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生复试选拔质量。(五)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六)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审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第四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第七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意见及评分标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第三章 复试工作准备第八条 制定、公布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复试成绩计算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各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小组专家名单不公布。第九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我校资深在职研究生导师担任。在复试前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复试纪律等培训,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清楚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参加复试工作。第十条 命制复试考核试题。学院应制定复试考核命题管理办法,提倡建立复试考核试卷和问题题库。复试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第十一条 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并严格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第十二条 确认考生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第十三条 学院应事先将本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学校组织复试巡视检查。 第四章 博士生综合考核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统筹复试专家小组和导师组的评价意见,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第十五条 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和学术潜力,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和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2)每个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3.导师(组)评价:导师(组)应对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并给出书面的评价结果。第十六条 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考核成绩,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提前公布。 第五章 硕士生复试第十七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十八条 复试形式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专业测试保密、监考等各项要求同全国研究生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须及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综合面试(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2025-06-24 14: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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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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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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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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