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4307)网上确认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4307)信息确认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考生提交确认材料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4日上午12:00
重新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2:00
二、确认范围
所有符合教育部、湖南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选择湖南农业大学(4307)作为报考点且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网上确认。
三、确认系统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全程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内容顺序进行,直至完成材料提交全过程。
四、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详见附件《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需上传材料及标准》。
五、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表示其网上确认环节已完成。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现场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予以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5.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网上审核不通过者,需前往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求真楼309)进行现场审核。
七、咨询电话及地址
电话:0731-84638210
地址:湖南农业大学求真楼309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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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委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的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各单位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二.招生计划各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及农村教育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具体单位,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等情况对各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各单位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分数线”)。复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研究生复试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为充分考核和选拔人才,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可根据情况选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三)复试内容复试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考核手段,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等进行考核。(四)复试流程1.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违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面试考核。各单位组织各复试小组进行考核。考核试题内容应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4.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现场笔试、线上笔试)或者考查方式进行,采用笔试考试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5.复试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所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确定。加试科目按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要求执行。加试科目可参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6.签定承诺书。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签订《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非全日制考生复试还需签定《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各单位可自行确定专业课考核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1.各单位自行确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一般应于3月2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时间不得早于4月8日,但应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2.专业课考核、面试、复试加试科目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情况自主确定,考场应集中统一。(七)其他事项1.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国家分数线及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综合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合格且达到拟录取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复试费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 缴纳复试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4.严肃考风考纪。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采用必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4)、《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有关要求(见附件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调剂工作参与调剂的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上述7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7个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毕业专业范围等要求详见相关学院调剂通知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程序1.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2.各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及时报送拟录取名单。4.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三)注意事项1.对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2.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完成后应及时关闭调剂信息。五.录取工作(一)录取类别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二)综合成绩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3×40%2.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三)信息公开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应将本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单位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复试录取程序,规范复试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四)申诉渠道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为:0514-87979213,邮箱:yjszs@yzu.edu.cn。2025-08-08 1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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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通告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安排,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00后向社会公布。请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告进行成绩查询,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成绩。 (www.jseea.cn)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5日至26日,按照招生单位公布的申请方式和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告知考生。2025-08-08 14: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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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相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成绩查询1.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5:00开通查询,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http://yz.chsi.com.cn/apply/cjcx/ )2.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二、成绩复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对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有疑问,可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申请复查。1.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2025年2月26日24时前登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出复查申请(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190/main/user/index, 登录后点击“初试成绩查询”后点击“申请复核”,按提示提交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者不予接受复查申请。2.考生须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准考证的电子版,所有电子版请在“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3.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汇总整理后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复查复核流程进行复查。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研究生院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4.成绩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漏计分、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复查结果由我校于2025年3月1日前通过“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届时请登录查看。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2月20日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查申请表.doc】2025-08-25 17: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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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的公告各位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署,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5:00起向社会公布,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和姓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https://yz.chsi.com.cn/)二、初试成绩复核确需复核成绩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1.复核申请办法。请考生凭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和姓名登录我校研究生成绩复核平台(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CjSignin.aspx) 提交复核成绩申请,提交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由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后将扫描件在成绩查询页面上传;我校所有成绩复核申请必须通过系统提交,不接受现场(邮寄)提交复核申请。2.复核申请时间。2月25日上午12:00—2月26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3.复核范围及方式。复核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按规定,学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安排专人负责复核,其他人员不能查阅试卷;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经我校汇总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复核。4.复核结果。对复核有误的成绩,我校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申请更正,经批准后电话通知考生;初试成绩复核无误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三、排名查询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将在学校研究生管理平台开通排名查询。具体安排另行公告。(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CjSignin.aspx)四、复试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调剂工作于国家线公布后启动,具体办法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适时公布。请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华师研究生”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2025-08-08 09: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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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录取办法。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复试实施细则,指导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评价标准,做好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复试考核的具体实施。复试小组组成一般不少于5 人,其中1人为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复试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二、复试工作要求(一)复试时间、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开始,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流程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系、中心)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学院(系、中心)联系。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二)复试资格1. 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含推免生)。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3. 调剂考生要求:我校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具体要求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4.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申请调剂时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修改报考类别的申请书及在职证明。定向就业单位以申请书为准,一旦提交不予更改,请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信息。三、复试程序(一)确认复试信息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bm.buct.edu.cn/logon, 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⑤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报考MBA、MPA、MEM专业考生),还须提交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报名时已提交的一志愿考生不用重复提交)。⑥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各学院(系、中心)可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科研和获奖情况、应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或“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说明。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系、中心)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3)缴纳复试费10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2. 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学院(系、中心)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三)复试考核考生根据各学院(系、中心)要求参加报到及复试。现场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部分专业不设置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1. 笔试要求(1)考试时间为2小时。(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学院(系、中心)指定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3)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系、中心)考试安排。(4)我校所有笔试科目无须使用计算器。2. 面试要求(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学院(系、中心)指定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3)考核应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主要考核内容如下:a. 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b. 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人文素养;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要求见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4. 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一)学院(系、中心)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调剂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50%。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500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300分。(三)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与复试成绩按照比例计算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复试成绩占比。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与其他考生总成绩相同,无须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复试合格即拟录取。(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六)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五、录取(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或未达到学院(系、中心)对复试各项成绩的要求;4. 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5.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二)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核。(三)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2025年6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2025年5月10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协议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2025年6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六、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七、信息公开(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uate.buct.edu.cn/yjszsw/list.htm) 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我校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三)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考生接待邮箱:yzb@mail.buct.edu.cn,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八、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系、中心)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九、违规处理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十、其他(一)本办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二)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2025-08-06 16: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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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一、报考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网上确认:202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报考费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四、报考点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53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河源、汕尾、清远、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佛山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和肇庆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参加考试。五、报考要求(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教学点在广东省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5.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6.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4.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佛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名,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医科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5.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大学,则必须选择佛山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 6.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惠州学院,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7.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省内招生院校,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广东省外招生院校的,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8.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9.符合汕头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汕头大学,则必须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汕头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0.符合肇庆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肇庆学院,则必须选择肇庆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肇庆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1.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具体如下:(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2)报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必须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必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报考深圳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5)报考吉林大学、海南大学、广州大学,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6)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报考武汉大学,必须选择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7)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9)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10)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11)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12)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13)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14)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15)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16)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1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2点除外)。12.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13.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其他招生院校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应选择广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有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科目的考生,应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六、特别提醒(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报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三)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址:http://www.chsi.com.cn)(五)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2025-08-12 1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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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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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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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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