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8-22 17:52:55 来源: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意义重大。为全面落实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与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各招生学院可结合学科与专业特点,在保证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下旬逐步启动,具体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需及时查看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分数线


结合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及学科专业特点,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使用


复试内容通常包含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复试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原则上为各考核部分成绩总和,具体核算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加权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60% + 复试成绩 ×40%。


五、复试组织


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复试方案制定


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复试工作方案,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


学院对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审核。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复试前须复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加分政策且通过审核的考生,复试前须复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考核


不断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助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依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差异化复试内容。


考风考纪


所有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若考生在复试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 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六、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具体调剂学科专业及要求以学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七、录取


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录取规定,坚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依法保护残疾考生合法权益。


考生已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公示


学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可查阅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166179


电子邮箱:yzb@xupt.edu.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407 信箱


邮政编码:710121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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