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专业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调整的通知
2025-08-22 16:44:44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拟进行调整,为便于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现将拟调整情况通知如下(见附件)。最终方案以《江西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拟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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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浙大成立新中心6月3日,数学前沿交叉论坛暨浙江大学数学交叉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紫金港校区举行。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学校进一步加强数学及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旨在加快提升应用数学交叉研究领域的整体实力与国际影响力,促进人才队伍、科学研究、学生培养、应用落地一体化发展。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讲话,并为数学交叉研究中心揭牌。浙江大学理学部主任、数学交叉研究中心主任包刚院士介绍中心建设构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袁亚湘院士,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理事长、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院士分别致辞。浙江大学副校长王立忠主持并宣读有关文件。任少波向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对浙江大学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他表示,数学交叉研究中心将以基础交叉研究院为依托,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力争产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建成世界一流水平的交叉应用数学研究中心。面向未来,要聚焦“国之大者”,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既要加强“顶天”的前沿科技攻关,又要强化“立地”应用;要坚持引育并重,打造交叉人才汇聚高地,加快布局打造一流的交叉研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创新育人模式,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高质量育人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要加强全球合作,构建世界一流学术生态,在数学前沿交叉领域做出浙大人的标识性贡献。浙江大学数学交叉研究中心将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数学基础理论、算法及交叉应用的高水平创新研究,力争提出与“二十世纪十大算法”相媲美的新型算法,引领未来科技重要变革,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形成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培养一大批应用数学及交叉领域高端人才,努力建设成为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的应用数学顶尖平台。袁亚湘向浙江大学数学交叉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浙江大学数学学科发展迅速、成果丰硕。未来要继续立足国家重大需求,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携手开展科研攻关,推动多学科交融发展,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张平文祝贺浙江大学数学交叉研究中心成立,并期待研究中心充分发挥自身特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通过加强合作、共谋发展,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力量。成立仪式后,与会院士嘉宾作相关主题学术报告。林芳华、汤涛、陈志明、陈掌星、金石、励建书、林海青等院士专家出席。浙江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浙江大学数学交叉研究中心研究团队代表、师生代表等参加会议。推动成立数学交叉研究中心的浙江大学基础交叉研究院(筹)(以下简称“交叉院”)建立于2024年4月,是浙江大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基础研究、交叉研究战略部署,推动交叉科技创新、实施交叉拔尖人才培养的实体化机构,是浙江大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综合特区”和“改革特区”,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全球显示度、中国辨识度、浙大贡献度的新型研究机构。交叉院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聚焦交叉融合创新,重点围绕深化基础交叉科研组织模式改革、创新基础交叉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构建基础交叉拔尖人才培养模式、营造一流的学科交叉文化氛围等方面,汇聚最优师资、培养最优人才、打造最优机制、产出最优成果,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叉会聚创新“示范区”、基础交叉人才“集聚区”、拔尖人才培养“引领地”、交叉机制改革“试验田”。力争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成为国家研究中心或相当水平的国家级重大平台,发展实力稳居国内“第一方阵”、进入全球前列。2025-08-07 1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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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办法依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精神与规定,结合华东师范大学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的工作办法,现予以公布。一、工作准则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从多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量,最终挑选出最优秀的考生予以录取。二、组织管理机制学校层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着全校推免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以及统筹管理职责,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各招生院系(下文简称 “院系”)设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推免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全面管理,并依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院系实际的实施细则。三、具体实施流程(一)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身份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 “推免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突出,同时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潜力以及扎实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满足报名院系实施细则(近期将陆续公布)中规定的各项条件与要求。(二)报名方式及安排学校积极鼓励优秀推免生选择直接攻博或者报考硕士专业学位,并推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助力考生学业发展。学校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接收预报名,详细情况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通知》;部分院系或许会同时开通其他报名渠道,考生需及时关注院系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对于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向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可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直接在该系统内完成报名。相关院系会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考生需密切关注院系发布的公告与通知。(三)复试环节相关规定院系会对推免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日常表现,然后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院系会在复试开展前组织资格审核工作,推免生需积极配合完成。若推免生不参与资格审核,或者资格审核未通过,将无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9 月 22 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推免生需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的具体内容、形式以及复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等,可查看院系发布的实施细则,若有必要,考生也可直接向院系咨询。在复试过程中,还会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约定,在学校推免招生复试工作全部结束之前,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四)复试结果、拟录取及公示流程复试结束后,院系会及时公布并通知考生复试结果。推免生在接到结果后,若同意接受待录取,需及时回复;并且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具体流程包括注册账号、填报志愿、确认复试以及确认待录取等(具体操作以系统实际设置和院系届时发布的具体通知提示为准)。教育部推免系统预计在 9 月下旬之前开放注册功能,推免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并留意院系的相关提示。推免生应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意愿。若推免生未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志愿,或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均将被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院系会按照顺序依次递补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院系会根据待录取确认的进展情况,在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向学校报送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预计在 10 月下旬,学校对名单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示。(五)其他补充说明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推免招生录取涉及的院系、学科、校区、学制、学费、奖助政策以及住宿安排等,均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定为准。若推免生有相关疑问,可向招生院系咨询。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推免生应密切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招生信息。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工作通知或提出新的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内容对推免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四、咨询与监督渠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电话 021-54344721,邮箱 yjszs@admin.ecnu.edu.cn。若需投诉、举报院系推免招生相关工作,可实名向相应院系的监督部门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可查看院系实施细则);若投诉、举报对象为学校相关工作,可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方式为:电话 021-54345003,邮箱 dean@yjsy.ec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9 日2025-09-12 16: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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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一、档案调转全日制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完成调档,全日制考生将无法参与评奖、评优及评助等项目。而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调个人档案。考生需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 XX 学院 2025 年调档函》(详见附件),并进行彩色打印;仔细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名称、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专业名称;携带填好的调档函前往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密封后,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邮寄时需注明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新生档案”,且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需在 5 月 20 日前寄出(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并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时间可延后,但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具体的邮寄地址、接收单位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为准。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相关事宜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已转至我校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方式分为以下三种:(1)陕西省内通过自建系统转入:根据所录取的专业,向转出党组织提供党支部全称(即原纸质版介绍信中的 “去向”),由转出党组织通过 “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 发起转入操作。(2)省外通过跨省系统转入:需先向转出党组织确认是否已与陕西省开通跨省系统转接通道。若已开通,将学院党委全称和转入党支部全称提供给转出党组织,由其发起跨省系统转接。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操作时,务必选择对应的学院党委(例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并在可填写区域注明具体转入支部,不可直接选择学校党委。各学院党委全称如下: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3)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对于省外未与陕西省联网,以及省内无自建系统(如五大行或央企驻陕单位等)的情况,需通过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 需填写具体接收支部名称。(4)“去向” 根据录取专业选择相应支部:经济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涵盖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涵盖金融、税务专业)统计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统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应用统计专业)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审计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会计(全日制)专业)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信息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电子信息专业)法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法学、法律(法学)专业)文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专业)外国语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翻译专业)数学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数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办理时间:组织关系办理的有效期通常为 3 个月,因此请在 7 月 1 日之后再联系转出党组织发起系统转出或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切勿提前操作)。9 月开学后,各学院党委将依据《关于做好 2025 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统一开展审核接收工作。党员档案:党员档案若在人事档案中,待开学后一并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转交所属支部审核;若党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需贴好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开学后交予所属党支部审核。对于身份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2025 级研究生,可在开学后将积极分子期间的全部培养材料交至所属党支部,经审核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继续进行培养考察。若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关问题,可关注 “西财大先锋” 微信公众平台并直接留言咨询。(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三、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遵循国家政策,采取自愿原则,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了解此事项。入校时将户口迁入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将按分配方案指定的地址迁出,可迁回原籍,也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保留期满仍未迁出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保留期间若需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已将户口转入学校的学生,中途若需迁回,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迁出户口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省外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省内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户口迁移证需加盖齐全印章,包括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迁移证右下方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且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后的迁移证无效。若迁移证上的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身高)不清晰,需在开具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区或县一级。信息不完整的,需由本人补充完整后才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的空白处须加盖空白章或机打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类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的印章,否则无效。(注:该迁移地址隶属于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属于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将收取办理户口迁移学生的户籍材料,并集中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已在教委注册,若在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更改姓名,毕业时毕业证上的姓名将与注册姓名不符,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如需更改姓名,可在大学毕业后进行。户口集中办理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20 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底至 7 月初。我校计划于 5 月下旬组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确认及修改工作,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五、其他事项说明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或录取资格,或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先后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检,录检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学校将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联系方式:029-81556499(研究生院招生科)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24 日附件【调档函-经济学院.pdf】附件【调档函-统计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工商管理MBA).pdf】附件【调档函-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信息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文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法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公共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外国语学院.pdf】附件【调档函-马克思主义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数学学院.pdf】附件【关于2025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pdf】2025-08-22 1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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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一、成绩查询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30对外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1、复核内容:复查仅限于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本人答卷)、答题内容有否漏评;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正常;小题得分有否漏统漏登、合成后的各小题得分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等。每人限查一门考试科目,申请超过一门的,将复核考生填写的第一门考试科目。2、申请时间:2月25日00:00——2月27日16:00期间,逾期不予办理。3、复核方式: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申请表进行复核。为了保证考生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严格按要求申报,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完整、填写有误或无法识别,考生未手写签名,以及扫描或拍照不清晰者,均不予受理。4、复核结果:于3月7日前以官网公示方式回复成绩复核结果。三、其他事宜1、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密切关注通知。2、复试及调剂信息。在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发布复试通知。3、咨询渠道。2025年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详见https://yjsb.wzu.edu.cn/zsw/bkzn/lxzsxy.htm4、以上说明若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2025-09-04 14: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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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福建农林大学 | 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我省有关研招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无需重复报名。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报考院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应当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6.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7.考生报名时须按照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网上报名缴费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实行网上缴纳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请选择福建省内相关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四、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2.我省有关设区市及部分高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考人员范围详见《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3.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详见各报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招生章程)。4.在福建省内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学校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考。网上确认期间,上述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材料。五、网上确认(一)网上确认点安排我省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共设14个报考点,包括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厦门大学、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福建农林大学和闽南师范大学等。考生报考类别详见《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二)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确认工作由我省各报考点组织实施,各报考点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的具体时间,详见其网报公告。(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请考生保护好个人报名信息,防止账号、密码被盗,导致信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有关材料等相关电子信息。4.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5.若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择报考点指定的现场指导地点进行咨询指导。同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6.网上确认现场指导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7.因报考点选择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造成报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其他事宜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布)。审核通过后,考生无需提交备案材料,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省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若需要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请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2.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错选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影响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相关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5.考生因未了解或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或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08-13 18:02:21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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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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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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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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