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5级工商管理硕士招收同等学历加试公告
2025-08-21 16:53:59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现对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予以公布:
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市场营销学(吴健安、聂元昆主编、钟育赣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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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处理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中相关情况的公告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公开要求,招生办公室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13日报考我院考生的网报数据筛查工作。现将核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敬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需特别说明的是,受网报系统信息采集范围限制,部分不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能未被纳入本次公示范围。在此郑重提醒所有考生,务必仔细研读我院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各类相关公告,对照自身情况及时修正报考信息或重新完成报名流程。若因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初试及复试,或丧失录取资格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报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情形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若未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申请,我院将原则上不认可其同等学力报考资格。请此类考生立即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或按相关规定修改报考信息内容。二、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处理办法针对网上报名阶段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首要任务是参照学历(学籍)校验问题解决指引,细致核查个人填报信息,及时更正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内容。若完成信息更正后,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仍未通过,考生需完成学历(或学籍)信息在线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将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办理学籍认证,往届毕业生需办理学历认证。完成在线认证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将认证生成的PDF格式报告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发送时需注明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学历认证报告”,邮件正文需清晰写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号码。对于无法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学历(或学籍)信息验证的考生,需办理学历现场认证手续。现场认证通过后将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此类考生同样需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将现场认证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按上述邮件主题及正文要求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所有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严格依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此外,在网上确认环节,考生需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报考点审核查验。三、需补充提交报考资格证明材料的情形以下几类考生须按对应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考资格符合规定,未按要求在限期内提交的考生将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同时,网上确认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报考点核查。(一)自学考试应届本科考生1 对于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须将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考生姓名-自考证明”,正文需包含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信息。(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考生1 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需提交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彩色扫描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规范为“考生姓名-继续教育证明”,正文需注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三)同等学力报考考生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时间计算至2026年入学当日)及以上,或持有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证书,且符合我院招生章程相关要求,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辅修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等相关成绩证明、学术论文、学历认证报告及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辅修课程证明”,正文需写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四)在读研究生考生1 目前已取得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提交由当前就读院校校级培养部门盖章的允许报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证明,或已办理完成的退学证明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统一为“考生姓名-在校研究生报考”,正文需包含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信息。(五)境外及港澳台学历考生1 持有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地区学历的考生,需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境外学历”,正文需注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2025-11-14 15: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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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各位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对我校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录取通知书邮寄、调档函下载及档案邮寄、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公布的名单为拟录取考生,不作为录取依据,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中上旬通过邮政EMS寄出,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录取通知书均通过“邮寄”形式寄送。根据录取通知书寄送要求,须由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收,其他人无法代收,请考生于5月27日9:00—5月31日22:00登录我校2025年硕士拟录取考生信息填报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SigninLq.aspx) 确认邮寄地址。建议填报考生本人的居住地址且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XX(路名、门牌号)规范填写。二、调档函信息确认及档案邮寄说明调档函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请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登陆我校2025年硕士拟录取考生信息填报系统的【拟录取情况查询】栏目进行“调档函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在【录取情况查询】栏目中自行下载并打印调档函。邮寄时档案袋上注明“2025级XX学院XX专业硕士研究生XXX档案”字样。档案只接受机要或者EMS寄送方式,其他方式一概拒收。若因档案邮寄方式不符合要求发生档案丢失、损毁,责任自负。档案邮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报:(一)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505档案室(邮编510631),唐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020-85211035。(二)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A310管理办公室(邮编510006),唐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82。(三)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108档案室(邮编516600),郭老师,联系电话:0660-3808019。三、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事宜(一)硕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二)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入学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入学后各校园户籍工作通知为准):1.户口本原件(若原户籍为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个人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或者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的籍贯、出生地要详细到市(县),且有效期为30天内;迁往佛山校区的新生仅可选择户口迁移证);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4.已婚的学生还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仅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迁移户口。(四)学生集体户在校就读期间不予迁出。1.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139,刘老师。2.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9312001 、020-85211139,刘老师。3.录取到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路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如有疑问,请咨询:0757-86687111,钟老师。4.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如有疑问,请咨询:0660-3808090,余老师。四、党组织关系转入说明(一)目前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省内单位和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二是尚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线下转接。(二)通过党务系统转接的,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则在党务系统中直接选择“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下拉框的二级党委(注意:不用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若无二级党委选项则说明为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二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则需先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因为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没有接收权),再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操作转至具体去向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时请在转接时备注栏说明转至具体哪个二级党总支的哪个支部/直属党支部,否则无法转接到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三)通过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转入后,由学院统一在党务系统录入党员信息。学生本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五、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根据团省委通知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以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我校集中在8月中上旬开展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8月上旬,各学院会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统一建立新生团支部,8月中旬,各学院团委将通知新生团员进行转接。省内已报到的,线上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的/省外的,在线上向所在新生团支部报到。2025-08-08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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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陕西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一、确认对象已选择陕西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序号前四位为 6141),且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的所有考生,均须参与本次网上确认。未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将无法参加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与确认的考生,必须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陕西理工大学网上报名公告》中明确的各项报考条件。特别提示:不符合上述报考要求的考生,若网报时选择陕西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通过网上确认审核。二、确认方式及流程登录渠道: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或相关网上确认专属入口登录(支持电脑端与移动端操作)。操作步骤: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完成登录后,首先核对本人网报信息的准确性,随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及规定照片,提交后需持续关注系统反馈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说明:(1)审核状态显示 “审核通过”,即表示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全部流程;(2)审核状态显示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反馈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相关材料;(3)审核状态显示 “审核不通过”,则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视为无效,考生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三、确认时间安排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段:2025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此时间段结束后,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已提交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 前完成补充材料上传,逾期未补充视为确认失败。材料审核工作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审核时段为 8:30-12:00、14:30-17:30。温馨提示:为确保审核不通过时留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量在 11 月 4 日上午前完成所有材料上传,避免集中在确认最后一天提交。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反馈,若审核未通过,需按照提示的具体原因及时修改并重新上传材料,同时跟踪二次审核结果,直至审核通过。四、所需提交材料及规范要求(一)全体考生必传材料1.准考证电子照片(1)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证件照,背景统一为白色;(2)照片格式仅限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介于 50K 至 5M 之间,宽高比例严格按照 3:4 设置;(3)拍摄时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分布,双肩保持水平,脸部无任何遮挡物,头发需全部梳理整齐,不得遮挡五官(刘海需完全梳至脑后),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 2/3;(4)照片需对焦清晰,人像层次分明,无模糊现象,照明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光斑或阴影,避免出现红眼问题;(5)拍摄时不得化妆(含画眉毛),需衣着整洁得体(禁止穿着睡衣、吊带等服饰),不允许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6)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脸型、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翻拍照片,禁止进行磨皮、瘦脸、美白等美化操作;(7)若考生因整容(如重睑术、隆鼻术等)导致相貌变化较大,需提前通过咨询电话沟通处理方式;(8)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上传照片,不符合规范的照片将影响审核进度及考试入场资格。2.手持身份证照片(1)拍摄时需双手持本人身份证(禁止单手持证),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五官需清晰露出,刘海需全部梳至脑后;(2)照片需保证人像清晰,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完整可辨,手指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3)禁止使用自拍镜头拍摄,不得上传水平翻转(镜像)后的照片;(4)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进行任何修改、美颜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调整;(5)拍摄时光线需均匀,脸部无反光现象,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6)请务必确保照片符合所有要求,否则将导致审核不通过。3.身份证补充材料仅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此项材料,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身份证核验通过的考生无需上传。照片需保证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二)分类型考生需额外上传的材料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需包含完整清晰的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学籍校验通过的考生无需上传该报告。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相关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往届生(1)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均需二维码完整清晰且在有效期内);2002 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籍学历校验通过的往届生无需提供上述材料。(2)一志愿报考陕西理工大学的在陕往届生:①需提供毕业证书(结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需提供在陕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需提供个人单页),或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3)汉中市户籍、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及省内非考点单位的往届生:①需提供毕业证书(结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需提供个人单页)。(4)非汉中市户籍、在汉中工作且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及省内非考点单位的往届生:①需提供毕业证书(结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需提供三项在汉中工作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a. 汉中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需加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章);b.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需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自雇考生可提供本人为供职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证明);c. 在汉中参保的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名称需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需由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解释原因,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除需上传对应考生类型(应届、往届等)要求的全部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现役军人考生除需上传对应考生类型要求的全部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两项材料:①军人身份证件照片;②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照片。因变更姓名 / 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需上传对应考生类型要求的全部材料外,还需出具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更改姓名的户口本本人页(需标注曾用名)或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需为公安部制式证明)。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的本科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本校教职工及亲属选择陕西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本校教职工需提供 “教职工选择本校考点个人情况备案表”;教职工直系亲属需提供 “教职工直系亲属选择本校考点个人情况备案表”(备案表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 “资料下载” 版块获取)。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需及时与陕西理工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916-2641564),咨询所需补充的材料。五、重要提醒事项考生需仔细核对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中的所有内容,重点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关键信息。网上确认阶段不允许修改任何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认真研读陕西理工大学报考点及报考单位发布的各项公告,若选错报考点,将无法在本校完成网上确认。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及确认流程,导致后期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完整。若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完成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缴纳,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不得参与网上确认。陕西理工大学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补缴费申请。考生需主动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官网、招生单位官网等渠道,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陕西理工大学报考点相关信息及研究生招生动态,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陕西理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通知,并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站内信提醒。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信均视为已送达,学校不再单独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点为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2025-11-11 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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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北工业大学考点考生须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22日举行。湖北工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4205)考生4100余人,考场分布在学校教学楼二、三、七栋。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1.初试日期及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统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9XX代码科目考试时长以准考证标注时长为准。2.考试地点:教二考区(教二楼1--5楼,从教二楼西门进入)、教三考区(教三楼1--6楼)、教七考区(教七楼2--3楼)。3.考场位置:考生可于2024年12月20日(考前一天)上午9:00以后,网上查询考场对应楼栋教室,考生务必熟记考场教室,避免考试当天延误考试时间。12月20日当天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了解考场具体位置及进出路线,但不得进入考场楼栋内(封闭区域)。二、考点入场要求1.有序进入考点。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根据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日上午6:30起,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考生进入校园后,请根据准考证考试地点信息确认所在考试楼栋。2.存放手机、计算器等物品并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计算器等电子产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要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通讯工具等智能设备检查。若无法通过安检,需寄存以上物品后重新排队入场,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考点在考试楼栋附近设置手机集中存放点,考生请保管好存放凭证,当次考试结束后回至原地取出存放物品,并有序离开楼栋。3.入场身份验证。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可进入入场验证通道。各考区楼栋前均设置有入场验证通道,请考生携带个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合理选择通道接受“入场身份验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合格后再进考场大楼。身份证遗失的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选择应急通道拍照确认身份后再进考场。无纸质准考证的,或无居民身份证且无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的一律禁止进入考场。4.安检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考场门口接受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5.倡导绿色出行。校内及学校周边停车位有限,建议考生尽量不要自驾车赴考,避免因停车困难、交通拥堵等影响考试。入校车辆须遵守学校交通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三、考场相关规则1.请考生管理好自己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智能安检门接受检查之前,主动将手机关机后交至手机存放点集中存放。考生在进入考场教室安检之前,主动将考试文具以外的其他物品放置于考场外的“物品存放处”。开考后,被检查出携带有违规物品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各科考试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2.考生迟到15分钟后(以考试楼栋警戒线为界),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考场的学生即可以离开考点,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3.考场统一配备电子时钟。本考点不提供考试文具,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三角板等文具,以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草稿纸、图片、资料、计算器、手表等各类计时工具、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或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已携带的一律放在考场外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开考后,凡将具有发送或接收无线电信号通讯功能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等带到考场座位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均按作弊处理。4.考生须在试卷及答题卡(纸)的指定位置正确填写报考单位、姓名、考生编号,并填涂“考生编号”信息点。每张答题卡正反面均有姓名填写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完整。5.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根据监考员要求立即停止答题,并做交卷准备。全国统考科目:考生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按顺序放在桌上。自命题科目(一人一袋独立包装的试卷):考生将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封条上签名。小信封在上、草稿纸在下置于桌上。监考员逐个收取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允许考生离开后,考生才能离开座位。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考生一律不得带走。6.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初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按照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四、违规违纪处理1.考生必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楼栋外设置有手机存放处、智能安检门、入场验证系统,标准化考场内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并开启视频监控智能巡查(请考生规范考试行为),同时使用5G信号屏蔽仪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作弊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2.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3.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考点将立即报警,将涉嫌违法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注意事项1.2024年12月1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任何字迹,盖过“已验”印章的准考证中途不得更换。2.考场所在楼栋每层楼均提供饮用开水。3.考试期间请考生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要求,按照指定路线进出学校,离开考场后不得在校内逗留或聚集。预祝各位考生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2025-08-27 1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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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教学 [2006]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 12 号)、《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南林教 [2024] 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我院具有管理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小组成员总人数为单数,一般不少于 5 人。第三章 基本原则第三条 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第四条 推免工作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学习能力,注重一贯表现,在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考核重点的前提下,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综合考查。(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四)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尊重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加大违纪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第四章 推免条件第五条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三)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平均成绩达标(依规免于按该《标准》参加体能测试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或具有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学生除外),具有继续学习深造的体能基础。(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年的全部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生超出规定学分要求修读的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除外,对超出规定学分课程的认定:按修读课程时间先后顺序,按倒序确认);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8,且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30% 以内;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 425 分。(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六)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第六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推免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相关选拔和推荐规则按本办法第十条执行。第五章 名额分配及使用第七条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特色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学院将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锚定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学院重点发展和布局的学科专业及一流学科专业给予重点支持。第八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各专业、各班级的推免比例或名额。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学生,占用学院名额直接推免:(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5] 3 号)的有关精神,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免。(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直接推免。(三)参加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的学生,可直接推免。第六章 遴选规则第九条 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一)学业综合成绩以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予以认定。(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五个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总分不得超过 10 分,加分方式详见《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时间跨度为从学生入学起至推免当年的 8 月 31 日止,学院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竞赛、刊物(如列入中国科学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期刊等),学院将不予认定。第十条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CSSCI、CSCD、SCI、SSCI)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第一责任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二)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 3 名以上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认定。(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四)学院成立由不少于 3 名校外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鉴定意见明确并经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第七章 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按照有关要求及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公示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含学院推免名额及分配方案)。(二)学院公布本学院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及其在本年级本专业的排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的支撑或证明材料。(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对申请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支撑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通过 CET-6、获得国奖、省政府奖学金、省三好、校三好的学生。最后确定学院拟推免名单,同时将有关材料保存备查。(四)学院通过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渠道公示拟推免名单和申诉渠道,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免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学业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所有推免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者必须明确注明,同时公示 3 名以上本专业教授的推荐材料、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或证明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书面作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学院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按前述程序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五)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查,并在校内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与各学院公示内容一致。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查明情况并向异议人反馈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六)推免名单确定后,学校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七)通过上述程序选拔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第十二条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其推免资格。被确定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八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学院推免工作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相关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 学院对推免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认真研究,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学院将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之风。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上述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制)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0871-63862044。第九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 “以上”“以内”“不低于” 和 “不少于” 均包含本数,所称 “以下” 不包含本数。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09-05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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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统考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重要提示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深圳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深圳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报考本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网报数据初步筛选工作。现将初步核查中发现的、可能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请涉及的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一、报考信息修改及报名相关要求经初步筛选确定的可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已完成整理,相关考生需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核对与修改;若需重新报名,原缴纳的报名费将在11月按原支付路径退回。特别提醒: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将无法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后若因不符合条件被禁止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二、证明材料准备及提交说明(一)信息核对无误考生的材料准备若考生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后,确认自身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后续的网上确认环节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请务必妥善留存。(二)特定考生的材料提交要求1.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规范如下:需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曾用名页)、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重号/销号证明、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提交规范:所有材料需保证关键信息(如证件号码)清晰可辨,单份材料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M。三、主要报考条件不符问题说明除上述学历(学籍)校验及专项计划报考问题外,本次初步核查还发现部分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情况,具体问题分类说明如下:(一)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不符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未满足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存在两类问题:一是报名前所学专业非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除外);二是可能存在毕业专业填写错误或报考专业选择错误的情况,需重新核对。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与该专业学位报考要求相悖。(二)管理类专业学位工作年限不符1.报考我校教育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未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即本科毕业时间晚于2023年9月1日,不符合报考条件。四、特殊情况说明对于因个人原因修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中,必须使用最新的有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完成报名操作。此类考生若收到“查无学籍学历”的系统提示,可暂时忽略该提示,重点确保报名信息与当前有效证件信息一致。请全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及相关条件,如有疑问可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后续报考及考试环节。2025-11-12 10:11:30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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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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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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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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