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陕西 MBA 入学考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5 年 5 月 25 日(星期日)将举行本次考试。
二、各科目考试时段
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为当天 09:00-12:00;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 14:00-16:00。
三、考点位置
本次考试地点设在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具体地址是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58 号,涉及教八楼和教十楼两个教学楼。
四、准考证获取方式
考前三天,准考证的下载链接会发送到考生预留的手机号码上,考生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重要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入场参考。
开考前 60 分钟开始进行证件查验,迟到 30 分钟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且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提前交卷。
考试所需的 2B 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橡皮等用品,需由考生自行准备。
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期间如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当年考试资格;通过伪造证件、证明获取考试资格,或由他人代考的考生,除取消考试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建议广大考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乘坐地铁五号线到理工大曲江校区站,从 A 口出站后向北行走三百米,路西即为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东门。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笔试成绩预计于 6 月中旬在学院官网(www.s-mba.com)公布,届时考生可凭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六、联系渠道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 MBA 教育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9 号
联系电话:029-88202797,88202885(可联系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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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浙江财经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良,取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接收专业我校列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研招网《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三、接收程序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四、复试与录取1.复试提交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2.复试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29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见研究生院网站。3.录取与入学(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学费和奖助体系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学业奖励、学业资助和荣誉称号三部分组成。(1)学业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出国(境)奖励、社会奖学金等。(2)学业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3)荣誉称号:包括卓越之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岗位之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六、其他事项1.各学院应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校研究生院招生办:0571-86754635、86754520;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七、附则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文件通知规定执行。研究生院2025年9月10日2025-09-17 1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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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招生计划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四、划线原则(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五、复试要求(一)制定细则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核验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各类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内容及要求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成绩核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限1项)可降低10分(不低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或准予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破格复试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调剂不片面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原则上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进行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2.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3.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4.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或调剂公告为准。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复试全程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作出综合评价。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025-07-01 13: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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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科实力与办学水平稳步提升:1. 学位授予资质: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12月成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9个硕士学位点,涵盖10个学术学位点与19个专业学位点,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多元方向。2. 学科国际影响力:工程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成功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彰显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3. 科研平台实力: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拥有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深部金属矿智能开采与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时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2个,包括全省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此外,合作共建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主动对接区域创新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4. 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首位战略,通过“引进+培养”双轨模式优化师资结构,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6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师资队伍中集聚国家级人才26人(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浙江省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50人(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级领军人才、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同时拥有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教坛新秀8人,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质师资保障。二、招生计划1. 常规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2.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5人(实际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计划为准),全校所有专业均接受该专项计划报考,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至其他招生类型。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3.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学业。4. 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本章另有规定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本科毕业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可直接报考。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针对具体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学位人员: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造。特殊说明: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 基础要求:满足上述“(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 工作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专业特殊要求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的具体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准考。(四)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型要求1. 政策统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2. 非全日制招生限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时需明确就业方向。(五)推免生报考条件1. 报名流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 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3. 接收范围:2026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推免名额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四、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同时需按要求缴纳报考费,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一)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 特殊专业要求:报考我校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03方向“书法创作与书法文化传播”的考生,必须选择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二)网上报名要求1. 报名时间: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补报。3. 志愿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4. 信息真实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与个人材料,准确填报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 专项计划报名:符合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考生,可报考该专项计划,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7. 信息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网上确认要求1.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2. 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供工作人员核对。3. 信息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费用缴纳与信息采集: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五、报考资格审查与准考证下载1. 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审查中发现伪造、变造证件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2. 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3. 考试诚信要求: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六、考试安排(一)初试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2. 考试地点:为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地点,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位置与交通路线。 (二)复试1. 分数线要求:常规考生: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个别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复试分数线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与当年复试录取办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2. 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复试时间与形式:复试一般安排在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形式及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通知。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评估、政治测试(会计专硕、公共管理专硕需参加)及思想品德考核。5.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资格复核: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调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咨询方式等信息,提前在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业要求。七、录取规则1. 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学习与就业类型要求: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录取时需明确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责任声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 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5. 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1. 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为8000元/年。2. 非全日制研究生:会计专业:2.5万元/年。学科教学(英语)专业:1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第一、二年各1.9万元/年,第三年1.8万元/年。(二)奖助体系1.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奖助项目:涵盖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同时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发放岗位津贴。专项支持:设立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激励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困难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获得资助。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奖助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3. 动态调整: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参评条件与标准,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执行。九、住宿条件1. 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保障住宿需求。2.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十、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 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说明1. 责任界定:若考生因与原单位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报名、考试、录取或就读,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信息更新: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若招生政策或安排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3. 政策冲突处理:本招生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二、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12000联系电话:0575-883480202025-10-20 1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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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总则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山东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旨在培育具备坚定爱国情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具体定义及招生要求如下:(1)全日制研究生:需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入学途径,被具备研究生教育实施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规定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设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的研究生。(2)非全日制研究生:需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入学途径,被具备研究生教育实施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规定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设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用多种学习方式与灵活时间安排,以非脱产形式学习的研究生。(3)两类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可根据自身规划选择对应类别报考。三、招生专业考生若需了解山东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情,可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询官方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 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专业代码第五位为 “Z” 的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专业代码第五位为 “J” 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同时,专业名称后标注 “非全日制” 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未标注或标注 “全日制” 的,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四、招生计划山东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6900 人(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300 人。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及直博生人数,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包含推免生人数与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后续,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至学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接收人数,以及各专业报考热度与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人数,将另行发布通知。五、报考条件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要求(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①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人员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山东大学的考生,近 3 年内需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通常为前三位)取得 1 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④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以下专项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章节第 1 条中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章节第 1 条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考工商管理(不含 EMBA 方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1 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2 的项目管理:需满足以下要求:① 符合本章节第 1 条中(1)(2)(3)项要求。② 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报考工商管理(EMBA 方向)专业学位:需满足以下要求:① 符合本章节第 1 条中(1)(2)(3)项要求。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 6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 9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以下要求:① 符合本章节第 1 条中(1)(2)(3)项要求。② 报考人员需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且在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③ 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标注为 “临床医学” 的考生,可报考代码为 1051 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任一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具体专业的考生,仅可报考与本科专业对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具体报考要求,可查看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参与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学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毕业专业、就读专业等存在具体要求,相关要求可查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 “备注” 栏。此外,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并分别列出招生计划,复试阶段将按研究方向分别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按方向招生的专业,均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考生报考时需注意选择对应研究方向。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推免生招录的具体办法,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发布。六、报名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具体要求如下:(1)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2)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3)若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阶段具体安排如下:(1)网上报名时间: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参与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此外,报考山东大学且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济南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山东大学且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在济南市的考生,以及所有报考山东大学的强军计划考生,在报考时可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3)残疾考生服务: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山东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4)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括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网上确认阶段: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七、初试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北京时间为准:(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初试方式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可查看山东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部分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 101 - 思想政治理论、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 英语(一)、202 - 俄语、203 - 日语、204 - 英语(二)、301 - 数学(一)、302 - 数学(二)、303 - 数学(三)、306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3 - 历史学专业基础、315 - 化学(农)、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397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 -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 -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 -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这些科目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其余考试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学校另行发布。所有自命题科目在初试过程中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初试成绩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个人成绩。八、复试考生需达到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校内招生单位确定的相应专业(方向)的复试差额比例,方可获得参加复试的资格。复试时间将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确定,具体时间与相关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校在复试期间,将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以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相关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可查看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 “备注” 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在复试环节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调剂山东大学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针对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学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以及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一、录取学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录取时,与山东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山东大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若非定向就业考生未能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学校,或定向就业考生未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将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学校将统一把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待录取检查合格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无效。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且校内招生单位、学校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十二、学制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将适当延长,具体学制以各专业规定为准。所有研究生均需按照规定交纳学费,各招生专业的具体学制与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十三、培养地点山东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办学地点分布在济南、威海、青岛三地,具体招生单位与对应办学地点如下:(1)办学地点在济南市各校区的招生单位: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含易学中心、犹太教中心)、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含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学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晶体材料研究院(晶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学院、MBA 教育中心、新闻传播学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考古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等技术研究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齐鲁交通学院、数据科学研究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密码科学与工程学院。(2)办学地点在威海校区的招生单位:东北亚学院、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翻译学院、艺术学院(威海)、低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威海核技术前沿创新研究院)。(3)办学地点在青岛校区的招生单位: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文化遗产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国际创新转化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教育部非线性期望前沿科学中心)。因学校发展规划调整、院系设置变动、住宿安排调整、培养实习安排等原因,校内部分招生单位可能在济南、威海、青岛等多地开展办学。考生最终的具体培养地点,以校内招生单位的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四、奖助学金山东大学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该体系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术之星奖、优秀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干部奖、社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评选标准、发放时间与要求,以学校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十五、违规处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若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在校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依法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六、附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注意事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发布;强军计划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报考,以上专项计划的考试科目,与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科目一致。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录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另行发布。山东大学住宿费收取,将依据山东省《关于规范高校住宿费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441 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结合房间类型、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生每年 1800 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531-88364334(2)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 27 号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官方网站: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通过学校官方平台查询访问路径)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31-88364422本章程未提及的事宜,均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2025-10-21 1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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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寄送档案及确认定向培养单位的通知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为保障后续录取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档案寄送、录取通知书通信信息确认及定向培养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系统开通与关键信息确认我校定于 4 月 25 日开放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打印调档函(特别提醒:本校拟录取考生无需打印调档函;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无需办理档案调动,切勿寄送个人档案)。同时,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该系统内核对并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其中,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同步完成定向培养单位信息的确认工作。若上述信息存在变动,务必在 4 月 25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登录系统完成修改,逾期将影响后续材料寄送。二、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合同签订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纸质版定向合同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至考生预留地址,考生需妥善保管,待开学报到时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三、党团关系转移说明近期,部分考生及本科院校就党团关系转移、档案调动等问题进行咨询,现将相关流程统一说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江苏省外考生:需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 “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党组织明确为 “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党委”(如 “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党委”),介绍信需在入学报到时现场递交。江苏省内考生:实行网上转接,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搜索目标党组织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委员会”(如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委员会”),系统将自动生成转接路径,按提示完成操作即可。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团员需携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完整团员档案材料,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至转入学院。已使用 “智慧团建” 系统的团员,需联系原就读学校团组织,由原团组织与本人共同登录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南京林业大学对应学院的新生团支部。四、档案寄送相关信息档案寄送地址仅适用于应届生就业信息填报(往届生档案调动工作将于 8 月启动),具体信息如下: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 159 号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老图书馆 310 室)邮编:210037收件联系人:施老师收件电话:025-85427772咨询联系人:顾老师咨询电话:025-85427772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咨询电话联系沟通。2025-08-28 10: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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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招生培养目标为明确人才培养方向,我校针对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分别制定了清晰的培养目标,具体内容如下:(一)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学生在所学学科领域内,扎实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领域产出创新性成果,最终成长为该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培养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为核心,要求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为国家与人民服务。在专业能力方面,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其中,学术型硕士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应用型硕士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安排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直博生)招生专业与人数设置,严格遵循学科发展需求与培养能力,具体安排如下:(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范围:除公共管理专业外,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面向推荐免试生开放,具体可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详细招生信息。招生人数占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占当年该专业硕士总招生人数的 50%,确保优质推免生源在硕士培养中的合理占比。(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范围: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需以《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且所有直博生招生专业的类别均为学术型,专注于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招生人数占比: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的招生人数,占当年该专业博士总招生人数的 20%,保障直博生培养的质量与资源投入。三、申请条件说明为保障招生质量,我校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与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分别设定了明确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政治素养与品德: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学校与推免资格: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院校,且申请人需已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表现与基础能力:在校期间需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与基础素养。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专业学位报考专业要求:若报考中医、中西医临床专业学位,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若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临床专业学位,本科需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特定学院前置学历及专业要求公共卫生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健康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护理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其中往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的,需在复试前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口腔医学院: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口腔医学专业。学历证书要求:所有申请人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与专业目录要求相符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申请条件政治素养与品德: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学校与推免资格:申请人所在高校需为经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院校,且申请人已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表现与科研潜力: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与基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英语水平:英语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且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50 分。专业背景要求:申请中医学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申请中药学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药学、中药学或生物科学类专业;申请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中医、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申请资格: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本科直博生,通过复试考核后即可录取。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四、申请办法流程为规范申请流程,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需遵循以下步骤:报名时间与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按照我校发布的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报名信息审查与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2026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复试程序,可参考后续发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申请人需提前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专家推荐信”(需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政审表、个人自述(无统一格式要求)、博士期间学习计划(仅申请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色印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材料需在复试时当面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待录取通知与公示: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确认接受;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材料真实性与学历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情况,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与录取资格;入学时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五、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安心学习,我校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与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分别制定了清晰的学费标准与完善的奖助学金政策(2026 年具体执行标准以学校当年最新通知为准):(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8000 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10000 元。奖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第一学年统一发放 10000 元;第二、三学年中,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二等奖学金 10000 元、三等奖学金 8000 元,规培研究生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3000 元、二等奖学金 9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6000 元资助,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三助” 津贴: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6000 元基础津贴,同时导师、学院或培养基地(医院)还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表现突出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其他奖助政策: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还包括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与资助项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确保顺利完成学业。(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学费与学制: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0000 元,直博生学制为 6 年,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博士学位证书。奖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第一、二学年每学年统一发放 15000 元;第三至第五学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5000 元、二等奖学金 12000 元、三等奖学金 10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15000 元资助,为学生学习与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三助” 津贴:学校发放的基础津贴不低于每学年 12000 元,同时导师或学院还会根据学生的科研与工作表现,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30000 元。其他奖助政策:学校奖助体系完善,除上述奖项外,还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与资助项目,学生可通过申请获得相应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六、联系方式与学校地址(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含传真):0571—86613539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二)学校地址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 号邮政编码:3100532025-10-20 1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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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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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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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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